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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學而遠行之----明代傳說九十四 文 / 諸葛靈霞

    明朝:戚繼光平倭

    鄭成功收復台灣

    明朝末年與西夷的戰爭,料羅灣海戰是中國古代是規模比較大的海戰之一,明方面投入了戰艦150多艘,士兵幾萬人,荷蘭人方面印支殖民總部派遣了最強大的武力,共計數十艘最新式帶加農炮的戰艦。在規模上不亞於鴉片戰爭,同樣是武器落後於西方,但是結局卻迥然不同。料羅灣大捷使荷蘭人不得不屈尊於中國海商集團的實力,從此荷蘭人每年向鄭芝龍商的船隊繳納12萬法郎的進貢,才可以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遠東水域的安全。在17世紀的遠東水域完全變成了由中國海商一家說了算的天下。

    清朝:雅克薩保衛戰,最終簽訂尼布楚條約,滿清割讓尼布楚等地區

    鴉片戰爭,第二次鴉片戰爭,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侵華,中法戰爭,左宗棠收復新疆

    不平等條約,主要不平等條約:

    1.中英廣州和約余保純六百七十萬兩27-5-1841;

    2.中英南京條約耆英,伊布裡二千一百萬兩29-8-1842;

    3.中英南京條約補充條款耆英22-7-1843;

    4.中英虎門條約耆英8-10-1843;

    5.中美望廈條約耆英3-7-1844;

    6.中法黃埔條約耆英24-10-1844;

    7.中俄瑗琿條約奕山六十萬方公里28-5-1858;

    8.中俄天津條約桂良,花沙納13-6-1858;

    9.中美天津條約桂良,花沙納18-6-1858;

    10.中英天津條約桂良,花沙納26-6-1858;

    11.中法天津條約桂良,花沙納27-6-1858;

    12.中英天津條約補充桂良8-11-1858;

    13.中英北京條約奕欣一千三百萬兩24-10-1860;

    14.中法北京條約奕欣25-10-1860;

    15.中俄北京條約奕欣四十多萬方公里?4-11-1860;

    16.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明誼四十四萬方公里10-7-1864;

    17.中美增續條約前美公使蒲安臣7-28-1868;

    18.中英新修條約普後章程不詳23-10-1869;

    19.中日修好條約李鴻章13-8-1871;

    20.中日北京條約奕欣31-10-1874;

    21.中英煙台條約李鴻章13-9-1876;

    22.中俄裡瓦幾亞條約崇厚2-10-1879;

    23.中俄伊黎條約曾紀澤七萬方公里二百八十萬兩24-2-1881;

    24.中法會議簡明條款李鴻章11-5-1884;

    25.中日天津條約李鴻章18-4-1885;

    26.中法新約李鴻章9-6-1885;

    27.中英煙台條約續增條約不詳9-6-1885;

    28.中葡北京條約奕□1-12-1887;

    29.中英印藏條約昇泰17-3-1890;

    30.中美華工條約楊儒7-3-1894;

    31.中日馬關條約李鴻章二億兩7-4-1895;

    32.中日遼南條約李鴻章三千萬兩8-11-1895;

    33.中俄密約李鴻章3-6-1896;

    34.中德膠澳租借條約李鴻章6-3-1896;

    35.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李鴻章9-6-1898;

    36.八國聯軍辛丑條約李鴻章十億二千二百七十萬兩7-9-1901;

    37.中英續定印藏條約羅生戛爾曾7-9-1904;

    38.中日會議[滿州善後條約]22-12-1905;

    明朝與清朝的戰績一目瞭然,明朝全勝,滿清除了左宗棠收復新疆可圈可點外都是慘不忍睹

    其實,俄在明亡前侵入阿穆爾河流域而《尼布楚條約》是沿阿穆爾河以北外興安嶺一線劃分的,哥薩克於1644年攻佔阿姆爾流域,清朝收回了阿姆爾流域。也就是說,《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

    《俄羅斯簡史》中說:康熙是俄在亞洲擴張第一階段的結束者,直到鴉片戰爭以後,俄一直停留在阿穆爾河流域之外。

    當然,康熙也絕不是那麼偉大,當時平民思想家唐甄《潛書》中說到:清興五十年以來,四海之內,日益窮困,農空,工空,市空,仕空。吳中之民,多鬻子女於北方。

    還有文字獄,《南山集》《明史》,禁止民眾學習科技,銷毀書籍,明朝時期開花彈,踩踏式地雷,火銃……在清朝已經被毀《天工開物》在中國銷毀得一乾二淨,一本都找不到,近代在日本才發現。為了在臣民面前顯擺,康熙自己學,但不允許別人學。

    其實清朝和元朝的統治者根本就沒把中原當作他們的國家,對他們來說,這是他們的領地,他們從沒有忘記他們是侵略者,所以為什麼要發展中原的實力讓中原人把他們趕出去呢?這樣的想法下,元清統治者一切的行為就都是非常合理合法而且很「聰明」的。

    作者之力薦《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認為它超越了宋、遼、金、元諸史。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後,轉年即順治二年四月癸亥,御史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得到了清廷認可。其後,大學士馮銓、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操辦此事。是年五月,由總裁提名副總裁和纂修官,並設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揭開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最後定稿,進呈刊刻。《明史》是我國歷史上官修史書中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如果從清順治二年開設明史館起,到乾隆四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進呈,前後歷時九十四年。假如從康熙十八年正式組織班子編寫起至呈稿止,為時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修纂第一階段

    主要是當時政治上不穩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開館修纂始於清順治二年五月初二。據清朝順治實錄記載,當日以修《明史》總裁官內三院大學士馮銓、洪承疇、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等奏請,正式設置副總裁官,以學士、侍讀學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並且選定纂修、收掌、謄錄官。

    此時正值清軍入關之初,立足未穩便急於詔修《明史》,其目的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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