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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深山煮屍 文 / 鳳今

    鍋,最好大一點。

    這話在深夜林中聽著怎麼都有點詭。

    棺木前,舉著火把的一排黑衣人蒙著面,看不清神色,卻有幾道目光刷刷朝暮青飄過來。

    「鍋。」步惜歡定定瞧著暮青,話卻不帶疑問,似憑這字眼兒猜出她要做何事並不費力。

    「沒錯。」暮青看一眼棺內,簡潔丟出驗屍方案,「煮屍,驗骨!」

    煮屍……

    棺木前,數道目光又將暮青刷了幾刷。

    暮青感受到,聳聳肩。她知道,這在感情上很難有人能接受,尤其在並不流行開棺驗屍的古代。

    古代是不流行開棺驗屍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大興以孝治國,民間遇喪事有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的習俗。即父輩過世,孝子要毀衣跣足,痛哭不止,三天裡不吃不喝,不起火燒飯,直到三日後親人復生的希望破滅,才可入棺,舉行喪葬之禮。

    在這等倫理道德的標準下,損毀屍體是要判重刑的。

    大興有律——凡以焚燒、肢解等手段殘害屍體的,以鬥殺罪減一等論處,即流放三千里!若僅損傷屍體,要以鬥殺罪減二等論處,即徒三年!若殘害、遺棄的是尊親的屍身,則要以鬥殺重罪論處,判斬首死刑!

    莫說這些,便是百姓在田間地頭耕作,發現無名屍身不予報官或埋葬,隨意棄之不理的,都要徒兩年。路邊走著走著,發現一具遺屍,移動一下都是不道的重罪。

    暮青三歲隨爹去義莊驗屍,至今十三年,遇到的高度*的屍身大多是殺人拋屍,沒有一具已經入殮安葬的屍身重新開棺的。哪怕知道親人的死有蹊蹺,也沒有苦主願意開棺,百姓認為那是對死者的不敬。

    今夜,步惜歡肯開了柳妃的棺木給她驗,她已經很驚訝了,煮屍估計他難以接受。

    果然,他問:「沒有別的法子了?」

    「有。」暮青瞧一眼棺蓋,「棺不蓋上,就這麼露天敞著,讓蠅蛆蟻蟲把屍身吃乾淨,待只剩下骨架再驗。」

    好吧,她承認,這個方法聽起來似乎不比煮屍容易接受多少,而且她也不想用這方法。

    「這法子太耗時了,還是直接放在鍋裡煮一晚比較快,把腐肉煮去,上面的軟組織刷刷乾淨就有骨可驗了。」

    夏夜的風忽覺有些涼,棺木旁,一排黑衣人的目光都快把暮青刷乾淨了。

    「皮肉盡去,骨有何可驗的?」步惜歡瞧著她,表情有些古怪。

    「屍體的皮膚是有欺騙性的,但骨頭不會說謊。死前一些傷,在骨上是會顯現出來的。」暮青道。

    高度*的屍身和白骨無法驗看,很多仵作都這樣認為。暮青記得她初隨爹去義莊時,遇著高度*和白骨化的屍身,爹都是以「無憑驗看」的屍單遞交衙門。她起初震驚,後來得知大興尚保有屠戶混混驗屍的律例,便知仵作這一行的水準有多落後。仵作驗屍,因不能解剖屍身,驗屍本就不完善,一些驗屍古法還存在著不少錯誤。像當初在趙家村,那趙屠子驗吊死的人竟根據舌頭有沒有吐出口外來驗,實是害人不淺。

    她幼時,為將爹引上驗屍的正途,沒少花心思。後來,暮家父女在江南仵作一行頗富盛名,也是因在驗無名屍骨一道上頗有手段。

    「這具屍體已經膨脹了,頸部軟組織已經分解,很難看出致死原因。我不敢保證她的骨上一定會留有傷痕,但既然開棺,我一定要驗個徹底!」

    爹是為了驗這具屍身而死的,她一定要親手驗一遍這屍身,倒要看看她是怎麼死的!

    步惜歡瞧著暮青堅定的眸,她剛才還在詢問他的意思,現在就表明他反對也沒用,她一定要驗。他不由垂眸,眸底帶些笑意,負手回身道:「去備。」

    兩名黑衣人縱身消失在林中,暮青反倒愣了,沒想到他這麼容易便答應了。

    步惜歡走來棺木前,目光落在棺中,暮青這才發現開棺後他一直沒有近棺。火把照著男子的臉,那容顏分明如落珠輝,眸底卻似有幽暗低潛。

    暮青見了,眼底有疑惑神色。開棺,驗骨,柳妃若是他所愛,他定不會如此輕易便答應,半點痛苦掙扎的神色都沒有。可若不是,為何此時才近棺,又露出這副神色?

    「你可以不看。」她道。

    她的聲音似驚醒了男子,他明顯一怔,抬眸時神色清明了幾分,隨即淺淡一笑,當真轉身走開,負手立於林邊,遠望山色,不再看棺中情形了。

    那兩名黑衣人來去頗快,此處陵園離行宮近,兩人定是去行宮中偷了口鍋出來,背後還背著兩大捆柴禾。那鍋放在地上,鍋口有兩人粗,深如大缸,上頭有個木蓋子,打開一看,裡面已經盛了大半鍋水。

    生火,架鍋,燒水,兩名黑衣人做得麻利,但做完這些事,剩下的他們就幫不上忙了。

    暮青也不用他們幫忙,自己走去棺邊,將朝冠除下,陪葬品全都拿了出來,但朝服很難脫下,因為柳妃的屍身已高度*,有些地方已經開始自溶,她一拿,屍身的手腳便軟塌塌地掉了下來。

    夜涼如水,少年捧著一隻女屍的手臂往鍋邊走,那素香緯錦的衣袂月色裡渡開幾枝蘭,身後一望清冷卓絕,身前一瞧詭氣森森。

    鍋雖深,但一具屍體無法一次煮完,暮青只得分批來,頭顱、雙手、雙腳……她在棺木與鍋之間來來去去,數道目光隨著她來來去去。夏夜風吹,林深颯颯,火把舉著,驅不散背後涼意。

    風吹來,有點冷。

    當暮青忙完第一批,她將木蓋蓋上,坐在了鍋邊空地上。

    步惜歡走過來,坐在了她旁邊。

    暮青往旁邊挪了挪,離男子遠了些。此舉雖是嫌棄,卻也是習慣使然。驗屍時,尤其是高度*的屍身,她會習慣離人遠一些,因為少有人能聞得慣這味道。以前就連同事都會在這種時候離她們法醫部門的人遠一些,久而久之,她習慣了自動遠離。

    少年抱膝坐著,目光望著遠處林子,男子轉頭瞧著她,眸底有些淺淺笑意。她以為他看不出來?她雖離他遠了些,但故意擇了下風向。

    到底是女子,還是在意身上有那枯骨爛腸的味兒的。

    「既如此,何必走這條路?」男子定望著她,懶懶問。

    暮青回過頭來,過了會兒才明白男子在說什麼,她面色頓時有些冷,沉默了一會兒才道:「陛下聽過一句話嗎?凡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

    此話乃南宋著名的法醫學家宋慈之言,暮青一直奉為良言,每當驗屍,想起此言,從不敢允許自己輕忽大意。

    「仵作雖賤役,但一案之曲直,死者之冤屈,嫌犯之生死,莫不在仵作手中。陛下可以嗤之以鼻,說一案之曲直自有衙署斷,嫌犯之生死自有刑曹定,何時輪得到一介仵作?可每發了案子,遇見屍身,衙役公差莫不離得遠遠的,視屍氣為晦,視驗屍為賤,拿什麼來指望他們斷案緝兇?拿錯了一個兇手,便是兩樁冤案。陛下可以瞧不上這區區兩樁冤案,幾樁冤案於陛下的天下江山比渺若微塵,可於死者、於那被冤為兇手的人來說便是性命生死,天下江山也比不得!」

    夜深沉,少年清音比山風,字字鏗鏘,一口鍋前論天下江山。身旁男子望著她,一個轉頭的姿勢,卻不知何時坐直了身子,褪了眸中慵懶,換瀚海般深沉。

    「人生在世,總有理想,販夫走卒,帝王將相。就像每個帝王都希望能成為明君一樣,我只願我能不負一生所學,求一世天下無冤。」暮青望著山林遠處,她知道,她這一生所求大抵只能是豪言了。身在封建王朝,女子不能為官,即便為官,總有些想一開口便翻覆公理的貴人大佬,公理?難!

    身旁久無聲音,卻總有一道目光定凝著她,深沉,懾人,探究,審視。

    半晌,聽那人問:「你覺得,朕有一日也能成明君?」

    暮青回過頭來,目光有些怔,語氣有些不解,「陛下本來就是明君。」

    就像今晚,他本可以帶她去刺史府,卻帶她來驗柳妃的屍。一個能先臣子後君王的人,是深諳御下之道的聰明人。再加上之前她所看到的,開明,識人善用,胸有乾坤——雖不知他為何以昏君之相示人,但他本是明君。

    男子忽然一怔住,山風摧著那華袖,震動莫名。那眸底,剎那間褪了深沉,褪了懾人,褪了探究,亦褪了審視,不見慵懶,不見春意,只見星辰漫了眸,溫柔遮了天。

    面前鍋裡咕嘟咕嘟作響,暮青起身打開蓋子去瞧,找了根棍子翻動,未在意身後男子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她只抬頭瞧了瞧夜色,看這鍋中情形,預計清早便有骨可驗了。

    ------題外話------

    這章裡,大興律關於屍身的律法不是胡亂編的,出自大唐法典《唐律疏議》。

    「凡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出自〔南宋〕宋慈《洗冤集錄》

    意思是,凡獄事莫重於死刑,死刑的審查莫重於案件的初情,初情莫重於一開始的驗屍。人犯是生是死,斷案是直是屈,都取決於驗屍時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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