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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主政新城 90、暫時脫險 文 / 指舞色

    ?他感覺到那個叫胡艷的女人就在自己左邊三四米遠的地方,他屏住呼吸,悄悄向她靠近,女人的意識越來越清晰,目不能視,讓她心裡很不安,她非常害怕,不敢開槍,怕打到同滿江——

    李煒鎖定她腦袋的位置,悄悄揚起樹桿,奮力擊下去。

    女人悶哼了一聲,軟倒在地。

    「胡艷,你怎麼了。」同滿江大聲問。

    李煒立即撲倒,就聽兩聲脆響,兩顆子彈貼著他的背飛了過去,將李煒嚇出一身冷汗。

    他悄悄摸索到女人的身體,從她手中取下槍,就聽見同滿江一步一步小心地向女人這兒走過來,李煒輕輕移動著身體,閃到一邊,悄悄繞到同滿江的身後,鎖定他頭部位置,果斷地開槍。

    他感覺到同滿江的意識如融雪般潰散,知道他已經死去,這才鬆了一口氣,他探索到胡志軍爬著的位置,拍了拍他的肩膀,胡志軍一躍而起鎖住他的脖子。

    「是我。」李煒說,「快走!」

    胡志軍鬆開他,牽著李煒的手,兩人跌跌撞撞朝坡下走去,直走出五六十米,才能看見東西,回頭看看山腰,那裡就像落了一座棉花山一般,這時太陽已經落山,殘陽照在棉花山上,紅燦燦一片,慰為壯觀。

    「那兩個人解決了。」胡志軍問。

    「解決了一個,另一個暈了。」李煒說。

    「不知道孟大哥怎麼樣了。」胡志軍擔心地問。

    「我打個電話問一下!」

    李煒拔通孟常軍的電話,接電話的卻是黑衣人,李煒焦急地說:「你們把孟大哥怎麼樣了!」

    黑衣人說:「暫時還有一口氣,如果你們不把東西送過來的話,就說不清了!」

    李煒說:「告訴我們位置,我這就把東西送過來!」

    黑衣人說:「我們在小鎮上的迎賓旅館,201房,這裡應該很好找!」

    兩人下到溝底,李煒在小河裡洗去了臉上的血跡,胡志軍見李煒的身上沾滿了血,怕去鎮上引起懷疑,先讓李煒藏在一條巷子裡,他去鎮上給他煒買了一套衣服換上,將李煒的血衣處理掉,兩人這才向迎賓旅館走去。

    在路上,兩人商議好,由李煒出面送u盤,胡志軍拿著槍,伺機將兩人幹掉。

    兩人來到小鎮上時,天已經黑定,這裡經濟落後,連路燈也沒有,街上黑呼呼一片。

    兩人找到迎賓旅館,旅館的設施很簡陋,只有兩間門面,客房全是院子裡,兩人查看了旅館的地形,確定了201房的位置。

    胡志軍爬上旅館隔壁人家的房頂,正好能夠看到旅館二樓的房間,二樓一共有五間房,只有最東頭一間光著燈,胡志軍輕輕爬向亮燈的房間對面,發現窗子開著,孟常軍神情委頓,被綁在床頭上,黑衣人躺在床上看電視,只能看到腳,看不到頭,白衣人坐在椅子上玩手機。

    胡志軍慢慢地爬向窗口,在窗外伏好,給房下的李煒打了個手勢,李煒走進旅館,上樓,敲響201房。

    黑衣人示意白衣人看好孟志軍,他拔槍在手走向門口,胡志軍怕李煒有危險,黑衣人剛一走到房間中間,他便開了槍,黑衣人應聲而倒,白衣人叫了一聲扭頭只向窗外看了一眼,又一聲槍響,白衣人也撲倒在地。

    李煒聽到槍聲,知道胡志軍已經動手,他擔心孟常軍的安全,猛地撞開房門,先將兩人手中的槍踢飛,這才解開孟志軍。

    李煒剛拉著孟志軍走到門口,正碰個老闆聽到巨響上樓來查看,看到兩人問:「怎麼了,咋那麼大響聲!」

    李煒說:「有賊進來了!」

    和老闆錯身而過時,孟常軍一掌切在老闆肘子上,將他打暈了。

    李孟兩人匆匆走出旅館,知道此地不可久留,急忙走出小鎮,在公路上強行攔了一輛卡車,向南行了六七十里後,看到一座縣城,他們下了車,在縣城包了一輛出租車連夜趕往秦西。

    與此同時,李剛正步行在荒野之中。

    在李煒彈出霧彈的一剎那,李剛就迅速撲倒。

    他知道這是自己逃生的唯一機會,他凝神回憶一下方位,手腳並用快速向坡下爬行,爬出五六十米後,他才敢站起來,繼續向坡下跑,在最後一聲槍響起時,他終於路出了霧團。

    他不敢進入小鎮,怕和追趕孟常軍的一夥人遇上,他順著山腳,一路向北而去。

    他知道警察正在公路上設卡抓自己,他不敢走大路,一直走在荒野之中。

    天很快就黑下來,黑暗讓他覺得安心了很多。

    好久沒吃東西了,他覺得有點餓,他走進一個小村子,看到有亮光的地方,他走過去,是一家小賣部,他買了一個書包,又買了一些方便面和蛋糕之類的吃食,這些東西大部分已經過期,但現在已經顧不了這麼多了。

    他問過村裡人,知道這兒是寶雞東北部,他繼續向北,路上很幸運地搭上了一輛拉貨的卡車,天亮的時候便出了秦省,他稍微鬆了一口氣。

    他在一座小縣城下了車,遇到一家羊肉泡饃館,叫了兩份肉,這是他多年來吃得最香的飯了。

    填飽肚子後,他在一家小旅館裡登記了一個標間,然後出去買了一套新衣服,回到旅館美美地洗了個澡,換上新衣服。

    在處理那身已經髒得不成樣子的舊衣服的時候,他發現衣兜裡有一封信。

    他惶恐不安地打開信,只看了幾句,就嚇得大叫一聲,將信扔在了地上,他伏在地上,終於忍不住痛苦起來,在哭聲中,他想起已經五年未見的老父老母,想起五年奴隸般屈辱的生活,心中充滿了悔恨。

    哭了一會,心情稍微平靜了些,他拾起信繼續看下去,看著看著,眼淚就下來了。

    李剛:

    真是吃出看不出,你這狗東西竟然身負四條人命。

    你這小子五年前竟然因為被同學打了一頓,就設計用天然氣將他一家四口殺死,真是沒有人性。

    你以為你將u盤中那段錄音刪了,就沒有證據了,錯,你應該知道,刪除的文件,只要硬件沒有毀掉,是很容易恢復的。

    本想將你帶回去繩之以法,念你對當年之事頗有悔意,五年來雖跟隨黃四,卻未犯大惡,已經受到一些懲罰,就給你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我知道你將遠去韓國整容後,以李喜城的新身份重新開始生活,希望你珍惜這次機會,好好利用手中的財富造福社會,救贖你往日的罪惡。

    我會時刻關注你的,如果讓我發現你有任何惡行,無論你躲在那裡,我也會找到你,那時,就是你的死期。

    望好自為之。

    李煒

    這封信是從樹林中往出沖時,李煒乘亂放進李剛衣兜中的。

    抓到李剛後,李煒終於明白,李剛為何好好的大學不念,卻跟著黃四這個惡棍來到黃嶺混黑社會。

    李剛在二十歲的年紀竟然因為一次小小的鬥毆就害了四條人命,讓李煒覺得非常氣憤,開始的時候,他是決心要將李剛帶回去繩之以法的,他認為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

    可是和李剛相處了一段後,他又感覺,這個李剛並非天良泯滅,窮凶極惡,特別是在寶雞的旅館中,當李煒冒充江爺手下時,李剛並沒有揭穿他而乘機逃跑,還有,在小鎮的飯店中,當看到胡志軍將六個大漢的手砍斷時,他竟然露出不忍之色。

    李煒終於明白,當年李剛犯下災門大案,應該是出於少年期的衝動,那個時期,正是人的叛逆期,那個時期,把自尊看得被天都大,而被殺了全家的李雷正是因為無情地踐踏了李剛的自尊,這才遭到無情的報復。

    更重要的一點是,李剛跟了黃四後,一定勸他和黃興榮脫離,盡量減少暴力,走公司化的路子,做正當生意,這說明,他從本質上講,並不是一個壞人。

    五年的黑社會生涯,李剛的自尊無時無刻都遭到黃四的踐踏,這倒讓他很快成熟起來,開始反思自己當年所做的事,有了深深的悔意。

    明白了這一點後,讓李煒十分糾結,到底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將李剛還回去繩之以法,還是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當年那個事件被當做一個意外,早就被人們遺忘,如果再次將這件事揭出來,只能增加李雷親人的痛苦,讓公安機關登記的死刑犯名冊上多一個名字,如果給他一次機會,憑著這傢伙那麼聰明的大腦和手中上億的財富,說不定會創造出一個傳奇來。

    法律的做用應該是懲戒,而非報復。

    想明白後,李煒趁藏在樹林中的機會,匆匆寫了那封信,並悄悄放入李剛的衣兜中。

    李剛看完信後,突然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感,過往塞滿心胸的疑惑苦惱痛苦焦慮仇恨剎那間煙消雲散,彷彿大徹大悟了一般。

    他將那封信擺在桌上,對著他拜了拜,對著東方說:「李書記,請您放心,李剛今後但做出一丁點惡事,不等您老人家上門,我自行了斷!」

    拜完後,他收起信,貼身藏好,將那身舊衣打了個包背在背上,出了旅館,也不再東躲西藏,從這個小縣城登上南下的列車,回到自己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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