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維朝見她不以為然,更是好奇:「朱朱,難道你贊同喬小麥的行為?」
「我只能說,只有男人自己苦苦追求爭取來的東西才會好好珍惜,否則,女人一般會成為可悲的輸家.畢竟,女人青春短暫,容易人老珠黃,而男人的青春,至少比女人多三十年!!!易大人真心愛喬小麥,那在他眼裡,喬小麥就該比金錢別墅更重要,對不對?如果喬小麥連錢都比不上,又談何愛?」
一個男人,肯這樣對一個女人,至少,他絕對是全心全意!如果男人不肯給你,那是因為壓根就覺得你不值這個價。縱然在外人眼裡,認為喬小麥千不好萬不好,可是,在易向西心目中,她是他女兒的親媽,是他的老婆,覺得她千好萬好,不就好了?
連錢都比不上,談何愛?
愛難道不是比錢更加寶貴嗎?
宋維朝被這話弄糊塗了!他第一次思索起這事兒了。作為一個律師,而且是經濟案件的大律師,彷彿石破天驚,醍醐灌頂。
「哈哈哈……朱朱,我這麼多年,竟然不知道你是這麼一個……」他似乎在思索如何用詞,「傳統!~對,你原來這麼傳統,我以為你是前衛女性。」
「傳統?!哈哈,師兄,我可否把這視為你對我的褒獎?」
「!!!!」
朱朱嫣然一笑,他不知道自己的事情還多著呢!就如這些年,他當然知道自己對他是暗戀著的,卻一直裝聾作啞,曖昧著,但絕對不會有一個明確的態度。
只是今天,宋維朝的心情好得出奇,也許是終於完成了這個大項目,是事業巔峰的一個證明。而且,他也是這家公司的幕後老闆之一,可以說,這不只是易向西的成功,更是他自己莫大的成功。如果說以前只充其量稱得上富豪,現在,他本人也算是躋身一流富豪的領域了。沒有依靠家族,沒有依靠裙帶關係,完全是他自己和好兄弟一起打下來的江山。
是不是江山到手了,反而覺得人生忽然缺少了一點什麼?
他意氣風發:「走,朱朱,今晚我請你吃飯。」
她搖頭:「你找易大人一起慶祝吧。」
找易大人?這種時候,他早就回家陪著嬌妻幼女慶祝,早作老婆奴去了。但這不是要點,主要的是朱朱的第一次拒絕讓他驚詫莫名,要知道,但凡他的邀約,朱朱從未拒絕。
就在這時候,朱朱的手機響起,她臉上全是笑容,講話的聲音非常溫柔,一掃昔日精明能幹的樣子,臉上甚至有小女人的紅暈矯情……
宋維朝越聽越是不順耳了,忽然看到開著的會議室的大門外站著一個意氣風發的男人:正是這次律師團隊的另一個著名律師,圈內著名的後起之秀。明顯是伸長脖子在等朱朱出去。看樣子,二人早已約好了。
天啦,他什麼時候跟朱朱已經這麼親密了?為什麼自己竟然一點也不知情?
他的眉毛揚得很高很高:「朱朱,那小子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