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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方森森

  「你在幹什麼?」

  他跪在地上難受得嘔吐時,聽到母親尖銳的聲音響起,抬頭一看,便見母親滿臉忿怒地賞了那個想強吻他的女人一個大耳光,然後四周開始亂成一團……

  沒一會兒一個皮膚很白,身材很高的男人從人群之中走出來。

  「發生什麼事了?」他問。

  「這個不要臉的女人想吻我的兒子,他今年才十一歲而已,有沒有搞錯?」母親接著又對那個女人破口罵了一些粗話。

  「好了,好了,沒事了,大家回去繼續玩吧!」男人轉身向大家說,然後又對一個男人說:「John,幫我送Sarah回去,她可能興奮過頭了。」

  叫John的男人帶走叫Sarah的女人後,男人又蹲下身來,傾身問他:

  「你沒事吧?小弟弟?」

  他又轉頭對著母親。

  「這裡本來就不該帶小孩子來的,碧芝。」

  「誰教你要開這種徹夜狂歡的Party?家裡沒人,我不放心把他一個人留在家裡。」張碧芝抱緊懷中的孩子。

  「他全身都吐髒了。」男人皺起眉頭。「跟我來吧,我找個房間讓他清洗一下。」

  張碧芝抱起孩子跟著男人走。

  「我叫Victor,你呢?小弟弟。」Victor微微一笑。

  「我叫弟弟。」

  「di-di?」Victor又皺起眉頭。「這是哪一國的名字啊?怎麼寫?」

  「我不知道,我不認識字。」他搖搖頭,打從懂事以來,張碧芝就這樣叫他,所以他以為這是他的名字。

  「你沒讓你兒子上學嗎?」Victor問。

  「我連明天的生活費在哪裡都不知道了。哪有錢讓他上學?」張碧芝沒有說出口的是,她還是非法居留,自然沒辦法讓兒子上學。

  Victor搖搖頭,沒再說什麼,他帶他們到浴室,讓張碧芝為兒子清洗一身污穢,然後又回去找了一件襯衫。

  「我這裡沒有小孩子的衣服,你將就點吧!di-di!」

  「謝謝你,叔叔!」他衝著Victor叫一笑。

  「小傢伙倒挺懂事的,幸好不像你滿口粗話。」Victor對張碧芝說。

  「沒上學不等於沒教養,你少看不起人。」

  Victor吹了一聲口哨,沒再說什麼,轉身離去。Victor離去之後,張碧芝突然抱著兒子哭起來。

  「對不起,媽媽對不起你,沒有注意到你,才會被那個賤女人有機可乘。」張碧芝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

  「媽媽不要哭。」他用雙手抱緊母親。

  這一夜,他們母子倆緊擁著相依入眠。

  一個星期後,張碧芝因為飲酒過量,急性酒精中毒而撒手人寰,當Victor發現的時候,已是三天之後了。

  「Hi!di-di,你媽媽在嗎?」Victor笑著打招呼。

  張碧芝已經三天沒來他的畫室報到,他有點擔心。她的脾氣雖然不好,但還算敬業,為他工作這半年來,從沒發生過無故缺席的事,而且她是個很好的素材,她有種不羈,眼底的不馴讓她像頭野生動物般迷人。

  「在,請進。」他開門讓Victor叫進來。「我媽媽生病了,正在睡覺。」

  Victor環顧公寓,雖然破爛卻整理得井然有序,地板很乾淨、桌椅也纖塵不染,牆角還有排列整齊像等著閱兵的空酒瓶。

  「這邊請。」他帶著Victor到張碧芝的臥室,臥室的門還沒打開,Victor就聞到一股臭味。

  「這是什麼味道?」Victor掏出手帕搞住鼻子。

  門打開了,Victor一眼就看到躺在床上的張碧芝已經死了,她的皮膚泛著青白色,而且全身開始浮腫、發出異味。

  「她死了!」Victor不敢置信地叫出來。

  他搖搖頭。「媽媽只是睡著而已。」

  Victor叫同情地看著孩子。「來吧!我們打電話叫救護車。」

  救護車載走了張碧芝,從此他成了孤兒,在舉目無親又一貧如洗的情況下,還是Victor出面幫張碧芝辦的喪禮。

  「這是你畫的?」Victor看著用來充當還相的肖像畫問。

  「嗯。」他點點頭。家裡窮,窮到連一張可以用來當還相的相片都沒有,所以他自己畫了一張。

  Victor看著那張肖像畫,表情若有所思。

  「你以後要怎麼辦,有可以投靠的人嗎?」Victor問。

  他搖搖頭。失去母親之後,他僅餘的就只有自己了。

  Victor又看著他一會,然後掏出行動電話打給他的經紀人。

  「Sophie,幫我問問律師,收養一個孩子需要什麼條件?要辦什麼手續?」

  「怎麼?你想收養孩子?」Sophie以為Victor在開玩笑,所以笑得輕鬆。

  「對,我想收養一個小男孩,他今年十一歲,而且很有可能還是非法居留。」

  「什麼?你當真?你瘋了不成?John會怎麼說?」

  「別管John,你幫我問就是了。」他掛斷電話,轉而面對他。「從今天開始,你和我一起生活好嗎?」

  「可以嗎?」

  「當然可以。」Victor摸摸他的頭。「不過,我們得先幫你取個新名字,di-di這個名字法院可能不會喜歡,你想叫什麼名字?」

  他搖搖頭。

  「叫Vincent好不好,那是我最喜歡的畫家的名字,也許你將來可以和他一樣有成就。」

  他點點頭。從這一天開始,他有了新名字——Victor  Van  Morrison,文森·范·莫裡森。

  透過關係,Victor順利拿到Vincent的監護權和居留權,Vincent正式搬入Victor家,和他的男友John三個人展開新生活。

  剛開始共同生活的前兩年,他們過得很荒唐。Victor是個藝術家,而且是個成功的藝術家,意思就是不受禮教束縛的,他夜夜笙歌、縱情玩樂,流連在俱樂部和酒吧之間,絕不錯過任何一場開幕酒會,像一隻派對動物。

  Vincent跟著Victor也見識了紐約最奢華、最墮落的一面,他喝過酒、抽過大麻、吸過海洛因、嘗過古柯鹼,也試過三人行,還看著Victor男朋友一個換過一個,是以不到十四歲,他的字典裡已經沒有「光怪陸離」這四個字。但這並沒有改變他什麼,他只是試過,從沒有什麼能讓他留戀,他仍然是那個天真無邪的弟弟。

  這樣的Vincent在十三歲那年,完成生平第一件畫作——雜交派對。

  「這是你畫的?」Victor問。

  Vincent點點頭。這場派對,是他和母親參加過的,也是後來無數場和Victor一起參加過的派對。

  Victor看著畫,若有所思的表情……

  半晌,他拍拍Vincent的肩。

  「我果然沒看錯。」Victor這樣對他說。

  Vincent只是看著他,不明白他這樣說是什麼意思。

  「你這幅畫還少了一樣東西,你知道嗎?」Victor又說。

  他搖搖頭。

  「這裡。」Victor指著畫的右下角。「你還沒簽名。」

  「我不會寫字。」他答得坦然。

  「對哦!我忘了,我把所有墮落的方法都教給你了,就是沒有教你上進。」Victor笑得開心,一點也不覺得內疚。「好吧,從明天開始,我來教你讀書寫字,至少得讓你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Victor  Van  Morrison,三十歲這一年第一次寫下自己的名字。

  也在這一年,Victor的愛滋病發。這場病徹底改變Victor的生活,他不再夜夜笙歌,不再浪擲生命,他賣掉市中心的房子,帶著Vincent搬到郊區,深居簡出,認真服藥控制病情,並且用所有的時間教導Vincent讀書、寫字,以及所有他知道的,關於繪畫的知識和技巧。

  從Vincent十三歲至十八歲,Victor過世的這五年,可說是他人生中最正常的五年,他像塊干海綿般,大量吸收知識,快速的、全面的,像永無止境般的將他能得到的一切全裝進原本空空如也的腦袋裡;也因為和Victor朝夕相處,兩人因而建立起比父子、兄弟、朋友都更深厚的感情。

  在Victor過世前幾個月,因為病毒入侵腦部,所以常常陷入昏迷般的睡眠狀態,隨著生命的流逝,清醒的時間愈來愈少,有時就算醒著,也彷彿身在異次元般的茫然。

  看著原本高大健壯的Victor,如今瘦到只剩皮包骨,Vincent心裡有無法說明的痛。

  在Victor最後一次意識清醒的時刻,他將Vincent叫到病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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