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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方森森

  一思及此,她一陣心慌。不行!她得馬上對他解釋,她只是生氣,並不是要分手,她還是愛他,縱使他真的很愚蠢!

  她迅速拿起電話又頹喪地放下。她忘記了自己沒有他美國的電話,上次他抄給她的行動電話也早就丟掉了,她根本聯絡不上他……

  「笨蛋!笨蛋!大笨蛋!」她好氣自己,然後突然想到,她還可以問Sophie呀!Sophie是他在美國的朋友,一定可以告訴她他的電話。

  「對不起,Sophie小姐不在,她到日本去了。」畫展的工作人員客氣地告訴她。

  「那你可以告訴我她的聯絡電話嗎?」

  「抱歉。」工作人員愛莫能助地看著她。

  她只好失望地回家。

  回到家,她回房間用被子把自己蒙起來,狠狠地哭了起來!哭他的狠心、哭他的絕情,竟然放下她一個人,就這樣回美國,讓她連找他的機會都不給……

  她愈哭愈傷心,愈傷心就愈生氣,她突然拋開被子氣呼呼地站起來,衝到牆邊將他為她畫的火斗像畫取下,生氣得要將它砸爛。

  她拿著畫舉高雙手,猶豫一會又把手放下來,打開畫框的玻璃將畫取出來,她毫不留情地將畫揉成一團丟進垃圾筒,剎那間,心裡有種痛快,可是三十秒後她就後悔了,她趕緊將畫從垃圾筒裡撈出來,在床上攤平。

  畫紙被她揉得皺巴巴的,畫裡的她,臉上都是皺紋,好像一下子老了好幾歲……

  「糟糕!」她用手將畫紙攤平,卻弄巧成拙地將炭筆畫給抹成一片模糊。「怎麼辦?」

  她站起來,到奶奶房裡取來熨斗,然後將浴巾對折,再把畫放中間,用熨斗將畫燙平,可是「菲利普」過後,還是無法恢復原來的平坦,看著畫,她忍不住又掉下眼淚,眼淚滴在簽名上,她趕緊用袖子把水漬壓干,心疼地看著有點糊掉的簽名。

  「奇怪……」她看著簽名。

  以前沒怎麼留意,現在卻覺得他在她畫作上的簽名似曾相識,她一定在哪裡看過這個簽名,是在哪裡呢?

  腦袋裡靈光一閃,她霍然起身,將書架上Morrison畫展的參觀指南取來,翻到「雜交派對」那一頁,再找來一副放大鏡——

  果然,這兩個簽名是一樣的!

  「怎麼可能?」她揉揉自己的眼睛。又確定一次,果真是一樣的簽名,疑團在她心裡慢慢擴大,為什麼一樣的簽名會出現在範文森為她畫的素描上呢?簽名是她親眼看著他簽上去的,所以沒有作假的可能,那麼……Morrison的簽名又該作何解釋?

  她想來想去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他崇拜Morrison,恰巧他的名字Van  Vincent的英文縮寫和Victor  Van一樣,所以他將簽名練得和Morrison一模一樣;二是有沒有可能,Morrison後期的那些畫,全是範文森畫的?所以簽名自然一模一樣,那也解釋了為何Morrisoni的畫裡會有兩種不同的簽名……

  究竟哪一個推論是正確的?她不肯定,除了她的肖像,她不曾看過範文森其它的畫,所以無法得知Morrison後期那些畫是不是他畫的,而且畫家改變簽名的方式其實並不稀奇;再說範文森對Victor  Van  Morrison的畫瞭若指掌,可以見得他崇拜這個畫家,所以模仿畫家的畫風,甚至簽名,這對學畫的人來說也是很普遍的情形!

  但是要說模仿,這未免也太以假亂真了吧?難道他有個秘密副業,偽造名畫?

  太多問題在她腦海裡打轉,卻沒一個答案能滿足她,這讓她愈來愈苦惱。

  「對了!」她腦海裡突然靈光一閃,她找出之前為寫美術鑒賞的報告而收集的剪報資料,然後打電話去報社。「請轉藝文版的林茂仁先生。」

  「請稍等。」總機轉接的嘟嘟聲之後,一個男人接起電話。「喂,你好。」

  「林先生嗎?」

  「我是。你哪位?」

  「對不起,你不認識我,我是你的讀者,我看過你之前寫的有關之Victor  Van  Morrison的報導,可不可以請問你一些事呢?」

  「好啊。」

  「你報導上說Morrison沒有結婚,但是有收養一個小男孩,請問你知道這個小男孩叫什麼名字嗎?」

  「等等,我查一下。」一陣敲打鍵盤的聲音之後。「這個小男孩叫Victor  Van  Morrison。」

  一樣的Vincent讓她心跳加速。「那再請問,這個小男孩是不是東方人?」

  「咦?你怎麼知道他是東方人?」他報導裡並沒有寫啊。

  「我猜的。」她覺得自己的聲音有點顫抖。「你知道這個小男孩今年幾歲嗎?」

  「他被收養的時候是十一、二歲,算算年紀,今年應該快二十歲了吧。」

  「那Morrison死後,他的遺產是不是全由這個男孩繼承了?」

  「理論上來說應該是的。」

  「理論上來說?」

  「因為Morrison的遺族有意見。你也知道的,這筆遺產可不是個小數目,Morrison的遺族沒有拿到半毛錢,自然不甘心……」

  「我知道了,謝謝你。」

  掛上電話,她似乎看到混沌之中一點微光了。

  困苦的童年和一大筆遺產……原來他並不是開玩笑,只是有那麼一大筆遺產,他何必還要來台灣念五專?而且還挑中她的學校,他究竟在想什麼?

  每天一早醒來,梳洗完畢之後,席明嘉第一件事就是去範文森的公寓,看他回來了沒;然後每天一早,她都等到管理員對她搖頭和一個抱歉的微笑。

  「也許他真的不回來了……」她這樣想,也努力說服自己相信,彷彿做好最壞的打算之後,就算真的發生了也不會太難過。

  「你要不要留個電話給我?等范先生一回來,我就打電話告訴你,那你就不用每天跑來問了。」管理員熱心地提議。

  她搖搖頭。「謝謝你,不過我想自己來問。」

  每天往返於席家、范家和店裡之間,時間過得飛快,寒假過了大半,為期兩個月的Morrison畫展也即將到尾聲。

  她又去看了畫展,閉幕當天正是星期天,展覽場內依舊是人潮洶湧的盛況。她想,晚上燈光熄滅之後,這些畫就要被封箱裝櫃,運往日本繼續展出了……

  她仔細地看著每一幅畫,尤其是Morrison後期的畫作,她在「雜交派對」前佇足良久,看著畫的右下角那個熟悉的簽名,心裡波濤起伏。

  「是他畫的嗎?」看著畫,她自己問自己。

  如果這幅畫真是他畫的,那畫這幅畫時,他心裡在想什麼?聽說這畫表現的是畫家的靈魂、內心的想法,那這些扭曲的線條和錯亂的顏色是否也反應了他的不安?又代表著什麼意義呢?

  她真遺憾自己沒有美術天分,上課時又沒仔細聽課過,所以無法體會這幅畫的意境,如果她知道,也許就可以多瞭解他一點。

  「咦?你不是……董媽媽嗎?」她眼尖地發現,身邊和她一樣佇足停留的人是張君紅。

  「你是……」

  「我叫席明嘉,是董致謙的同學,我們上次也是在畫展巧遇。」

  「哦!對了,你是阿謙的同學。」張君紅想起來了。

  「好巧,我們在開幕和閉幕都碰在一起。」

  「是呀。」張君紅小聲地回答,雙眼看著畫。

  她小心地看著張君紅,覺得她氣色不是很好,看來似乎生病了。

  「今天另一個同學沒陪你來嗎?」張君紅突然問。

  「他回美國過寒假了。」她說出心中希望的答案。

  「回美國?」張君紅喃喃念著。「對了?我該回家了,阿謙還等著我回家做晚飯。」

  說完,張君紅連聲再見都沒說就走了;席明嘉看著張君紅離去的背影,一頭霧水。

  日子繼續向前推進,湯姆克魯斯宣佈與妮可基曼分居,三天後又宣佈離婚,再次印證世事多變。

  寒假已近尾聲,情人節即將來臨,經濟不景氣,每一家花店都拉上紅布條,布條上寫著「滿一千送小熊」、「滿一千送皮包」等等的促銷手法;電視新聞報導一個男人買了一束三萬元的玫瑰花送老婆,就見那個男人在電視裡捧著那束玫瑰,對著麥克風傻笑個不停。

  「不貴,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價錢的問題,只覺得這個玫瑰的顏色很漂亮、很特別,就買下來了。」

  記者開始介紹這個玫瑰多稀有,全世界只有幾百朵,是多麼地珍貴又美麗。

  「醜死了,好像萬壽菊!」席明嘉對著男人傻笑的臉吐槽。

  「范哥一定還沒有回來吧。」席明遠不客氣地點中姐姐的死穴。

  席明嘉瞪了弟弟一眼。如果不是有血緣關係,她會把他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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