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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一 230.求婚 文 / 戚華章

    230。舒殢殩獍寵妻不歸路21。求婚

    是啊,冷心是被他身邊的所有人認可的他的女人,而她又醜又笨,誰會喜歡?這些年她一直拿自己與冷心作比較,一直拿冷心做榜樣,她也想像冷心一樣美麗大方氣質滿盈,可是醜小鴨就是醜小鴨,根本不會變成白天鵝。

    這一次漣漪的主動相認讓陶思思徹底認識到了自己是多麼的愚蠢。她覺得在她們這樣光鮮的人面前她的存在是那樣渺小那樣微不足道。

    可當殷以傑披頭蓋臉的教訓砸下來的時候,陶思思才明白,原來擊倒歹徒的兩槍其中有一槍是殷以傑開的。那個消失良久的罪魁禍首那樣風塵僕僕地出現在她的眼前,她想抱著他痛哭,卻也害怕與他對視。

    而殷以傑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就是把這個做出危險事情的小笨蛋罵個狗血淋頭再說。

    可是她的顫抖讓他終究不捨,最後他還是沒骨氣地把她抱緊在懷裡。

    殷以傑把陶思思介紹給漣漪的時候,說的是「我的女朋友」幾個字。他沒有說她是他「老婆」,因為那兩個字是開玩笑時候的稱呼。但是「女朋友」三個字也足以讓陶思思心裡微微顫抖了。他的下屬們都默認她是他的女人,他也沒有什麼機會把她介紹給陌生人認識,所以陶思思聽這個稱呼感覺很恍惚。

    不管怎麼樣,都比沒有身份來的強吧?而這個稱呼,竟然也是第一次把冷心給「打敗」了。

    而這一次,陶思思也明白了,其實殷以傑早就知道她恢復記憶的事情。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面對他,所以避而不談這件事,甚至繼續裝傻瓜。

    下榻酒店當天晚上,漣漪就去找了陶思思喝酒談天,提起以前的事情,陶思思難免覺得落魄,一不小心就自己灌自己給喝醉了。

    而第二天早上當她起床之後才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躺在同樣**的他的懷裡,她渾身酸痛,身體奇怪的感覺告訴她,昨晚他趁她喝醉把她吃干抹淨了!而現在,這個色狼還蹭著她的胸部一副饜足的表情。

    感受到她醒了,他才故意蹭著她的胸部的,他抓了抓,嘻嘻笑道:「思思,我覺得你的咪咪比以前大了,是不是要二次發育了?我最喜歡爆乳妹子了,你爭氣一點。」

    陶思思羞憤地甩了他一巴掌,當然她捨不得甩得很重,他一點都沒學乖,反而抓著她的腳踝把她拖回了身下,又翻雲覆雨了一番。

    陶思思被折騰得一覺睡到了中午,還渾身酸痛——實踐證明,她一點都不喜歡這種勝新婚的小別重逢!

    她想起自己還在跟殷以傑冷戰,而他趁人之危的舉動讓她羞赧,所以她更加堅定了冷戰到底的信念。

    在豪達停留了數日,冷心被顧錦深哄回去待產了,而漣漪也說想去看看謝歸城所以要跟他們一起回小鎮,陶思思原本也要跟著回去的,殷以傑卻自己幫她做了主。

    陶思思當然是憤怒的,但是反抗無效。

    她怎麼覺得一個月不見,殷以傑變得霸道了那麼多?

    分別前一夜,漣漪來找他們喝酒,陶思思聽到喝酒就怕了,所以把殷以傑推了出去,有人陪酒就是天大的好事,漣漪粗暴地拖著殷以傑去酒吧喝酒了。

    酒吧,漣漪跟殷以傑談心。

    「兒子,你準備如何安頓你的小媳婦?」漣漪難得問得那麼正經。那天晚上跟陶思思喝酒,她直覺陶思思和殷以傑也發生了很多事情。兒子是她心坎上的肉,她當然希望他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而殷以傑竟然也答得無比認真:「媽,我覺得向思思求婚了,而且計劃在明年給你添孫子。」

    漣漪先是一愣,她以為那個叫藍藍的女孩子給他留下的傷痛會深得沒有辦法痊癒,但是現在看來,好像是她想多了。心傷沒有不能痊癒的,只要時間允許,碎掉的心都能復原,何況殷以傑還是在自愈的這段時間裡被另一個女孩子治癒呢?

    想清楚之後,漣漪嘻嘻笑著狠狠地拍了拍殷以傑的背:「真的這樣就太好了,我們家現在最缺少的就是孩子了,媽媽我垂涎別人家的孩子,恨不得全都綁回家當自己的孫女。」

    但是她也很快就換上了擔憂的面孔:「可是那孩子願意嫁給你嗎?」陶思思在心裡藏了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情緒,就連她這個剛剛認識的人都感覺到了,她兒子可以搞定陶思思嗎?

    「現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你兒子泡妞的實力!」殷以傑振振有詞。「實在不行,我會先搞大她的肚子再拖她進教堂!」

    漣漪聞言不禁噴笑出聲,她豎起大拇指,故作嚴肅地說:「高!果然高明!不愧是你媽的好兒子!」

    可是話雖然此,事實上,陶思思這座城池有多麼難攻略,殷以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很單純,所以很害怕受傷,所以她更多時候把自己蜷縮成一個繭,不讓別人看清楚她以此來保護自己;而且她還很倔強,絕不會輕易放鬆自己的底線。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懦弱又固執的小混球,還是讓他愛得無可救藥了。

    「船到橋頭自然直嘛,這不是我們家的家訓嗎?我會好好地勉勵自己的!」殷以傑說得激昂澎湃,但是仔細一聽就能感覺到他的無奈。

    而事實也是,殷以傑在漫漫追妻路上,吃了無數的苦,而接下來兩人一起的旅行只是一個開始。

    殷以傑把幫派的事務交給了下屬的十番隊隊長打理,而他自己帶陶思思環遊歐洲大陸。

    殷以傑對旅行什麼的興趣不大,而且歐洲不少城市他也到過不少次。但是他還是樂此不疲,因為他的興趣本身在於陶思思,只要陶思思歡喜,他就開心。

    反正又不愁吃不愁住,就連線路都被殷以傑計劃好了,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吃喝玩樂,有時候被殷以傑抱抱啃啃,殷以傑還想跟她恩愛,但是陶思思可不幹。一路上他發了好多次情,也不時地暗示陶思思「犒賞」他,但是陶思思覺得,如果自己真的跟他這個那個了,那他們兩個這一路豈不是跟蜜月旅行無異?

    他們現在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好不好?她不想越界。一想起上次他趁她之危,她仍然氣憤。

    殷以傑也不強迫她,只不過親親啃啃的時間一次比一次長。

    陶思思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總有一天他把持不住,而她也抵抗不了,終究還是會跟他發生關係的。像現在這樣一天二十四小時膩在一起的事情,他們以前還真的沒有做過,一路上只有兩個人,關係怎麼能不升溫?

    她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所以提出想回去了。

    殷以傑道是戀戀不捨。一路上大半個月,自己竟然一次都沒把她吃到嘴,這對於他的男性自尊而言,是無比挫敗的。

    「那我們去完下一個城市就回去吧。你不是喜歡藝術的東西嗎?下一站是維也納。」殷以傑哄誘道。

    果然陶思思聽完兩眼放光,但是嘴上還是說勉為其難答應了。

    而殷以傑把她哄睡了,轉身就把自己所在浴室給漣漪打電話求助。

    「乖兒子,別急,讓媽給你支幾招泡妞的招!」為了孫子,漣漪堅定不移地跟殷以傑站在統一戰線。

    殷以傑誇張地吸了吸鼻子:「媽,果然這時候還是媽最靠譜了!」他當時誇下海口,可是事實證明他低估了陶思思。

    「這些天我也想了一下,我覺得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漣漪振振有詞。「你小子是不是從來沒正式地跟她求婚?」

    「我跟她說要去領證,可是被她拒絕了。」

    「領證頂個屁用啊,你這顆榆木腦袋!求婚!求婚!你想破腦袋也要給我想出一個完美的求婚典禮來,最好讓千千萬萬的人都見證你的求婚,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她一定會給你台下最後就同意你的求婚了。我告訴你啊,女人啊,雖然不跟你說,其實內心還是愛慕虛榮的,你當著那麼多的人向她求婚,向別人炫耀她的幸福,她就發自內心地感動……」

    漣漪的喋喋不休,殷以傑跟平常一樣左耳進右耳出,但是有一點他倒是清楚了,要讓千千萬萬的人見證他愛她,要當著千千萬萬的人的面向她求婚!

    因此,殷以傑絞盡腦汁開始計劃他轟動的求婚。

    後來,他們到了維也納,這裡到處都是音樂和音符,雖然是旅遊勝地,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它濃濃的底蘊。

    陶思思很喜歡這裡的氛圍,有時候在街角聽音樂也能聽上一整天。如殷以傑這樣粗暴的男人,卻也耐著性子硬是陪她在這裡安靜地聽了好多天的音樂,幾天下來,殷以傑覺得音符都快要在他的腦袋裡生根了。

    幾天之後,陶思思終於提出了想回去了。

    殷以傑終於等到了這一天!

    他對陶思思說:「你那麼喜歡這裡,我們在這裡再逛一天吧,你一定有些想去又沒去成的地方。」

    他的體貼讓她起疑。不過她也沒有反對。其實她有恨不得在這裡定居的願望,她甚至在朦朧中想,等哪天殷以傑不要她了,她就自己掙錢移民到這裡。

    第二天,殷以傑帶陶思思在街上閒逛,天氣很好,陶思思心情也很好,而殷以傑卻在小心地打著腹稿,等一下求婚的誓詞背沒背完整……

    陶思思突然停下了腳步,看著前面把歡樂頌拉得沉重的大提琴手,心裡怪難受的。大提琴手約莫十二歲,用低沉的音調緩慢地拉琴,原本歡快的調子被他拉得好憂傷……他的前面擺著一隻帽子,原來是賣場的街頭藝人。在這熱鬧的街區,人來又人往,可是他的帽子裡空空如也,連一個銅板都沒有。

    陶思思覺得這樣的場景觸動了自己心上的某根弦,她有點難受。

    殷以傑也發現了她的情緒,想了想,遞給她一把銅板,眼神示意她拋進孩子的帽子裡。

    陶思思接過銅板,點了點頭。有天賦的孩子就應該被祝福,而不是在街角生苔蘚長霉。她也許沒有辦法救她於水火,可是她覺得自己至少可以給他溫暖。

    銅錢碰撞著滾進帽子裡,發出沉悶的聲響。

    拉琴的孩子抬起眼眸感激地望了她一眼,朝她點了點了頭,隨後開始拉起了琴,而這次,他拉的是《獻給愛麗絲》,陶思思覺得心裡甜甜的。

    他的琴音比方才多了幾分力度,幾分明朗,彷彿正在從低迷中振作起來,走向真正的歡樂。

    陶思思喜歡這樣的轉折,她覺得聽著這般力度,她的心情也慢慢地變好了。而且,這孩子拉琴拉得真好,就像專業的一樣!她情不自禁地瞇起眼睛靜靜聆聽。

    優雅的琴聲,流暢的曲子,很快吸引了不少的遊客駐足。

    甚至有人圍觀過來,朝男孩的帽子裡扔錢。

    然而當第二把錢扔進去的時候,奇跡發生了,悠揚的小提琴聲從高高石柱之後傳來。

    陶思思奇怪,睜開眼睛循聲望去,就看到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拉著小提琴從石柱之後走出來,她的小提琴與男孩的大提琴契合得微妙,兩種音質混在一起,聽起來更加舒暢。

    而拉大提琴的男孩並未因為少女的出現而中斷了琴聲,反而漸漸地與她的音樂融成一體。

    隨後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不斷地有拿著樂器的男人女人男孩女孩從四面八方走過來,聚集在這裡自發地站成隊形。

    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管風琴、短笛、長笛、大號、小號……各種樂器齊聚一堂,簡直像極了一支專業的交響樂團!

    就在陶思思的心中出現了這樣的想法之時,曲子第一段已經演奏完了,全部樂手都頓住了動作,人群已經掌聲連成片了。

    而此時,一個西裝革履的老者走了出來,全部人驚歎——這個老者是數十年前退役的維也納第一交響樂團的指揮!那麼說,他身後的這支樂團就是維也納第一交響樂團?

    陶思思自然也是認識他的,看到這裡,她亦是震驚不已。她喜歡這個老者指揮的演奏會,而且甚至把他的演奏會都收藏了起來。她來維也納也是想聽他的演奏會的,可是她已經退役了,她只能遺憾選擇別人的演奏會。

    此時她最喜歡的指揮家就站在她的正前面,站在樂隊的正中央,給在場的各位深深地鞠了一次躬,隨後才轉身揚起了指揮棒。

    音樂再一次洋溢出來,比方纔的第一段更加震撼,更加扣人心弦,更加優美,更加生動。

    陶思思覺得音樂起來的那一刻,她就被震撼得落眼淚了——明明這是一群歡樂的曲子,可是她就是情不自禁地哭了。不但因為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還因為她還感覺到了另一個人的心意。

    能讓她驚喜,讓她震撼的,除了剛才給她一把銅錢的殷以傑還能有誰?

    她看向殷以傑,此時的他也在看她,他歡喜得眼睛都瞇成了一條縫,好像在對她說,「只要你開心,我就開心」。

    陶思思不能自抑地掉著眼淚。殷以傑真是天大的壞人,竟然讓她在這麼多人的面前感動得掉眼淚。她覺得心裡滿滿的都是幸福。無關虛榮,而是感覺到了他對她的心意。

    他是否有那麼點在乎她的心情?不再只是**的糾纏,而是開始明白她的內心了,開始想要貼近她的內心了?他是否正在慢慢變得喜歡她了?

    曲子波瀾起伏,婉轉動聽,陶思思從前就覺得這首曲很好聽,現在更加覺得這是全世界最好聽的曲子。她的雙手不自覺地合在一起拱成了祈禱的樣子,一直虔誠地聆聽到了最後一個音符。

    曲子終了,餘音繞耳,經久不散。

    現場掌聲如雷,而陶思思的耳中只有這首曲子的玩轉旋律。

    而就在此時,殷以傑突然拉起了陶思思走到了樂隊的正中央,陶思思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一臉茫然地看著殷以傑。

    殷以傑卻當著在場上千人的面,單膝跪在了陶思思的面前,雙手奉上自己事先準備的求婚戒指。

    「陶思思,我愛你,我想要照顧你一輩子,我想要給你幸福,所以你可否嫁給我為妻?」殷以傑的聲音中氣十足,語氣堅定,看著她的眼神更是堅毅。

    在場的人全都轟動了,雖然語言不通,但是看他的動作和表情,任誰都知道他在做什麼吧?在聽過這樣異常激動人心的演奏會之後,女主角淚流滿面,而男主角趁熱打鐵當眾求婚,還有什麼比這個更浪漫的?

    陶思思驚愕不已,她從沒想過,自己竟然會在這樣的場合下被求婚——事實上,她根本不敢想像被求婚時候的場景,因為她對自己沒有一丁點的信心……而且,她不知道被求婚了應該怎麼辦!

    陶思思緊張得滿頭是汗,而圍觀的人群開始躁動,甚至還用英文喊著「接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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