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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5章 二六四 須得學會護犢子 文 / 竹下梨

    「什麼?」

    張媽媽渾身一個激靈,頓時就覺得手裡那些銀子變得燙手無比,放在手裡似乎一刻也拿不住了。

    原來這位董千戶打的竟是這般主意,真真是好生陰險。真真該想到的,這銀子豈是這般好拿的?

    「怎麼,不願意?」董策見她遲疑,眉頭一挑。

    張媽媽思忖良久,像是下定了決心一般,雙手托著那袋銀子,道:「董大人,奴家這等開門做生意的,小門小戶人家,著實是不敢欺瞞官府,這銀錢,也受不起,還請您拿回去吧!」

    她臉上表情越發的淒苦,眼淚都快掉下來了。

    她好生想了想,是得罪眼前這位董千戶,還是得罪縣尊大人,著實是好生讓人為難。不過縣尊大人乃是現管,要收拾自己不過是一句話的事兒而已,看來是更不好得罪一些。而這位董千戶,手卻是未必能伸的這麼長,得罪了後果至少要輕一些。

    而且她也是存了心思:這位董千戶肯賠銀子,看來是個講道理的,正是君子,所謂君子可欺之以方,這等人,卻是好欺負。想來他是世家子弟,心高氣做,自己姿態放的低一些,他也未必會為難。

    她這點兒心思卻是瞞不過董策。

    「若是你不願去,本官也不勉強,這銀子,你也收著。本官說過,我是一個講道理的人。只不過……」董策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手握在一起又鬆開:「只不過麼,今兒晚若是你家發生什麼血光之災,和本官可是沒關係的。」

    「噢,你瞧我這般年輕,想必以為我是貴胄子弟吧?非也,非也!本官半年之前,尚是一微薄軍戶,本官這千戶,是一刀一槍殺出來的。是踩著建奴、逆賊、匪寇的腦袋,一步一步走上來的。」

    董策臉上笑意不減,口中話語卻是森寒如冰:「本官最不怕的事兒,就是殺人!」

    張媽媽豐腴動人的身子劇烈的顫抖了一下,心中一片冰涼,呆呆的看著董策,那陡然爆發出來的殺氣,讓她明白,這個年輕公子,真不是在開玩笑。

    若是不按照他說的辦,怕是自己院子裡這些人,真是活不過今晚。

    她萬萬沒想到,這個看上去溫文爾雅,一笑起來露出潔白牙齒的年輕人,行事竟是如此的強橫,如此的肆無忌憚。

    「看來這位才是真正得罪不起的啊!得罪了縣尊不過是為難,得罪了他,可是要命啊!」她內心呻吟了一聲。董策的權勢和強橫的做法讓她絲毫提不起什麼反抗的精神來,這等霸道的男兒氣,反倒是讓她心裡一陣戰慄。

    「我的好大人,奴家依你說的就是了。」她嘴角掛著笑,水汪汪的眼睛瞧著董策,卻是向他飛了個媚眼兒。

    這一次倒是輪到董策怔了怔。

    ……

    董策駐馬在陽和縣衙前頭的牌坊前面,他微微抬頭,這座石頭牌坊大約有三丈高,兩丈寬,全部是由大青石修建而成的,很是氣派。在牌坊的上面,還懸掛著一副牌匾,上面寫著『忠廉坊』三個大字。石頭牌坊已經很是陳舊,石色都有些暗淡了,看得出來已經有些年頭,經受風吹雨打,留下殘破的痕跡。而上面的匾牌,則是嶄新的,顯然放上去沒多久。

    他的目光挪了回來,在衙門口上兩個手摁在腰刀上的壯班掃過,那兩個壯班衙役感受到他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又是飛快的低下頭去。

    縣衙在陽和縣的東南角,這裡算是陽和縣的一個偏僻所在,周圍的居民區不多,商業區更是沒有。等閒人又怎麼會願意上縣衙門口來晃悠?因此這裡也很是冷清,沒有幾個行人。

    一般來說,作為這片區域的最高權力機關,縣衙理當是在本縣的中軸線上,最恰當的所在就是兩條大街的十字交匯處,坐北朝南,威風赫赫,震懾全縣,佔據最好的地段。但是陽和縣的情況有點兒特殊,這裡不但有陽和縣,更有宣大總督府,有陽和兵備道,陽和縣跟這二位尊神比起來,真真是屁都算不上。因此把好位置讓出來,也算是理所應當。

    董策一行已經到了得有兩盞茶的時間了。

    董策肯定是會救董忠康董忠庸二人出來的,儘管他們確實是殺了人。

    殺人又如何?他是我的人,別說是殺了一個,便是再多殺幾個,那也沒啥。就算是要懲罰他,那也是我來懲罰,還輪不到你指手畫腳!

    在這個時代,對於這個時代的官僚來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思維。董策既然身處於此地,自然也要如此行事。若是他眼睜睜的干看著董忠康兩人死於獄中,那麼對他的威信打擊,是非常巨大的。

    連自己的手下都維護不了,還當得什麼上官?

    總歸就是一句話:認親不認理。

    董策會給張媽媽一些銀子做賠償,但是也會逼著她作偽證,其實這樣,對兩方都好。

    劉三自然不便露面,再說他今日做的已經足夠多,便告辭而去。董策帶著人到了縣衙門口,投了自己的名帖,卻不說做什麼,只說要見縣尊大人。

    已經有人進去通傳,不過卻是遲遲未出來。若董策去的是某位大人的府邸,那麼自然是有門子迎進去在門房喝茶,吃些點心的,必不會晾在外頭吹風。而這是縣衙,便就沒有這等待遇。

    那些在裡頭站崗的壯班衙役都是探頭探腦的往外看,縣尊老爺對那兩個家丁嚴刑拷打的事兒他們可是都知道,眼下那兩人的主子找上門兒來了!聽聞這位可也不是好惹的,半年前尚是一介小兵,先殺建奴,後誅逆賊,現在就已經是千戶,更是要提陽和衛指揮僉事了!這是實打實的軍功,從死人堆裡爬出來的人物。

    怕是不那麼容易善了,大夥兒算是有好戲看了。

    這會兒差不多是下午四點多鐘的樣子,太陽已經西斜,白慘慘的掛在天邊,溫度又是低了下來。

    董策此番來,算是訴訟也可,算是訪友,官場上的拜訪也可,就看那位縣尊大人想把它算成什麼。若是前者,那就是公事公辦,升堂審案,不過董策一來是軍籍,二來乃是千戶官,並不受他一個區區縣尊的約束,因此只能是他審別人,董策在一邊兒瞧著。

    就算是他不想見董策,今日是十二月初三,董策若是強見,那定然也是能見到的。

    刑名、錢谷為知縣最重之事,縣官受理百姓詞訟稱為「放告」,受理詞訟的日子稱為「放告日」,每隔三五日一次。一般是逢三、六、九日放告。

    《新官軌範》中有曰:「告示眾告狀之人,每月三六九日方許遞狀。」蔣廷璧《璞山蔣公政訓·清詞狀》:「凡三六九日受過詞狀……」吳遵《初仕錄·嚴告訐》:「放告明開告示,或三或六或九,每放告牌出,挨圖逐裡進入。」

    當然,並不都是如此,也有五日一放告的,更有「民淳事簡之地」,只在每月初二、十六放告兩次。在農忙時節,為不妨農時,還要止訟幾個月。如四至七月農忙時,除人命、強盜等大案外,其他案件不予受理。不過對於陽和這等大縣來說,定然是三六九日放告的。

    放告之日,縣官升堂後,出「放告牌」,原告捧紙依次遞進縣衙。狀紙遞進後,由承發房吏接下掛號。縣官接狀後為慎重起見,往往並不立即審理,而是退堂後一一細覽,第二天再與發落。不准狀的退回,准狀的再傳原告、被告、證人三方細審。

    (註:凌濛初《拍案驚奇》卷十《韓秀才乘亂聘嬌妻吳太守憐才主姻簿》中言道:「到得府前,正值新太守吳公弼升堂。不逾時,抬出放告牌來,程朝奉隨著牌進去。」《新官軌範》:「承發吏,設管公文及管詞狀。」蔣廷璧《璞山蔣公政訓·清詞狀》:「凡詞訟,先令承發科掛號。」吳遵《初仕錄·審詞狀》:「公堂事冗,日亦有限。所收狀,俱俟退堂細看。」《新官軌範》:「將狀子不分有理、無理,俱各接下。省令告狀之人,俱各明日來朝聽審。當夜用心將狀逐一參看,可受理者,緊關去處紅筆標下,次日只在紅筆去處審理。如無理者,將狀扯毀趕出。」)

    說起來,這還是董策第一次來縣衙門,也算是見識了這個年代縣一級官府的威嚴。哪怕只是個縣衙,也真真是威風赫赫,讓等閒人也不敢直視。

    這座位於陽和縣東南角的縣衙,足有半里地方圓,放在後世的話,那就是四萬多平米。規模宏大,氣勢雄偉。

    在縣衙的正前方,也就是正南方,有照壁一道,高一丈六尺,長五丈,厚三尺,乃是大青磚砌成,上面用青瓦砌成了滴水簷的樣子。照壁正面鑲嵌著不少琉璃磚,當然和紫禁城九龍壁,大同九龍壁用的那等無法比,琉璃磚鑲嵌成了一些松鶴翔雲的圖案。

    照壁後面即為牌坊,也就是現在董策所立足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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