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紅兵和高歡結婚的那天,天公很不做美的下了場秋雨,挺冷。
與張岳結婚時的大操大辦相比,趙紅兵和高歡的婚禮的確簡單了許多。趙紅兵是盡量少的通知人,畢竟,他和高歡這事兒實在是太出名了,太大的操辦,趙紅兵也有點不好意思。
結婚的那天早,看著喜氣洋洋的高歡和一直微笑不語的趙紅兵,沈公子歎了口氣點了點頭評價說:別管別人怎麼看,他倆挺幸福。
小時候二狗曾經跟父母爭執過究竟什麼是幸福。二狗當時認為,每個人對於幸福的感覺和定義都是不同的,而且,能讓甲感覺到幸福的東西卻未必能讓乙也感覺幸福。對於東波來說,每天能弄來本轉載&39;文學兩支杜冷丁很幸福。對於九寶蓮燈來說,能賺到幾萬塊錢和姐姐一起開個門店很幸福。對於大志來說,能和動力大火車成為男女朋很幸福。但是如果把無論是動力小火車、杜冷丁還是幾萬塊錢去給趙紅兵和沈公子,可能他倆誰都沒有幸福的感覺。
這是二狗2o歲前的幸福觀。
到了今天經歷了27年風雨滄桑的二狗對幸福又有更深刻的認識:幸福,對於多數人來說,只是一剎那,而且,幸福更多的是存在於暢想和回憶中。
也就是說:幸福源於暢想和回憶。
比如今天凌晨二狗餓醒了,一看表,3點半。向樓下放眼望去,一片黑暗,附近的飯店全關了。這時,二狗就暢想:如果有一碗豆腐花,灑點辣椒油,然後再來兩根油條,好好的吃一頓那該有多幸福。然後二狗就忍著,打開電視看西甲第一輪瓦倫西亞和馬略卡的比賽,一直看到比賽結束,天亮了,二狗下樓去吃去了。當二狗吃第一口豆腐花的一剎那,幸福感襲來,渾身下都洋溢著幸福的感覺……當二狗咬了兩口油條以後,卻再也沒有了吃第一口豆腐花那幸福的滋味。僅僅感覺,這,只不過是一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餐,而已。
二狗之所以在那一剎那曾感覺到幸福,那是因為二狗對這份早餐憧憬過,暢想過。
本作品獨家文字版,未經同意不得轉載,摘編,更多最新最快章節,請訪問.&39;n!再比如說,大概五年以前,二狗喜歡過一個女孩子。兩個人由於當時某種特定的原因基本每天白天都在一起,想不在一起都不行,時間長達五個月。當年兩個人總在一起時,二狗雖然確定自己喜歡她,但是當時卻總覺得她太驕傲而且任性,所以二狗當時對她表現出來更多的是不耐煩。五個月的時間很快過去,二狗再也沒機會每天和她在一起共事,而且,也鮮有機會再見到她了。這時,二狗忽然現自己是那麼喜歡她,但,卻再也沒機會在一起了。那過去的五個月中二狗並不曾感覺到幸福,但那五個月卻成了二狗人生最美好的回憶之一。二狗是多麼想能再回到那五個月,能再看到她的一顰一笑,能耍貧嘴逗她開心,也能在自己煩的時候把她氣得摔電話和鼠標……
二狗當時不曾感覺到的幸福到了後來卻成為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回憶,而且,這幸福,只能存在於回憶當中。
所以說,能夠時時感覺到自己當時就很幸福而且幸福的感覺能夠維持長久的,真不多。多數人在幸福的時候都感覺不到幸福,卻都在幸福失去以後去追憶幸福。
趙紅兵和高歡感覺挺幸福。今天的婚禮,他倆都早在1o年前就憧憬過、暢想過。他倆這始自十年前的愛情,也都在分開的幾年中追憶過。
經歷過滄桑,才能懂得幸福的真諦,才能懂得去珍惜幸福。
如果說把高歡比作一歌,那麼二狗認為是《喀秋莎》,高歡身的氣質,是那種優雅的卻不失歡快的旋律。每當看到高歡,二狗總能想起白雪皚皚的西伯利亞、布良斯克高大茂密的森林、唐努烏梁海的涓涓溪流……
寧靜、高貴,還有點淡淡的懷舊。
如果把趙紅兵比作一歌,那麼應該是張學的《楚歌》,慷慨擊缶壯志悲歌冷對世事風霜雪雨,一身鐵骨渾身是膽,鎧甲是深紅色的血跡,鎧甲裡面,是一顆憔悴的心。
豪邁、悲愴,俠骨柔情。
趙紅兵和高歡這兩個人站在一起,挺般配。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
李洋抱著張岳的胳膊,臉摩挲著張岳的肩膀,一語不,一個勁兒的看著趙紅兵和高歡兩個人微笑。
看得出,李洋也很幸福。而且,她也懂什麼是幸福。
雖然那天趙紅兵沒有通知太多的人,但是人還是來了不少,來的人中,還有很多人趙紅兵根本都不認識。這些人,很多人是因為「景仰」趙紅兵,才來的。
可能有人會問:一個混子的頭子,有什麼值得景仰的?
二狗認為:多數國人骨子裡都有「混子崇拜」的情節,自古以來就已有之。其原因應該有三。
1、自古以來中國的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灌輸的必須遵從的人與人的相處關係有:君臣、父子、夫婦……但卻很少提及「兄弟情義」這一人世間本是十分高尚的情操。也就是說:主流文!本轉載!文學!化很少宣傳兄弟情義,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缺少兄弟情義中的理解與信任,而混子間卻往往具備這些常人所不能具備的東西。順便問一句:大家是否還記得小學《思想品德》課的一篇課文《哥們兒義氣要不得》?
2、國人自古以來喜歡做順民,即使對社會或者身邊的人有什麼不滿,多數的人也不敢真正奮起一搏,但是有些混子敢,尤其是類似張岳這樣敢於蔑視國家一切法律法規的混世魔王更屬登峰造極,敢想常人所不敢想,敢為常人所不敢為。《水滸傳》、《三俠五義》之所以這麼多年來一直有市場,就是這個原因。
3、國人總是特喜歡樹立孤膽英雄式的傳奇人物。翻歷史課本也好,翻《史記》也罷,映入我們眼簾的,不是帝王將相的家譜就是項羽、岳飛、霍去病這樣准人的私人傳記,然後大家再對這些准人頂禮膜拜之。能成名的大混子通常都有些經典戰役,在和平年代被人當作英雄一點也不足為奇。
趙紅兵是我市最知名的混子之一,所以自然有很多崇拜者。當然那天趙紅兵的婚禮,來的並不全是崇拜者,也有趙紅兵不怎麼喜歡的人,比如大虎。
聽大虎這名字,大家就應該知道他是誰了。
大虎,自然是二虎和三虎子的哥哥,大哥。
在第一部中二狗曾經提到,三虎子家「滿門英烈」,一家全是混子。之所以前兩部中沒有提及大虎,那是因為,大虎一直在監獄裡,o年代初就進去了,9年才出來。可見這哥們兒在裡面呆了多久,人家坐牢都減刑,可這大虎是不斷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