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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4節:第三十七章 小太監樂不思蜀(1) 文 / 胡三1

    山林裡風光好,花草蔥鬱,林木森森,空氣清新,不禁令人心曠神怡。抬眼看,又有無數的飛禽走獸在林間穿梭而過,時不時傳來虎鳴狼嘯之聲,叫人不寒而慄,更加增添了些許神秘色彩。

    蒗山那邊,秦光元、林如貴他們獵得野鹿山羊、錦雞野鴿等,烹飪好了,再斟上好酒專請小太監到他們那裡去暢飲。小太監膩歪了宮中的傳統佳餚,貪戀山間野味,每每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此時小姐曹花枝不放心,又親自前來攙他上馬,還埋怨責怪兩位兄長做事不當,把她的夫君灌成這般模樣。二人陪笑說:

    「妹妹哪裡話,客人喝不好,又怨我們待客不周不是。」

    曹花枝不悅,嗔道:「什麼叫喝好喝不好,難道醉了才說好?」

    二人說:「小姐下次我們不敢了。」

    到了下次,依然如故。

    晚間,小太監一會要水喝,一會要回酒,花枝小姐忙個不迭,幾乎徹夜難眠,侍候醉人如病人一般。

    清晨醒來,小太監負罪陪情,慚愧道:「潘某讓娘子受苦了,下次一定改!」

    花枝小姐並不介意,總是宛爾一笑:「男人嘛,只要郎君你高興。」

    閒暇的時候,他們背弓攜箭也到更遠的山中去打獵,狩得獵物也請前山的哥倆過來小酌共飲。

    山中不可坐吃山空,綠林的行業就是打家劫舍的勾當。青光眼、林如貴他們仗著有潘又安、曹花枝兩位武林高手坐陣,有恃無恐,專搶豪門大戶,□□污吏,打不過了就回山搬兵。小太監不便出面,只好留守山寨。曹花枝領兵掠敵,所向披蘼。

    如此這般,看看就是月餘。

    王丞相派出去的各路人馬,抓了不少太監,也殺了不少太監。然而派知情的人去驗看,一個也不是。王書貴想出一個新招,不光要潘又安的項上人頭,還要那把匕首。兩物俱全,才算大功告成,否則按欺上之罪論處。寶刀是烏溜國的國王當作貢品獻給皇上的,烏溜國遠在一萬里外的哈里泰,中原人做不了假,因為缺少材料。再說王丞相也見過那把寶刀,刀尖鋒利,寒光閃閃剌人眼目,刀柄刀鞘上鑲嵌了各種各樣的奇珍異寶,拎在手中,踉踉作響,實為世間珍寶,無形中給辦事人增加了虛領冒功的難度。浩渺人海中找人難,再加上那把三四寸長的小刀,無疑於大海裡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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