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相忘於江湖
「金大哥,你說的什麼呀,什麼江湖恩怨的,我問的是丫頭。不是問你江湖。」
「相濡以沫不如相望江湖。」金峰沒理陳,自顧自的又來了一句。
陳沒明白。向南卻是聽出了金峰的意思,他是不想再提以前在杭州地事情了,往事不堪回首。看來是丫頭這個詞刺激到了金峰,勾起了他地回憶,向南不禁懊悔剛才怎麼順口就把這個以前都不怎麼叫的綽號說了出來。
金峰似乎看出了向南的心思,舉起酒杯說「南哥,來,咱兩再乾一杯。」
「南哥,你從部隊回來分到什麼單位了?應該是特警吧?」金峰不太明白其中的概念,因為向南是特種兵。^^^^回來肯定是特警了。
「在市局刑警隊。」
「還是副隊長呢。金大哥,他可是最年輕的副科級幹部啊?」還沒等向南說話。陳就搶著說。其實向南已經是正科級地副隊長了,不過林雨欣還沒來得及告訴她而已。
「以後我和南哥說話時你別插嘴。男人的事你們女人別管。」金峰一嘴酒氣地說。
「金峰,你這幾年是怎麼過的?」向南岔開話題,他不想過多談及杭州警隊的事情。
金峰見向南臉上現出一抹不快,敏銳的捕捉到了什麼,抿了一口酒。緩緩說道「南哥,刑警隊雖然是個鐵飯碗,不過在那過的不順心的話。就到兄弟這裡來,雖然說比不上警察的威風,但是好歹是自家兄弟,不用受別人的眼色。憑咱兄弟的能力,還怕上不了道,刑警隊副隊長,咱也不稀罕。」
金峰的一番話說得也是在情在理,不過向南暫時還沒有那個想法,在說杭州還有一個雨欣,自己放棄官場地一片大好前途,來到這北方小城開飯館。雨欣會跟自己來嗎?林書記會同意嗎?
錢不是萬能地,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不過現在地向南是錢也要,權也要。要想真正的出人頭地,就必須要有權利。錢能通神,而權能通天。他心裡還是想留在官場發展的。
向南也沒有隱瞞自己的想法,對金峰說「我暫時還沒有不當警察的打算,我不只要當好這個警察,以後我還要投身政界。大丈夫生不貪歡,死要留名。」
「以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現在你又是人在官場,身不由己了。」金峰歎了口氣說道。
向南沒答話,暗暗歎道,其實你哪知道,人在官場,是命不由己。
其實,當官有什麼好!在上司面前是孫子。在同級官員面前不能說實話要裝面子。在下級面前要擺樣子,不然據說就會「不重不威」,如果沒有官架子,民眾就不尊重你。當官的人幾乎天天都在演戲,把自我給玩沒了。這是多麼悲哀呀!
即使如此,中國人想當官勁頭仍然不減,一代人求官失敗,下一代繼續努力。多麼感人的愚公移山的精神呀!當一個自己養活自己的農民、工人、教師、醫生,可以實話實說,想說就說,想笑就笑,完全不必看人家臉色行事。這才真正叫「作人」,而當官只能叫「裝人」。
也許自己就是典型的中國小農意識,具有愚公精神的小農,不過像自己這麼幸運的小農又能有幾個呢。不說別的,二十三歲,工作不到兩年,就已經是正科級別,有多少人能做到。處了市委書記的女兒當對象,這又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雖然在杭州遇到了一些小挫折,但是你大哥是什麼人?又豈會被這些個小困難打倒。?我的骨頭可沒有那麼脆啊。還有洋火一直在我旁邊呢,那小子在我旁邊,你還怕我被人欺負啊。」見金峰有點擔憂的神色,向南連忙說笑著安慰他道。
聽到向南說起火男,金峰的眼睛也亮了起來,喃喃道「洋火最近怎麼樣了?是不是還總是到處打架啊?」
「洋火後來當了杭州地下的扛壩子,現在經營一家歌廳一家娛樂城,日子過的倒是很瀟灑,最近也沒做什麼不乾淨的東西。你放心,有我在,也不會讓他沾那些的。」那藥酒別看喝的時候沒什麼感覺,可是後勁卻大,一罈子酒眼看就要見底了,向南已經微微有些醉了。
「對了,別總是說我和洋火,你怎麼回事,這兩年幹啥了,看你現在也是個款爺的樣子。」
「一言難盡哪。」金峰酒湧上來,一手扯開外衣扣子,儘管溫度很低,但是仍然出了一身的汗。
「金大哥,來,擦擦汗。」陳不知何時拿來了一條雪白的毛巾,本想替金峰擦汗的,不過向南在旁邊有些不好意思,猶豫了一下,把毛巾遞給了金峰。
「酸死了,我可是吃醋了啊。就知道金哥長,金哥短的,重色輕友的傢伙。」說完不覺好笑,重色輕友,這本是無數人強加在自己頭上的詞語,如今卻被自己用在了別人身上。大有趁機發洩的意思。
「怎麼?不服氣啊,等金大哥用完了再給你用,不然可就是喧賓奪主。」陳說得還有理有據。
「我」向南喝的有點多了,腦袋運轉沒有平時快,一時想不到駁倒陳的話。遂轉過頭去,聽金峰講訴他的光輝事跡。
金峰可能是喝的多了,話漸漸多了起來,有種將這幾年所經歷的事情立馬說出來的急不可耐。
原來當年金峰在經歷那場劇變之後,心灰意冷,完全厭倦了那種血腥的江湖爭鬥,居然起了歸隱田園的念頭。這也許跟他的身世有關係吧,從小無父無母,在孤兒院裡長大。見過人間各種的冷眼,白眼,這也促使了他的憤世嫉俗的性格和超前成熟的心態。
孤身一人來到了東北,發現這裡大部分都是做傢俱生意的。於是找了一家傢俱廠打起工來,誰知道那老闆是個黑心腸,見金峰右手斷了兩根手指,硬是只付給他別人一半的工錢。
要是換做以前的金峰,肯定立馬死揍那個老闆一頓。可是那時的他一心只想找個活混口飯吃,就委屈求全的答應了老闆苛刻的要求。
「媽的,那個黑心腸的死胖子,以為我好欺負,天天逼我干最重的活,給最少的錢。現在想起來都氣,當時不知是怎麼忍住的。」說到那個老闆,金峰咬牙切齒。嘴裡將飛雕狸的肉咬得吱吱響,好像嚼的是那胖子的肉一樣。
「後來呢,後來怎麼樣了?」陳忍不住的問道。
那邊卻傳來了金峰的鼾聲,原來是睡著了。
向南和陳將他扶到了房間躺下,看著陳耐心的替金峰脫去鞋襪,蓋好被子,向南心裡一暖,他這是替金峰高興,遇到陳這麼好的姑娘。看得出她是真心喜歡金峰的。
以前聽部隊裡老司機說過,當一個人什麼都沒有時,喜歡一個人,那不一定是真正的喜歡。但是當一個人什麼都有時喜歡一個人,那就是真心的喜歡了,往往後者能夠執子之手,與之偕老。
要不是早知道陳家財萬貫,他可能還會以為她有什麼居心呢。不過現在放心了,輕輕的關上門,來到隔壁房間躺下了,至於陳究竟是自己回房睡還是直接就在金峰那,他也沒工夫去想,腦袋越來越沉,就這樣睡去了。
「南哥,起來了。」迷迷糊糊中感覺是金峰在叫他。
「幾點了?」向南以為時間已經很晚了,一個鯉魚打挺翻起身來,一邊快速的穿衣服,一邊納悶:我可是很少起晚的啊,雖然說昨晚喝了點酒,但是那也不至於呀。
「五點。」金峰沒看手錶,剛起來時是四點五十,估計現在五點差不多。
「你小子耍我啊?才五點你就把我給叫起來。」望了望窗外,果然是一片漆黑。「那我還睡會吧。」暖和的被窩真是讓人捨不得離開。
「南哥,今天我帶你上山打獵去。」金峰神秘的說道。
「什麼,打獵?真的假的?」向南一骨碌爬了起來。
「那還有假,騙誰也不能騙你吧,傢伙我都準備好了。「說著從手裡的黑包裡掏出兩支獵槍來。
向南就像見到老朋友一樣。一把奪過,這是兩支雷明頓12號霰彈槍。一支通體烏黑。一支除了扳機處有黑色金屬卡殼之外,是原始地木頭的紅褐色。
「你這兩把都是霰彈槍,只好打些小動物,小鳥兔子之類地,有沒有實彈槍?」向南有些失望的問道。
「怎麼,南哥,你還準備打大個的?這山裡可就有野豬了,那玩意你要是一槍沒要了它的命,它可就送你歸西了。」金峰一臉嚴肅的說。
「你以前沒打過?」向南驚訝的說。
「沒敢打,那東西發起瘋來可不是好玩的。」金峰臉一紅道。
「合計你上山裡趴撲兩三天就是為了等那幾隻小玩意。算了。你也沒有受過專業訓練。能打到這些獵物不錯了,別磨嘰,你手上有沒有實彈槍?」像他這種從特種部隊出來的,以前實彈打了總有幾十萬發,現在讓他用霰彈槍。那就好比讓開過戰鬥機的飛行員來開火車一樣無聊,既不刺激。也沒有挑戰力。
「有是有,不過證件還沒辦下來,子彈不多。」金峰小聲的說。
「怎麼回事?」向南問道,隨即明白了。
根據中國地法律,購買獵槍和注射槍,需經縣以上林業部門批准和公安機關同意,發給購買證,憑證向國家指定地單位購買。專業狩獵生產的人員和單位,可以佩帶和配置獵槍。非專業狩獵人員持有獵槍的,限十八歲以上公民。每人不得超過兩支。
「還不是那幫人卡的緊。說什麼每人最多只能報兩支槍。還不是想多拿點孝敬。」金峰不屑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