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進在一邊聽著,心裡不由得歎了口氣。()
大人為人,還是太過仁慈了些。
見劉三面露難色,董策問道:「怎麼,劉兄可是有些難處?」
劉三沉吟片刻,道:「不瞞大人說,大人您也是官場中人,這衙門裡頭的事兒,當也多少知道一些。這年歲,在也無比大牢裡頭更黑更狠更毒的所在,甭管有罪沒罪,進了大牢裡頭,那就不算是個人了。每個月給打死扔出去的,往少了說也有四五個。誰會管?所以本來撈出幾個人來,不算是什麼大事兒。但是這重犯,反而是輕易動不得!尤其是那些已經硃筆勾畫,定下時間明正典刑的死囚,更是如此,不好出差錯的。」
他頓了頓,又道:「這些死囚,斬了腦袋之後,知縣大人都要親自驗過的。」
董策卻還不知道裡面有這些彎彎繞,想了想,道:「本官要這些人,卻不是要他們活,若是等些時日,本官把他們的腦袋給拿回來呢?」
劉三眼睛一亮,思忖一會兒,點頭道:「這倒是可行,畢竟只要他們死了就成。只不過,大人何時能把腦袋拿回來?」
董策問道:「距離現在最近的一個要處斬的死囚是什麼時候?」
「一月之後!」
「好,那就是一月之後!」董策一擊掌:「到時候十個腦袋,一個也不少!」
劉三笑道:「大人說的話,小人自然是信得過的。」
接下來,便是商量價格了。
最後定下來的價格,是一個死囚十兩白銀,董策一共要付一百兩。
說實話,這個價格並不貴,畢竟要把那麼多大活人給從大牢裡面弄出來,絕對不是一件容易事兒,須得上下打點,把每個人都給關照好了。只要稍有差池讓人給捅出去,就是個禍事。
「明日老趙當值,讓他尋個借口,把牢子們都打發出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東請他們吃酒,只是什麼借口卻得好生想想。到時候牢裡只留兩個人,便把那些狗東西給提出來,塞進車裡,從側門兒出去。那車伕處,門子處,也得來一筆。如此的話,也得需要打點三五個人才成。」
劉三心裡大致已經有了個譜兒,他這是看在董策的面子上給優惠了不少。
兩人談好了價格,便又就其它的一些瑣碎事項說了好一會兒。
等到談妥,已經是過去了一個時辰。
劉三急急告辭,回去準備去了,董策很是客氣,親自送到包廂門口。
等到劉三下樓,石進瞧了董策一眼,終究是沒忍住,歎了口氣:「大人,這百兩銀子,就這麼砸進去了。」
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素來對董策便是竭力支持和默默從命而已,只是這一次,看來確實也是太心疼了,而且對董策的做法頗不認同,於是便說了出來。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董策擺擺手,淡淡道:「我知道你是為銀錢計,只是也得記住,有些東西,銀錢買不來!這是咱們的底線!」
說到後來,臉上已經是肅穆。
石進默默點頭:「屬下知道了。」
董策知道,自己未必是能這麼輕易說服他的,石進和別人不大一樣,城府深沉,而且頗有自己的想法。
他轉移話題道:「對了,你是怎地認識那張麻子的?」
石進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屬下早幾年便常來陽和城,還記得第一次來的時候,有兩個偷兒竟是瞄上了我,偷盜不成,被我抓到巷子裡面把手指頭給砸碎了,這輩子是甭想再偷了。卻沒成想那兩個偷兒竟是找了人來,正是這張麻子,還帶了幾個人。」
「屬下把那幾個人都給卸了八塊兒,張麻子一個字兒也沒往外說……」
董策失笑:「惡人還需惡人磨。」
……
很多人以為封建王朝草菅人命非常容易,說殺誰也就殺了,這種想法,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
在明面上,每一個中國的封建王朝都是法治社會,就拿大明來說把,大明律至少在名義上,上之於閣老大學士,司禮監秉筆,下至於草民黔首,都是有約束力的。倒是真對百姓有約束力,可是對官員士紳的約束力,那就小的可憐了,更別說對於那些大員們了。
殺人也是一樣。
按照大明律規定,除非是干了造反之類的勾當會立刻被殺以外,其它的重罪,哪怕是殺了人,也不能立刻就判處死刑然後執行。一般都是秋後處決,而處決之前,必需得經過覆核,唯一有覆核權的人就是皇上。經過皇上硃筆御批之後,才能殺。
而且有時候皇上心情好,或者是碰上什麼大事兒比如說皇帝死了新皇登基之類的,還會大赦天下,於是罪犯們就會無罪釋放。
明面上是這樣的,但是私下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
明朝的地方官員,豪門縉紳,要殺一個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尋個罪名抓進衙門,而一進了衙門,想要搓圓捏扁,還不是人家一句話的事兒?且不說有罪了,就算是沒罪,三兩日也能把你折騰死。
比如說拷打。
明朝有規定:「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凡鞫問罪囚必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鍛煉成獄,違者究治。」——《明會典》引洪武元年令)
看著是挺人道的,但實際上,這一條,幾乎是得不到多大力度執行的。
明朝時候許多規矩,許多律令,都是自相矛盾的,像是明會典中有那麼一條規定,而《問刑條例》中又有這麼一條規定:「內外問刑衙門,一應該問死罪並竊盜、搶奪重犯,須用嚴刑拷訊,其餘只用鞭撲常刑。」
也就是說,死罪,盜竊,搶奪這種重犯,可以嚴刑拷打,而其餘的,都只能用鞭撲之刑法,但問題是,有幾個官兒會認真遵守這一條?
在實際操作中,是不是嚴刑拷打,完全取決於地方官吏,而他們通常是很熱衷於此的。
明朝刑訊逼供的器具種類非常多,出乎其類拔乎其萃的,當然便是兩廠一衛。而其它的官府衙門雖然比不上兩廠一衛那麼花樣兒百出,但也很有不少東西,足以把人給折騰的恨不能立刻死了——這等嚴刑拷打之下,豈能沒有冤假錯案?
在這種情況下,當真是造成了一幕幕極為慘烈的情景——「多者數十,甚者數百,積骸滿獄,流血塗地」。
再比如說獄中鬥毆。
牢頭獄霸在哪個年代都是存在的,犯人進了監獄先得吃一個下馬威,這也不是後來才有的,而是源遠流長。剛進去挨一頓打還算好的,有的是法子折騰新丁。像是一個最具代表性的,這個法子從漢朝的時候就有了。
把一張木片兒或者是稻草塞在牢房頂上的縫兒裡,然後把新犯人拋起來讓他用嘴去叼那紙片兒,就算是能叼下來,這一下子下來也得摔個半死。若是叼不下來,來上幾次之後,有的人能給生生摔死。
類似於此的不知道有多少。
而牢中因為一點兒小事兒產生口角進而發生衝突,而後鬥毆致死的事情,也絕不鮮見。
死的人大把大把的。
既然未定罪和已定罪的罪犯的命都這麼不值錢,那麼董策能通過運作搞出來十來個罪囚,也就是順利成章之事了。
董策要的,都是重刑死刑犯,而且是已經斷定有罪,必然會死之人。這些人多半是江洋大盜或者是滿手血腥,也算死有餘辜,殺了他們,董策也沒有什麼心理負擔。
他本來有更好的選擇的——比如說石進提的建議,直接抓一些流民來,反正這些流民遲早都要餓死,現在死了反而是解脫,說不得比生生餓死還要舒坦一些。
但是董策心中終歸是有些底限在的。
這等事,他還做不來。
接下來,董策三人又在陽和城住了三日。
董策每日都在客棧裡不出來,這一次他帶了不少書出來,都是諸如戚繼光的《練兵實記》《紀效新書》,以及《武備志》、《神器譜》等講兵法戰法或者是軍事器械的書。這些書買了他看的卻不大仔細,不過是大略的遛一遍而已,沒有深讀進去。
這個年代的書沒有句讀之分,讀起來確實是很費勁的。
之前一直是忙的腳不沾地,這一次卻是難得有了時間,正巧利用起來。
而周仲和石進則是被他打發了出去,讓他們去做一件事——收錢。
收的是那種質量並不遜色於官鑄錢,甚至還要略好,厚實粗大,但是文字簡略,一兩銀子可以兌換一千五到兩千個的那種私鑄錢。
有多少收多少。
……
三日之後。
夜色深沉,寒風呼嘯而過,帶來陣陣寒意。
此時的北地,已經很有些寒冬氣象了,衰草枯微,地面都凍得梆硬。
董策三人牽著馬,躲在一個背風的所在,正自等著。
今日是和劉三說好的交貨的時候。
這裡是陽和城南門西南二里之外,已經遠遠的離開了陽和城外的繁華區域,從這裡看去,那裡燈光密集,繁華浮生,在呼嘯的寒風中,卻是顯得如此遙遠。
少頃,從南門的方向忽的出現了一串亮光,接著,那一串亮光便是向著此地而來。仔細看去,卻是一行人打著火把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