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紅龍
湖泊不是很大,一眼就可以望到對岸,湖水十分清澈,可以看到湖底的水草和魚類。水不深,所以沒有大型的水棲生物。
不過作為森林中少見的水源地,湖泊的周圍還是聚集了大量前來喝水的動物,同時也聚集了一些掠食動物。
格裡斯剛鑽出森林,就目睹了一場兇猛的搏殺,一頭至少兩米高的雷猿從一根探到湖邊的樹枝上狂撲而下,雙腳落地的時候馬上震出一記雷霆震擊,把一頭正在喝水的糜鹿震暈在地,然後利牙一口咬上去,糜鹿的脖子被一口咬斷了。
湖邊一陣雞飛狗跳,格裡斯也忙不絮的閃到一棵大樹的後面,悄悄打量撕咬糜鹿的雷猿,似乎,好像這個世界也不太安全啊!
忽然,一聲嘹亮的長鳴聲響徹了天際,聲音中蘊含著一種傲視天地萬物威嚴,如同皇者般宣告自己的駕臨,一時間,雞飛狗跳的湖泊瞬間安靜了下來。
濃重有如實際的威壓從天上壓下來,一個巨大的黑影降臨到了湖泊的上空,巨大的肉翼,修長的長尾,猙獰的頭顱,閃亮的鱗片。傳說果然是真的,遠望森林真的有巨龍在盤距。
這是一頭成年的紅龍,通體如火般鮮紅的鱗片覆蓋了全身,隨著它的到來,整個湖泊的空氣都灼熱了幾分。
從來不懂得害怕的格裡斯,第一次感覺到自己的靈魂之火的波動加劇了許多,有如實質的龍威壓得他快喘不過氣來一樣,雖然他不需要呼吸,可是那窒息的感覺還是非常真實。
反倒是從迷路後就一直悶悶不樂的特魯特反而興奮起來,在格裡斯的靈魂裡拚命大叫著:「龍,主人,一條紅龍,它的血肉一點很鮮美,殺……」
格裡斯當然沒有挑戰巨龍的實力,特魯特的慫恿實在是不安好心。確實,一個又硬又沒肉,還能隨時吞掉它靈魂的主人,特魯特一點也不喜歡,可是它沒辦法脫離宿主,除非格裡斯死掉,但格裡斯是個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除非發生意外。
無論是慫恿格裡斯來遠望森林還是挑戰巨龍,特魯特從來都不是好心。
可惜格裡斯不是個輕易能慫恿得了的人,特魯特很失望。
把身體完全縮在樹幹後,只露出一個眼孔,格裡斯遠遠的觀察著紅龍。這條紅龍體長足足有三十米,翼展也並不多三十米,一下子把湖泊都遮去了三分之一。
在它巨大陰影的籠罩下,湖邊徹底回復了平靜,無論是在狂亂跳竄的食草動物,還是撕啃著食物的雷猿,都在龐大的龍威下噤若寒蟬,一動都不敢動,甚至連逃跑都不敢。
剛才還勇悍兇猛的雷猿此刻如同一隻小綿羊,匍伏在地上,頭也不敢抬的嗦嗦發抖。
這才是真正的皇者之威,龍威之下,強悍如雷猿都只能屈服,連逃跑的念頭都不敢有。
紅龍落到地面,沉重的身軀踏得地面輕顫了一下,它無視那些卑微的生物,逕自把頭顱伸向湖中,張嘴飲水。
一張開嘴,格裡斯便清楚的看到紅龍的血盤大嘴中沾滿了血絲肉碎,顯然這條紅龍已經吃飽了。碎肉上那熟悉的毛髮,這條龍吃的可能還是格裡斯見過的那群疾風魔狼。
場面死寂般的寧靜,所有生物都屏息靜氣,惟恐打擾了紅龍。彷彿一個世紀般的漫長,紅龍終於喝飽水,它的目光緩緩的腳下顫抖的卑微生物身上掃過,然後便移開了。
它現在的很飽了,並不需要食物,而高傲如它這樣的存在,也不需要通過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卻獲取那可憐的樂趣,所以喝飽水後,紅龍準備離開這裡,但是張開翅膀之前,它的目光往格裡斯所在的方向掃了一眼。
格里斯本能的把露出外面的半邊臉孔縮了回來,雖然龍威對他的壓迫也不小,但還不至於像其餘的生物那樣動都動不了。
不閃還好,這樣一閃,反倒惹起了紅龍的興趣了,身為高傲的龍族,它不需要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可是當所有人都嚇得不敢動的時候,居然還有一個會躲閃,頓時引起它的興趣了。
張開的肉翅收起來,紅龍緩緩的轉過身體,面向格裡斯所在的方向。
格裡斯悄悄的從樹幹上伸出半邊臉孔,正好看到紅龍轉過身體,碩大的眼珠似笑非笑的盯著他所在的位置,看到此狀,格裡斯頓時靈魂一緊,半邊臉孔又縮回樹後面了。
這鬼鬼祟祟的模樣引得紅龍裂開了血盆大口,彷彿失笑一般,能在它的龍威之下行動自如,還敢「偷窺」,這個生物還膽子真小,紅龍還真的給挑起興趣了。
抬起四肢,紅龍緩緩的往格裡斯所在的方向走去。
那龐大如山的軀體,每移動一步,就引起大地輕輕的顫抖,感覺到震動逐漸向自己接近,格裡斯再遲鈍也明白,紅龍是注意到他了。頓時,格裡斯的靈魂之火猛烈的燃燒著,無數想法浮起他的心裡。
逃?想都不要想,在這種強大存在的眼皮底下,就算插著翅膀也逃不掉,看紅龍無視湖邊的那些生物,就知道它不是條嗜殺的龍,說不定乖乖呆著沒事,一跑反而必死無疑。
不過把安危寄托在紅龍的心情顯然不是格裡斯的習慣,心念電轉下,唯一可用的似乎只有老辦法了。
魔甲像潮水般縮回胸口,回復原形的格裡斯躺到地上,頭顱一歪,眼中的光芒迅速熄滅。
不過頓了一下,光芒又亮起來,格裡斯伸出左手,把自己的右腿和右手的關節卸掉,整出一副凌亂的樣子,然後才再次歪過頭,眼中火焰熄滅時,格裡斯彷彿聽到一聲「咯咯」似的失笑聲。
菲爾雅·列娜菲好久沒有這麼開心了,自從她的孩子死亡之後,這還是她第一次笑出聲來。
身為一頭巨龍,天生強大的實力,讓她無視世上一切生物,即使是佔據了世界主導地位的人類,也會顧忌到整個龍族的反應,而不敢明目張膽的對付一條巨龍,所以屠龍英雄永遠是小說戲劇的產物。
沒有天敵,唯一能吸引列娜菲注意的就只有閃閃發亮的寶物和她的孩子。傳說中,巨龍一族都是財迷,最大的興趣是收集財寶,每條龍都有一個寶藏,其實這是不對的。巨龍只喜歡閃閃發亮的東西,因為相對它們的體形,越閃亮的東西越能吸引它們的注意力。
拳頭大的東西,相對巨龍而言就像塵埃般細小,如果不閃亮,誰會注意到它啊,人類也不會對一顆塵埃感興趣吧,但如果那顆塵埃會發光,那就不一樣了。
所以越閃亮的東西,巨龍越喜歡,至於玻璃還是鑽石,在它們眼中的差別其實不大。
而做為物種延續的關鍵,繁衍自然是每個生物的至關重要的大事,這是銘刻在基因裡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過生育,把自己的物種延續下去,而身為一頭雌性巨龍,天生的母性更讓她對孩子的熱愛遠超雄性的巨龍,甚至到了不顧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卻是以悲劇收場,她產下的龍卵是個死卵,無法孵化。
巨龍是一個生育率超級低的種族,產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時間。一百年啊,普通蛋放這麼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龍還要經過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裡,幼龍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熱,漫漫長五百年時間,有什麼頭痛發熱的話,隨時就會掛了。
所以能幸運的長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導致巨龍一族的數量一直不多。也幸虧是這樣,否則天生巨大的優勢,數量再多的話這個世界就沒有人類生存的空間了。
列娜菲的孩子並不是被幸運之神眷顧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過去了,直到龍卵徹底失去生命的氣息,也沒孵出幼龍。
一百年的漫長孵化期,幼龍在卵中的時候,意識就逐漸成形了,雖然沒法交流,但還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卻慢慢成長的意識,每天感受著自己孩子的成長,這是列娜菲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可惜最困難的一關還是沒有撐過去,孵化期就要結束了,卵裡的孩子卻仍然沒能夠成長到足以掙脫卵殼獨立存活的程度。孵化期的長短是由卵內的養分決定的,沒孵化之前的幼龍在龍蛋裡就是靠那些物質存活的,養分耗盡還孵化不了,幼龍就必死無疑。
感應到幼龍的生命氣息逐漸消失,列娜菲的心都碎了,從那以後,她就再也沒有笑過了,至今又是兩百年過去了。
像巨龍這種強悍的生物,視線早就不是感知環境的唯一手段,格裡斯以為躲在樹後別人就看不見,可是列娜菲在發現格裡斯的那一刻,就通過感知把他掃得清清楚楚,自然「看」到了格裡斯脫掉盔甲,躺下裝死,又爬起來拆掉手腳再裝死的整個過程,看到這裡,列娜菲實在是忍不住失聲笑了出來。
茫然不知自己所作所為全被別人看得一清二楚的格裡斯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身上骨骼凌亂,除了乾淨了點外,和那些常見的人類骸骨並沒有差別,如果沒看到他裝死的那一幕,恐怕很多生物都不會對一堆骨頭感興趣,很有可能就給他矇混過關了。
列娜菲碩大頭顱繞到樹幹後面,斗大的眼睛在地上那堆骨頭上掃了一遍,血盆大嘴裂開一個弧度。然後,一個清脆但十分洪亮的聲音從列娜菲的嘴裡傳出來:「咦,什麼東西?怎麼不見了?」
格裡斯一動不動。
「咦,地上有堆骨頭?」列娜菲裝做剛發現的樣子。
格裡斯還是一動不動。
「不知道這堆骨頭會不會動呢?它擋住我的路了,如果不會動就被我踩碎了。」這明顯是逗人玩的了。
格裡斯動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接上手腳的骨頭,連爬帶滾的滾到一邊,讓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路。
「咯咯咯……」列娜菲發出一串很很清脆的笑聲,震得四周的樹木都顫抖了起來。
「有趣的小傢伙。」邊笑著,列娜菲邊給格裡斯下了定義。然後問到:「你會說話嗎?」
「不會。」兩個火焰化成的人類文字燃燒在空氣中。
人類是這個世界上最複雜的群居生物,所以人類的語言和文字也是最複雜最嚴謹最實用的,高貴如龍族,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也拋棄了晦澀難明的龍語,改而使用人類的語言和文字,畢竟吃喝拉撒這些還能用龍語,但像「今天天氣哈哈哈」這類複雜點的交流,龍語的詞彙量就明顯不足了。
所以列娜菲能看得懂格裡斯的字,不過這也讓她驚訝了一下:「會寫字?好聰明的小骷髏嘛。」死亡世界中螻蟻般卑微的白骨骷髏竟然會寫字,帶給她的震驚不亞於看到一隻螞蟻在唱歌。
有智慧又懂寫字的不死骷髏,想到格裡斯的種族,列娜菲猛的一震,雙眼明顯泛起了激動的神彩。
「小傢伙,你站好。」列娜菲不容置疑的吩咐到,完全不給格裡斯拒絕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