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方孝國姐姐在電線桿子那裡大吐特吐,本來還想冒充那個名叫維平的私家偵探,好從她那裡套問出一些信息的張展這下就有些猶豫了。
因為他不確定這個女人這麼大吐過後,人會不會馬上從爛仔清醒過來。萬一她清醒過來了,張展卻用維平的身份口氣過去和她說話,豈不是當場就會被她識破和懷疑?
不過轉念一想,張展立馬又有了主意。反正剛才他什麼都沒說,不管這個女人現在是否清醒,先過去用普通人的身份和她說上話再說。如果這個女人還是把他當成維平那最好,要是她真的清醒了也沒關係。畢竟剛剛他還扶了她一把免得她摔倒,有理由去接近她說話。
於是在方孝國姐姐仍然在電線桿子下彎腰嘔吐的時候,張展就走了過去,一邊假裝好意的伸手去輕拍她的背部,一邊試探的問話道:「喂,你怎麼樣?好點了嗎?」
女人又是嘔了兩下,不過已經沒有什麼東西能吐出來了。接著,她開始大口的喘氣。過了一會兒氣息稍勻後,她似乎有些渾身無力,就將身體整個靠在了電線桿子上,閉著眼睛就這樣休息起來。
張展站在她身邊等了一會兒,見她沒有理會自己,就再次試探她說道:「你不要緊吧?需要我幫你什麼嗎?」;
女人還是沒有反應,又過了一會兒,張展終於忍不住出手去碰了她一下,聲音稍大的說道:「喂。你能說話嗎?沒睡著吧?」
這一碰,女人頓時就動了。不過不是醒了過來,而是本來靠在電線桿子上勉強支撐住不動的身體,忽然就往右滑了出去。
這一滑當然就沒辦法站穩了,眼看著就要摔倒在地。張展不得不再次伸手攔腰把她抱住,然後哭笑不得的心想:不是吧,難道這麼快她就睡著了?
低頭看向手裡抱住的女人,但見她仍舊閉著雙眼,鼻息緩慢,的確一副已經沉睡中的摸樣。再使勁的晃動一下她。也只是鼻中發出嗯嗯兩聲。一點都沒有醒過來的樣子。
這下張展就無奈了,看來這女人就算大吐過後,依然是清醒不過來呀!這得是喝了多少酒,才這樣爛醉如泥啊?
頭痛之下。張展不禁用另一隻手抓了抓頭皮。不知道是就這樣算了丟下她不管。還是繼續想辦法弄醒她問話。
考慮了一下後。張展覺得應該還是要再試試看才對。畢竟這件事事關他的安危,如果那個名叫維平的私家偵探真的有些能耐的話,說不定就會查到一些對他不利的事情。
張展知道自己也不是一點破綻和問題都沒有的。比如他為了救自己的學生,曾經大鬧紅螺歌舞廳,一個人打倒過幾十名舞廳的保安。又因為這件事,在明風酒樓和本市的武術界高手較量過。只是一招,就打敗了洪拳宗師霍庭良的一位高徒,讓霍庭良自知不敵而退去。
這些事情,警察或許存在思維盲區而沒去調查,但私家偵探就難說了。說不定,他們就會查到這些事情,從而大大增加對張展的懷疑。
張展覺得不能麻痺大意而放過這個機會,趁這位方孝國姐姐今天難得的喝醉迷糊,一定要從她嘴裡套問出有用的東西來。
想到這裡,張展就再次用力晃動女人的身體,試圖把她弄醒,嘴裡叫著道:「喂,喂,別睡了,醒一醒,醒一醒!」
女人被這麼劇烈的搖晃,睡夢中頓時皺起了眉,眼看著,似乎就要馬上被張展吵醒。可是就在這時,一輛車子緩緩的停在了他們身邊的馬路旁,接著車裡有人問道:「喂,你們沒事吧?在幹嘛呢?」
張展一愣,忙停止了弄醒女人,回過頭看去。卻見停在身邊的竟然是一輛110警車,車內坐著兩名警察,問話的那個,是坐在副駕駛位的,一名二十來歲的年輕巡警。
看到是警察,張展心中就有些嘀咕了。真沒想到在這個時候,居然遇到了110巡警。萬一他們以為他是要對這個爛醉的女人意圖不軌,出來干涉。盤問調查事小,錯過今天這麼好一個機會就可惜了。
所以張展心念電閃間,馬上就呵呵笑道:「沒事沒事,這我女朋友,喝多了,剛剛吐了一地呢。」
車內年輕巡警似乎也沒懷疑什麼,畢竟這後面就是一家酒吧,喝多了出來嘔吐太正常了。但出於職業習慣,他還是問道:「真是你女朋友?我怎麼看她年紀比你大呀?」
張展就有些無奈,這個確實是有點小問題的。方孝國姐姐一看就是那種已婚的少婦,而張展自己卻太年輕了一點。兩人看上去,真不像是一對男女朋友。
不過現代社會,女方比男方大的姐弟戀已經不是新聞了。張展硬著頭皮,就要編造謊言解釋兩句。但就在這時,抱在手裡的女人忽然動了起來,卻見她迷迷糊糊的伸出一隻手勾住了張展的脖子,腦袋一歪,人就靠進了他的懷裡。同時嘴裡還呢喃著說道:「維平,抱我,不要離開我!」
聽到這句話,張展心裡頓時暗喜。趕忙兩隻手都緊緊摟住了女人的身體,故意用溫柔的語氣安慰她道:「我不走,我不走,我帶你回家。」
這一番表演,車內兩個巡警總算相信他們是一對男女戀人了。於是那個年輕巡警笑道:「還真是你女朋友啊?年紀大了點,不過長得還是挺不錯的。行了,趕緊帶她回家吧,喝得那麼醉,小心又要吐啊!」
張展心中暗吁一氣,忙摟著女人告辭道:「好的,謝謝兩位警官了,我這就帶她回家。」
剛好一輛空出租車從馬路左邊開了過來,張展忙伸手叫停,然後對巡警點點頭,便抱著女人過去。
上了車後,司機問去哪兒。張展眼珠一轉,就道:「隨便找個旅館吧,附近不要太遠就行。」
那司機一聽臉上就浮起會意的笑容,發動了車子說道:「好勒,明白!」
車子開動後,張展看了看懷裡依然呼呼沉睡的女人。總算擺脫了那兩個巡警,接下來就是找個地方,想辦法從這個爛醉的女人嘴裡套問出東西來了。看她現在還是一副不清醒的樣子,也許還能用維平的身份問她。問完以後立刻離開,這樣明天一早她清醒過來後,想必什麼都不記得了,也不會有什麼後患。
幾分鐘後,車子拐了個彎進入了另一條街道。再開沒多遠,就停在一家旅館的門口。司機回頭道:「這家可以嗎?如果不行的話,那前面還有一家比這裡高檔點的賓館。」
張展透過車窗向外看了一眼,外面的這家旅館,門面不大,裝潢普通,也就是大街上隨處可見的那種廉價旅店。這種旅店一般都不太正規,而且大多沒有監控設施,不會留下他的影像資料。
而他正不希望留下什麼線索,好讓以後清醒過來的方孝國姐姐追查到他是誰。這種廉價不正規的小旅店,真是再合適也沒有了。
於是他馬上對出租車司機點點頭,道:「可以,就這裡吧!」
接著他掏出錢包付了車費,然後攙扶著依然人事不省的女人下了車,走進了路邊的這家小旅店裡。
剛剛進去的時候,張展的目光就迅速觀察了一下旅店內四周牆壁。果然沒有看到監控設施,或者疑似隱藏攝像頭裝置。他頓時放下心來,扶著女人就走向旅店的服務櫃檯。
在旅店服務櫃檯內坐著一名看上去不到三十歲的少婦,本來她正在無聊的玩手機,看到有客人進來,她就放下手機站起來,先是看了一眼被張展攙扶的醉酒女人,然後笑著對張展道:「先生是要開房是吧?過夜還是鐘點?」
像張展這樣帶著醉酒女人過來開房打炮的男人,這個少婦似乎見得多了。所以壓根沒什麼奇怪,而且直接就問客人開房的時間。張展當然就裝作一副老鳥的樣子,道:「過夜,明天退房。」
少婦哦了一聲,接著便公事公辦的道:「普通單人間,一個晚上一百五十塊,明天中午十二點之前退房。押金三百塊,退房的時候結算,多退少補。」
張展也不是第一次開房了,便伸手去掏錢包,道:「可以,就一個普通單人間好了。」
從錢包裡拿出三百塊遞給少婦,那少婦一邊接過,一邊又道:「麻煩出示一下身份證,最近查得嚴,必須要實名登記的。」
張展哦了一聲,正要在錢包裡找出自己的身份證。忽然之間,他停住了手,想到如果留下自己的身份證信息,那等明天方孝國姐姐清醒過來的時候,到服務櫃檯一查不就知道自己是誰了嗎?
想到這裡,張展馬上收回了自己的錢包,開始在身邊爛醉的女人身上摸索起來。他想用方孝國姐姐的身份證登記開房,這樣等明天她清醒後,就算要查是誰帶她來開的房,也沒有什麼線索可以供她追查下去了。
這樣他就不會跟這個方家的女人繼續發生聯繫,也不會被她懷疑,今晚他接近她,是帶有某種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