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沒說你要吃,你不是讓我別管你的嘛。」她有點委屈,嘟起了小嘴。
「我……」藍威被女電堵得啞口無言。
他在研究室裡被卵子和精於搞得心煩氣躁,又老是想到她一個人在家裡,於是他就這麼莫名其妙晃回家。
他有點惱羞成怒的轉移話題:「誰讓你整理屋子的!翁介元不是讓你盡量不要走動,你是故意讓你的腳永遠都不要好,然後一輩子賴上我,賴上這個房子,是不是?」他的話沒有說得很大聲,也沒有起伏,但平平的音調更顯得殺傷力十足。
她沒理他。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她默默收著碗筷。
「我來!」藍威搶過她手中的碗筷。「你好心點,乖乖去坐好。」
她看著他糾結的濃眉,一跳一跳的跳回了房間。
最後那些碗筷是藍威洗乾淨的。
她知道,他不是好心要幫她洗碗,只是希望她的腳趕快好,能夠趕快離開他這裡。
她也希望啊!她根本不願造成別人的負擔。有了上次的前車之鑒,這次她得忍住氣,一定要等腳好才能離開這裡。
***
接下來的幾天,孫海娟在準備三餐時,都會特意的煮上藍威的一份,而他也都很配合,餐餐回來吃她煮的飯萊。
只不過兩人之間少有對話,似乎培養出了另一種相處模式——互不打擾,互不干涉。
今天是她住到藍威這裡的第七天,她的腳傷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她得開始出去找工作,一等她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她就離開這裡,免得他看她礙眼。
餐桌上擺好了三菜一湯後,藍威也準時的踏進客廳裡,只不過今天旁邊多了一個人——那個笑容甜甜的白衣天使。
「你還記得我嗎?我是李黛伶。」白衣天使自我介紹著。
孫海娟點了頭。「記得。」
「吃飯吧!」藍威自顧自的盛飯,絲毫沒把孫海娟看在眼底。
孫海娟看著眼前的一男一女,猜想著他們之間的關係。兩人不太像是情侶,可是若不是情侶,他又怎麼會帶李黛伶回來呢?難怪他不喜歡她住這裡,原來是會造成他的不方便!
孫海娟很識相的草草吃完飯,然後躲進房間裡,把客廳留給他們。
李黛伶一看見超大的電燈泡離開,嬌柔的嗓音就甜甜響起:
「藍威,孫海娟到底要住到什麼時候啊?」她適時的甩動她那頭大波浪的長髮。
藍威沒有吭氣,繼續吃他的飯。
「我看她的腳都好了,怎麼還不讓她走啊?」李黛伶挨到他的身邊。
「我會讓她走的。」藍威丟下這句話,斜睨了李黛伶一眼,繼續吃他的飯。
李黛伶識相的暫時閉了嘴。
藍威對感情的事很懶,也很不挑剔。
只要是成熟有韻味的女人,尤其聽話的女人,他就會喜歡,因為他最討厭應付女人的百般無聊要求。
尤其哄女人那一套,他根本不會去做,他寧可將時間花在研究室裡,也不願陪女人去逛街、看電影、喝咖啡。
李黛伶很聰明,也很懂他的個性,從來不會擺出女朋友的架子,要求他做東做西,甚至不會要求要約會,反正每天在醫院裡朝夕相處,感情就會像燒開水般愈來愈滾。她相信只要她對他好,他早晚會感覺到她的真心。
反而這樣,醫院裡的同事都羨慕她找到了一個老實可靠、絕不會見異思遷的男朋友。
李黛伶也很開心有藍威這樣的男朋友,畢竟她已經二十六歲了,是該為結婚的事計劃。像他這樣人長得帥,有穩定、高收入的工作,又沒有風流的個性,是個值得托付終生的對象。
只不過藍威有沒有把她當女朋友看待,她心裡頭還是不太能確定。
像這次孫海娟住進他的家,她也是聽翁介元說才知道。今天還是她說想來看看孫海娟有沒有好點,硬是跟他回家,否則他這個屋子,從交往以來一年多,她才第三次進來。
看他終於吃完了飯,人移到了沙發上,李黛伶馬上黏了過去。
「藍威,你一個大男人收留一個小女孩,傳出去總是不太好聽。」
「有什麼不好聽的,我難道會怕這些閒言閒語嗎?」藍威呻了回去。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萬一她的家人故意要找你碴,控告你故意藏匿孫海娟,甚至安了個誘拐的名目對付你,那你不就好心沒好報了。」李黛伶真的是怕藍威吃虧上當,只能叮嚀著他。
「黛伶,等她腳一好,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會馬上讓她走。」不是因為他對李黛伶的話言聽計從,而是他受不了那張清麗絕倫的臉老是在他的眼前晃來晃去。
好幾次,看到孫海娟剛洗好澡的模樣,都會使他血脈償張。只要盡快把她送走,他就不會受到她的蠱惑。
「還要等她找到工作!要是她一直找不到工作,是不是就賴定你了?」李黛伶兩條玉臂攀上藍威的肩膀。
「不會的,我相信她很快就會找到工作。」未免李黛伶再囉嗦,他乾脆吻上她的芳唇。
屋子就這麼一點大,隔音設備又不好,藍威和李黛伶的話一句句清晰的送進了孫海娟的耳裡。
明天就走吧!別讓收留她的人為難,要是他們情侶吵架,那她可是罪魁禍首。
她將她的衣物又收進了她的大背包裹。
因為答應他不會不吭一聲的離開,於是她拿出了一張紙、一隻筆,想了想,寫下:
藍威:
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的名字,真是有點尷尬。
謝謝你這一個禮拜的收留和照顧,等我找到工作賺了錢,我會將欠你的飯錢和房租錢拿來還你。
希望你和你的女朋友不要因為我而吵架,那我會很內疚的。
我走了,再一次謝謝你。
孫海娟留
隔天一早,藍威在餐桌上看到她留下的字條、一串鑰匙,還有為他準備好的早餐。
他的心頭徹底亂成一片。這不是如他所願嗎?他不用趕她,她自動的就走,不是替他省下很多麻煩嗎?為什麼他會有強烈的失落感及不安?
她在台北不是無依無靠嗎?萬一她又找不到工作,她是不是得露宿街頭?她這會兒人又會到哪裡去呢?
第三章
藍威開著車,大街小巷的尋找著孫海娟的身影。他明知道她該死的有強烈的自尊心,昨晚他卻和李黛伶談論她的事情,至少得幫她找到棲身之處,才能說出要她走的話。
可是在茫茫的台北市,要找一個人比登上聖母峰還難,只能憑運氣。
他從早上找到晚上,連醫院的門都沒進去。她晚上會睡在哪裡?可別讓其他的男人騙了,這年頭大野狠實在太多了。
找了一整天,他的車最後停在國父紀念館前。他地毯式的搜尋國父紀念館裡頭的每一棵樹、每一個角落,期盼能找出她的人,期盼上天能聽到他的呼喚,讓她奇跡似的出現。直到深夜,他才不得不失望而歸。
這一夜他很累,卻無法安心的入睡,睡夢中全是她純真的樣子。
隔日,藍威在醫院裡查到了她的戶籍住址,隨即他趕到松山機場,飛往了台南。
在飛機上,雖然對自己瘋狂的舉動感到訝異,但他心裡只存一絲希望——她能迷途知返回家去。只要看見她平安,他就能放心。
五十分鐘後,他踏上台南的土地。南台灣的太陽非常熾熱,照得他心情更加煩躁。
中午,他找到了位於海邊的小村落。
他不敢明目張膽的上她家找人,只好在她家附近隨意徘徊。正苦無方法探問她的消息時,迎面走來了一個歐巴桑。
藍威堆起了滿臉的笑意,柔和了他臉上剛毅的線條,才開口問:
「這位伯母,請問你認識十五號的孫家嗎?」
歐巴桑狐疑的看著高大的藍威。
「我是孫海娟的高職老師,我來做畢業後的家庭訪問。」藍威隨口說了個謊。
「原來是老師喔!」歐巴桑笑嘻嘻的,操著台灣國語說:「我當然認識啊!這個村子每家每戶我都認識,好像我在當村長似的。」
「是這樣的,我本來是想上孫家做訪問的,可是孫家好像沒人在。我可不可以請問你一些問題?」他其實連孫家的門都沒有去敲過。
「好啊!好啊!只要我知道的,全都告訴你。」歐巴桑對老師有著非常崇高的敬意。
「伯母,孫海娟畢業後,不曉得是繼續唸書,還是在工作?」他拿出一本隨身的小筆記本和一技筆,有模有樣的記錄著。
「老師啊,那個海娟高職還沒念畢業就離家出走了。我聽她媽媽說,她好像都住在台南市的同學家,半工半讀的。最後她高職有念畢業嗎?」歐巴桑提出了她的疑問。
「這……有啊,海娟最後有念畢業。」他胡亂應著。
原來她高職還沒畢業就逃離了家。其實他也不清楚她高職有沒有念畢業,從來也沒問過她,是想起她在餐廳應征服務生時,向餐廳的經理說她高職剛畢業,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