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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岑揚

  「我說,喝太多啤酒容易下半身水腫,葉小姐。」話才剛說完,孟暘谷就接到對方送來的回禮。

  噹啷一響,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在地上滾過幾圈,濺出幾滴酒沫污了他臥房的磁磚。

  「怎麼樣?」抬頭望,始作俑者挑釁地朝他比出「YA」的手勢。「我說過總有一天砸到你的,哼哼。」總算報了之前N球之仇。

  「看樣子,妳的心情好多了。」沒有動怒、沒有嘲弄,孟暘谷唇側彎起淺不可見的上揚弧度。

  「我的心情本來就很好。」

  「是嗎?」底下飄上來的語調極淡。「那就好。」

  葉秋很明白自己剛說的話是真是假,對於孟暘谷一反之前與她舌戰對峙,轉而任她撒潑遷怒的作法,她雖然不解其意,卻很清楚自己太無理取鬧了點。

  「你為什麼不把窗戶關起來,睡你的大頭覺去?」真煩!讓她覺得自己好像欠了他什麼似的。「都快一點了。」

  「妳又為什麼一個人在天台喝悶酒?」他還她同樣句型的問題。

  又說她喝悶酒!「我是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哪來的悶酒?!」

  他皺眉,決定壞心擊潰她逞強的防護罩。

  「今天是陰天,妳腳邊也沒有湖泊,要從哪冒出月亮跟影子?」

  哇你咧……

  噹啷!

  孟暘谷房裡再添一個空鋁罐。

  第三章

  B秀致的臉蛋刷上蒼白,眼睜睜看著A將C摟進懷裡,低首在她耳畔細語,神情舉止無不寫著憐惜。

  這樣的A,B不曾見;那樣充滿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臉上見過的。

  至少,在她面前,A從未對自己展露這樣的神情。

  他真的愛她嗎?一瞬間,B問自己,A對她的感情是愛嗎?

  或者只是--

  鈴……鈴鈴……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長眼的蔥蒜苗打擾本姑娘趕稿,不要命就說一聲,老娘我馬上拿刀殺進你家砍你個十段八段--」

  「又在趕稿了?」電話線那頭對這串驚天地泣鬼神的開場白不以為忤,顯然對葉秋趕稿時的暴走狀態很習慣。

  認出對方的聲音,葉秋火氣減半。「色仔啊,找我幹嘛?」

  「告訴妳幾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廂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託!誰叫你沒事取個『山光水色』這種落落長又拗口的筆名,」趕稿的言情小說作者就像正在吃飯的寵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會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個。」

  「……只要妳高興就好。」迫於淫威,筆名「山光水色」,本名「陳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說!找我幹嘛?」

  這個問題,陳金火--色仔答得飛快:

  「我上個禮拜過稿,早上才剛領到稿費,本來是想找妳出來吃飯聊天……」

  遲疑未竟的話用不著說,葉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傷口上灑鹽嗎?你知不知道在傷口上抹鹽會導致傷口發炎潰爛加流膿?!陳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  down、calm  down!冷靜點,我親愛的秋小姐。」色仔盡同行情誼,耐心安撫道。

  嘖!認識不少同行,有的專寫散文,有的偏向文學,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線,他們之中氣質型、嬌艷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沒見過像葉秋這種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見滿月的狼人,完全獸化,喪失人類該有的理性。

  深呼吸幾口氣,葉秋歎聲:「抱歉,我只是最近情況不好。」

  「遇到瓶頸了?」

  「我哪來的瓶頸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於宣告江郎才盡、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剛出道耶!

  「的確,如果才出幾本書就撞牆,前途堪慮。」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題材可寫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寫作人聞之色變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連帶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時間會意不過來。「妳什麼時候開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說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時候就會用別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託!」那頭的色仔重重歎息,「妳統一使用特定符號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這次換成ABC,誰記得了這麼多?」尤其又是這種毫無意義的事,記了只會浪費腦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豬』。」ABC,狗咬豬--剛好配一對。

  「讀者知道會哭的。」色仔好心勸說:「到底是什麼事讓妳秋姑娘情緒大亂?告訴哥哥,如果幫得上忙,我一定兩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義氣,老兄。」朋友的安慰讓她寬懷些許,噗哧笑出聲,「你已經因為太重義氣,老是為人兩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瘡百孔了,還不怕啊?」

  「有千萬人之力,當為千萬人之事,圖謀千萬人之福祉。」

  「哈!好個國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說也認識葉秋一兩年的色仔豈有這麼輕易被她打哈哈混過。「秋,是不是因為『那個人』的事?」

  聽見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話題,葉秋執話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說我太重義氣,妳又何嘗不是?明明喜歡他,還要打腫臉充胖子,當紅娘幫他拉線。」一向率性的葉秋只有遇到關於那人的事時才會變得陰陽怪氣。

  「他愛的人不是我。」

  「妳又確定妳那個大學手帕交對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賴他。」她是從這點推斷的。「她不是那麼容易去依賴別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對他有感情,只是自己還沒有察覺;或者,潛意識裡,她害怕面對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還沒有結果之前,每個人都有追求的權利。」

  「即使明知會失戀?」問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經失戀。」

  「妳確定?」

  「讓柏烈旭改變的人不是我。」身為旁觀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愛情,還有什麼理由能讓一個男孩逼自己成長,好追上已經領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愛情沒什麼道理可尋,也許--」

  「朋友『夫』,不可欺。」葉秋打斷他的勸進。「再說,我是那種有異性沒人性的人嗎?」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視與同窗梁雨萍之間的姐妹情誼。

  或許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發現柏烈旭心儀的對象是好友時,自己連一點點嫉妒怨懟都沒有。

  由此可見,她對這個曾是學弟的男人並沒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難免會因為心動卻不能告白、還得撐出笑臉當紅娘這事感到沮喪和失落。她也不過是個普通人。

  知道苦勸無用,色仔也懶得再說。

  誰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無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發現好朋友跟自己一樣愛上同一個人時,什麼姐妹情誼、兄弟情義都像過往雲煙,風吹霧散就罷,有時候還會反目成仇,從此彼此針鋒相對。妳是個例外,值得為自己感到驕傲。」

  「謝啦。」葉秋沒好氣道。「雖然打定主意要幫他,情緒還是會受影響。不好意思啊,剛對你發火,實在是原本寫得很順的故事因為他約見面,之後無法避免的情緒低落讓我的故事卡住,也讓我心煩意亂。」

  「妳趕稿的時候本來就是非人狀態,現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別而已。」

  「講這樣!」就算是實話也要給她幾分薄面,保留地說嘛!

  「妳不必強迫自己一定要寫完正在進行的故事,何不轉個心情、換個題材?」色仔建議道。

  「比方說?」

  「把妳失戀的感覺寫成一本書如何?」

  「啊?」

  「反正現階段妳卡稿是事實,乾脆豁出去,把自己這種亂七八糟的心情寫成一本小說,一來發洩失戀的苦悶,二來,如果過稿,還能賺進一筆稿費--就算達不到後者,至少也藉由寫作抒發情緒了嘛。」

  葉秋側首想了想。「這似乎是個不錯的主意……」

  「不錯吧?我書名都幫妳想好了。」

  「哦?說來聽聽。」

  「失戀期未滿。怎麼樣?不錯吧?」色仔說得比要寫的人還興奮。

  「失戀期未滿……」葉秋重複低喃,「失戀就像罐頭食品,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過期了就應該丟掉……」

  身為同行,當然瞭解這是「賦比興」中的「比」,飛快接下:「但也有因為在製造過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劑,以至於保存期限過長的情況。」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這麼大聲嚇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煩請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萬一耳聾妳賠我啊?」

  「愛死你了,哥哥!」沒錯,就是這樣!

  「這表示妳決定換個題材?」

  「嗯。」葉秋重重點頭,不在乎對方是否看得見。「不過不是拿自己當主角,而是……色仔,我決定出賣朋友,為他們量身訂作一個故事。」那個故事裡,也許有虛構的未來,但也有她眼見的真實,就這樣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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