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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意是文章過失,非文過飾非。 最近寫了一篇文章發表,又招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此文,字不到兩千,用化名,小說形式。文中,先敘與主人公多年友情,中間只說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後再敘彼此感情,並點明他原是一片好心。最終說明主旨:寫文章應該注意細節的真實。純屬針對文壇時弊的藝術方面的討論,絲毫不涉及個人的任何重大問題。扯到哪裡去,這至多也不過是拐彎抹角、瞻前顧後,小心翼翼地,對朋友的寫作,苦口婆心提點規諫。 說真的,我寫文章,尤其是這種小說,已經有過教訓。寫作之前,不是沒有顧忌。但有些意念,積累久了,總願意吐之為快。也知道這是文人的一種職業病,致命傷,不易改正。 行文之時,還是注意有根有據,勿傷他人感情。感情一事,這又談何容易!所以每有這種文字發出,總是心懷惴惴,怕得罪人的。我從不相信「創作自由」一類的話,寫文章不能掉以輕心。 但就像托翁描寫的學騎車一樣,越怕碰到哪一棵樹上,還總是撞到那棵樹上。 已經清楚地記得:因為寫文章得罪過三次朋友了。第一次有口無心,還預先通知,請人家去看那篇文章,這說明原是沒有惡意。後來知道得罪了人,不得不在文末加了一個注。 現在看來,完全沒有必要。當時所謂清查什麼,不過是走過場。雙方都是一場虛驚。現在又有人援例叫我加注,我解釋說:散文加注可以,小說不好加注,如果加注,不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說是小說也不行。有的人一定說是有所指。可當你說這篇小說確有現實根據時,他又不高興,非要你把這種說法取消不可。 結果,有一次,硬是把我寫給連共的一封短簡,已經排成小樣,撤了下來。目前,編輯把這封短簡退給我,我看了一下內容,真是啼笑皆非: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只能向收信人表示歉意。 魯迅晚年為文,多遭刪節,有時弄得面目皆非。所刪之處,有的能看出是為了什麼,有的卻使魯迅也猜不出原因。例如有一句這樣的話:「我死了,恐怕連追悼會也開不成。」給刪掉了。魯迅補好文字以後寫道:「難道他們以為,我死了以後,能開成追悼會嗎?」當時看後,拍案叫絕,以為幽默之至,尚未能體會到先生憤激之情,為文之苦。 例如我致連共的這封短簡,如果不明底細,不加註釋,任何敏感的人,也不會看出有什麼「違礙」之處。文字機微,甚難言矣。 取消就取消吧,可是取消了這個說法,就又回到了「小說」上去。難道真的有沒有現實根據的小說嗎? 有了幾次經驗,得出一個結論:第一,寫文章,有形無形,不要涉及朋友;如果寫到朋友,只用頌體;第二,當前寫文章,貶不行,平實也不行。只能揚著寫,只能吹。 這就很麻煩了。可寫文章就是個麻煩事,完全避免麻煩,只有躺下不寫。 又不大情願。 寫寫自己吧。所以,近來寫的文章,都是自己的事,光彩的不光彩的,都拋出去,一齊大甩賣。 但這也並非易事。自己並非神仙,生活在塵世。固然有人說他能遺世而獨立,那也不過是吹牛。自我暴露,自我膨脹,都不是文學的正路,何況還不能不牽涉他人? 大家都希望作家說真話,其實也很難。第一,誰也不敢擔保,在文章裡所說的,都是真話。第二,究竟什麼是真話? 也只能是根據真情實感。而每個人的情感,並不相同,誰為真?誰為假?讀者看法也不會一致。 我以為真話,也應該是根據真理說話。世上不一定有真宰,但真理總還是有的。當然它並非一成不變的。 真理就是公理,也可說是天理。有了公理,說真話就容易了。 1991年7月23日促成之 所謂文慮,就是寫文章以前,及寫成以後的種種思慮。 我青年時寫作,都是興之所至,寫起來也是很愉快的,甚至嘴裡哼哼唧唧,心裡有節奏感。真像蘇東坡說的: 某生平無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則筆力曲折,無不盡意。自謂世間樂事,無逾此者。 其實,那時正在戰事時期,生活很困苦,常常吃不飽,穿不暖。也沒有像樣的桌椅、紙張、筆墨。但寫作熱情很高,並視為一種神聖的事業。有時寫著寫著,忽然傳來敵情,街上已經有人跑動,才慌忙收拾起紙筆,跑到山頂上去。 很長時間,我是孤身一人,離家千里,在破屋草棚子裡寫東西。烽火連天,家人不知死活,但心裡從無愁苦,一心想的是打敗日本,寫作就是我的職責。 寫出東西來,也沒有受過批評,總是得到鼓勵稱讚。現在有些年輕人,以為我們那時寫作,一定受到多少限制,多麼不自由,完全是出於猜測。我親身體驗,戰爭時期,創作一事,自始至終,是不存什麼顧慮的。競技狀態,一直是良好的,心情是活潑愉快的。 存顧慮,不愉快,是很久以後的事。作為創作,這主要和我的經歷、見聞、心情和思想有關。 土地改革,解放戰爭時期,我雖受到批判,但寫作熱情未減。批判一過,作品如潮,可以說是「屢敗屢戰」,毫不氣餒。我還真的親臨大陣,冒過鋒矢。 就是「文革」以後,我還以九死餘生,鼓了幾年餘勇。但隨著年紀,我也漸漸露出下半世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的樣子來。 目前為文,總是思前想後,顧慮重重。環境越來越「寬鬆」,人對人越來越「寬容」,創作越來越「自由」,周圍的呼聲越高,我卻對寫東西,越來越感到困難,沒有意思,甚至有些厭倦了。我感到很疲乏。究竟是什麼原因,自己也說不清楚。 顧慮多,表現在行動上,已經有下列各項: 一、不再給別人的書寫序,實施已近10年。 二、不再寫書評或作品評論,因為已經很少看作品。 三、凡名人辭書、文學藝術家名人錄之類的編者,來信叫寫自傳、填表格、寄像片,一律置之。因為自覺不足進入這種印刷品,並懷疑這些編輯人是否負責。 四、凡叫選出作品、填寫履歷、寄照片、手跡,以便譯成外文,幫助「走向世界」者,一律謝絕。因為自己願在本國,安居樂業,對走向那裡,絲毫沒有興趣。 五、凡專登名人作品的期刊,不再投稿。對專收名家作品的叢書,不去摻合。名人固然不錯,名人也有各式各樣。如果只是展覽名人,編校不負責任,文章錯字連篇,那也就成為一種招搖。 六、不為群體性、地區性的大型叢書掛名選稿,或寫導言。因為沒有精力看那麼多的稿件,也寫不出像魯迅先生那樣精闢的導言。 總之,與其拆爛污,不如巖穴孤處。 作家,一旦失去熱情,就難以進行創作了。目前還在給一些報紙副刊投投稿,恐怕連這也持續不長了。真是年歲不饒人啊! 人們常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作家。時代一變,一切都變。我的創作時代,可以說從抗日戰爭開始,到「文化大革命」結束。所以,近年來了客人,我總是先送他一本《風雲初記》,然後再送他一本芸齋小說。我說:「請你看看,我的生活。全在這兩本書裡,從中你可以瞭解我的過去和現在。包括我的思想和感情。可以看到我的興衰、成敗、及其因果。」 1991年8月4日上午 最近寫了一篇文章,叫女兒抄了一下,放在抽屜裡。有一天,報社來了一位編輯,就交給他去發表。發出來以後,第一次看,沒有發現錯字。第二次看,發現「他人詩文」,錯成了「他們詩文」。心裡就有些不舒服。第三次看,又發現「入侍延和」,錯成了「入侍廷和」;「寓意幽深」,錯成了「意寓幽深」;心裡就更有些彆扭了。總以為是報社給排錯了,編輯又沒有看出。 過了兩天,又見到這位編輯,心裡存不住話,就說出來了。為了慎重,加了一句:也許是我女兒給抄錯了。 女兒的抄件,我是看過了的,還作了改動。又找出我的原稿查對,只有「延和」一詞,是她抄錯,其餘兩處,是我原來就寫錯了,而在看抄件時,竟沒有看出來,錯怪了別人,趕緊給編輯寫信說明。 這完全可以說是老年現象,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過。我寫作多年,很少出筆誤,即使有誤,當時就覺察到改正了。為什麼現在的感覺如此遲鈍?我當編輯多年,文中有錯字,一遍就都看出來了。為什麼現在要看多遍,還有遺漏?這只能用一句話回答:老了,眼力不濟了。 所謂「文章老更成」,「薑是老的辣」,也要看老到什麼程度,也有個限度。如果老得過了勁,那就可能不再是「成」,而是「敗」;不再是「辣」,而是「腐爛」了。 我常對朋友說,到了我這個年紀,還寫文章,這是一種習慣,一種惰性。就像老年演員,遇到機會,總願意露一下。 說句實在話,我不大願意看老年人演的戲。身段、容貌、腳手、聲音,都不行了。當然一招一式,一腔一調,還是可以給青年演員示範的,台下掌聲也不少。不過我覺得那些掌聲,只是對「不服老」這種精神的鼓勵和讚賞,不一定是因為得到了真正的美的享受。美,總是和青春、火力、朝氣,聯繫在一起的。我寧願去看娃娃們演的戲。 己之視人,亦猶人之視己。老年人寫的文章,具體地說,我近年寫的文章,在讀者眼裡,恐怕也是這樣。 我從來不相信,朋友們對我說的,什麼「寶刀不老」呀,「不減當年」呀,一類的話。我認為那是他們給我捧場。有一次,我對一位北京來的朋友說:「我現在寫文章很吃力,很累。」 朋友說:「那是因為你寫文章太認真,別人寫文章是很隨便的。」 當然不能說,別人寫文章是隨便的。不過,我對待文字,也確是比較認真的。文章發表,有了錯字,我常常埋怨校對、編輯不負責任。有時也想,錯個把字,不認真的,看過去也就完了;認真的,他會看出是錯字。何必著急呢?前些日子,我給一家報紙寫讀書隨筆,一篇一千多字的文章,引用了四個清代人名,竟給弄錯了三個。我沒有去信要求更正,編輯也沒有來信說明,好像一直沒有發現似的。這就證明,現在人們對錯字的概念,是如何的淡化了。 不過,這回自己出了錯,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今後如何補救呢?我想,只能更認真對待。比如過去寫成稿子,只看兩三遍;現在就要看四五遍。發表以後,也要比過去多看幾遍。庶幾能補過於萬一。 老年人的文字,有錯不易得到改正,還因為編輯、校對對他的迷信。我在大雜院住的時候,同院有一位老校對。我對他說:「我老了,文章容易出錯,你看出來,不要客氣,給我改正。」他說:「我們有時對你的文章也有疑問,又一想你可能有出處,就照排了。」我說:「我有什麼出處?出處就是辭書、字典。今後一定不要對我過於信任。」 比如這次的「他們詩文」,編輯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不通的,有錯的。但他們幾個人看了,都沒改過來。這就因為是我寫的,不好動手。 老年文字,聰明人,以不寫為妙。實在放不下,以少寫為佳。 1990年9月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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