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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7章 一七六 談妥 文 / 竹下梨

    石進在一邊聽著,心裡不由得歎了口氣。()

    大人為人,還是太過仁慈了些。

    見劉三面露難色,董策問道:「怎麼,劉兄可是有些難處?」

    劉三沉吟片刻,道:「不瞞大人說,大人您也是官場中人,這衙門裡頭的事兒,當也多少知道一些。這年歲,在也無比大牢裡頭更黑更狠更毒的所在,甭管有罪沒罪,進了大牢裡頭,那就不算是個人了。每個月給打死扔出去的,往少了說也有四五個。誰會管?所以本來撈出幾個人來,不算是什麼大事兒。但是這重犯,反而是輕易動不得!尤其是那些已經硃筆勾畫,定下時間明正典刑的死囚,更是如此,不好出差錯的。」

    他頓了頓,又道:「這些死囚,斬了腦袋之後,知縣大人都要親自驗過的。」

    董策卻還不知道裡面有這些彎彎繞,想了想,道:「本官要這些人,卻不是要他們活,若是等些時日,本官把他們的腦袋給拿回來呢?」

    劉三眼睛一亮,思忖一會兒,點頭道:「這倒是可行,畢竟只要他們死了就成。只不過,大人何時能把腦袋拿回來?」

    董策問道:「距離現在最近的一個要處斬的死囚是什麼時候?」

    「一月之後!」

    「好,那就是一月之後!」董策一擊掌:「到時候十個腦袋,一個也不少!」

    劉三笑道:「大人說的話,小人自然是信得過的。」

    接下來,便是商量價格了。

    最後定下來的價格,是一個死囚十兩白銀,董策一共要付一百兩。

    說實話,這個價格並不貴,畢竟要把那麼多大活人給從大牢裡面弄出來,絕對不是一件容易事兒,須得上下打點,把每個人都給關照好了。只要稍有差池讓人給捅出去,就是個禍事。

    「明日老趙當值,讓他尋個借口,把牢子們都打發出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東請他們吃酒,只是什麼借口卻得好生想想。到時候牢裡只留兩個人,便把那些狗東西給提出來,塞進車裡,從側門兒出去。那車伕處,門子處,也得來一筆。如此的話,也得需要打點三五個人才成。」

    劉三心裡大致已經有了個譜兒,他這是看在董策的面子上給優惠了不少。

    兩人談好了價格,便又就其它的一些瑣碎事項說了好一會兒。

    等到談妥,已經是過去了一個時辰。

    劉三急急告辭,回去準備去了,董策很是客氣,親自送到包廂門口。

    等到劉三下樓,石進瞧了董策一眼,終究是沒忍住,歎了口氣:「大人,這百兩銀子,就這麼砸進去了。」

    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素來對董策便是竭力支持和默默從命而已,只是這一次,看來確實也是太心疼了,而且對董策的做法頗不認同,於是便說了出來。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董策擺擺手,淡淡道:「我知道你是為銀錢計,只是也得記住,有些東西,銀錢買不來!這是咱們的底線!」

    說到後來,臉上已經是肅穆。

    石進默默點頭:「屬下知道了。」

    董策知道,自己未必是能這麼輕易說服他的,石進和別人不大一樣,城府深沉,而且頗有自己的想法。

    他轉移話題道:「對了,你是怎地認識那張麻子的?」

    石進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屬下早幾年便常來陽和城,還記得第一次來的時候,有兩個偷兒竟是瞄上了我,偷盜不成,被我抓到巷子裡面把手指頭給砸碎了,這輩子是甭想再偷了。卻沒成想那兩個偷兒竟是找了人來,正是這張麻子,還帶了幾個人。」

    「屬下把那幾個人都給卸了八塊兒,張麻子一個字兒也沒往外說……」

    董策失笑:「惡人還需惡人磨。」

    ……

    很多人以為封建王朝草菅人命非常容易,說殺誰也就殺了,這種想法,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

    在明面上,每一個中國的封建王朝都是法治社會,就拿大明來說把,大明律至少在名義上,上之於閣老大學士,司禮監秉筆,下至於草民黔首,都是有約束力的。倒是真對百姓有約束力,可是對官員士紳的約束力,那就小的可憐了,更別說對於那些大員們了。

    殺人也是一樣。

    按照大明律規定,除非是干了造反之類的勾當會立刻被殺以外,其它的重罪,哪怕是殺了人,也不能立刻就判處死刑然後執行。一般都是秋後處決,而處決之前,必需得經過覆核,唯一有覆核權的人就是皇上。經過皇上硃筆御批之後,才能殺。

    而且有時候皇上心情好,或者是碰上什麼大事兒比如說皇帝死了新皇登基之類的,還會大赦天下,於是罪犯們就會無罪釋放。

    明面上是這樣的,但是私下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

    明朝的地方官員,豪門縉紳,要殺一個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尋個罪名抓進衙門,而一進了衙門,想要搓圓捏扁,還不是人家一句話的事兒?且不說有罪了,就算是沒罪,三兩日也能把你折騰死。

    比如說拷打。

    明朝有規定:「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凡鞫問罪囚必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鍛煉成獄,違者究治。」——《明會典》引洪武元年令)

    看著是挺人道的,但實際上,這一條,幾乎是得不到多大力度執行的。

    明朝時候許多規矩,許多律令,都是自相矛盾的,像是明會典中有那麼一條規定,而《問刑條例》中又有這麼一條規定:「內外問刑衙門,一應該問死罪並竊盜、搶奪重犯,須用嚴刑拷訊,其餘只用鞭撲常刑。」

    也就是說,死罪,盜竊,搶奪這種重犯,可以嚴刑拷打,而其餘的,都只能用鞭撲之刑法,但問題是,有幾個官兒會認真遵守這一條?

    在實際操作中,是不是嚴刑拷打,完全取決於地方官吏,而他們通常是很熱衷於此的。

    明朝刑訊逼供的器具種類非常多,出乎其類拔乎其萃的,當然便是兩廠一衛。而其它的官府衙門雖然比不上兩廠一衛那麼花樣兒百出,但也很有不少東西,足以把人給折騰的恨不能立刻死了——這等嚴刑拷打之下,豈能沒有冤假錯案?

    在這種情況下,當真是造成了一幕幕極為慘烈的情景——「多者數十,甚者數百,積骸滿獄,流血塗地」。

    再比如說獄中鬥毆。

    牢頭獄霸在哪個年代都是存在的,犯人進了監獄先得吃一個下馬威,這也不是後來才有的,而是源遠流長。剛進去挨一頓打還算好的,有的是法子折騰新丁。像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這個法子從漢朝的時候就有了。

    把一張木片兒或者是稻草塞在牢房頂上的縫兒裡,然後把新犯人拋起來讓他用嘴去叼那紙片兒,就算是能叼下來,這一下子下來也得摔個半死。若是叼不下來,來上幾次之後,有的人能給生生摔死。

    類似於此的不知道有多少。

    而牢中因為一點兒小事兒產生口角進而發生衝突,而後鬥毆致死的事情,也絕不鮮見。

    死的人大把大把的。

    既然未定罪和已定罪的罪犯的命都這麼不值錢,那麼董策能通過運作搞出來十來個罪囚,也就是順利成章之事了。

    董策要的,都是重刑死刑犯,而且是已經斷定有罪,必然會死之人。這些人多半是江洋大盜或者是滿手血腥,也算死有餘辜,殺了他們,董策也沒有什麼心理負擔。

    他本來有更好的選擇的——比如說石進提的建議,直接抓一些流民來,反正這些流民遲早都要餓死,現在死了反而是解脫,說不得比生生餓死還要舒坦一些。

    但是董策心中終歸是有些底限在的。

    這等事,他還做不來。

    接下來,董策三人又在陽和城住了三日。

    董策每日都在客棧裡不出來,這一次他帶了不少書出來,都是諸如戚繼光的《練兵實記》《紀效新書》,以及《武備志》、《神器譜》等講兵法戰法或者是軍事器械的書。這些書買了他看的卻不大仔細,不過是大略的遛一遍而已,沒有深讀進去。

    這個年代的書沒有句讀之分,讀起來確實是很費勁的。

    之前一直是忙的腳不沾地,這一次卻是難得有了時間,正巧利用起來。

    而周仲和石進則是被他打發了出去,讓他們去做一件事——收錢。

    收的是那種質量並不遜色於官鑄錢,甚至還要略好,厚實粗大,但是文字簡略,一兩銀子可以兌換一千五到兩千個的那種私鑄錢。

    有多少收多少。

    ……

    三日之後。

    夜色深沉,寒風呼嘯而過,帶來陣陣寒意。

    此時的北地,已經很有些寒冬氣象了,衰草枯微,地面都凍得梆硬。

    董策三人牽著馬,躲在一個背風的所在,正自等著。

    今日是和劉三說好的交貨的時候。

    這裡是陽和城南門西南二里之外,已經遠遠的離開了陽和城外的繁華區域,從這裡看去,那裡燈光密集,繁華浮生,在呼嘯的寒風中,卻是顯得如此遙遠。

    少頃,從南門的方向忽的出現了一串亮光,接著,那一串亮光便是向著此地而來。仔細看去,卻是一行人打著火把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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