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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旅館,聶赫留朵夫沒有上床睡覺,而在房間里久久地來回踱步。他跟卡秋莎的事已經結束。她不再需要他,這使他感到傷心和羞愧。不過此刻使他痛苦的倒不是這件事。另外有一件事不僅沒有結束,而且空前劇烈地折磨著他,要他有所行動。 在這段時間里,特別是今天在這座可怕的監獄里目睹的种种駭人听聞的罪惡,那毀了親愛的克雷里卓夫的种种罪惡,正泛濫成災,不僅看不到戰胜它的可能,甚至不知道怎樣才能把它戰胜。 他的頭腦里浮起千百個人的影子,他們被冷酷的將軍、檢察官、典獄長關在病菌彌漫的惡濁空气里,受盡凌辱。他想起自由不羈、痛罵長官的怪老頭被看作瘋子。他還想起含恨而死的克雷里卓夫夾在其他几具尸体中間,相貌俊美,臉色蜡黃。究竟是他聶赫留朵夫瘋了,還是那些自以為頭腦清醒而干出那些勾當來的人瘋了?這個老問題此刻又更加執拗地出現在他面前,要求他解答。 他來回走得有點累了,腦子也思索得有點累了,就在靠近燈光的沙發上坐下來,隨手打開英國人送給他留作紀念的福音書,那是他剛才清理口袋時丟在桌上的。“据說什么問題都可以在那里找到答案,”他想著翻開福音書,開始讀他翻到的一頁。那是《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一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 二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三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四 所以凡自己謙卑象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 “對了,對了,确實是這樣,”聶赫留朵夫想到自己只有在謙卑的時候才能領略生活的宁靜和歡樂。 五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象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六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里。 “為什么說:‘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象這小孩子的’?在什么地方接待?‘凡為我的名’是什么意思?”聶赫留朵夫問自己,覺得這些話很不好懂。“還有,為什么要把大磨石拴在頸項上,還要沉在深海里?不,這話有點不對頭,不确切,不清楚,”他想到他生平讀過好几次福音書,總是遇到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因而讀不下去。他又讀完第七節、第八節、第九節和第十節。這几節講到將人絆倒,講到他們必須進入永生,講到把人丟在地獄的火里作為懲罰,講到孩子的使者常見天父的面。“可惜這些話很不連貫,”他想,“但還能看出其中有些好東西。” 十一 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十二 一個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么? 十三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只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歡喜還大呢。 十四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愿意這小子里失喪一個。 “是的,他們的滅亡并非出自天父的意志,但他們在成百上千地死去。而且沒有辦法拯救他們,”聶赫留朵夫想。 二十一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 二十二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二十三 天國好象一個王,要和他仆人算帳。 二十四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万銀子的來。 二十五 因為他沒有什么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二十六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二十七 那仆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債。 二十八 那仆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二十九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三十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里,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三十一 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三十二 于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三十三 你不應當怜恤你的同伴,象我怜恤你么? “難道只不過是這么一回事嗎?”聶赫留朵夫讀完這些字句,忽然大聲說。接著有個聲音在他心里回答說:“對,只不過是這么一回事。” 于是聶赫留朵夫也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況。那就是他起初覺得古怪、荒誕甚至可笑的思想,不斷被生活所證實,有朝一日他忽然發現這原是個极其平凡的無可怀疑的真理。現在他懂得了一點:要克服使人們飽受苦難的駭人听聞的罪惡,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總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該懲罰別人,也無法糾正別人。現在他才明白,他在各地監獄里親眼目睹的一切駭人听聞的罪惡,以及制造這种罪惡的人所表現的泰然自若的態度,都是由于他們想做一件做不到的事:他們自己有罪,卻想去糾正罪惡。腐化墮落的人想去糾正腐化墮落的人,并想用生硬的方法達到目的,結果是缺錢而貪財的人就以這种無理懲罰人和糾正人作為職業,自己卻极度腐化墮落,同時又不斷腐蝕受盡折磨的人。現在他才明白,他親眼目睹的一切慘事是怎么產生的,怎樣才能加以消滅。他找不到的答案,原來就是基督對彼得說的那段話:要永遠饒恕一切人,要無數次地饒恕人,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無罪的人,可以懲罰或者糾正別人。 “事情總不會那么簡單吧,”聶赫留朵夫對自己說,但同時又明白,這种与他本來的習慣相反的說法,盡管初看起來古怪,卻無疑是正确的解答,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上都是這樣。“怎樣對待作惡的人?難道可以放任他們不加懲罰嗎?”這一類常見的反駁,如今已不會使他感到為難了。倘若懲罰能減少罪行,改造罪犯,那么,這樣的反駁還有點道理。但事實證明情況正好相反,一部分人無權改造另一部分人,那么唯一合理的辦法,就是停止做這种非但無益而且有害,甚至是殘忍荒謬的事。“几百年來你們一直懲辦你們認為有罪的人。結果怎么樣?這种人有沒有絕跡呢?并沒有絕跡,人數反而增加,因為不僅添了一批因受懲罰而變得腐化的罪犯,還添了一批因審判和懲罰別人而自己墮落的人,也就是審判官、檢察官、偵訊官和獄吏。”聶赫留朵夫現在明白,社會和社會秩序所以能維持,并不是因為有那些受法律保護的罪犯在審判和懲罰別人,而是因為盡管存在這种腐敗的現象,人們畢竟還是相怜相愛的。 聶赫留朵夫希望在這同一本福音書里找到能證實這种思想的文字,就把它從頭讀起。他讀著一向使他感動的《登山訓眾》1,今天才第一次看出這段訓誡并非抽象的美好思想,提出的大部分要求也并不過分而難以實現,而是簡單明了切實可行的戒律。一旦實行這些戒律(而這是完全辦得到的),人類社會就能确立嶄新的秩序,到那時不僅使聶赫留朵夫极其憤慨的种种暴行都會自然消滅,而且人類至高無上的幸福——在地上建立天國——也能實現。 那些戒律總共有五條。 -------- 1見《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五章。 第一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節到第二十六節)就是人不僅不可殺人,而且不可對弟兄動怒,不可輕視別人,罵人家是“拉加”1。倘若同人家發生爭吵,就應該在向上帝奉獻禮物以前,也就是禱告以前同他和好。 -------- 1意即“廢物”。 第二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七節到第三十二節)就是人不僅不可奸淫,而且不可貪戀女色。一旦同一個婦女結成夫婦,就要對她永不變心。 第三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三節到第三十七節)就是人在允諾什么的時候不可起誓。 第四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八節到第四十二節)就是人不僅不可以眼還眼,而且當有人打你的右臉時,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要寬恕別人對你的欺侮,溫順地加以忍受。不論人家求你什么,都不可拒絕。 第五條戒律(《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節到第四十八節)就是人不僅不可恨仇敵,打仇敵,而且要愛仇敵,幫助仇敵,為仇敵效勞。 聶赫留朵夫凝視著那盞油燈的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惡現象,又設想要是人們能接受這些箴規,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怎樣。于是他的心充滿了一种好久沒有感受到的喜悅,仿佛經歷了長期的勞累和痛苦以后忽然獲得了宁靜和自由。 他通宵沒有睡覺。他象許許多多讀福音書的人那樣,讀著讀著,第一次忽然領會了以前讀過多次卻沒有注意到的字句的含義。他象海綿吸水那樣,拚命吸取面前這本書里重要而令人喜悅的道理。他讀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熟悉的,似乎把他早已知道卻沒有充分領會和相信的道理重新加以證實,使他徹底領悟。現在他領悟了,相信了。 不過,他不僅領悟和相信,人們履行這些戒律就能得到至高無上的幸福,他還領悟和相信人人只要履行這些戒律就行,不必再做別的,人生唯一合理的意義就在于此。凡是違背這些戒律的就是錯誤,立刻會招來懲罰。這是從全部教義歸納出來的道理,而關于葡萄園的比喻1尤其有說服力。園戶被派到葡萄園替園主工作,他們卻把那園看作他們的私產,仿佛園里的一切都是為他們置辦的,他們忘記了園主,殺害了凡是向他們提到園主、提到他們對園主應盡義務的人,認為他們有權在那個園里享樂。 -------- 1《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第三十三節到第四十一節:“〔耶穌說:〕你們再听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篱笆,里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仆人,到園戶那里去收果子。園戶拿住仆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后來打發他的儿子到他們那里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儿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我們的所作所為也是這樣,”聶赫留朵夫想,“我們活在世界上抱著一种荒謬的信念,以為我們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為了享樂。這顯然是荒謬的。要知道,既然我們被派到世界上來,那是出于某人的意志,為了達到某种目的。可是我們斷定我們活著只是為了自己的快樂。顯然,我們不會有好下場,就象那不執行園主意志的園戶那樣。主人的意志就表現在那些戒律里。只要人們執行那些戒律,人間就會建立起天堂,人們就能獲得至高無上的幸福。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1。可是我們卻先要求這些東西,而且顯然沒有求到手。 -------- 1《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四節到第三十四節:“〔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指“財利”)。……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 “看來這就是我的終身事業。做完一件,再做一件。” 從這天晚上起,聶赫留朵夫開始了一种嶄新的生活,不僅因為他進入了一個新的生活環境,還因為從這時起他所遭遇的一切,對他來說都具有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義。至于他生活中的這個新階段將怎樣結束,將來自會明白。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轉載請保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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