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行犯人被壓入刑場,早已擠得水洩不通的菜市口就再也沒有能容人下腳的地方了。臨淄府的師爺再一次向眾人講解官府因何判這四個人有罪行。刑罰的最終目的就是制止刑罰,制止刑罰就需要告訴人們什麼才叫犯罪,可這四人的罪過卻讓眾人聽不明白。
「襲擊燕使就要斬頭?燕國人不能殺?」台下的百姓議論紛紛。燕齊之間的戰爭有很多人都知道甚至經歷過。
「這你都不懂?他們殺得是燕國來使,就算兩國交兵,那也不能殺掉來使啊。」
「那也是燕人!我爹就是死在燕國人手裡的。要我說燕國人就該被殺絕!」
旁邊又有一個插嘴道:「哎呀,你們都沒弄懂!這四個人之所以被殺,是治他們個擅自調兵之罪。」
「我看這四個人不該死,咱們和燕國人是世仇,要換做是我,我也來個先斬後奏。」
……
台下亂哄哄的,監斬官一看場面有點失控,使勁一拍手中的文膽,喊道:「都肅靜!都肅靜!」下邊守衛的兵丁制止說話的人,刑場慢慢安靜下來。監斬官問道:「午時三刻將至,你們四名要犯還有什麼要說的、要寫的就抓緊吧。」
鄧勤明高喊道:「誓殺燕賊,興我大齊!」旁邊三個人如同醍醐灌頂一般,異口同聲地喊道:「誓殺燕賊,興我大齊!」
作為台下的普通齊國民眾本來不明就裡,再加上如此的愛國口號一出,哪個人聽了會不血脈憤張?刑場下邊也不知道是哪個人,高舉著拳頭大吼道:「誓殺燕賊,興我大齊!」一下子幾乎帶動了所有人。口號聲如同猛浪一般拍向了監斬台。斬頭台周圍的民眾開始自發地向士兵圍城的圈子發起衝擊,大有救出「四位壯士」之勢。此時,我們的御史李大人作為客人坐在監斬台的一側,看到這個場面臉上紅一陣,白一陣。
監斬官一看場面真的失控了,連忙命人用白絹堵住了四個人的嘴。此時最好的方法就是馬上行刑,免得夜長夢多。可是現在午時三刻未到,殺早了出了責任肯定是要自己擔著的;殺晚了變故就多了,到時候出了事情還是要自己擔著。就在左右為難的時候,監斬官一眼掃到了台下人群中的鄧國相。
鄧國相是自己的老師,他肯定有主意。鄧國相看著自己學生投來的求助目光,他怎麼會不懂什麼意思。這個時候就是提前殺掉為最好,事後把混亂的場面誇大一點,齊王也不會追究什麼。可是死得是自己的兒子,他心裡多少有些不甘。這兩天鄧國相連續失眠,他曾無數次勾勒出劫法場,拯救自己兒子的畫面,可是這無異於癡人說夢。這麼大的案子出了什麼差錯,齊王不會輕易放過的。他左右權衡了一下,還是忍痛割肉吧,實在不能拿自己的政治前途開玩笑。
鄧國相痛苦地閉上了眼睛,充監斬官的方向微微點了幾下頭。監斬官如蒙大赦,對旁邊的陰陽生一使眼色,陰陽生會意,叫到:「午時三刻,吉時已到!」監斬官拿起帶有「斬」字的紅頭簽子,往下一扔,說了一句:「斬!」
放炮的人拿著火捻子連點三炮。只聽「砰!」、「砰!」、「砰!」三聲響,劊子手含住一口水往刀上一噴,舉起刀來,向下猛得一落,頃刻間人頭落地。
這時,就聽得刑場東南角傳來「嗷」的一聲,那邊的一群人全都哭了起來。人群當中的鄧國相死命攥著拳頭,指甲已經深深扎進了肉裡,全身在微微顫抖。他深深吸了一口氣,但還是沒堅持住,突然咳出了一口血,隨後暈了過去。
這幾天相府上下所有人緊繃著臉,做事輕手輕腳,下人之間能不說話就不說話。整個院子雖有上百號人,卻死一般沉寂。一隊婢女把廚房做好的早飯往老爺的屋子裡送,正撞見府裡的萬管家。婢女停下來,向管家微蹲施了一禮。
萬管家徑直走向第三個婢女,輕聲說道:「這幾天我在府裡怎麼說的?走路都裂開腿走,老爺最煩褲子摩出的聲音,下回再讓我看見你走路『噌』、『噌』的,直接扣你的半個月工錢,記住了嗎?」
那個婢女強忍這眼淚,輕聲說道:「記住了。」
鄧國相自從被下人從刑場抬回府裡之後,一直頭疼欲裂,聽見點響動就難受半天。後來隨口說了一句:「走路都輕點!」被萬管家記住了,規定所有人走路都不能出聲,正是這項規定讓鄧府的下人這幾天變成了羅圈腿。
鄧國相看著端上來的早飯,無力地揮了揮手示意撤下去。管家上前來說:「老爺,多少吃點吧。這樣下去身體如何是好。」
鄧國相歎口氣,說道:「我現在就感覺胸口這裡有股氣,上也上不來,下也下不去的,看什麼都沒有胃口,還是撤下去。你也別管我了,忙自己的事情去吧。咱相府再小也不能讓管家伺候我吃飯啊,說出去讓人笑話。」
萬管家說:「老爺,您不吃飯讓我著實難受,您多少吃點吧。估算著日子夫人可快回來了,您這樣憔悴,是瞞不住她的。」
鄧國相一聽這話,全身「激靈」一下,他立刻直起身來,說道:「把那個皮蛋瘦肉粥端過來。」他結果碗強灌地吃了幾口,邊吃邊說:「管家,你再和底下人說一遍,殺頭也都看過了,沒什麼新鮮的。讓他們不要再在私下議論了。誰要是再敢說少爺被殺頭的事,老夫就打爛他的嘴,再開出府去。」
萬管家說:「是,老爺我知道了。只不過小人多句嘴,四夫人平素和大夫人走的很近,而且心直口快。這要是一不留神透點風聲出來,夫人責問起來,我們做下人的也不好交待。」
鄧國相點點頭,說道:「那幾個夫人我去說,你約束好下人就行了。對了,跟著大夫人回娘家的那幾個婢女回來之後找個理由都給開了。派幾個嘴嚴的過去。」
「是,老爺。」
按照規定,鄧勤明這種死刑犯要曝屍三日,但是處斬之後的第一天晚上,四具屍體就被盜了。盜屍是一項重罪,上頭責問下來,看守的兵丁都忌諱莫深,誰也不敢張嘴說話。當夜執勤的伍長站出來,承認是自己做的,然後就服毒自殺了。後來的結局是那個伍長的父親成了相國府的門房,伍長的幾個弟弟都在衙門裡謀得了份差事。
只是四具屍體又不是四顆石子,說裝兜裡帶走就能帶走的。這麼大的動靜,看守的士兵肯定都知道,事實卻是沒有一個官員再主張追查下去,案子就這樣草草完結了。
某天夜裡臨淄城外的亂墳崗,一行人拿著火把聚集在一起。幾個年輕的小伙子挖了一個大坑,把三具無頭屍體和三個人頭一起扔進了坑裡,然後填土埋上。另外幾個人則拿著火把圍在一起,正當中有一位中年人攙扶這一位老人,他們在聚精會神地看著裁縫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