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妳是說馬克回台灣了?」蘇偉同的聲音混合了驚訝和興奮。「妳確定是馬克沒錯?」
「廢話!否則我幹嘛打電話給你。」
「太好了,他現在在哪裡?」
「家裡啊……」她那個「啊」字還沒說完,電話就被卡嚓一聲掛斷了。「蘇偉同!竟然敢掛我電話!」
齊雪兒氣死了,她長這麼大以來今天最背,早上被山賊嚇醒,中午被掛電話,晚上呢?恐怕她的行李此刻已經被打包完畢扔在門口等她領回了。唉——她怎麼這麼歹命呀!
***
下班之後,齊雪兒硬是在辦公室又待了兩個小時才下班,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家。她知道遲早要面對這件事,但是鴕鳥心態使她覺得拖一分鐘是一分鐘,因此她花了平常時間的兩倍才回到家。
一進門,她就聞到一陣陣的香味,引得她肚子一陣咕嚕咕嚕亂叫。聞香而去,她這才看見餐桌上滿滿地擺了一桌子的菜,熱呼呼、香噴噴的,光看就流了一地口水。
「妳回來了,正好趕上吃飯時間。」馬克翔從廚房走出來,解下圍裙放在椅背上。
「這些都是你做的?」齊雪兒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對。」
齊雪兒搖搖頭,真不敢相信這個馬克翔一臉毛刷般的鬍子,竟然這麼會做菜,這使得身為女人的她覺得汗顏。
「好了,別瞪眼吞口水了,快去洗洗手準備吃飯。」馬克翔宣佈開飯。
這點齊雪兒舉雙手贊成。事實上她餓死了,中午她被氣得吃不下,現在的她餓得可以吃下一頭象了。
「對了,中午偉同打過電話來。」馬克翔在吃飯時突然開口說了這麼一句,使狼吞虎嚥的齊雪兒差一點噎死。
「哼!這傢伙中午竟然敢掛我電話,分明是活得不耐煩了,下次我一定要把電話塞進他嘴裡,看他下次還敢不敢!」
馬克翔笑了一笑,看來正如蘇偉同自己說的,他這表妹辣得很。
「偉同和我商量,讓妳繼續住下來。妳在這裡已經住習慣了,真要妳搬恐怕也難找到合適的房子吧?」
「對,對、對!」齊雪兒拚命點頭表示贊成,「我真的很想住在這裡,但是你房租不能收得太貴哦!」
「不用房租,妳愛住多久就住多久。」馬克翔大方地表示。
「真的?」齊雪兒狐疑地看著他。她和他非親非故的,怎麼這人這麼阿莎力?「可是我住這裡你會不會不方便?」
「不會,妳幫我看房子,我謝謝都來不及了,而且我是無根的浮萍,說不定明天就不知道飄到哪裡了。」馬克翔的語音漸漸黯淡。
「別這麼傷感嘛!」看到他落寞的樣子,女性的本能就想安慰他。「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有我在的一天,絕不讓你感到寂寞。」
他不能說不感動,這個初見面的女孩,連他在感傷什麼都不知道,就說要幫他,真的讓他覺得好窩心。他不自覺地又笑了,但是因為鬍子的關係,看起來只是動了動嘴巴。
「對了!你留這麼多鬍子,不覺得不方便嗎?像現在吃飯就會把鬍子弄髒了。」
「習慣了也不覺得,反正有鬍子是吃飯,沒鬍子也是吃飯,既然都是吃飯,那有沒有鬍子有什麼關係。」
齊雪兒皺超眉頭,怎麼他講了這麼長一串,一個字一個字分開來她聽得懂,合起來卻是完全不明白呢?
「算了,我還是吃飯吧!」她放棄了鬍子和吃飯的關聯性,正如他所說的,沒有鬍子的她也是要吃飯。
吃完飯後,她回到房間正好接到蘇偉同的電話。
「還生氣嗎?」
「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種心胸寬大的女人,一定會將你的一『掛』之仇牢牢記住的。」
「那我可槽了。」電話那頭傳來一陣苦笑。
「對了,你是怎麼和那個馬克翔認識的?」憑她表哥這種自命正義的八股書獃子,她真好奇他打哪裡認識這麼鮮的人物。
「我們是國中到大學的同班同學。」
「原來是『青梅竹馬』呀!不過想不到他長那副德性,人倒是挺不錯的。」
「我可先警告妳,和他做朋友可以,但是別胡思亂想,他可是個危險人物。」
「哎呀!你放心啦!你當我這麼沒格嗎?只要是公的就行?你表妹我眼光可高得很,男人和女人一樣,外在絕對比內在重要,我是寧缺毋濫,打死我都不會看上他的。」
「那最好。」蘇偉同可不敢相信她的保證,不過她的說法有點奇怪,什麼叫外在比內在重要?「反正記住我說的,還是和他保持點距離比較好。」
「知道啦!」齊雪兒對著電話做鬼臉。「沒事了吧?沒事我要掛了。」
「沒事了,再見,要記得哦!」
齊雪兒不客氣地掛上電話。說到她這個表哥真是男人身體女人個性,比她媽還囉嗦。虧他是和馬克翔一起長大的,一會兒聽到人家回來的消息竟然高興地掛她電話,這會兒又再三叮嚀要離人家遠點,還把人家說成危險人物。哼!她齊雪兒就是不信邪,愈是禁止她做的事,她愈想試試看。她倒要瞧瞧馬克翔究竟會有多危險?
***
齊雪兒好奇地看著馬克翔擦地板、整理床鋪,換新窗簾。三更半夜不睡覺這麼勤奮的原因是由於齊雪兒的堅持,馬克翔不得不放棄自己原來的房間,另覓新房間。而答應表哥好好照顧房子的齊雪兒小姐,由於天性大而化之(其實是懶散),除了她用到的房間,如臥室、客廳、浴室等,其餘-律-視同仁地任其自生自滅,不過就算是她使用的房間,也是如狗窩般凌亂不堪,因此這棟房子最好的寫照就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
「你對做家事挺有一手的嘛!」這是齊雪兒袖手旁觀後下的結論。
「還好啦!因為受過良好的訓練。」
「訓練?我知道有新娘學校,難道也有新郎學校嗎?」齊雪兒不解。
「怎麼可能,」馬克翔哈哈大笑。「我指的訓練是我在流浪時曾為了旅費在旅館打過工,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從那裡學來的。」
「打工?你有這麼大的房子還需要為了旅費打工?」這房子包含花園在內少說也有上百坪,以市價計至少也值個好幾千萬,這樣子的人會為了旅費到處打工?
「這房子是大沒錯,可是並不是大就值錢,房子位在住宅區內,既當不成黃金店面,更別說鑽石三角窗了,要蓋成公寓又嫌坪數太少,有錢買得起當住家的人又不屑買,他們會乾脆買在陽明山上,視野好、風景佳,空氣又新鮮,何必在這裡鬧中取靜。」
「那你怎麼這麼笨,買在這裡?」這齊雪兒說話當真不客氣。
「這房子不是我買的,是我爸買的,三,四十年前地很便宜,一坪才一、兩百元。他本想買大一點,可以三代同堂,五代同歡,一家子住在一起熱鬧又興旺,哪曉得命短,早早就回老家報到,只留這楝房子給我作紀念。我一個人住實在冷清,可又捨不得賣,只好一直放著,所以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強、處變不驚了;而且既是去流浪,吃好,穿好又住好豈不奇怪,其實到處打工也不是很累,還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是很好的人生體驗。」
「說得也是。」齊雪兒贊同地點點頭,「那做菜也是在那裡學的嗎?」一想到他精湛的廚藝,她就快流口水了。
「那是一個義大利老太太教的。」
「你去過義大利?」
馬克翔搖搖頭。「我不知道,我只記得那位老太太是義大利人,至於那時是不是在義大利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怎麼會?」齊雪兒納悶得很,怎麼會有人對自己在哪裡都不曉得?難道是路癡,所以才會花了十年的時間才回到家。
「因為地名對我而言一點意義也沒有。這十年來我一直覺得很空虛,靈魂像是翼在頭頂上,看著身體漫無目的從英國開始,我一條街一條街地走,這十年來也許真把整個歐亞大陸都走遍了也說不定;我只是憑著一種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餓了就吃,再美,再如詩如晝的風景都只是我眼前一個模糊的影子。有一陣子簡直跟行屍走肉沒兩樣,有種人生苦短不如歸去的感覺。」他頓了一下,續說:「幸而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們對我的幫助很大,當然有一些看我不順眼就拳打腳踢的傢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們收留我,讓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談話、鼓勵我面對自我,使我深深感動。但他們能給我的溫暖有限,我的心還是常常處於孤寂寒冷的狀態,就像追日的誇父一樣,我的心底有個聲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尋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陽,直到我倒下為止。我就這樣走著,有一天走到香港,看著身邊和我相同髮色,膚色卻完全不能溝通的人,突然間想起了台灣;可是我還在猶豫,就在天星碼頭看著船進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買了機票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