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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三章 迷路了 文 / 情終流水

    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紅通通的太陽緩緩從地平線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處,格裡斯騎著這匹剛剛被他命名為骨頭的戰馬上,在金黃色的光芒中狂奔著。

    好吧,雖然骨頭這樣的名字十分惡俗,但不要期望格裡斯會有什麼好的創意。他的審美觀如今還停留在骷髏形態,真要放一個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頭那空洞的眼眶已經被蒙上了,因為在前面的路上,一個早起的路人被雙眼冒著藍光的骨頭直接嚇暈後,格裡斯就醒悟到這個問題。

    此刻的骨頭早就沒有昨天剛從子爵府裡拉出來時那樣油光水亮,全身的毛髮乾枯分叉,看起來像風塵僕僕趕了幾天路沒洗過一樣。實際上這時的骨頭身上還很乾淨,而且一絲汗水也沒有。

    再過幾天,它身上的肌肉也會幹枯萎縮,最後徹底成為一具馬形屍巫。

    但是在這之前,格裡斯還是可以用它趕到目的地。格裡斯的目標地在北方的遠望森林。

    遠望森林是一個闊達數萬平方公里,橫貫數個大帝國,延伸至蠻荒邊境的遼闊世界。它位於腓特烈帝國和貝爾帝國的北方,裡面物種豐富,生活著無數兇猛的野獸和魔獸,傳說中更有巨龍盤距其中。

    物種豐富,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樹這種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籐。西南方的迷霧之森已經有阿拉崗等幾支隊伍過去了,格裡斯再往那邊走,只能是重複投入,不如去遠望森林碰碰運氣。

    三天後,綠湖村,馬不停蹄的趕了三天三夜的路,格裡斯和骨頭創下了三天趕了二千里的紀錄,如此一樣,骨頭這匹血統並不算優良的馬終於能夠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馬形象慘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乾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連它的靈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剛剛誕生就馬不停蹄的趕了三天三夜的路,也虧它是不死生物才撐得住,但即便是這樣,它的靈魂之火也虛弱到了極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應到骨頭真正到了極限,格裡斯也不為難它,跳下馬後撕開蒙在骨頭眼前的布,然後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頭血肉的活力退盡,外形變得越來越像屍巫了,回去時候就不能再騎它回去了,乾脆在這裡就把它放生吧。

    終於能夠重見天日了,骨頭眼眶中光芒閃爍了一下,愣愣的望著格裡斯的背影。它只是個剛誕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會憑本能行動,之前在格裡斯的指揮下,雖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該做什麼。現在格裡斯把它扔下的話,它頓時無所適從起來。

    愣著半晌,直到格裡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時候,骨頭才歪了歪腦袋,小碎步趕了上去。

    聽到身後傳來的馬蹄聲,格裡斯回過頭來,用靈魂詢問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間的交流是靈魂來進行的,根本不需要說話,也不需要文字。

    不過格裡斯高估了骨頭的智力,骨頭根本不明白他這句話的意思,從骨頭的靈魂裡,格裡斯只感覺到一片茫然。

    格裡斯隱約感覺到有點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類也是,格裡斯偶爾和那些同類交流,也得不到它們的回應,只有那些習慣掠食的同伴,才會有簡單的「吃」「殺」之類的回應。

    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只有他一個才有智慧?顯然不是,因為領地的領主,常常也會發出一些複雜的命令,命令領地的同伴去攻擊某些入侵者,顯然,領主是有智慧的,可是為什麼別的同類會沒有呢?

    心中思索著,想不通便把這個問題扔到一邊了。他牽起骨頭的韁繩,往視野盡頭那蒼翠的森林走去。

    遠望森林是冒險者的樂園,這裡有兇猛的野獸,強大的魔獸,珍貴的植物礦產,傳說中還有巨龍盤距其中,有巨龍,當然就少不了巨龍的寶藏。

    沒實力做屠龍勇者,但並不妨礙某些膽大包天的傢伙把生命寄托在幸運女神的手上,試圖趁巨龍沉睡或掠食的時候發一筆橫財。

    不過這些年來,並沒有聽說過有哪個幸運兒找到了巨龍的寶藏,但是每年失蹤在這裡森林裡的冒險者卻是數不勝數。

    遠望森林茂密的樹木就是最可怕的殺手,再厲害的魔獸也不是人類的對手,可是這裡茂密的樹林和複雜的環境,卻能讓最強大的法師劍士迷路,最終餓死在裡面。

    遠望森林闊達數萬平方公里,再精銳的冒險團隊,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內部,就是害怕迷失在裡面。

    格裡斯看了很多書,也從書裡學到很多關於遠望森林的知識,但卻沒有哪本書詳細描述了這些看不見的危險,於是傻乎乎的,什麼準備都沒有就冒然跑進了森林裡,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這是格裡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這六天裡,格裡斯悶著頭往前走,也不管什麼方向,他來森林就是為了找箭毒樹,反正他也不知道哪裡有箭毒樹,邊走邊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裡斯會這樣冒失,畢竟死亡世界沒有森林,就算有,他這個從來沒離開過領地的小骷髏也沒見識過,在書本裡看到的介紹,在他腦海裡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長了很多樹的地方,至於這些樹多到什麼程度,沒親眼看見他是不會理解的。

    現在他理解了,原來森林裡的樹可以多到走幾天幾夜也穿不過去,可惜已經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聳入雲的蒼天大樹,茂密的樹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內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裡一樣,偶爾才有一兩絲光線從樹間透進來,根本無從來分辯方向。

    格裡斯能意識到自己迷路是因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裡斯終於碰上進森林以來第一頭魔獸,就是這頭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種二級土系魔獸,體型龐大,力量驚人,額頭兩邊和鼻尖分別有一個尖銳的角,全力衝刺起來能把腰身粗的攔腰撞斷。

    光是這樣還稱不上魔獸,三角犀牛厲害的地方是它的防禦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歡洗泥漿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憐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長年累月下來,二級的三角犀牛卻擁有了至少四級防禦力的泥盔。

    披著厚實泥盔的三角犀牛簡直就是一部裝甲戰車,全力衝刺起來,即使是六級的鐵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來說,這樣的魔獸幾乎沒有天敵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風魔狼。

    疾風魔狼也是二級魔獸,它們的體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許多,簡直像小牛犢,只會一招風刃。可是這些魔狼卻是魔獸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級以上擁有智慧的魔獸,否則沒有什麼魔獸敢招惹魔狼,因為它們是群居生物。

    一出動就是十幾數十頭,每到交配季節,甚至能看到上百頭的狼群,這樣的數量,就算人類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絕對是低級魔獸裡數一數二的,圍獵的時候比得上訓練有素的人類軍隊,那天格裡斯就見識了一場精彩的圍獵。

    十幾頭魔狼圍著三角魔犀不斷的咆哮挑弄。當犀牛選擇了目標發動攻擊後,被攻擊的那頭魔狼馬上引著犀牛左閃右避,其它魔狼一擁而上,風刃招呼。一層層的把犀牛的泥盔剝掉,咬死,乾淨利落。

    看到進退有序的魔狼,格裡斯二話沒說,直接掏出骨頭的靈魂之火,然後選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樹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這種時候,骨頭的身體都不要了,保命要緊。

    魔狼也發現了格裡斯這一人一馬,不過它們似乎對這些沒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興趣,十幾頭魔狼分食了犀牛後,便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直到這刻,格裡斯才意識到魔獸和野獸的差別,剛進森林的時候,他也碰到過一些野獸,包括魔獸的遠親野狼,不過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

    意識到自己的實力在這裡不足以自保,格裡斯就沒敢再往裡深入了,往回走去,沒想到轉著轉著,又回到這裡,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類在這裡迷路的話,短時間找不到出路,就會耗盡食物然後餓死。格裡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識到迷路了,他也不著急,再次往來路走去。

    這次往回走,格裡斯不再順著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樹木岩石擋路,上次是繞過去的,這次他直接翻過去,而且專挑那些難走的地方走,這樣一來,果然沒有再轉回原來的地方。

    骨頭的靈魂之火格裡斯還帶著,軀體卻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條腿的骨頭爬不過來。

    有著格裡斯的保護,沒有軀體的骨頭不會消散,有機會再找個軀體把它放進去就行了。

    就這樣邊走邊爬,兩天後,格裡斯終於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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