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天的思量,劉義隆仍然拿不定主意.這時候,皇家的另一個重要人物,會稽長公主劉興弟出面了,這才有了定奪。既定了由江夏王出鎮,而前往輔佐的人又成了難題,劉義隆久思不得,就召見王弘、殷景仁連夜入宮,共商此事。二人心中似已早有籌劃,入宮後,也未費多少唇舌,就共薦現守母孝在家的前侍中劉湛。
劉湛時年三十八,他為人不尚浮華,博涉史傳,諳熟前世舊典,年少時就有宰世雄心,常自比賢相管仲、諸葛亮,但他不愛作文,不愛談議。先帝時,彭城王義康任豫州刺史,鎮守壽陽,劉湛任長史、梁郡太守,輔佐義康;其後廬陵王義真任南豫州刺史,鎮守歷陽,又以劉湛為長史、歷陽太守,輔佐義真。其時二王皆年少,因此府州的軍政大事都委任劉湛處理。
劉湛執法剛正嚴峻,官吏貪贓百錢,就殺了他,因此部下無不聞之股戰。在歷陽,時值先帝喪期,而廬陵王卻違背禮制令下屬擺設筵席,劉湛嚴詞禁阻。不得已,廬陵王就令左右親信在臥室內偷偷擺上魚肉珍饈。遇劉湛闖入,廬陵王知道躲不過他,就命左右勸劉湛入座,劉湛正色對廬陵王說:「殿下今日不應設此筵席!」廬陵王感到慚愧,說:「天大寒,一杯酒有何傷。劉長史也不是外人。」左右奉酒至,劉湛推手阻止,說:「殿下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待人!」廬陵王羞慚垂頭。
儘管王弘、殷景仁都力薦劉湛,但劉義隆對劉湛是否能約束住江夏王仍心存疑慮。他不是擔心劉湛是否有輔佐之才,而是擔心江夏王能否處得好主相關係——諸侯王是主,輔佐他的人是相。如果處不好這層關係,那麼,荊州這國家的根本所在,將影響到整個社稷的安危;再說,不久將興兵北伐以收復營陽王時所丟失的河南之地,萬一荊州出了岔子,那局面將難以收拾。
劉義隆甚至想改派七弟衡陽王義季去鎮守荊州。義季是自己最喜歡的弟弟,他雖只有十四歲,但他曾隨自己在江陵呆了四年。派他去,再配以劉湛為輔,也許比派江夏王去更合適。
這也正是當年先帝寧肯讓年僅十歲的廬陵王擔任揚州刺史,也不願把揚州交給能力有限的兄弟劉道憐:太后曾因此問先帝,道憐是你的布衣兄弟,如何不讓他任揚州?先帝說:「寄奴於道憐,還有什麼可愛惜的?但揚州是國家根本,事務繁多,這不是道憐所能勝任的。」太后又說:「道憐年過五十,難道不及你十歲兒嗎?」先帝回答說:「車士雖任揚州,但事無大小,皆由寄奴親斷;而道憐年長,他若不能親斷揚州事務,將影響他的聲望。」——車士,廬陵王的小名。聽了這話,太后才不再堅持。
現在若改任衡陽王,政務由劉湛主持,衡陽王也可跟著劉湛學一學吏治,將來或可大用;而由江夏王鎮守……江夏王為人驕奢,他若不買劉湛的帳,其結果又會怎樣?但無論如何,會稽長公主已出面,況且,依兄弟行次,也應該由江夏王鎮守。再往好處想,環境造就人,這也正好鍛煉鍛煉他。
事情或可往好處想,但方方面面又不可不預防。
就在江夏王離京赴任的前一夜,劉義隆知道自己既是一位帝王,也是一位兄長,於是他就親筆寫下了一封長信,從生活起居、待人接物,一直到判案決疑,甚至連自己若遇不測之事江夏王則該如何敬順「行周公之事」的兄長彭城王,都一一囑咐到:
「你在十七之齡就親歷方鎮。如今天下艱難,家國事重,我輩雖說是守成,實際上也不易。國家之興衰安危,都在我等身上,怎能不感念大業,深懼重任?今既臨別,將來相聚之日不多,再難如往日當面規勸;你應深自磨礪,凡事三思而後行。開誠佈公,待人公平,禮賢下士,善待佳朋,識別賢愚,鑒察邪正,這樣才能盡君子之心,收下人之力。
「你生性聰穎,有日新之美;但在德業方面還嫌不足,這一直是我深感遺憾處。你性情偏激,袁太妃也如此說。一旦性情偏激,往往一意孤行,這最易壞事。你應慨然立志,多加自我抑制。
「現在粗列十餘事——遠大者或細碎者也不能一一說到,你到江陵後可細細閱讀。
「禮賢下士,是聖人訓誡;驕奢浮誇,是先哲所非。豁達大度,是漢高祖之德;猜忌偏激,是魏武帝之累。《漢書》稱讚衛青:『大將軍遇士大夫以禮,待小人有恩。』西門豹性急,佩戴韋以自緩;董安於性緩,佩戴弦以自警。關羽張飛,性同偏激;言談舉止,深以為鑒。
「他日我若遇不測之事,太子年幼,彭城王應行周公輔佐之事,你不可不盡敬順之理。你若有異見,應私下進言;若顯露張揚,則千萬謹慎!到了那時,國家命運都取決於你和彭城王二人。勿忘我言!
「今已增加袁太妃供奉之資,足夠諸方面費用,此外無須再有所求;你一月自用錢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儉,更美。
「荊州地域遼闊,事務繁多,你常應早起,接待賓朋,不要有所留滯。判緊急事務畢,然後可入內問訊,觀顏色,審起居;問訊完畢即出,不須久停於內,以免荒廢眾事。午後及夜晚,自有餘閒。
「江陵官府以及園池亭榭,都是我所熟知,理應無需改作,司徒也如此說;若為便於左右起居,只需小小改易,也應以始至一次為限,不可日求新異,反覆勞作;反覆勞作,則勞民傷財。
「大凡審理案件,多取決於當時,通常難以預測,這的確不易。你對此尚不熟悉,難免處置不當。審案前一二日,可取卷宗私下與劉湛輩共同討論,則大不相同;至審案日,你應虛懷若谷,切不可因一時喜怒定刑。
「能擇善而從,美自歸己;不可獨斷專行,以此誇耀一己之明。萬一如此,必有大悔。非僅審案而已,君子用心,自不應如此。刑獄不可滯留,一月之中可二審。
「凡事都應縝密,也應預告左右。下屬有至誠,所言不可洩露,以免負人誠心。古人言:『君不密
則失臣,臣不密則****』。下屬或相互詆毀,你切勿輕信,每遇此事,當細細察之。
「名器應深加護惜,不可輕易假人。你對左右,或授官,或賞賜,尤應斟酌;我對左右雖然少恩,但如聞外議,不以為非。
「以貴凌人人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厭:此等事易明瞭。
「聲樂嬉游,不可過度;賭博酗酒,千萬勿為。供用養身,都有節度;奇服異器,不應服用。你之嬪妃左右,已有數人,既始至江陵,不可匆匆再有所納娶。
「又,你應多多引見僚佐。主臣自應相見,相見不多則彼此不親,彼此不親則無因得盡人力,人力
不盡,則無以盡知眾事。廣泛引接下屬,既有益你之見聞,對言事者,也增其聲望。」
信中提及的袁太妃,是江夏王的生母。
這是劉義隆即位以來第一次寫這樣一封長信。過去寫過,那是在遠離先帝鎮守江陵時寫的,信的內容是詳盡地向先帝稟報在江陵的方方面面以及自己的一些想法。現在不同了,他是帝,他更像一個長輩。他實在是因為弟弟的出鎮讓他放心不下,所以他才在信中反覆叮嚀,告誡再三,大事小事,林林總總,寫了一紙又一紙。擬了草稿後,他又重新用仿王羲之的隸體認認真真地抄了一遍,直到夜半雞鳴。
平心而論,劉義隆在信中對弟弟的告誡,小至聲樂嬉戲、接人待物,大至審案授官、處理政務,甚至有對自己若遇到不測的後事安排,可謂周全備至。由此也可以看出,元嘉年間社會生產得以展,國家實力得以提高,人民生活富足安定——史臣讚美其為「元嘉之治」,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次日,劉義隆的大駕親自出城為江夏王義恭送行。
到秦淮河邊,在祭拜路神的祖道儀式之後,劉義隆又特意把劉湛邀至玉輦中反覆叮囑,劉湛也一一點頭應承。這時,劉湛已被拜為南蠻校尉,兼撫軍長史,行府州事——晉宋之際,每當幼王臨藩,軍府和州里的事務都由輔佐他的大臣全權處理;劉義隆擔心的,正是義恭已經十七歲了——他已經不是幼王了,他可能會自己作主,這樣就很難處理好主相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