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米勒王聽到後就仰天狂笑了起來。
程千尋看著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時候問:「笑夠了嗎,笑完退兵吧。」
薩米勒王笑得都喘氣了,手一指:「你以為你是誰?」
程千尋道:「已經說了,忘了嗎?埃喀什女王。」
這下把對方給噎得,隨後譏諷了起來:「你真認為能借來兵嗎?我這裡可是有五萬人!」
「有五萬嗎?」她輕描淡寫著,目光對著身後白花花一片的軍隊看了一眼:「往往說五萬的,能有四萬已經不錯了。知道我借來的援兵有多少嗎?加上烏爾斯原本就有的,至少八萬!而且不謊報。如果你認為能打得我們的話,儘管打吧。要不立即撤了,我可以保證烏爾斯王不會追究,否則就等著這所謂的五萬人,屍體留在這裡肥田吧!」
薩米勒王一個冷笑:「那八萬個人呢,讓我看看。難道你就那麼有信心,一定會打贏我這三國聚集的軍隊?」
「人太多,擠不下,所以一批批來。說不定三萬人就夠你忙活的了。」程千尋猛地轉過身往城門走去,豪邁地大聲道:「該說的都說了,想通了的話,就回去抱老婆孩子去,硬是要打的話,儘管來打!」
走進了城,門關上了。在門口一直看著的戈登微微皺眉:「看來他們還是要打。」
「打就打!」程千尋立即將身上沉重的首飾摘下,往旁邊伺候著的侍女手上擱:「馬上準備打仗,他們要打的話會立即打,不會等到我們援軍到的。」
戈登立即轉身下命:「把所有石頭都搬上城牆。」
立即有人揮手喊著。讓所有兵準備就緒,將石頭搬上城。
程千尋將一身的首飾全部摘下,對著在一旁觀看,有的還在尖叫議論的婦孺道:「你們呆著幹什麼?要打仗了,家家戶戶開始做吃的。有點力氣的一起幫忙搬石頭。讓你們的丈夫、孩子都能吃上飽飯,到時往下扔石頭更有力氣。」
這些女人孩子一聽,頻頻點頭後,趕緊地忙去了。
站在城樓上,薩米勒王果然開始帶人進攻了。說不定援軍真的會到,要在援軍到之前將城打下來。只見一個個兵。拿著手中的兵器,雄赳赳氣昂昂地走來,還故意落腳很重,沉重的腳步落在地面,將地上的沙粒都震得彈跳起來。
他們嘴裡還發出「吼吼吼」的聲音壯膽。聲音傳至九霄。
對方人數眾多,哪怕虛張聲勢謊報了人數,這密密麻麻的也有四萬左右了,城牆上的士兵臉上露出緊張的表情。
「哼~」程千尋一腳踩在上面,裂開的裙擺下露出了一條大腿,她用鄙視的目光,掃了下面慢慢逼近的敵人:「進攻就進攻,還搞這一套。」
她故意還拍了拍胸口:「哎呦。真是嚇死我了!」
戈登嘴角和其他不少士兵一樣揚起,笑了起來,緊張地氣氛緩和了太多。
全城的人都發動起來。搬運石頭上城樓。程千尋回頭看了看城內:「石頭夠嗎?」
「準備了不少,但沒想到來那麼多人,應該夠用。」戈登輕聲道。
「不夠用就扒房子……這叫人多?」程千尋冷笑著,鄙視地看了看城下:「你和其他王圍困埃喀什的時候,樓下的這些人算什麼!」
那時他也帶著軍隊圍困來著,戈登有點不好意思了。但也知道程千尋是在鼓舞士氣,於是笑著道:「確實沒上次多。」
「好吧!」程千尋深吸了口氣。舉起了一塊石頭,用力搬上城牆邊緣:「等一會兒大家對著這些人的腦袋砸。把他們全部砸回老家去。」
戈登也高聲叫道:「是的,把他們全部砸回老家去。」
「好~!」士兵們高聲吼著,聲音壓過了越來越近的腳步聲和敵方示威的喊聲。
敵軍終於壓近,他們中有幾個人,抱著一個巨大木樁來了。隨後對著城門一路徑直走過去!
程千尋只覺得真夠落後的,就連撞城門的東西還用抱著的。但這畢竟是很古老的年代,能有房子和城牆已經算是人類史上的奇跡了,誰都沒想到在五千年前,人類大多數還在穿著樹皮獸皮、可能剛會控制火的年代,已經有人聽音樂、喝啤酒、拿著泥板算著幾何代數。
戈登覺得差不多是時候了,當抱著樹樁的人走到城下時,走過去,舉起了石頭就對著城下砸,並大吼著:「打!」
於是靠近城門的幾個士兵,搬起了石頭往下砸去,而其他士兵依舊各就各位,自然有專門搬運石頭的士兵將石頭源源不斷地送上來。
幾根木桿探了上來,一群兵正從城樓下開始順著桿子往上爬,一根桿子能爬上三四個人,越爬越高。
「他們來了!」一個士兵喊了後,拿起旁邊帶著分叉的樹枝,就頂著桿子往前推,硬是連人帶桿一起推倒,其他士兵也拿著樹枝去推到桿子。
石頭如同雨點一般的往下落,被砸中的敵兵慘叫連連。古時的戰爭就跟屠殺差不多,所有一切都是用血與肉、人命堆積起來的。
一支矛冷不丁地朝著面門射來,程千尋第一反應就是推開戈登。幸好人的臂力有限,矛還沒到跟前,力道已經減弱,戈登眼明手快的一巴掌就給很誇張地接住,隨後反投了回去。
「啊~」一個敵兵捂著被射穿的胸口,慘叫著倒了下去。
地面上的屍體越積越多,而源源不斷的兵還在努力地試圖突破防線,他們不敢後退,也不能後退,身後全是人,根本沒辦法回頭,只有硬著頭皮往城上登。
「砸啊,砸!」嘶吼、叫喊聲配合著慘叫聲不斷響起。
終於對方候不住了,這樣久攻不下,誰都不願意上去送死。於是無論在後面的官員如何用鞭子抽打、大聲叫罵,士兵們紛紛扭頭往回跑。
只要有幾個人開始逃跑,又沒剎住車,其他人也跟著掉頭跑,城牆前留下了大約上百具屍體。
「喔~」城牆上的士兵們高興地大聲叫了起來,有些還激動得相互擁抱。這可不是鬧著玩的,一旦城牆被攻陷,城裡所有人都可能活不到明天天亮。
此時太陽已經西斜,黑暗立即就要來臨了。戈登興高采烈地下令:「去準備吃的,殺羊宰牛,讓我們的勇士們吃上肉!」
士兵們一聽頓時又高興地叫了起來,雖然烏爾斯還是比較富庶的,但平常人家也不是每頓都能吃上肉的。
城牆底下有呻吟的聲音傳來,有些重傷逃不掉的,還躺在下面。
看到士兵打開城門,拿著矛開始尋找還活著的人。當看到士兵發現一個,舉起長矛來時,程千尋喊道:「不用殺,全部救回來。」
戈登一愣,不解地問:「為什麼?」
旁邊的大臣接上道:「救回來還要供吃供喝的,誰養他們?」
「吃喝算我的!」程千尋堅持著。
大臣嘴角微露輕蔑,雖然沒有敢說,但可以想像,一定覺得她婦人之仁。
「行了,女王說什麼照辦就是。這些傢伙,都砸得站都站不起來了,也不會怎麼的。」戈登對著城樓下喊:「活的全部弄進來吧。」
聽到能活命,有些還能說話的立即感謝著王和女王的仁慈大度。
肉在火上烤著、鍋裡煮著,香味出來了。士兵們輪流去吃,興高采烈地大塊吃肉。
程千尋和戈登還有一些貴族大臣坐在旁邊的蓆子上,一大盤子的肉送上來了,都是背脊、後腿上最好的肉。
「用這把吧!」戈登慇勤地正要抽出小刀去割肉,程千尋將腰間的小刀抽出給了戈登。
這就是以前戈登送給她的禮物,戈登見到後目光有點帶著亮光:「沒想到女王還帶著。」
「一直帶著,很管用。」程千尋目光轉向了另一邊。
另外一邊躺著救回來的敵方士兵,傷勢還可以的,都用銬奴隸的鐐銬鎖住腳或者脖子,一連串放在那裡。而傷勢嚴重的,則稍微包紮一下,自身自滅。
他們當然沒有肉吃,就拿了點麵粉、壓扁的大麥之類,倒進沸水裡就裝碗,甚至連肉湯都沒份。但他們已經滿足了,只要不死,哪怕成為奴隸也要活下去。只要活著,就有可能回去,再見到家裡等待著的親人。
一個士兵來匯報了:「王,一共有一百三十七具屍體,活著的有四十五人。」
「嗯,你也去吃吧。」戈登沒有將一百多條已經消失的生命放在眼裡,繼續切肉:「來,女王嘗嘗,我們這裡的羊可是有名的肥美嫩滑呀!」
「好!」她捏起一塊來,放進嘴裡:「嗯,果然不錯,一點膻味都沒有。怪不得我那裡賣得最好的就是烏爾斯的青銅刀具,還有就是羊。一直缺貨,價格炒得很高。」
「女王喜歡的話,下一次羊長大了,我送女王一百隻,儘管吃,吃完了我再送去。」戈登也大方了起來,畢竟人家是幫著一起打仗的。
他試探地問了聲:「其他王的援軍什麼時候到?」
天知道什麼時候到,如果快的話,最近的尼普爾會先到。可斯內德不久前才被戈登圍著,就算知道她也在烏爾斯馬上派兵,也至少明天早上才能到。
所以今晚是關鍵,能熬得過去,基本就有救了。聽到援兵來,哪怕斯內德只能抽一萬人、甚至五千人過來,對敵軍也是巨大的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