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會就此開始了,進來幾個男女,他們是樂師。拿著彈撥樂器,跪在蓆子上,開始彈奏著。
看著此番情景,程千尋不由感歎。此時這個世界的多數居民還住在洞穴或者簡陋的窩棚裡,赤身露體的到處去摘果子吃,蘇美爾文明已經有高大的廟宇、三層的民房、有啤酒,有文字還有音樂。與之能媲美的,大約也只有埃及。
吃了一些,又喝了吸幾口啤酒後,斯內德忍不住道:「女王果然與眾不同,就連用餐也是別出心裁,讓我們大開眼界。」
程千尋卻沒有接話,微微一笑後對著侍女長又使了個眼色。侍女長對著那邊跪著的六個樂師,一個瞪眼,其中一個彈奏琵琶一般樂器的樂師,立即手指加快的速度,彈出了幾個音節。
隨著稍微歡快點的樂聲,外面響起了女人祈禱聲:「天神呀,女神呀,請聆聽我們的聲音,請在天上關注我們這些謙卑的人吧……」
隨後一群女祭司從門外跑了進來,隨著又恢復到原來節拍的緩慢而悠揚的樂曲,跳起舞蹈來。
果然女祭司一個個長得貌美如花,加上女祭司的待遇比平民好得太多,都養得白白胖胖的。她們的身材豐腴得像成熟透的果子,飽滿而光滑。穿的亞麻長裙和普通女人一樣,不同的是在手臂套著一個金色的臂圈、頭髮梳理得更加漂亮漂亮並且有寬平的條狀頭飾。
舞蹈也很簡單,就是整齊地舉舉手,太太腿,做出農耕、養畜的動作。但配上她們驕傲而自豪的表情,彷彿這些模仿用棍子捅地塞種子、揚鞭抽打牲口的動作,都是神安排的。
等到生產勞作後,動作就不一樣了,她們臉上掛起甜美的笑容。繞著圈走著,是不是象過河一般撩起裙擺,將拖到地面的裙擺一隻拉到膝蓋處。突然其中一個高高地對著埃利卡王子翹起了腿,裡面可是沒有內的,這個時代還沒有這玩意。
頓時埃利卡王子瞪起了眼睛,將眼線都撐圓了。還沒等他回過神。那些女祭司都不時地對著男人翹起腿,但她們五官分明的臉哪怕含著笑,都沒有一絲**和有色。反而純潔天真得像一個個少女,正在沒有男人的河邊,撩起裙子過河。不時頑皮地用腳挑起水,在水面上弄起一陣陣水花和漣漪。
程千尋左右瞟了幾眼,果然這些男人看得是目不轉睛,無一例外。不要說是男人了,就連她第一次看到,都半天回不過神來……
「祭祀的舞蹈就是這樣的?」程千尋終於從驚愕中回來了。
一個女祭司彎腰行禮:「這只是對王跳的,是在王和女神結合前跳的祈禱和祝福舞蹈。」
天~,程千尋嘴角抽筋著:「其他國家的女祭祀在和王。哦,是王和女神結合前,女祭司們也是跳這樣的舞蹈?」
「每個國家舞蹈都不同。」女祭司顯然去過不止一個城市了。她驕傲地昂著一貫高貴的頭,哪怕面對女王也是優雅從容:「但埃喀什的祭祀舞蹈保證是最深得王的心。」
看著現在左右四個男人的樣子,確實是最深得男人的心。女祭祀是侍奉女神的,所以她們的身份和大祭司一般高貴,自然不會做出太世俗的舉動。不可能一邊脫著衣服,一邊跳舞。而肚皮舞據說是埃及一個女人發明的,要等這個創始人出生可能還要幾百年、甚至幾千年。跳這樣的舞蹈。也虧她們想得出來,
兩個女祭司拎著一筐子青草進來了。而四個男人的目光對著青草變得熾熱。女祭司拎著青草轉了一圈後又走了出去,而其他跳舞的女祭祀一邊跟著走出去,一邊對著四個人頻頻回首而笑,並帶抹胸的動作。
程千尋悠悠道:「宴席期間,盡可隨意。」此話一出,最坐不穩的就是埃利卡王子……一把把青草被女祭司們扔在了蓆子上,哪怕她們灑青草,也感覺像是在灑花瓣。
「牛羊吃了草才能肥碩,國家和人民才能富庶。女神會和王在這青草之上結合,作為對王代表神在人間管轄的勞苦,王會在女神那裡得到愉快和滿足。」女祭司在旁,讓程千尋一邊看著整個過程是如何進行的,一邊做著解釋。
那麼大一筐青草,足夠暗示所有了。埃利卡王子坐立不安著,當一個女祭司回頭對著他淺笑,手托了托她豐滿的胸,要不是旁邊的王都沒站起來,他差點沒候住。
魯道夫皮笑肉不笑著:「看來女王確實想好好招待我們。」
不上當也不要緊,反正好戲還在後面。程千尋拿起麥稈吸了口如同果酒味道甜甜啤酒,淡淡道:「各位太過約束了,王后中就有過女祭司,王妃中更是數不勝數。難道她們不夠漂亮?」
一旦宣誓當女祭祀,那麼要將整個身心都獻給神。自然不能結婚,當然,平時生活中也不缺男人了。唯一能將女祭司接到王宮並且成為后妃的,只有王,因為王本身就是神。
「她們都很美,太美了。那我……」埃利卡王子的屁股剛抬起來,但又有點擔心地放下:「還是不去吧。」
「去吧!」程千尋笑著慫恿著:「否則她們回到神殿,王子只有乘車過去了,女神廟離得很遠。」
其他王還是沒有動,埃利卡王子狠了狠心,像是咬緊牙關地硬是坐了下來,強笑著:「還是女王重要。」有了女王就有了一起,隨時可以過來,讓女王滿意後,那些女祭司還不是隨便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
音樂繼續,吃喝繼續。戈登看了過來:「看來女王是將其他王的禮物都用上了。」
「幸好各位送來的禮物,讓我今天能有臉出來。一群大臣說我沒幾天又要做衣服,奢侈浪費。」程千尋用手翻了翻盤子裡的肉,輕描淡寫地從腰部點綴一小塊寶石的腰包裡,抽出小刀,好似肉較大的用刀切分著,拿起一塊擱在嘴裡。
戈登這下看清楚,他的禮物也用上了。
斯內德帶著幾分讚賞地道:「女王衣服和女王一樣特別,別緻又好看。」
程千尋一笑:「謝謝!」不用多說什麼,說得越少越好。
「女王!」埃利卡王子此時冒出來話了,其實這話他早就想問,憋了很久了吧:「我王兄不知道女王搜尋了怎麼樣了。」
程千尋舉了舉手,一直站在靠旁邊當守衛的拉加西稟告道:「這幾天我們在城裡上上下下搜了,還將告示放在了神殿和城門口,但目前還沒消息。」
廢話,哪怕寫著告示的泥板,鋪滿整個埃喀什,也沒人會到王宮裡將雷格爾搜查出來。
「我也看到了告示。」那麼大塊泥板,看不見才怪。埃利卡也不知道是試探還是已經掌握了一些情況:「但有人說,他就在王宮裡。」
「是嗎?」程千尋依舊保持著微笑對著埃利卡,謊話說慣了,應該只有魯道夫能看出來,但魯道夫正在另一邊。所以她放心大膽的說假話:「我在王宮的時間最多,就那麼大塊地方,怎麼可能看不到陌生男人?就算我不認識,應該也會有認識的人。要不是誰跟王子說的,讓他過來指認。」
誰敢過來指認就宰了誰,不是賣主求榮,就是間諜。身為最高統治者,想殺了一個人,還不是容易的事情。可以從三樓泥房頂上摔下跌死,可以吃東西時噎死,甚至可以因為內心忐忑不安、去求神問卦時和女祭司爽死。
埃利卡不做聲了,而魯道夫又拋出個難題來:「對於求親,女王已經有意向了嗎?」
程千尋將想好的話說了出來:「我當然想找鄰國的,否則有人打過來,他離得很遠的話,等到他過來,埃喀什和我還不知道在不在。」目前四個鄰國的領土正好將埃喀什團團圍住,那麼就是他們最有可能囉。
戈登揚了揚眉:「那就選我吧,烏爾斯的富庶女王應該知道。派個二萬人是沒問題的,離得最近,跑過來一天就夠了。」
魯道夫一個冷笑:「好像不是最近吧,烏魯那和烏爾斯差不多距離,但我的兵更能打!」
埃利卡王子當然當仁不讓:「我的兵最多,可以抽出三萬人!」
「你還是先登上王位吧!」斯內德嘲笑後,也拋出了絕好的條件:「只要你願意,我立即叫人挖水渠到邊境,遷個三千人在那裡放羊,隨時可以救援。」
還真是和拉加西說的一樣,這個時代的人很直接嘛,有些王要打仗,直接就說:你,就是你,那塊土地不錯,不給我,我就打。
要麼就是:你國家出產的寶石很好看,所以我要打你,奪下礦場。
就跟原始部落互毆差不多,畢竟是五千年前。據說一個月前,一半的人直接說是為了作為進攻其他國家做中轉站,而要拿下埃喀什。還是魯道夫藉著城牆的事說前王得罪了天神才來進攻,這才讓其他君王都拿著這個當借口了。
不能再留下了,程千尋站了起來:「我累了,請各位繼續用餐,今晚無論是走還是留下,就把王宮當做自己家好了。」說完就走,而其他君王也不阻攔。
原因是後面說了,留下的人儘管把王宮當做自己的家,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