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寫在獄中的日記(1)
聶彤跑到廷雨身邊,見他悶悶不樂的樣子道,「廷雨,你不要難過,雷叔叔很快就回來的,不就是去做生意嘛,我爸爸和叔叔都一直不在家的呀!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等到雷叔叔回來!」
廷雨低頭只是畫畫。
任是聶彤如何說,廷雨都不再說話了。
等到晚上,廷雨就一個人回房。那畫還在手上,他蜷縮在角落裡繼續畫著。畫裡面分明是一家五口,爺爺,父親,母親,還有兄弟兩人。他的筆落在那彎著眼角微笑個子高些的男孩兒身上時,突然眼淚啪嗒啪嗒全落了下來。
誰的哭聲似受傷的動物,嗚咽悲鳴。
夜深到不行。
被關押的雷紹衡已經不去想外邊兒的事了,他只有七天的時間,七天後他就要前往另一個遙遠的地方。他在審判過後就一直睡了兩天,期間除了吃飯,就沒有再做別的事。許是打通了關係,所以都待他很好,沒有為難他。
第三日時獄警來道,「雷紹衡先生,有人來探視你。」
雷紹衡又要拒絕,獄警卻又道,「他說他是你的伯伯。」
雷紹衡一聽這話總算是答應接面。
那是在特別的小房間裡,四周都是牆,吊著一盞燈,燈光很昏黃,顯得有些壓抑。
雷紹衡一進屋子,就見風老在那兒端坐著。他駐著那辟邪神獸的枴杖,朝他在微笑。雷紹衡見了他,漠漠走過去在他對面也是一坐。兩人這麼瞧著對方,誰也不先開口。風老瞇著眼睛,似是在等他,雷紹衡是最有耐力的一個,可這次卻先敗下陣來先開了口。
他低聲道,「驚動了您,讓您大老遠跑來了。」
「你也知道我年紀都這麼大了,禁不起這折騰。」風老道。
雷紹衡瞭然,其實這個時候風老都應該在瑞士的滑雪勝地格斯塔德,他這次親自出現,自然是因為事情鬧大,他不得不來了。雷紹衡笑著,眉宇之間曾經的戾氣卻已不再,豁然開朗許多,「老爺子,我覺得這樣挺好,我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您都知道。」
風老沒有說話,他又是說道,「您能這麼等下去,我不行,她還在,我忍不住會去找她。我累了,可也覺著挺輕鬆的,您就別管我了,就這麼讓我去吧。求您了,您就成全我一回兒吧。」
風老半晌才說了這麼一句,「你這孩子還是第一回開口求我。」
雷紹衡一怔,隨即就笑開來。
風老垂眸,眼中一絲精光閃過去,「那我就真不管你了。」
「嗯。」雷紹衡鄭重點頭。
風老歎息一聲,駐著枴杖踱出屋去。等到了屋外邊後,魏森已經在等候。
風老過去,魏森就隨他走。
風老幽幽道,「哪裡能那麼容易放了他。」
魏森一個激靈,就覺得特別寒。
這幾日天氣越來越冷,天色很陰,眾人莫不是狐疑這該不是要下雪。
春城也是會下雪的,但是極少。
所以這個城市裡的人們倒是有些期待,期待下雪。
窗簾拉開,外邊的雲層特別厚實,覆著一層又一層。
有人敲門走了進來。
貓兒盤著身子蜷縮在蔚海藍的腿上在打盹,蔚海藍則拿著一本書在看。聽到敲門聲,她扭頭望過去,就朝他微微一笑。她的臉龐比先前紅潤了許多,身體也瞧著恢復許多。頭髮還是那麼長,散開來像是一道黑絲瀑布。她穿著絨毛的外套,暖暖的,看著挺可愛。
風景辛拿著一條毯子,走過去將貓兒趕下她的膝蓋,替她將毯子蓋上。
他伸手順了順她的頭髮,想要說些什麼,可最終什麼也沒有說。她已經要忘記他了,她現在還是空白一片,她馬上要走了,她剛剛恢復,還沒有進入穩定期。他的手窒了下,終是緘口不言退出房去。
而後魏森走了進來。
魏森道,「小貓雖然每天都有洗澡很乾淨,但是還是盡量遠離一些。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蔚小姐早些休息。」
蔚海藍安然地點點頭,還是在微笑。
魏森望望她,折出屋子離開。
門被帶上了。
屋子裡又很安靜。
蔚海藍看過一段書就輕放在一邊,她低頭看了一眼那隻貓兒,純白毛髮,眨眼長大了。
她輕撫著腹部。
鈴鐺叮咚叮咚響一響。
很快,很快也要長大了。
眼看著明天就是執行刑罰的日子,天氣卻冷得厲害起來。
獄警送來一床被子讓給加暖。
雷紹衡微笑接過。
雷紹衡將被子往自己床上一疊,又躺了進去。他本身就不怕冷,所以被子裡也還暖和。可是有人這麼送來了,他也不推拒,讓人白跑一趟不大好。早先他可沒有那麼好說話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說東邊,准不讓別人往西邊去。他閉了眼睛,算算還有些時間,可以好好睡一晚,明天就要上路。
但是雷紹衡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
他覺著自己要做些什麼,記些什麼。
一個念頭從腦子裡跳出來,他要立刻去做。不然,就沒有機會了。
雷紹衡將獄警喚來,讓他給一本子,再給一支筆。
獄警點頭趕緊就將東西送來,還不忘叮嚀說這裡找不到什麼好的,將就著用用。
雷紹衡接過道,「謝謝。」
那獄警登時就愣了下,好似沒有想過他會道謝,笑呵呵地就又走了。
雷紹衡不再躺床上,拉開椅子一坐,將本子往桌子上一放。
那本子一翻,手裡的筆一頓,一筆一畫寫了起來。
(—)
從小到大,沒有寫過日記。
總覺得日記這種東西,太浪費時間,也太矯情,我既沒有老到百來歲,也不健忘,更不好這口。但是在黎明來臨之前,我突然很想仔細記一遍,有關我和她的一切。這麼多年來,我和她之間,所經歷的一切。提起筆,一時間竟然也理不清,有些好像記不起來了,腦子一片空白。
這樣的空白讓我彷彿回到那一年。
那一年我沒有見過她,在這個城市。
我走過曾經駐足的街道,忍不住回望,可是再也沒有見過那張熟悉的臉。有一回來到那家叫前世今生的咖啡館,我一個人進去坐了一會兒。桌子上放了一本小本子。我拿起來看了幾眼,什麼神佛什麼阿難,我不信神也不信佛,我要拆了這裡。
要是有人問我為什麼。
我就說因為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子。
要是有人問我有多喜歡這女子?
我就說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我也會怕。我怕會忘記。就好像沒有認識過她。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沒有那麼長的日子。不用再一遍一遍去想。我只想一遍就行。過了這一次,我就再也不想了。
(二)
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個孩子。
一個愛哭的孩子。
那時候沒有多少感覺,就記著她遞過來的那塊蛋糕了。我真是討厭,什麼不好給,隨便給個蘋果給個橘子都成,怎麼就給我這個。還是帶了草莓的。偏偏那也是我曾經最喜歡的,這會讓我想到另一個人,一個讓我等了幾天幾夜都沒有回來的人。
再見到她,她已經長大了。那頭髮烏黑如墨絲,比這個世界任何的東西都要漂亮。
我也開玩笑地逗過她。
我說在我心裡,她最好看。
估摸她是害羞了,所以就往別的話題扯,非要問我住持大師對我說了什麼。我就一五一十地告訴他那老和尚說的。諸如身上戾氣太重,遲早會出事兒。我就回應我是孤魂野鬼,就算出事兒,也沒有什麼可怕的,反正也沒有人替我心疼。她又念我亂說話,怎麼會沒有人。
有些時候,我是在自欺欺人。我比誰都明白。比如我問她會不會的時候,其實是真的想知道她會麼。比如我說她好看的時候,其實也真的不是玩笑。比如我問她要是犯錯要怎麼才能原諒的時候,其實我在給自己找後路。
紅塵之中,若是少了個你,其實真的挺沒意思的。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