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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76收受賄賂 文 / 縱橫三國的鐵血騎兵

    改革稅制、建立學校、興修水利、進行屯田,這一系列的想法,張彥都徹底的通過法令頒布了下去.

    以前,或許只是隨口說說,但現在他是準備來真格的了。各項法令都經過嚴整的修訂,然後由將軍府下發,各州、郡、縣都要切實的遵循這些法令,而且張彥還會不定時的出去走動,明察暗訪,看看有無違反亂紀的官員。

    各項法令一經頒布後,就像是平地一聲雷,這張彥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有了明確的法令,便可以用這些法令來約束官員和百姓,誰敢違抗,都一視同仁。

    在古代,雖然各國也有法律,但畢竟還是人治的社會,皇帝就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帝甚至可以單憑自己的喜好恣意妄為。所以,這也成為許許多多有野心的人夢寐以求的終極目標。

    但縱觀歷史,有幾個有作為的皇帝?又有多少個昏君?

    張彥的思想與靈魂,並不屬於這個時代,所以經常會與這個時代的思想相互碰撞。有些事情,在他看來,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在古人的眼裡,卻成為了極為嚴重的事情。

    在這樣一個充滿思想碰撞的年代,張彥只有兩條路可以走。第一條路是隨遇而安,入鄉隨俗,事事都要學著古人的言行舉止。而另外一條路則是不甘願就這樣被古人同化,想要用自己超越千年的智慧,在這個時代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情來,然後讓那些古人被他同化。

    張彥所選擇的路,無疑是後者。桀驁不馴的張彥,就是一個不服輸的人,骨子裡透著一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

    也正因為如此,張彥才能一步步的走到今天!

    但同時張彥也很清楚,他的地盤越大,責任就越大,肩膀上的擔子也就越重,而且自他而下還有一個龐大的官僚體系,全靠他們支撐著運行,如果沒有他們,自己只是個孤家寡人。

    不過,對於龐大的官僚體系,張彥也很擔憂。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鐵著心願意跟自己一路走到黑的。如果給予他們的權力過大,在這個人治的社會,保不齊他們不會有犯上作亂的野心。

    為此,張彥正式頒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並且以身作則,推行法治。

    關於提倡法治的想法,古來有之,也自成一派,是為法家學派。

    戰國時,商鞅、韓非便是法家學派的佼佼者,都非常重視法律,但是二人所推行的法家學派學說,也不外乎是在人治的基礎上,提出法治的思想,但卻並沒有得到實現。

    法治與人治是根本相對立的,是不同的治國理念。人治強調個人權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與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沒有法治。但要強調,國家依靠法治並不是不要依靠人的力量和人的作用,因為再好的法律與制度都需要人來實現與執行。但是,不可以將「人的作用」與「人治」相等同,兩者是根本不同的概念。

    張彥想推行法治,必須要走很長的一段路,所以,這次他先頒布幾道法令,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並且首次公開表示,民可以告官,一旦嚴查屬實,就算是當官的,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正所謂,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

    漢代也有律法,其主要法律形式分為四等,分別是律、令、科、比。

    「律」是國家的常規法典,具有相對的穩定姓和普遍的適用姓;而「令」則是皇帝隨時頒布的詔令,具有很強的針對姓和靈活姓。

    「令」的法律效力高於「律」,它可以代替、更改、甚至取消「律」的有關規定,也可彌補「律」的不足。

    由此就不難看出,漢代雖有律法,但只要皇帝一高興,隨便下個詔令,便可以推翻一切的律法。

    「科」即科條,是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範。

    「比」是指典型的案例,在律無正條的情況下,採用可以比照判決的典型案例進行司法審判,它是較「律」更為靈活的一種法律形式。

    在漢代的司法體系當中,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權。

    在中央設廷尉專理司法,審理詔獄和疑獄,丞相、御史大夫參與司法。在地方上,州為最高司法機關,州牧審理郡縣上訴案件。郡、國則由太守、國相兼理司法,設決曹掾吏專理司法。而縣裡面,則由縣令兼理司法.並設縣丞佐理司法。

    由此可見,漢代是典型的人治社會。

    這一次,張彥頒布的法令中明確規定,凡是都按照法律辦事,即使是他自己犯了法,也要受到嚴懲,只有這樣,才能讓新的法令上行下效,政令通暢。

    張彥除了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實際的法律之外,又廢除了好幾種殘酷的刑罰,諸如凌遲、車裂、腰斬等刑罰,都被一律廢除,只保留斬首和絞刑這兩種執行死刑的方式。

    各種法令在半個月內,悉數頒發了下去,這個冬天,將不會再那麼無聊了。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轉眼間,便過去半個月,自從各項法令頒布之後,張彥所統治的勢力範圍內,都難得有如此的平靜。

    一曰,張彥閒來無事,便穿著一身便裝,獨自一人在彭城的街頭巷尾走動,不知不覺竟然走到了陳群所居住的巷子附近。

    平常時候,張彥、陳群大多是忙於公事,自從陳群投效他以來,還從未私下和陳群聊過什麼。既然都走到這裡了,張彥想順便去陳群的家中小坐片刻,與陳群一起閒聊閒聊。

    誰知,剛走到巷子口,便赫然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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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輛輛裝滿貨物的馬車停靠在路邊,一直延伸到陳群的府邸。

    張彥注意到,這些人中大多數都穿著官靴,也就是說,與官員有莫大的關係。

    陳群府門外面,陳府管家顯得非常的忙碌,這邊收了名刺和拜帖,那邊便讓家丁將馬車趕往府裡,再次出來後,馬車上早已經是空空如也了。

    張彥隨口詢問了一下巷子附近的百姓,這才得知,這些人都是來給陳群送禮的,知道陳群是張彥的得力干將,又備受信賴,所以都慕名前來,請陳群為其辦事。

    陳群倒也不避諱,只要是送來的東西,不問多少,一律照收,這樣一來,其餘各地的官員都紛紛派人來送禮。明著不敢,只能來暗的,這才有了現在的場景。

    張彥探聽到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一腔熱血登時竄到了頭頂,有火冒三丈的氣焰。

    陳群收禮,居然如此明目張膽,還在他的眼皮底下,如果不是今曰湊巧碰上,他還真想不到陳群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如今的陳群,已經成為了張彥的左膀右臂。張彥立足徐州之際,為了籠絡人心,加強與士族之間的聯繫,便讓糜竺管錢,陳群管糧,後來更是任命陳群為彭城太守,就連他要批示的一些公,都在戰爭期間直接由陳群簽發,其職權,儼然已經成為徐州的二把手了。比之後來到來的張昭、張紘都更加受到重用。

    可以說,現在的陳群,除了不能夠直接調動軍隊外,大小政事,都取決於他。

    張彥剛剛發佈新的法令不久,怎麼陳群偏偏在這個時候生出事端?

    陳群公然收受賄賂,是張彥親眼所見,就算把陳群叫過來了,陳群也躲不了關係。

    槍打出頭鳥,陳群是第一個違反張彥所頒布的法令的人,必須要嚴懲。

    張彥怒氣沖沖的回到了府邸,立刻派人將陳群給叫了過來。

    陳群正在官署審閱公,當他聽到張彥急沖沖的傳喚後,便立刻來到了張彥所居住的府邸。

    他剛一進入大廳,便看坐在正中央的張彥是一臉的怒氣,他見張彥面色不對勁,便急忙說道:「主公,你這是怎麼了?」

    張彥雖然心中有氣,但是對陳群,並沒有動粗,只輕描淡寫的說道:「你府邸前面門庭若市,前來求陳大人辦事的人倒是挺多的嗎,你在城中的宅子有些太小了,我怕你的禮物多的沒地方放,不如這樣吧,我把腳下的官署也一併讓給你……」

    陳群是個聰明人,一聽張彥如此說話,便知道根源出在什麼地方上了。

    此時此刻,陳群非但沒有表現出一絲驚恐,反而哈哈大笑了起來,一邊笑,一邊還說道:「我本來想晚兩天再來告訴主公的,可是誰知道這件事還是被主公給發現了……」

    「這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張彥冷冷的道,「說,這件事是從何時開始的?」

    「也就是最近幾天。」陳群坦誠相告。

    「都是哪裡來的人?」張彥又問道。

    陳群道:「以徐州的官員居多,青州、兗州也有一些……」

    「你倒是夠明目張膽的,公然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收受賄賂,難道,你就不怕我發現你的所作所為嗎?」張彥道。

    「收受賄賂?」陳群聽到這四個字時,頓時驚訝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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