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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自己。」 這算什麼名言? 什麼事情也不曾發生,卻又好像發生了什麼事情。發生了什麼呢?本來就什麼也沒有發生嘛!方芳心裡煩,不痛快,不舒坦,又說不出個為什麼!是為那篇眼看就要夭折的通訊?唉,幾經磨難,心中早已放棄,早就不想寫了。胎死腹中,回天乏術,遺憾也無用,不是為這個。 是什麼纏纏繞繞,捨不了,丟不下,攪得她不得安寧?或許,是因為糊里糊塗闖入一個陌生的家庭,觸摸到那人的一些隱痛,牽引得心裡難受?或許,只因為這個家不能構成一個和睦家庭的典範,一個善良的願望未能實現而招致的一種失落感?這與你有什麼相干?何至如此不安? 太陽累了,天空被灰色籠罩。食堂過了開飯的時間,家家戶戶涮鍋洗碗也吃罷了晚飯。她不餓,不想吃。李索玲不知跑哪兒去了,好像又是好幾天沒跟她說話了。這個怪人,她就一輩子這麼怪下去?人家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憑什麼認定人家古怪?與你有什麼關係? 張鳳蘭多麼知足,知足到令人同情。誰需要你的同情?誰需要你的評判?她把青春奉獻給了自己的家庭,她生活在不吵架的和睦家庭中很安適,或者說你認為不那麼安適,又與你有什麼關聯?她知道曾有人分享過同她丈夫侃的樂趣嗎?她知道他對理想家庭的嚮往嗎?她為什麼要知道!她只要她的家,她的孩子,她的丈夫,她滿意。你遺憾什麼? 是孟雅平黃黃的臉兒令你不安?她承受了不該有的沉重的社會輿論的壓力,埋葬了人世間除愛情之外最值得珍惜的感情。她並不甘心,並不情願,卻必須埋葬。你是為她而傷感?為她不平?不,她離你是那麼遠。 「他沒有一個能說話的人。」你為什麼偏偏記住這句話?他的眼睛是灰暗的,又是明亮的。他的聲音是爽朗的,又是壓抑的。他喜歡侃,侃得很動聽,也很悲哀。沒有人聽他的。他有沒有說話的人與你毫無關係,不是嗎?他內心很苦。他苦否與你也毫無關係,不是嗎?毫無關係,毫無關係…… 她扭亮了床頭的台燈。 一道黃黃的小光圈可憐地亮在這小屋,一道莫名的孤獨綿延在她心頭不願離去。她問自己:這一切,與我有什麼關係?我應該高興,我沒有結婚,我沒有家,我是自由的,我可以選擇。 可是,她高興不起來。 門上插鑰匙的聲音,打斷了方芳頭腦中的昏亂。李索玲提著一個大包進門,一進門就拿了一包麵包遞過來: 「方芳,我給你買了麵包,奶油夾心,挺好的。」 方芳確實餓了,接過麵包就香香地吃起來,吃個半個才想起來問: 「你怎麼知道我沒吃飯?」 李索玲難得地一笑: 「這兩天你就沒好好吃飯。」 「是嗎?」她自己都忘了這幾天吃過幾次飯了。 李索玲把大包的東西分門別類地住箱子裡放,往抽屜裡塞,背對著方芳,只問了一句: 「稿子還沒動手吧?」 「沒有。」 「不打算寫了?」 「嗯。」 收拾完東西,李索玲照例往床上一躺,捧起一本書,進入了自己的世界。方芳滿肚子話想對人說,看著默默無聲的室友,不由得悵然,不悅,假如換一個愛說話的人住在一起就好了。 「索玲,你記不記得,你勸過我別去採訪他?」 「是嗎?」 「你說我會後悔的。為什麼?」 「因為他不幸。」 「後來你可沒有勸過我,又為什麼?」 「凡事聽其自然。」 「你說得對。這個家庭不理想。其實他很不幸,她也不幸,真的,我感覺到。你知道,他以前有個很要好的女朋友,很談得來。後來,因為閒言閒語,不來往了,我也見到那個姑娘了。她……」 「她同情他。」 「你怎麼知道?」 「同情和愛情之間並沒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女人常常出於同情去愛一個男人,以為自己的愛可以把別人從苦海裡拯救出來。還認為這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感情和行為。其實,事實和結果往往出乎意外……」 「你怎麼知道?」 「書告訴我的!」李索玲拍拍手上的書,方芳卻不信。 「那你是本本主義!那個姑娘只不過對他有些好感,根本扯不到愛情上去。」 「好感比同情離愛情更近……」 「不對。你的觀點有問題!照這麼說,一個女人不能對男人有好感,有了好感就是愛上了他。照這樣推論下去,一個女人只能對一個男人有好感,對其它的男人應該統統反感才正常。是嗎?這種觀點是太陳舊、太封建了!」 「我不跟你辯論。」 方芳臉上露出勝利的笑意。言猶未盡,又去擾亂看書的人: 「索玲,你說過,要告訴我一句話的。」 「也許用不著了。」 「說呀!」 「小心你自己。」 「這話什麼意思。沒頭沒尾的。」 「其實,最可怕的不是別人,是自己。人人感情上的不幸都是自己親手造成的。」 「你這話,對我是無的放矢!」方芳嘴挺硬。 「那太好了。」李索玲深呼了一口氣,悠悠地說,「對了,順便告訴你一件事。」 「什麼事?」 「我要結婚了。」 「什麼?」方芳的驚訝不亞於聽說今晚有八級地震。 「我要結婚了。」聲音的平靜更令方芳驚訝不已。 「你喜歡他嗎?」 「我連我自己都不喜歡,還會喜歡他!」 「那你為什麼要結婚?」方芳氣憤了。 未來的新娘一點不動氣,更為平靜地答道: 「人嘛,總要有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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