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淚忍不住流下來了:「畢添,我們還能回去嗎?就像張愛玲的《十八春》裡,曼楨對世均那樣,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他給我擦拭著眼淚:「楚楚,我知道你委屈了,可是我都是逼不得已的,今天我們忘記一切吧,好好約會,不要難過。其實我做夢都想和你在一起。」
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愛情這個詞彙真的太辛苦,明明知道這個人對你什麼都不好,每次要做什麼事情第一個就是犧牲你,可是你還是愛,理智無法控制感情。我也自認為自己是一個理智的女人,遇到事情非常冷靜,唯獨面對這個大男孩,我就無法把持自己。
所以他提出和我約會,雖然理智告訴我不可以去面對他,但是感情上我還是來了。
汽車飛速地疾馳著,我沒有看到,有一個認識畢野的人,在車後注意到了我們。滿街都是認識畢野的人。有時候人生就是這麼無奈。
畢添帶我來帶了一個海邊的賓館裡。
我們用的假名字登記的,房間只有一張床,看著那張大床我有些遲疑,他卻握著我的手說:「請你要相信我們,我們做了一年多的夫妻,在身體上,我從來不曾強迫過你,我都尊重你。我不會做任何傷害你的事情,不會讓你感覺恥辱。」
我想這就是我為什麼愛畢添而不是愛畢野的原因。
他們兩個人呢有相似的地方,都是一樣的優秀和卓越,富家子,可是畢添比畢野好的,是他內心是善良的,畢竟有凌楓媽媽的基因,他在關鍵時刻是懂得從別人角度去想的。而畢野就不是,他更像他的母親,什麼時候習慣了從自己角度出發考慮問題。他是霸道的,他要得到就沒有得不到的,雖然他在克制自己對我的身體的想法,但並不安全,沒準哪天看我不順眼了,就將我吃掉了。他現在克制自己,只是因為還在懷疑我的心裡有著別的男人。
他從包裡拿出兩套李寧的運動裝來:「這個牌子比較普通,不貴,我們穿著也不會打眼的。」
他想的真周到。
我們穿上了李寧的運動裝,我笑嘻嘻地說:「告訴我,你還有什麼隱瞞著我的呢,是不是一切你都安排好了呢?」
「我可不是畢野,沒有那麼多的鬼心眼,你不是不知道,我更喜歡和你像孩子一樣相處。什麼準備都沒有,楚楚,你知道嗎,我有時候想,如果我們都是普通人就好了,就不會有這麼多麻煩了。」
我看著穿著雪白運動服的他,是那麼健美,修長,畢添比畢野更多一份陽光,我也更喜歡活潑開朗的男孩子,因為會感覺有親和力:「我是平凡的女孩子,你不是,你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畢添,我就喜歡現在的你,讓我感覺那麼自然,那麼有親切感,和你在一起的這個時候,是我感覺最輕鬆的時刻。我多希望這一刻能地久天長,可是幸福快樂都太短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