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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她的話只讓人覺得心酸? 「方芳,傳達室有人找!」 一個電話,把她召到傳達室去。她有點納悶,誰找呢?她不是名記者,那些找名人遞狀子的人找不到她頭上;她不掌握版面,那些走後門送稿子的人也找不到她頭上。在這個城市裡,沒有親戚,朋友不多,同學大部在外地,上班時間誰來找她? 方芳跑到接待室,在七、八個來訪者中掃了一眼,並不見有認識的人。 「方同志,我在這兒呢!」在嗡嗡的人聲中,一個女人站了出來。 方芳這才認出,是張……張鳳蘭。她今天穿得整齊,新燙了發,紋絲不亂,略顯死板,襯托著微微浮腫的發黃的臉,比第一次見她好看了些,怪不得一時沒有認出來。 「方同志,上次您問的事兒,我想起來了。」 上次問的,什麼事?方芳想不起來了。 啊! 「我們頭一次見面,是在公園裡。」 她低了低頭,顯出早已失去的羞澀。那神態竟使她年輕了許多。 「我怕您用得著,趕來告訴您一聲。述懷說,他跟您談了兩次。可他忘了說這個。他這人,就這毛病,說著說著就不知說哪兒去了。我一想,我應過您的,今天我倒班,就……」 她紅著臉解釋,又誠懇,又不好意思,倒弄得方芳比她更不好意思,只忙忙地問: 「您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嗎?」 她微微把頭一點,看了看四周的人,誰也沒注意她,才放低了聲音答道: 「記得。那天忘了,是好久沒想過那些事了。您一提,全想起來了。唉,這些事,是忘不了的。那是個星期天。前兩天我們在他二姑家見的面,星期天他就約我上公園。是春天,瞧,我新買的這種呢外套,那天頭一回穿。」 絳色的呢外套緊緊地箍在她身上,更顯出了肥胖。 「那會兒我挺瘦的,穿這外套還嫌肥呢。一生孩子,人就胖了。女人沒幾年,都一樣,有個家拖累著,鐵打的也經不住。反正這會兒也不在乎了,老夫老妻的。那會兒可挺在意的。就為穿哪件衣服去,折騰了半夜,我媽直罵我,說,穿什麼不一樣,人家是看人呢,還是看衣服呢!那會兒文化革命剛完,街上還沒這麼花俏。我這件衣服還算時新的樣兒呢,花一個月工資買的。買了擱那兒捨不得穿。那天穿上,他頭一句話就說,我這外套真漂亮,真協調。還說,協調就是美。他呀,可能說啦!後來,我們在湖邊坐了半天。他拿乾乾淨淨的大手絹給我墊在石凳子上,我覺得他挺細心的,會關心人……」 她說說停停,欲罷不能。那些美好的過去溫暖著她的心,使得她的容顏憑添了幾分秀色。在那雙過早爬上皺折的眼中閃爍著流星般明亮的光彩。假如她的心永遠沉浸在這種安謐美好的境地裡,她該比現在年輕得多。 「他是挺好的人。」方芳答了一句。 「要說,也算不錯了。成了家,當然不能像結婚以前那樣囉!有時候也吵架。現在想起來,好多事也不怨他。那會兒都年輕,年輕的時候懂什麼?把什麼都看得花兒似的,遇見不順心的事兒就煩,就鬧。我還記得頭一回大吵,是在我懷小鳳的時候。您瞧,就您一提頭兒,八輩子的事兒都想起來了……」 張鳳蘭臉上笑笑的,又微微歎著氣往下說: 「現在想起來,也真不值得的。那是個大雪天,我懷孕七個月了。下班回來車擠,等了四、五輛車才上去,又沒人讓坐,到家人都快癱了。他不在家,廚房一點吃的沒有。別說叫我做飯,連吃飯的勁兒都沒了。九點他才回來,說遇見個老同學下飯館了,還喝了點酒。我一聽就火冒三丈,就吵起來了,從那以後,吵開了,時常吵,越吵越凶。後來,吵膩了,誰也不想吵了。」 「那,現在呢?」 「現在,挺好的。年齡也大了,都知道讓著,也就不吵了。這不,去年街道上評『五好家庭』,我們家還上了光榮榜呢。」 她笑了,笑得很真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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