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你從來沒說過呢。」至於問了他那麼多次都不說呢。
「那個時候我不過是個籍籍無名的窮小子,說了又怎樣,而後來,後來。」後來你生活的很平靜,安寧,暫時還不想打破這種經歷過暴風雨後的那種彌足珍貴的平靜。
「也許,我擔心你會從心裡看低我吧。」如此輝煌的他當年也有著不為人知的自卑與心酸。
「啊?怎麼會?」當初都沒有,後來又怎麼會呢。
只是,只是發生了一些事情讓她對一些奢望望而卻步罷了。
「我知道你不會,可是,我不能讓我喜歡的人跟著我受苦。」他拍著她的腦袋說道,所以。
所以,他當年拚命的學習,就算他是極其的聰明,看遍就不忘,可他仍舊不知足的汲取著所有有用的知識,好讓自己在陌生的城市裡扎根,成長。
從最基層,搬運工,送貨員,一步步做起,晚上還要強打精神去夜大補課,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就這樣堅持了下來,直到一次精彩的表現在看似無意的情況下被老闆看中,頗得賞識。
憑著靈活的頭腦,紮實的業務,穩打穩扎,越升越高,直到,最終全票通過董事會,當選為當時名為凱齊企業的ceo……
「這些年,你都一個人,沒有親人,沒有朋友,一直打拼到現在的位置?」是該承受多麼大的孤獨與忍耐。
「原本有,可是,後來,沒了。「他的眼神暗了暗,曾經有非常要好可靠地兄弟,一起打拼,可惜,背叛了,不過,現在說又有什麼意義。
都過去了。
「以後還有我,天祐,我再也不會離開你了。」當初怎麼就那麼犯渾呢,就信以為真呢,哎,她又開始懊惱,白白浪費了兩年的時間,還把自己折磨的累的要死。
以後,說什麼都不要再分開了。
還管什麼為什麼喜歡嗎,既然喜歡了那就是喜歡了,認定了,沒有那麼多的原因,都怪自己太偏執。
不過,就算再分開,也會等到團聚的一天,他一直都堅信,她不會離他太遠。
「等等,那幹嘛,你之前那麼捉弄人。」她趴著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在lo的時候,幹嘛老捉弄自己,如果真是如他所說喜歡她11年,有這樣對待喜歡的人嗎。
「對待病人可不可以客氣點。」居然又以病人自居。
「誰讓你當時對我不客氣的,你把我當牛啊,有這麼壓搾勞動力的嗎。」
「有些人不是自詡無敵小強嗎,天不怕地不怕。」他繼續耶挪。
「可也麼你那樣針鋒相對的。」
「也許吧,這樣生活才有點樂趣。」
「哎,鍾天祐,你到底什麼意思嘛。」拿她涮著好玩,她嗔怒的瞪著他。
「好了,眼睛瞪得跟個牛一樣,可以去嚇人了。」
「嚇的就是你。」這人都病成這樣了居然還拿她窮開心。
「好了好了,我錯了。」他居然被她瞪得求饒了。
「你哪兒錯了?」她繼續不依不饒。
「不該去折磨天不怕地不怕的喬妮小姐,咳咳。」似乎他的胃又不舒服。
「很不舒服,我們去醫院吧,你今天到底喝了多少。」她擔心的說道。
「可以不難受。」
「嗯?什麼?」
下一刻,她的唇被他捕捉到,然後輕輕的覆上。
這樣就不難受了。
唇齒掙扎,氣息交換,很久很久沒有的感覺了。
他小心翼翼的在她的唇上,似乎像捧著珍貴的寶貝一般。
「好了,身體還不好,好好休息。」久久之後,念及他的身體情況,還是不要大動為好。
「休息的時間多得是,可是**一刻值千金。」他詭笑著。
「……」身體都這樣了,居然還色心不改。
「不行,從現在開始我要監督你,不許喝酒,不許吃刺激的東西,按時吃飯,作息正常。」她板起臉,儼然一個管家婆的模樣。
「如果不呢。」
「啊,那我就,不理你了,就這麼簡單。」她佯裝不理人。
「好,聽你的。」這麼快就妥協了。
「不過,今天還是要陪我。」他拉著她不放。
「喂,不可以。」
「只是,讓你陪我,又沒別的,生病的時候沒人陪,是件很悲摧的事情。」他一臉苦情狀。
「……」呃,自己想歪了。
被打敗了,服了……
「咦,幹嘛睜著眼睛,怪嚇人的。」早上起來居然看到鍾天祐就這麼睜眼眼睛一直看著自己,把喬妮嚇的一個哆嗦。
不過,那張臉依舊美的驚心動魄,讓人色心大起啊。
阿彌陀佛,打住打住。
「沒事。」他的眼裡掠過一絲憂慮。
「有事嗎?天祐?」
「沒事,就是早上起來能看到你,真好。」他說著又勾起那個誘惑的笑來。
「只要你不嫌煩,以後可以天天看。」她揚眉笑道。
「好了,肉麻夠了,起床了,今天不用去公司處理事情嗎。」
「今天禮拜六,你真想把老公累死啊。」
「啊?老公?」
「怎麼,不想嫁給我。」
「呃,會不會太快。」
其實,本來兩年前的就該嫁了的。
「啊,呃,我是說,你身體還沒恢復呢,好點了再,不急。」
「有些人,就賭氣一跑不回來了,信譽讓人質疑啊。」
「哎,記仇的傢伙,不會的了,這次,你趕我走我都不走了。」對天發誓。
「那我們今天去辦證。」呃,咋又繞回來了。
身份證才補辦了的,沒想到第一次就這麼用上了。
「哦,我考慮考慮。」她故作沉思。
「答不答應。」他開始不老實的騷擾著。
「哎呀,考慮考慮都不行啊,我得想想是不是什麼黃道吉日啊,不能就這麼隨便啊。」
「見日不如撞日,什麼年代了,還講究這些,你個迷信。」
「我就迷信,怎麼了。」曾經算卦,說他六親零落,沒想到居然應驗,可是那個老頭子說除非他不再是他,才會避免這樣的結果。
兩個人在打鬧的時候,一個淺灰色錢包從枕頭下露了出來。
「啊,我的錢包。」她一眼看到那個熟悉得不得了的錢包。
「你不是說,你沒看到嗎。」當時還裝的煞有介事的,居然害的她去補辦,去報社掛失,丟人不說,還被鄙視一把,弄得她哪裡都不能去。
「呃。」她奪過錢包氣鼓鼓,看著裡面的東西全了,唯獨一樣東西沒了。
「給我。」她向他要。
「什麼?」
「明知故問。
「我真的不知道。」他繼續裝傻充愣。
「照片,在卡片後面夾層裡的照片,你給弄哪了嗎。」那是他們唯一的一張合影,在那個寧靜的小島上曾有過湛藍的美好的回憶。
「繳槍不殺。」
「你當初不都不要我了嗎,幹嘛還要留著那張照片,而且,還藏在錢夾裡。」又在挑釁。
「我錯了嘛,再也不會了,您就饒了論家了吧,別再提那件事了吧。」她拉著他的手討饒道,知道一旦談論到這件事,她就處於下風。
「錯了?知道了?」他眼裡掠過一個狡黠的目光。
「嗯,知道了,我錯了,再也不會了。」很誠懇,態度極其認真。
「那好,走。」說著拉著她從床上撤下來。
「去哪兒?」
「登記。」斬釘截鐵道。
哎哎,不對啊,明明是他騙了自己藏了錢包,害的她補辦了一堆東西,怎麼突然又落了下風了呢,照片還沒給自己呢,見鬼。
可是,沒想通,就被拖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