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後,我決定繼續出門鍛煉身體。
早上繞著冬山湖跑了三圈,晚上乾脆沿著大寧江跑個來回吧!
對本地人來說,西城區的傳統景點就是這一江一湖,所以有時候大家也自嘲是「江湖中人」。
因為靠近水邊的地方,在這個季節早晚都比較冷,所以遊人不多。
我喜歡人少的地方,我鍛煉也不是做樣子給別人看的。
假如我不能成為比任小芹還厲害的武術高手,有一天可能會死在她手裡啊!
今晚就從公路大橋的收費站,跑到舊鋼架橋的橋墩下面吧!
往返大概8公里的路程,控制著點速度,40分鐘能完事。
做完了這些準備活動,再回家去打沙袋。
說幹就幹。
沒換衣服,仍然穿著學校的運動服和運動褲。
跑步肯定會出汗,回家以後把這身脫了,明天上學穿便服好了。
反正明天也沒有體育課,就算要做廣播操,我站在後排也不明顯。
我喜歡這個城市的夜色。
冷風吹過江邊的柳枝,發出沙沙的樹響。
江對岸的燈光五彩繽紛,但是因為有嘩啦啦的江水隔著,那個喧鬧的世界與我無干。
烏雲遮住了月亮,江堤附近的路燈有好有壞,忽明忽暗的光影時不時打在我身上。
我的心很安靜。
好像是在參禪。
在這種心境下,馬上就覺得平日裡為了瑣事而煩惱的我真是個大傻瓜啊!
地球這麼小,宇宙這麼大,就算我在一些難以決定的事情當中做出了選擇,對整個宇宙又有什麼意義呢?
根本毫無影響吧?
啊,在小小的塵埃上面爭來爭去,愛來愛去的人類,真愚蠢啊!
貧僧我已經看破紅塵了。
突然之間,在鋼架橋的橋墩附近,我看見一對坐在江堤上的小情侶。
兩人肩並肩,面向江水,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似乎還小聲說著情話。
他喵的穿的還是我們二十八中的校服。
我和他們距離尚遠,之所以看出是一對狗男女,是因為校服的肩領處有不同顏色的條紋。
兩人年紀都很小,應該是我們學校初一的學生。
才初一你們就卿卿我我啊!居然還敢擋在前輩的跑步路線上面,打擾前輩對大宇宙至高真理的禪思啊!你們的行為敗壞了社會風氣,降低了國民產值,妨礙了世界和平,干擾了宇宙完善,你們知不知道啊!信不信我向教導主任舉報你們啊!
男生似乎說了什麼笑話,逗得女生小聲笑了起來。
由於光線問題,只能看見男生的兩隻挺有靈氣的眼睛,女生則頭髮不長,文文靜靜的樣子。
聽說市面上有一個「情侶去死去死團」,專門以拆散天下情侶為己任,另外還有一個叫fff團的組織,不知道是不是「情侶去死去死團」的簡稱,總之幹的事情都大同小異。
它們的宗旨就是:反對一切異性戀,拆散天下有情人。
我突然想,自己要不要當個fff團的代行者呢?
我只要往前面一站,擺出學長的威嚴來,先問他們是哪個班的學生,再問他們為何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違反《禁止男女生親密接觸100條》。我就不信他們敢不跪下認錯,想要不被學校通知家長,被我敲詐出點銀子來都是輕的。
不過既然本人已經大徹大悟了,世間眾生在我眼裡都是蟲豸。你們這兩隻蟲豸,就算我舉報了你們,又對這大宇宙有何意義呢?
我決定放這兩隻蟲豸一條生路。
我佛慈悲,就算這兩隻蟲豸真的癡迷不悟,修成正果,以後也無非是生下幾隻小蟲豸而已。
這麼一想,我放慢了跑步的速度,沒有特意驚動他們。
轉身往回跑。
雖然沒有跑到預定的橋墩下面,但也差不了50米。
身後突然響起女生呼救的聲音。
「不要!救、救命啊——!!」
咦?前輩我才一眼沒照顧到,你這個晚生後輩就要強推自己的女朋友嗎?就算現在江邊上行人寥寥,你也不該做這種敗壞校風的事情來啊?你這麼做,對得起我這個fff團代行者的慈悲心腸嗎?
扭頭去看,卻發現不是我想的那樣。
在我沒注意的時候,江堤上多了四條人影,仔細一看,都是歪穿衣服斜戴帽的小痞子。我的那個沒出息的學弟,正被其中三人圍住,你一腳一腳地來回踢著玩。
男學生被踢得跪在地上,護著頭完全不敢反抗,小痞子們還不滿意,有人把煙頭往他的頭髮上丟,有人吐著口水。
隱隱約約能聽見他們的幾句話。
「嘿嘿嘿嘿,這麼點年紀就敢學人泡妞!你小子挺有出息啊!」
「跪下!你敢抬頭,爺爺我就踢死你!」
有一個帶鴨舌帽的自稱是爺爺,我看年紀也就跟我相仿,最多是初三。
「給我們道歉!說爺爺們我錯了!」
「我錯了……」
男學生的聲音幾不可聞。
「他媽的,你他媽敢不叫爺爺!繼續踢!再不叫把你扔江裡頭去!」
「嘿嘿嘿嘿,小女朋友長得不錯嘛?不如借我們用用好了!」
一個看上去最猥瑣的,獐頭鼠目的傢伙托起女學生的下巴,調笑著。
整個過程中,女學生都被小痞子們隔絕在外圍,不讓她上去幫自己的男朋友。
似乎只是專注於讓男學生丟臉,看著女學生心急如焚又幫不上忙的樣子,享受玩弄弱者的快感。
做的事情,倒是跟fff團的宗旨有相似之處。
只不過,我聽說fff團都是一些沒有半點行動力的可悲宅男,是一些成天在網上高喊「燒死異性戀」,結果見到別人成雙成對就躲到一旁哭泣的失敗者。
可是儘管fff團滿口大話不做實事,總也比這些小痞子的行為高尚。
在自己喜歡的女孩子面前受辱,對男人應該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吧?
踐踏別人的自尊就那麼有趣嗎?
我本來是打算跑8公里當做準備活動,然後回家去打沙袋的。
雖然現在只跑了4公里,準備活動有點不足,但是就你們這幾個沙袋,未必有家裡那個用了3年的結實。
我看兩個痞子架起男學生,真的打算往冰冷的江水裡浸,就扯著嗓子在後面喊了一聲:
「都特麼別玩了!這麼多人欺負倆小孩,有意思嗎!」
四個小痞子都一臉納悶地回過頭來望著我。
說到這裡,應該講一下痞子和混混有什麼區別。
其實,沒啥區別。
一般人認為混混比較傾向於不務正業,而痞子喜好惹是生非,但兩者的區別並不絕對。
都是招人煩討人嫌的一幫渣滓。
我想起來管他們叫啥,就管他們叫啥。
反正屎和大便也沒啥區別。
看見我身上穿著和這對小情侶一樣的校服,帶鴨舌帽的小痞子歪著臉笑了:
「吔?你算哪根蔥啊?怎麼,給同校的學弟學妹們出頭來了?你膽子挺肥啊?」
我沒理他,繼續順著斜坡往江堤步道上走。
腳下的斜坡其實也是江堤的一部分,上面種了花草,運動鞋踩在上面抓地力不錯。
決定了,就用這裡當戰場。
見我一個人也敢往上走,四個小痞子都摩拳擦掌,那對小情侶被他們放下了。
我對跪在地上喘氣的男生使了個眼色,他反應不慢,站起來拉住女生的手就往遠處跑。
沒人攔他們,距離越來越近,小痞子們大概也看出來我來者不善。
只有這種時候,我才覺得自己眼神這麼兇惡並非全是壞處。
雖然沒有舒莎的眼睛那麼黑,視力那麼好,但我的眼睛也有獨到之處。
眼睛狹長的形狀像手術刀片,小小的眼珠如同黑紅色的冷鑽。
一句話就是不太像人。
反而像是狼。
如果我生而為狼,我的目標將是成為北極狼王。
不是為了帶領群狼,只是想一個人站在北極最高的山巔,聽風雪刮過耳際的聲音。
心裡有一種明澈了真理的喜悅。
其實狗屁真理都沒領悟,我只是單純地喜歡打架罷了。
我選好位置之後站住了腳,冷笑著看到他們圍了上來。
喔,有點誤判,橋墩子後面還有一個抽煙的小痞子,蠻壯實的,看架勢應該是他們的老大。
對面總共有五個人。
還真是湊趣,刑部五虎也是,你們這些人不湊夠五個就不敢上街嗎?
籃球隊的郭松濤隊長可以輕鬆1v5,但是他的身體素質絕對遠超同齡人,將來說不定會去nba打球,我不能模仿他的戰鬥方式。
而且這五個小痞子裡面,叼著煙頭的老大和帶鴨舌帽的那傢伙,戰鬥力似乎不弱。
越強越好!
正好測試一下我最近有沒有進步!
打架這種事情,其實光靠身體好,或者人多,並非就能完全決定勝負。
最重要的是氣勢!
從6歲開始就被小霸王進行慘無人道的蹂躪的我,為了有朝一日能戰勝他,早就想出了即使**和技術都落於下風,仍然能靠氣勢取勝的方法!
那就是把自己變成非人的存在。
狂戰士模式!!——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