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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外卷 異聞之偵探小說第四章 想到一塊了 文 / 墨綠青苔

    方叢山很是鬱悶,他沒想到朱毅竟然用兩個年輕人來打發他,這叫什麼事嘛?特別是那個叫鎮南方的小子,估計還沒到二十吧?他真想打電話給朱毅好好問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鎮南方可是個猴精,他從方叢山的臉上就看出了方叢山內心在想什麼,他微微一笑:「方局,看你這樣子好像是對我們不太滿意?」

    方叢山沒有說話,只是尷尬地笑了笑。

    鎮南方淡淡地說道:「方局,有句話你不會忘記了吧,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方叢山雖然嘴上應付著,說著是,可心裡還真沒有把鎮南方看在眼裡。

    鎮南方冷笑了一下:「既然入不了方局的法眼,那好吧,我們就告辭了。」方叢山站了起來,一時間不知所措,是送還是留?可在他的猶豫間,鎮南方他們卻已經離開了。

    方叢山輕歎了口氣,正想給朱毅打電話,電話卻響了。

    方叢山拿起電話「喂」了一聲,竟然是朱毅打來的:「老方啊,南方那小子到你那了吧,讓他和我說話。」方叢山楞了一下:「他,剛剛走了!」

    「走了?這小子還真是猴急,做事情有股子衝勁,老方啊,有他幫你你就把心放在肚子裡吧,你別看那小子年輕,他可是國安部的高級調查員呢,雖然級別趕不上你這直轄市的市局局長,卻也差不了多少,人家那級別含金量可不低,都是拿功勞換來的!」

    方叢山聽了心裡一驚,他沒想到鎮南方還有這樣的來頭,他哪裡還聽得進朱毅說什麼,撂了電話就追了出去。

    門口一個年輕警察剛好路過,方叢山一把抓住他:「有沒有看到兩個年輕人,一男一女?」

    年輕警察回答道:「剛才在門口見他們打了輛出租車離開了。」方叢山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瞧我這辦的是什麼事啊?」年輕警察不解地問道:「怎麼了局長?」

    方叢山這才說道:「去,幫我查一下渝城的所有酒店、賓館,找一個叫鎮南方的人,對了,別驚擾了人家,知道在哪個酒店馬上告訴我。」方叢山知道,這次可是送神容易請神難,都怪自己狗眼看人低。

    還好警察有他們自己的手段,半小時後,方叢山就得到了消息,他親自開著車就趕了過去。

    小惠打開門見到方叢山,露出一抹譏笑:「喲,這不是方大局長嗎?怎麼,有事啊?」方叢山哪裡還顧得上小惠的譏諷,他苦笑了一下:「那啥,小鎮在嗎?」小惠把他讓進了屋,鎮南方正坐在陽台上看書呢。

    方叢山進來以後有些不知該說些什麼,鎮南方卻揚了揚手中的那本小說:「方局,這書你看過麼?」方叢山才沒有感到那麼尷尬,他看了鎮南方手中的書一眼,搖了搖頭。

    鎮南方說道:「這是孫凱寫的《十誡》中的第七部,『勿妄證』。」方叢山哪裡會得閒看這些書,他說道:「孫凱的書我還真沒有看過,怎麼小鎮喜歡他的書麼?」鎮南方看了小惠一眼笑了:「我不喜歡,不過她喜歡。」

    「我給你介紹一下吧,這位是我的同伴廣小惠。」鎮南方絕口不提剛才方叢山的失禮,其實他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相比之下小惠的心裡還有些芥蒂,小惠輕哼一聲,別過頭去。

    「小鎮啊,剛才在局裡……」方叢山覺得還是應該對剛才的事情有個檢討,誰知道鎮南方擺了擺手:「方局,區區小事,不提了,我們還是談談這本小說吧。」

    方叢山一臉的迷茫,這鎮南方怎麼和一本書槓上了,就算這書真是孫凱寫的,與查案有半毛錢的關係嗎?其實也不怪他,雖然盧興已經從書中看出了些端倪,可是因為種種原因盧興並沒有把書的事向方從山說明。

    「方局,這本書裡的男主角其實和孫凱的經歷很相似,特別是他們倆的死法也是一模一樣的,這本書裡的男主角也是一個偵探小說家,不過因為某種原因捲入了一起案件,在案件中,他昧著良心做了偽證,使得那個被冤枉的人含冤而死,有好事者便替天行道,在那小說家簽售書的那天,槍殺了小說家!」

    方叢山很是震驚,他沒想到書裡竟然還有這一出,他剛想問鎮南方什麼,鎮南方又接著說道:「他這部系列的叢書叫《十誡》,寫了十個案子,而這十個案子都是以基督教的十誡為原罪來描述的,『勿妄證』就是第八誡,意思就是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書中的那個偵探小說家就是因為做了假證,害了人命,最後才承受了死亡的結局!」

    方叢山瞇起了眼睛:「十誡?」

    鎮南方歎了口氣:「是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能有別的神!第二誡,不能妄稱你的神的名字;第三誡,當紀念安息日,這一日必須守聖,就是說這一天什麼都不能做,安心陪著自己接受主的賜福,這也就是他們的禮拜日;第四誡,當孝敬父母;第五誡,勿殺人;第六誡,勿施邪淫;第七誡,勿偷盜;第八誡,勿妄證;第九誡,勿願他人妻,這一誡倒是和第六誡相仿;第十誡,勿貪他人財!這一誡也和第七誡有些相近,只是貪他人財物的手段可以不只是偷盜,更有甚者,為了謀財而不惜害命!」

    方叢山還真沒想到鎮南方只是從孫凱的小說就看出了這許多的問題,「十誡」他彷彿曾經在哪聽過,可是早就忘記得乾乾淨淨了。

    「孫凱寫了《十誡》,卻只有九本書,因為他把第六誡和第九誡合在了一起,於是第六誡沒了,『勿妄證』便成了第七誡!不過他卻嚴格地區分了第七誡的『勿偷盜』和第十誡的『勿貪他人財』,這說明在他的心裡,對財物看得相對重,這樣的區分從心理上來看他是細化了對自己財物的保護。」

    方叢山哪裡插得上話,他突然覺得自己這個警察局長在人家面前根本就算不得什麼,心裡也有些惋惜,這樣的人才要是能夠為自己所用該多好。

    其實他並不知道,自己的老部下盧興也很優秀,至少他也找到了這個突破口。

    「那依你看,這個案子應該怎麼查?」方叢山小心地問道。

    鎮南方淡淡地說:「方局,首先我得給你提個醒,這個案子不難查,但卻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短時間內想要破案的可能性不大。」方叢山想到自己給盧興的期限,他尷尬地問道:「那得用多長的時間?」

    鎮南方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三個多月前的那大唐印刷有限公司的財產糾紛案應該就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就在這時,方叢山的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是盧興打來的,不會是他們的偵破工作有什麼進展了吧?在鎮南方這兒他根本就找不到一點優越感,他此刻真是很希望盧興能夠讓自己長長臉,他對鎮南方笑了笑,接聽了電話。

    「局長,你在哪呢,我有點急事,想馬上見到你。」盧興的聲音聽起來確實很焦急。

    方叢山把地點說了一遍,盧興那邊很是納悶,這上班時間方局怎麼跑到酒店去了,不過納悶歸納悶,他們可不會亂想什麼,掛了電話不久,盧興就趕到了酒店,找到了方叢山。

    見到鎮南方和小惠,盧興皺起了眉頭,堂堂局長大人在工作這麼繁忙之中竟然跑到酒店陪兩個年輕人,不過馬上方叢山就向他介紹了鎮南方和小惠,當聽說是方叢山請的外援時,盧興那臉色有些不好看了。這不是在置疑他們的能力麼?

    你要置疑我盧興的能力也沒什麼,可你讓兩個小孩做外援這不是打我們刑警隊的臉麼?

    「方局,其實這案子我們已經有眉目了,不過有些事情得請示你才行。」盧興這是憋了股氣,說話的態度也有些生硬。

    方叢山知道這老兄弟不服氣了,不過聽盧興說已經有了眉目他的心裡還是很高興的:「哦?這麼說你是找到切入點了?」盧興點了點頭,不過他還是看了一眼鎮南方和小惠。好像有什麼顧慮,方叢山大手一擺:「有什麼就說吧,都不是外人了,正好大家也可以一起分析分析!」

    「方局,我想對三個月前的大唐案重新調查!」盧興這話一說,方叢山看了看鎮南方和小惠,接著他笑了:「小鎮啊,看來你和我們盧隊可是想到一起去了!」

    盧興這心裡也是一驚,自己可是掌握了很多的情況才得出這個結論的,莫非這小子早就已經展開調查了?

    「局長,你這是什麼意思?」盧興忍不住問道。

    方叢山笑了,把剛才鎮南方的分析大抵說了一遍,盧興不由得不對面前這個大男孩刮目相看,鎮南方僅僅從孫凱的書裡就看出了這些,不簡單,很不簡單。

    盧興這才輕聲問道:「這麼說方局是同意了?」方叢山點了點頭:「不過必須得秘密調查,否則到時候有人用這件事情做文章的話我們就會很被動!」盧興用力地點了點頭:「方局,可是這樣一來,我們很可能不能夠在限期內破案了,要知道三個月前的案子要調查起來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這一點剛才鎮南方也向方叢山言明了,方叢山點了點頭:「好吧,我也知道,這事兒急也沒用,不過你們得辛苦些,動作快些!」他看了看鎮南方:「小鎮,你是和盧隊一起呢,不是……」

    鎮南方不是他的手下,這點尊重還是必須的,鎮南方淡淡地說道:「我們還是自己暗中調查吧,不過得請方局給我們行個方便,弄兩個證件,有什麼事情也好辦些,畢竟我們的證件不適合。」

    方叢山應了一聲:「這事兒好辦,我馬上讓局辦公室準備,很快就能夠送來,另外老盧,你心裡有數,他們打的可是你們刑警隊的旗號,有什麼事情你就撐著些,對了,我再從局子裡給你們弄輛警車來,更方便些。」鎮南方擺了下手:「不用警車,地方牌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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