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可能?」
「你看這個!」圓子把那乞丐的手抓了起來,用水清洗乾淨了。乞丐的手露出原型,骨節均勻,五指纖長,手掌上紋路很多,但整體地說那是一隻很漂亮的手,唯一的缺陷大概就是他的五指上都隱約能見一些燒傷的疤痕,還有一些疤痕好像是被金屬磨傷的。
「我要看什麼?」日出問。
圓子把她的手也舉了起來,日出看到圓子的手上也有那樣的疤痕,而且比起這個人來要明顯很多,大很多。
「這是練劍師才會有的傷,他是練劍師!」圓子放下男子的手,眼中升起一絲憐憫,同為練劍師,她最不願看到的就是練劍師變成瘋子。
練劍師學校一直視完整假說為歪理邪說,其實還有另一層深意。而這一層深意就是完整假說有可能會引領練劍師走入不可回頭的瘋狂。當你選擇相信另一種生命形態的存在,很有可能就是你變成瘋子的開端。
「我們帶上他吧,團長。」圓子拉起男子的手對日出說,此時男子醒了過來。
他摸了摸頭爬起來,看到自己的手被圓子拉著,續而轉過頭來看向圓子。不過相對於圓子對他的好意,此君雙眼朝圓子望去,然後直接望穿了她,就當她不存在一樣,直勾勾地望向了圓子背後的東西。
圓子背後是他們的行李,其中有一件行李被裝在一個很長的盒子裡,偽裝成一件樂器一樣放在那裡。那個行李的名字是動物系大劍獅王——正是那把會讓徹徹感到害怕的動物系大劍。
隨後,在眾人的注視下,這個流著鼻血的流浪漢站了起來,走到裝獅王的盒子邊,把頭靠在獅王身上,二話不說便沉沉地睡了過去。
「你確定我們要帶上他?」日出問圓子。
圓子盯著那個流浪漢,表情糾結地沉思了一會,狠狠地點了下頭說:「我確定。」
「那就帶上他吧。」日出做出決定,轉眼亞瑟已經開始逼問第一大那位茱萸太太的地址了。
明天,他們就能走出莫亞山脈。而在莫亞山脈之外,氣候溫暖的南方,穿過太平湖,在太平湖茄子形狀的內彎曲處就是溫暖美麗的孔雀城了。
因為靠著大湖,孔雀城空氣清潔,常年氣候宜人,不會太熱又不會太冷。而且稍微往西一點就是中土第一大河剛果,從三四區過來的新鮮農產品,第二區牧場上的牛羊肉,還有第七區來的礦石,通過月亮河,明蘇達運河和剛果河三條大河形成的水道能暢通無阻地被送到孔雀城內。
太平湖的茄子狀造型不但給孔雀城帶來了宜人的氣候和乾淨的空氣,它彎曲的湖面還剛好將孔雀城保護了起來,讓孔雀城彷彿被屏風擋住一樣,成為了第六區內的區中之區,一個不管你是誰?被通緝還是平民,大商販還是強盜,只要你身上有金子,就能進來賭一把的中土第一大賭城。
走出莫亞山脈,繞過夕陽城,到達太平湖,湖邊上多的是願意接送黑客去孔雀城的船家。按照計劃,日出他們三天後應該就能到達孔雀城了。
3330年的12月23ri,離新年還有6天。
新一年,日出靠在莫亞山脈裡,這個被命名為第一大的郵局的門框上,看著清晨從乳白色的水汽中漸漸升起的太陽,禁不住微笑起來,因為他不知道孔雀城正有一堆人等著殺他。
清晨五點,馬克·朋沙就已經到賭場了。
孔雀城內,共有十一家賭場,每個賭場都有自己的分頭老闆,以及一個大老闆。大老闆自不用說就是孔雀。
每個賭場裡都有一組人馬,或者僱傭著一些低級旅團做著管理,而阿產,他,格裡芬還有廣勝,四個人就是這些江湖人士的老闆,他們四人每秒鐘至少得保證有兩個人在孔雀城裡當值。從去年起,馬克和阿產就是一起的,格裡芬和廣勝是一組,已經完美地配合了一年了。
賭場是通宵做的生意,所以每天和孔雀例會的時間其實就是他們交班的時間。馬克和阿產是晚班,清晨五點通常是他們巡查一遍準備收班的時間,通常這個時間馬克都喜歡坐在孔雀城正中央的琉璃賭場中央,圓形碩大的玻璃天頂下,底部鋪著五彩琉璃石的噴泉旁邊喝上一點酒,讓緊張了一夜的情緒緩慢下來。
他通常只會喝一點點,不超過兩口,但今天他給自己放寬了標準,乾淨的玻璃酒杯裡是可融三口小啄的深紅液體。
安排完孔雀交代的事情,甚至將密信送到了兩個c版旅團的手裡。比起白虎,他更看好茶茶,女人要麼普遍不靠譜,要麼就極端靠譜,比男人還要講信用。
喝下第一口酒,感受著酒精滑過食道,馬克·朋沙緊繃的身體放鬆了下來。凌晨五點,即便是喧鬧營業的賭場內,也迎來了少見的寧靜。或許還有人在賭桌上用心搏殺,但畢竟沒了夜裡時的好力氣,也沒那麼多人助威,聲音小了很多。難得的寧靜中,清澈如碎水晶的水花在五彩琉璃池中噴湧而出,又嘩啦落下,流水聲裡,空氣中忽然飄過來一陣非常清淡的味道。
聞到那股味道的剎那,馬克·朋沙才放鬆下來的身體陡然間繃緊。
孔雀沒穿他那些招搖的龍袍大衣,身上是一套賭場裡非常常見的黑色西裝。平時清爽地披在肩上的黑色卷髮,梳得很是整齊地在腦後結成一個馬尾,他臉上還戴了副黑框眼鏡,看上去就跟賭場裡走來走去的荷官一個樣子,根本看不出這個身材中等黑頭髮綠眼睛的男人就是那個孔雀城之王。
孔雀在馬克·朋沙身邊坐下,為自己點燃一根香煙,然後將煙盒子遞給馬克,馬克從盒子裡抽出一根煙,孔雀傾身過來,用他的金色火機打燃了馬克手裡的香煙。他拿著打火機的小拇指上纏繞著一條很小的金蛇。金蛇在他手指上纏繞了三圈,舌頭高高抬起,蛇的眼睛是綠色的,卻泛著藍光,跟孔雀的眼睛一模一樣。那是他劍的雜質,他的劍就叫蛇王。
馬克不經意中,目光在孔雀的金蛇戒指上停留了太久的時間,等他抬起頭來,發現孔雀正垂著眼盯著他。
「王上……」馬克發現孔雀眼神有異立刻改口道:「海藍,你應該多多休息。」
「已經天亮了。」孔雀深吸了一口,吐出藍色煙圈道:「我習慣早起,你知道的。」
克點點頭,卻不知該繼續說什麼。其實孔雀還不是現在的孔雀前,他們倆就已經是朋友了。一起在大冬天放過馬,也一起被人脫光了衣服,用鞭子狠抽到昏倒。
「馬克,我們三歲時就認識了吧。」孔雀說道,把手放下去,煙繼續在他指尖燒著。
「你三歲,我四歲。過年,偷東西吃,一起給抓住,丟到馬圈裡跟馬過,哈哈。」馬克說著笑起來。
孔雀也跟著笑起來,瞇著眼看上去表情十分溫和,而當他面容溫和之時,光是看到他的臉就能讓人感到平靜和安好。孔雀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美男子,如果不是這樣,他的父親也不會在他苦撐著在地獄裡活到成年之後,給他一次機會證明自己不光是他父親留下的種子,還是那顆最美麗最耀眼的種子。
馬克喜歡孔雀溫和的樣子,真心喜歡他那個樣子。
「馬克。你不喜歡殺人吧。」安靜了一會,孔雀突然開口說。
馬克從記憶中迅速清醒過來,回答道:「海藍,我一直在為你殺人。」
「哼……」笑了笑,孔雀道:「但是你其實不喜歡殺人,你只是聽從我的命令而已。」
馬克的回答很簡單:「海藍,我是你的人。我的命是你給的。」
「我的命也是你救的。」孔雀輕聲說,身體微微抬了起來,對馬克說:「幫我看看同志,山木·麒麟看上誰總有他的道理,就這麼死了,或許挺可惜的。」
「你的意思是?」馬克嘴上不說,但他的臉突然間就亮了起來。一個連面都沒見過的g版旅團,一群沒幹過什麼壞事的年輕人,的確,他真的不喜歡殺人。
「你做決定吧。最後的決定權在你手中。」孔雀聲音很低地說,站起來之前最後看了馬克一眼,道:「今天,我沒來過。」
「我明白!」馬克忍不住笑了起來,「我明白,你沒有來過。」
目送孔雀離開,馬克一口氣將杯子裡的殘酒全部喝光了。果然,孔雀還是那個孔雀·海藍。跟他一起受苦,跟他一起被人奴役,跟他一起從地獄裡走出來的孔雀還是那個會在大冬天裡趴在冰凍的湖面上去救落水的小狗的善良男孩。
那麼美麗的人,即便有時會暴怒,即便有時會反覆,即便看上去冷酷無情,但那麼美麗的人,心一定也是美的。
孔雀·海藍是這個城市的王者,也是這個城市最美麗的人。
馬克·朋沙放下酒杯,決定先行去見一見那個名字讓人抓狂的旅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