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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點十五分到七點四十五分,他在由家門口到郵筒這段路上來回跑了兩趟,也沒有找到丟失的信。他還在樓裡的樓梯和走廊上仔細找過,驚動了樓下的鄰居楊大媽。「吳同志,您在找什麼?」 「一封信。信!您瞧見了嗎?」 「信?怎麼沒瞧見?!」 「在哪兒?」他驚喜得心兒在胸膛裡直蹦。 「您昨兒下班時,我不交給您了嗎?您弄丟了嗎?」楊大媽問。 「噢……」他的心又噗登一下沉落下來,囁嚅著說;「不是那封。是另一封不見了!」 他沮喪地回到自己屋中。屋裡沒有那封信。桌上只有少半本信箋,墨水瓶開著蓋兒。一點點淡淡的絲一樣的煙縷,從沒有益嚴的爐蓋旁邊的縫隙處鑽出來。這是他早晨燒那些廢信紙的殘煙。恍惚間,他突然想到,是不是早晨燒廢信紙時,把那封信也糊里糊塗地燒掉了?跟著他又否定了這種樂觀的假設。他清楚地記得,臨上班時是把那封信怎樣從桌上拿起來放進上衣口袋裡的,而且他站在走廊上,還用手按過口袋,當時摸到信的感覺直到現在還保留在手指頭上。沒有疑問,信丟了,叫人抬去了。可能被誰拾去了呢?於是他想到那個蹲在道邊玩耍的穿綠褂子的小男孩兒。 「多半是他!那時路上沒別人。」 他認準是那小男孩,就跑出去,找到剛才那小孩玩耍的地方,卻不見那孩子。他想那孩子可能就住在附近哪一個門裡,於是他站在道邊的樹旁等候著。他看看表,八點鐘了,已是上班時刻,昨天趙昌通知今天任何人不准請假或遲到。但那一切都不如眼前的事情更重要。他大約站了十多分鐘,還算幸運,忽從身旁一扇門裡走出一個斜背著綠書包的小男孩,他從這小男孩胸前別著的一枚特大的像章,立即辨認出就是剛才那孩子,他一步跨上去,就像一個藏在樹後攔路搶劫的匪徒,一把抓住小男孩的胳膊。 「你說,你看見那封信了嗎?」 小男孩吃驚地看著他白晃晃、由於過分緊張和衝動而顯得任可怕的一張臉。突然哇地一聲哭了。 「別哭,我的信在哪兒?」他扯著小男孩的胳膊說。 這時,隔牆的院子裡傳出女人的叫聲:「小慶、小慶,怎麼啦?」跟著跑出一個矮身材、黃臉兒的女人,腰上系一條藍條格的小圍裙,兩隻手水淋淋的,看樣子是小男孩的媽媽。這女人見有人抓她的孩子,便生氣地衝著吳仲義問; 「你這是幹什麼?」 小男孩見到媽媽,索性放聲大哭起來。吳仲義放開小男孩,發窘地解釋道: 「我,我丟了一封信。剛才這孩子在這兒玩,我問他看見沒有……」 小男孩兒哭著說:「他抓我,抓得好疼……」他對媽媽還有點撒嬌。 女人不滿意地對吳仲義說:「你問他好了,幹什麼抓他?他又沒惹你!」然後轉過頭問小男孩:「小慶,你瞧見他的信了嗎?」 「沒有。我什麼也沒瞧見。他抓我……」 小男孩只是委委屈屈地哭著。沒瞧見他的信。吳仲義只好道歉說:「那對不住了,對不住了!」隨即匆匆忙忙轉過身走了。樣子顯得很狼狽。耳朵還聽著身後孩子的哭聲和那女人一邊勸孩子,一邊怒罵他的話: 「丟一封信算什麼?值得這樣?這麼回,欺侮一個小孩子,真沒見過!我看你離倒霉不遠了!」 他聽著,跟著這聲音從耳邊消失,腦袋嗡一聲響起來。他意識到,那封信叫不知名姓的路人拾去了。要命的是,他為了不叫哥哥那裡的人知道是一封私信,而用了印有單位名稱的公事信封。信封上又沒署上他的姓名地址。抬到信的人肯定很快地就會把信送到他的單位,這等於他把自己送入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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