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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4第四章 禁術 文 / 月下金狐

    晚上張書鶴到樓下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紙掛面,抽出一半下了一大碗帶湯水的麵條,上面還打了兩個嫩黃的荷包蛋,端到桌上便吃了起來。

    順手打開那台舊電視,找了個新聞台邊吃邊看,裡面播的都是一些無關痛癢雞毛蒜皮的小事,什麼這個路人被車掛了要求索賠,那個女人走路不慎掉進下水道,要不就是兩個小孩從三樓摔下來居然毫髮無傷,更讓人無語的是又播了段警方花了五個小時從管道救出來一隻貓咪的光榮事跡。

    直到他將整碗麵條吃完,連湯都喝的丁點不剩後,仍然沒聽出半點對他有用的內容,就在準備起身收拾碗時,視線移到了屏幕上,手裡還拿過桌上搖控器想要關掉電視,結果,一看之下頓時停住了動作。

    只見畫面上正播著警察緝拿一夥吸毒人員,其中一人反抗的力氣大的驚人,將一名刑警撲倒在地,最後上去四五個人才將他制服,有一名警察手臂當場被抓傷,帶上車時鏡頭給了個正臉。

    張書鶴看到後臉色頓時一變,畫面上大特寫的那個人,臉白得像紙,目無焦距,眼眶鼻嘴周圍發青,嘴唇發紫,上車的動作僵硬,在其它人眼裡,大概覺得這是吸毒後期的症狀。

    但他卻知道這個人根本不是吸毒,而是活死人,外國叫做喪屍,因為這樣的臉他十年間見得太多了,也許狀態與吸毒後期的人是有一些相像,但是力量卻是不同的,吸毒的人會全身無力,根本不可會這麼力大無窮,需要四五個壯年才能制服。

    此時屏幕已經轉到掃黃□欄目,他隨即便關掉了電視,將搖控器扔到桌上,碗筷也無心收拾的坐回到沙發上,乍一下在電視上見到活死人,這幾日緩和過來的心情頓時又沉了下來,本來以為還有一年輕鬆的時間可以過,但這樣看來恐怕已經等不及一年。

    活死人已經出現,現在不過是因為數量少,沒有引起其它人的注意,就算被人發現大多都以為是吸毒報了警,然後被警方秘密的控制下來,雖然表面看著車水馬龍井然有序,但其實就像是一個蘋果,外表光鮮,其實毒瘤早已經從內部開始腐蝕。

    沒人比他更清楚,現在已經不安全了,也許在離得很近的某個角落就已經有了喪屍的存在,虎視眈眈的盯著人群,尋找著適合下口的目標。

    想到此,張書鶴急忙推開桌上碗筷,然後打開了手提電腦,百度了幾個關鍵詞,然後便在幾百條信息裡漫無目地的一條條點開,最後某個論壇裡的一句話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個剛註冊幾天的新人說了一句話:喪屍是真的,它們已經出現了!

    張書鶴看完心下一凜,感覺他似乎知道些別人不知道的內|幕,頓時往下拉,似乎很多人對末世和喪屍這句話感興趣,不少人都在後面留貼,有附和,也有闢謠,連續翻了幾頁後,這個人才再次出現,他的第二句話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底下的人頓時又炸開了鍋,紛紛留貼,也有人貼出些不靠譜的言論,頓時亂七八糟的詛咒及罵人話紛紛冒出,張書鶴一時看得心煩意亂,不斷的翻著頁,找有用的信息。

    他發現此人發言寥寥無幾,翻四五頁才會有一個回復,不過似乎是被一些言論給激怒了,打出了一段話:我的幾位朋友到S地挖玉礦,電話告訴我他們從地底挖出了奇怪的東西,回來後就成喪屍,被警察帶走了,我親耳所聽,親眼所見!

    看完的一瞬間,張書鶴就知道他說的恐怕是真的,因為末世的後幾年,已經有人找出了喪屍身上的病毒起源,結果讓人膛目結舌,居然是一種變異的植物,植物裡的毒素傳染到人的身上,便成了不生不死的活死人。

    顯然論壇裡有人看到了那段話,都在詢問猜測著他說的奇怪生物是什麼東西,那個人一直不肯說,最後頂不住眾多人轟炸,才終於道出了奇怪的植物據說是一段會吸血的籐。

    頓時有人說他是湖綠,說他是玄幻小說看多了,腦子出毛病了,之後那人不知是下了線,還是不願意再講,連續翻了十多頁再沒見過他發表言論,張書鶴沒有再看其它人的留言,而是直接關了電腦。

    不明真相的人恐怕是當作笑話來看了,認為這人純屬在胡說八道,說植物吸血還不如說是吸血鬼吸血靠譜點,只有他知道那個人說的都是實話。

    末世已經開始了……

    雖然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準備,可是對他而言做要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已經沒有時間再可以拿來浪費,一分一秒都緊迫的很。

    隨即迅速起身將碗筷收拾了返回桌前,然後正色的取入核桃空間的那張絲帛展開認真看了起來。

    這張帛上大多是古文,他雖然有點底子,但讀起來仍然很吃力,最後借助於父親留下的書籍甚至於手寫的筆記,才將這張帛上的文字全部翻譯到了本子上。

    整整花了三天時間才全部整理好,原來這絲帛上記載的是一套古符,叫做七星符,看到七星的字眼,他不由的想到自己左手上的七點小痣,隱約的覺得似乎與它有些聯繫。

    果然這套符明顯與平常的符製作方面不同,首先是畫符前要先練一套功法,需要吸收外界的氣於丹田,然後再由丹田精氣運行至左手,用左手畫符,右手鎮紙,然後以道之精氣布之簡墨,會物之精氣,以卻邪偽,輔助真教,召會群靈,御制生死,保持劫運,安鎮五方,最後就是要血氣、底氣、功力三者合一,一氣呵成,符方為有效。

    張書鶴小時就是個左撇子,左手比右手好用,後來雖然被家人強行給扳了過來,但是直到現在左手依然靈活,甚至於寫簡單的字不成問題,所以只要多練習,畫符應該不在話下。

    而那套功法當天晚上便練了一遍,只可惜收穫甚危,一直不眠不休的練了三天才剛剛感覺到了丹田有一縷清涼之氣,雖然速度不太理想,但多少還是有一點成果,試著將那一縷清涼之氣運於左手中時。

    手掌突然間又起了一陣燒灼感,他忙展開手,意隨心動,樹苗立即出現在掌中的七點黑痣之中,此時他清楚的感覺到手掌的燒灼感是因為那一縷精氣被掌中的樹苗強行的吸入半顆桃殼之內。

    時間大概有五秒,吸收完後燒灼感便消失了,張書鶴顧不得手上的那一縷精氣,而是直接探入到桃殼之內察看,只見那一縷精氣正在桃核內的空間裡四下遊蕩,不一會的工夫便被攀在殼上的樹根吸收,每吸收一點,樹苗便長高一些,葉子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長出邊齒,一會的工夫便從嫩葉變成了飽滿形狀的樹葉,根莖也粗壯了些。

    張書鶴一時有些驚愕,原來桃核中的樹苗不需要土鑲,吸收的竟然是精氣,怪不得以前時用盡了方法也無法讓它長高,隨即便將那一段功法整個背了下來,準備以後日日勤加練習,因為他實在是有些好奇,這棵救了自己無數次的嫩苗,長大後,究竟會是個什麼樣子。

    隨後過去五天,張書鶴正坐在沙發上,按照絲帛上的記載,心若太虛運行著吐納養生練氣之法,此時陽光柔和的透過窗戶照在他身上,一個小時後,終於睜開眼,眼中精芒一閃,精氣雖然練的慢,但是也是有些收穫,掌中的那棵樹苗已長得一米多高,枝繁葉茂,根系虛紮在拇指大小的桃核之中,看著就像是生於他手掌之上一般。

    他喜歡異常的摸了摸茂盛鮮綠的樹葉,大概是桃核空間的作用,長於手中竟是半分重量都沒有,他曾試探著將桃核與樹從左手中拿出來,卻發現徒勞無功,無法挪移,只能在掌上七點小痣的範圍內移動。

    想到當初打開靈寶天尊的石像,陰差陽錯之下,用得就是手掌上的七個痣與石像下的七個黑點相合,如今見桃核只能生於左掌心,更加讓他覺得自己手上的七點痣是否真是有什麼了不起的作用,或者與絲帛上記載的七星符有什麼聯繫,不過,查了半天沒什麼結果,也就放棄在這上面浪費時間了。

    重新又拿起桌上的絲帛,因多日在手中摩挲,絲帛竟不似剛拿出來時的硬感,邊角扯動數次後,竟是有些變形,在拿起放下無數次後,張書鶴才偶然間發現,這張絲帛竟然是雙層。

    猶豫了下後,便試探著將另一層緩緩撕下,異外的發現另一張上面居然也有字,絲帛不知道是什麼材料做的,即比紙薄又完全不透字,大概也是疊在一起久了,粘連在一起,所以一時間沒有發現。

    他立即起身將另一塊放到桌上空餘地方,然後細看了下上面的內容,只看了一半臉上的表情就變得十分怪異,看完後一時沒有動作,眉頭一會緊皺一會舒展,腦中竟然突然閃過了小姨家對面那只兇猛的幼豹。

    眉頭之所以舒展是因為他終於知道那塊臭不可聞的黑物是什麼東西,緊皺的是因絲帛上面記載著似乎是道家的禁忌之術,要不是他最近接觸了太多無法解釋的事,他甚至又要說這純屬扯蛋,再次舒展是因為這東西對他很有用,尤其是在末世,他非常需要,忍不住又皺起眉頭是因為這個禁忌之術不反噬則已,一旦反噬後,結果無法預測。

    這樣即誘惑又極不確定的東西,讓他有些望而卻步,再次匆匆看了一遍後,終是緩緩搖了搖頭,除去反噬的不確定因素外,手段也太過殘忍,張書鶴雖然是從末世而來,手上沒少沾染血腥,但大多是為了保命,逼不得已,並不是個邪虐之人。

    隨即想了想後,便將絲帛收了起來。

    大概又過了三天左右,小姨一直沒有等到外甥的電話,本來是想將這事放兩天,裝作不想買等他先服軟,結果張書鶴那邊一直沒信,所以小姨終於有些按捺不住了,大清早就來了電話,說是找他商議賣樓的事。

    來電話時,張書鶴正坐在沙發上練吐納養氣之法,練到一半只好停了下來,與小姨簡單說了幾句後,便起身換了衣服下樓。

    不知是不是所練功法的原因,這幾天他氣色看著不錯,不僅身輕體鍵,耳目也是聰慧許多。

    一路散步至小姨樓下,上了三樓後,想到上次那個幼豹,在樓梯口轉身時目光便向對面看了一眼,突然之間竟然隱隱聞到一股極為不妙的血腥味。

    正目光狐疑時,小姨卻是在貓眼看到他了,早就等他很久了,此時見他站著不動,打開門就有些不悅的說:「來了怎麼不進來,站在門口東張西望,怎麼?還得小姨出來請你才進啊。」

    張書鶴聞言一頓,立即收回了目光,心知小姨這是肚子裡對自己有些底火,故意找他洩火來了,但說到底還是小姨,也不跟她計較,口裡解釋了兩句,就跟著進屋了。

    別說是訓他幾句,就是罵他,他也不會計較,因為現在任何事對他而言都沒有比應對末世來臨更為重要,加上之前電視上已經見到了有活死人出現,時間早已經不充裕,所以這個時候逞一時之快得罪她不是明智之舉。

    而賣樓的四十萬的房款最好能夠盡快的拿到手,他現在極需要錢來買物資,也擔心這件事耽擱的越長,就越發的夜長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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