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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番外:韓林的自述之一 文 / 穿游泳衣的小魚

    十六年那一年,父母因車禍而亡,我知道,從此以後,這個世上我只是一個人。

    因為賠償的事情,叔叔將肇事者告上了法庭,後來因為我們沒有錢請到好的律師,官司最終失敗,按照原來的賠償數目,一共十萬元。

    十八歲那一年參加高考,我的分數超過了一本的分數線五十分,我放棄了上清華北大的機會,選擇了全國律師專業最好的華大。

    自始至終,我從來都沒有後悔過自己的選擇,因為在那裡我遇上了這一生最愛的女孩兒,她的才情,她的智慧,她的笑容……在初次遇上她的時候,我便知道自己已經深深的陷入進去,不可自拔。

    幾乎所有的人都覺得,窮學生是沒有資格在大學裡談戀愛的,你要做的只是努力學習,然後蛻變成一隻金鳳凰,那樣,你才有資格去愛一個人。眼去麼我。

    可是,有時候遇上了,便再也停止不住。

    我可以傾盡我的所有去愛她。

    她跟學校裡很多的女生不一樣,儘管在入學不到一個月的時候,她就被學校裡的一些好事者選為華大十大校花之首,面對這一結果,她就像是沒事兒人似的,照常跟她的死黨混跡在後門的小吃街。那時候,她還是中文系的才女,只是這樣的女孩兒並不是一個喜歡出風頭的人。

    初次遇上她的時候,她手裡抱著幾本書朝著教學樓跑去,卻一不小心跟我撞在了一起,幾乎似乎連聲道歉,而我也不停地道歉,在她抬起頭的那一刻,我想此生再也沒有其他女人能入得了我的眼。

    在揀書的時候,他看到那一個名字——風依然,總覺得在哪裡聽過,很熟悉,後來回到宿舍的時候才想起來。

    「對不起,我趕時間去上課。」即使跟人撞了一個滿懷,她依舊沒有絲毫的慌張。

    「還有一本書,你不打算要了嗎?」我撿起來的那本書是並不是科教書,而是一本很出名的杜拉斯的《情人》。

    似是被人揭穿了一樣,臉頰微微泛紅,扯了扯嘴角,「當然要,我還指望著挨過這節哲學課呢!」又跟他說了一聲謝謝,這才離開。

    我只覺得自己像是被人施了定身咒一樣,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地望著她遠遠離去的背影。

    有些時候的某一次相遇,就像是上天早就注定好的一樣,愛上一個人,只需要一秒的時間,那一刻,她的笑容就像是冬日裡的陽光冷不丁地照進他的心底深處。

    再相遇的時候,是華大一年一度的新生聯歡會,她不過是被凌菲拉著去湊熱鬧的,一個人靜靜地坐在角落裡,一雙清澈靈動的眸子望著來來往往的人群。有慕名前去找她搭訕的男生,她只是報以微笑,然後就看到那個男生訕訕地離開了。

    陸羽連見我一直望著她,便湊到我面前,笑著說道:「她是中文系的才女,也是今年新生居榜首的校花,據說很多男生在她面前都碰了壁,你該不會是看上人家了吧?」

    「她的確是我見過的最美的女孩子,不驕不躁,不溫不火……」我的話還未說完,陸羽連就開始笑了起來,卻又是一本正經地說道,「你覺得他會接受你嗎?」

    「我不知道。」

    這是我最初的想法,那樣美好的女孩兒,合該永遠這世上最美好的東西,可是我給不了她。

    「既然不知道,那你還看什麼!趕緊過去吧!你可以法律系最出名的才子,給你遞情書的女孩子也不少吧!」陸羽連打趣地說道。

    「可是,我不喜歡她們。」這是我的心裡話,如果注定要在大學裡談一場戀愛的話,我一定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兒,比如一直坐在角落極少說話的風依然。

    「韓林,你別告訴我你真的喜歡上她了?」陸羽連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上上下下將我打量了好幾遍,最後才笑著說道,「說句實話,其實你們倆站在一起倒是挺般配的,不僅是相貌般配,而且一個是才子一個是才女,只可惜……」陸羽連摸著下巴,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可惜什麼?」我下意識地問道。

    「沒什麼,韓林,你若是真喜歡人家,就要用你的真心去換,像她那樣的女孩子一旦真的喜歡上你,一定會一心一意的。」

    我最初有些聽不懂他的話,可是在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這一生遇上她是我最大的福氣,我慶幸自己鼓起勇氣向她表達,可是最終我卻負了她。

    「學長,我想追她。」這不是突然的想法,而是從我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就想過,只是從不敢付諸於行動。

    陸羽連的臉色似是有些怪異,許是當時我被自己的興奮沖壞了頭腦,一直到我跟依然分開之後,他藉著酒勁將我教訓了一頓,他說,如果早知道我會這樣傷她的心,他一定不會將她讓給我,他說,我是混蛋。沒錯,我的確當了一次混蛋,可是後來,為了知道她的眼睛出現問題,我知道她需要做眼角膜移植手術,否則就會失明。我咨詢了她的主治醫生,又在網上查了很多關於眼角膜捐贈的資料,卻得知,只有死人才有資格捐助……

    我的這一生,第一次絕望的時候是父母的那一場車禍,第二次是她開口提出離婚,第三次便是知道她會失明。那一天晚上,當我行駛在立交橋上的時候,突然一輛大卡車朝著我衝過來,我第一個反應便是將雙手緊緊地捂著眼睛,如果我死了,至少能將眼角膜捐給她,這是我欠她的。

    我從來沒有追過女孩子,也是學長給我出主意,從她身邊為數不多的朋友那裡打聽來她的喜好,特意找了一個日子請她吃川菜。可是,我卻不能吃辣,一吃辣椒就會滿臉起痘,為了能夠抱得美人歸,我決定豁出去了。

    「韓大才子,你千萬不要否認你喜歡我家依然,其實沒什麼的,追她的人很多,你不過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個。」說話的是她最好的朋友凌菲,有些大大咧咧的,一張嘴卻是讓他有些啞口無言。

    忽又聽她笑道:「都說你是才子,可是為什麼連我的一句話都接不下去?」

    「菲菲,俗話說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你現在嘴裡正吃著人家,怎麼還能說出這樣的話,我可真是佩服死你了。」依然一臉無奈地笑了笑。

    「我這是替你把關呢!都說韓大才子眼光極高,從來不輕易跟任何的女孩子約會,我當然想戳戳他的銳氣。」凌菲笑瞇瞇地說道。

    「其實沒什麼的,凌菲說的沒錯,我的確不起眼。」我只是淡然一笑,沒有說太多的話,只覺得她這樣的女孩子根本用不著太多的語言。

    「不錯,還挺謙虛的。」凌菲擠眉弄眼,「韓大才子,你怎麼不吃啊!多吃一點。」說著,又拿了一雙乾淨的筷子給我夾了好幾塊水煮魚。

    我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臉色是什麼樣的,可是後來她告訴我,那時候的我像是慷慨赴義的戰士,夾起碗裡的水煮魚就扔進了嘴裡,幾乎沒怎麼嚼幾下,直接吞下去。仔細回想一下,的確如她所說的那樣,可是第二天還是冒出了幾顆痘子。

    自那次約會之後,她漸漸地接受我的,她似是知道我的家境一般,每次我們都是在食堂吃飯,那是唯一一次請她吃的川菜。那時候我就想,等畢業之後一定要掙很多的錢讓她過上最好的日子。

    我們在一起也會約會,會學校園裡其他的情侶一樣,從晚自習教室走出來以後會去操場轉一圈,夜幕中掛著一輪皓月,如水般皎潔的月光輕輕地灑落,她的笑容在月光下很好看,就像是盛開在池中的蓮花。

    畢業那一年,我向她求婚,她帶我去了她家,那是我第一次去她家裡,那時候我才知道,她的母親是政府的官員。那一刻,我突然感覺到自卑,自己能給她這麼好的生活嗎?如我所想的一般,她的母親並不同意我跟她在一起,沒有說太多的話,只是一句便足夠了,韓林,我只是你是喜歡依然的,可是你給不了她安逸的生活,不如放手吧!

    從那天之後,我幾乎很少去找她,她打電話約我出去,我只說工作太忙沒有時間。一直到凌菲找上門來,將我罵了一個狗血淋頭,又說依然在民政局門口等我,讓我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她說,如果這一次你不去,你一定會後悔一輩子的……

    我去了,隔著好一段距離,我就看到站在門口低頭沉默著的女孩兒,齊肩的長髮紮成馬尾,一張精緻的容顏暈染著一絲陽光的色澤,細碎的陽光落在她的發上,像是跳躍著的音符。vjn2。

    「韓林,你來了,我跟風小野斷絕來往了,你若是不要我的話,我可真的要流落街頭了。」她微翹著唇角,眉心緊蹙著,臉上的笑容卻怎麼都掩飾不住。

    後來,我在一本雜誌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一個人年輕的時候,一定要為自己做一件瘋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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