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3-03-27
年關已近,只有四五天不到,便是新的一年。戈奴一邊摸著已經近七個月大的肚子,一邊在她的鋪子裡忙碌。因為天鑄城和孤獨城過去有點關係,所以老錘子特准她在此開鐵匠鋪,分享矮人族的生意。這裡是矮人族著名的兵器一條街,即使有自助戒指分走生意,這裡的傳統店舖依舊非常紅火。
因為快過年,戈奴特意在武器架旁邊新添了一個酒架和乾貨架,孤獨城的釀酒技術獨特,釀出來的美酒很受矮人歡迎,是戈奴收入的一大來源。
正在忙碌得焦頭爛額的她,突然看見一個人進來,一開始她神情一愣,以為是山雲,後來仔細觀察一番,才發現是將夜。她之所以會誤認為來人是山雲,那是因為他有一頭長長的銀髮,皮膚也和那白髮一般,彷彿長時間沒見過陽光。等她仔細看,才通過他的風衣和披風看出,那是將夜。
見著將夜朝自己走來,又變了外形,也許是懷孕期間,情緒不穩定的緣故,戈奴居然發起脾氣來:「你來幹什麼?說過了,我不要你的錢,我自己就能養活自己,你去找你的火種去吧,回來幹什麼呢?堂堂的墨者之王回來幹什麼?去小花園裡給人看笑話,說以前堂堂的鉅子現在只能窮得靠種花為生?」
周圍正挑選兵器的人紛紛議論開來
一陣風突然吹進鐵匠鋪裡來,捲起將夜的一頭白髮,迷離了他的雙眼。他的眼睛木然了,一股深至骨髓的哀傷瀰漫開來。他閉上眼睛,深深的呼出一口氣,哀傷道:「沒什麼,只是過年了,我也來買點年貨。你賣我買,天經地義」
說完,他雙手麻利的將滿架子的美酒和一架子的臘肉,香腸,臘雞臘鴨往自己的空間戒指中送。
隨後,他用有些顫抖的手將一千個晶幣放在她的櫃子前,用幾乎逃走的姿勢走到門口,又突然止住身子,回頭看了戈奴一眼,只看了一眼,就走了。
那彷彿天鵝臨死般的眼神,看得她心裡一陣酸楚,她本想著把他叫回來,因為他給的錢多了很多,但是他人已經不見蹤影。不過,看到眼前擺滿一櫃檯的晶幣,她心中便高興起來,想想有了這些錢,她可以買很多棉絮和布料,給每個孩子都做一件新衣服,可以讓每個人都吃一頓豐盛的年夜飯,可以有錢給自己快要出生的孩子做雙老虎鞋。聽說,生孩子時很痛,而且又危險,或許她可以用其中一部分請一個接生的穩婆。想著想著,她忽然覺得眼前的晶幣沉重了許多。
當然,她也有點疑惑,一向貧困潦倒的他,怎麼突然有這麼一筆大錢?她想了很多,卻永遠難以接近事實。
又一次,將夜走向天龍雪峰,只是這一次,他比任何一次都要走得慢。彌留之際的將夜,不準備把三天浪費在無聊的事情上,在生命最後的時刻,他想要再好好的看一看孤獨城,這座自己努力於是,顛沛於是,榮耀於是,堅守於是又心酸於是的城池。而要看孤獨城,沒有比在坐在冰封王座上通過幻真之鏡來看更方便了。
雪峰的風,吹掉他的斗篷,撫摸著他一頭散亂的銀髮,還有他那比銀髮更白的臉。他慢慢的趴著環形階梯,趴在他肩膀上的玄生怕他單薄的身子被風刮到雪峰之下,化為白玉竹仗的小豬則想要給他分擔更多卻無法辦到。
終於,將夜踉蹌著登至環形塔的塔頂,邊上的大風吹得冰霜鎖鏈發出一陣輕盈的類似風鈴的響聲,將夜駐足閉眼傾聽了一會兒,彷彿在傾聽風聲的低語,大地之上情意萬千的綣綣。
心滿意足之後,他移步至王座前,將沉重的身體交給了冰霜。通過幻真之鏡,恍惚之間,他看到了孤獨城完整無缺時盛大的景象,處處歡聲笑語,即使是矮小的石屋平房也寧靜而滿足。只是,他眨了眨眼睛之後,那裡的一切一切都被絕望的沙漠吞沒了,孤獨城在風中獨自飄零。孤獨城,城以沒,只剩下孤獨二字。
看了許久,將夜終於厭倦了漫漫黃沙,而回憶也隨黃沙模糊了。此時,他決定完成人生中最後一件大事,然後了了此生。
他眉心一陣抖動,那枚被光元力包裹的小半滴精血被他取了出來,看著這滴精血,他想起以前天理人皇老李告訴過他,他作為分身,之所以能夠在本體消亡之後還存活到現在,是因為分身上寄托了天理人皇無法磨滅的執念,是執念讓老李長存。倘若自己的愛夠純粹,夠執著,那麼寄托了他的愛的分身應該也能夠長存於世吧!
因此,在天空之城上,他就想好了,要將自己靈魂最深處的對自己心愛女人最深的執念寄托給八個分身,讓他們永遠存在。那時,他才會對十月說那樣的話,答應她永遠不離開她。
而現在,他有更瘋狂的想法,他想將這小半滴精血分開,由精血衍生出真實的**,就好像從前的山雲一樣。
將夜原本把精血分成九分,給山雲重鑄**,但是山雲拒絕了,因為他覺得這個世界實在是太沒有意思了。
對著八份精血,將夜回想去過去種種的美好,癡纏和內心深處最真摯的眷戀,每一份每一份都如此沉重,難以辜負美人恩卻又辜負了太多太多。每想一份就寄托一份,寄托到後面,似乎每一份精血都沉甸甸的。
「哎,也許,這就是多情的懲罰,只是,我並不後悔多希望這麼美妙的生命再來一次呀!」歎息一聲,將夜將八分精血送到了八個不同的地方。
坐在冰封王座上的將夜身如朽木,心如塵埃,全身心的一陣空蕩蕩的,突然覺得整個生命都輕鬆起來。當所有的愛和恨都被帶走,隨風而逝,他忽然覺得自己的生命如此真實的觸摸到自己的本性。對,他感覺自己全身上下又懶洋洋起來。
或許,這只是迴光返照,但是他真的覺得很舒暢。那是一種擺著最舒服的姿勢躺在床上即將入睡的感覺,他用類似呻吟的聲音笑道:「我觸摸到了,原來世界上最大的懶惰,便是死亡,可以什麼都不用管,什麼都不用做,什麼都不用愛,什麼都不用恨,就那麼簡簡單單的睡著,就好像在那最美麗的情人懷裡睡著睡著。」
也許是最後想到「情人」二字,他忽然感覺自己所有的愛又回來了,回到自己體內,然後用生命最大的感動化為最後一滴眼淚,擠出他的眼眶,劃過他的臉頰,掉落在冰封王座上。
然後,意識和往事一樣,遠了遠了
新年很快就到了,戈奴手裡拿著一件她自己親手做的棉衣,有些踟躕的來到了將夜的門口。這種猶豫的心情,就好像當年初戀時,她和將夜隔窗相望卻又互相躲避一樣。最終,她鼓起勇氣推開們,卻發現裡面滿是灰塵,人去樓空已經很久了,只見到將夜的桌子上擺滿滿一桌子的酒和乾貨,很是突兀。
阿奴會想,他去了哪裡呢?是繼續尋找混沌火種呢?還是單純的離開?阿奴會有各種猜想,但是每種都不會是真的。而不管怎麼說,她和融融以及收留的孩子們確實過了個好年!
只是不知道她會不會回到將夜為她守夜的那個角落,說不定沙漠的風會告訴她他去了哪裡,又留下了什麼?是明朝春天的私語,還是往昔冬天裡那回頭的一瞥?
(天卷畢!)
重要的ps:寫完天卷畢三個字,我心頭滋味,難以明言,我知道我等待許久的時刻終於到了。請編輯大人和讀者上帝們原諒我將這感慨的話插入到正文中,因為這段感言其實是和這個故事一體的。我要說的,正是我寫這個故事的動機和緣由,所謂謀得初心,方得始終,正是如此!
也許,我只是在等一個特別的人在讀到這段文字,也許這三百多萬的文字只是為一個人而寫,當然,真實的也許是,她也許一輩子都不會讀到這段文字,因為她看到文字就犯困,對小說根本就沒什麼興趣。她也許不會知道,我一直如此眷戀著她,直到這「天卷畢」三個字完結,而之前的三百萬個字只是某種寄托而已。
那是一種怎樣的寄托呢?很久以來,我單純的感覺,我的心,我的人,乃至整個社會都越來越難以那麼單純的感動了,隨著我年齡越來越大,我被外界被別人感動的次數也越來越少了。因此,我單純的想要將我生命中最初恐怕也是最大的感動用文字記錄下來,那樣我垂垂老朽的時候,可能還可以用自己的文字來重溫。當然,私心自用,總想著這份感動也許能夠感動讀者,感動更多的人,最後在某個偶然的瞬間感動你不過,大概那個時候,你已白髮蒼蒼,而我已經不在人世。
沉睡十年皆是夢,一朝醒來是寂寞。萌萌,這篇小說的天卷專門為你而寫,三百萬字以紀念我那沉醉玄學而無人能懂的高中時代,你在此中所見的各種玄論,道理,大都是我高中時代已經領悟的。我特地用孩子式的純真筆調來寫孩子式的故事,也算是對少年時代的一種緬懷。
你可知道,我將一個人的模樣分開寫成八個人,八個人身上都能夠找到你的一絲模樣,是不是很喜感?
你可知道,將夜為了愛人而去暗黑地獄,失敗而回卻已經失去他的國,而後一切的一切,也是他一人的獨自奮鬥,面對慘淡人生的過程。其實,這多像是當年我為你復讀,為你高考一搏後失敗的種種。那時的我已經為像個賭徒,壓上了許多,卻無怨無悔。只是,去不成武漢,黯然回到南昌,失敗後不想拖累於你,故而借柳柳之口傳言於你,說我最愛只是自己,而非是你之後,果然,你絕情離開,剩下一切由我擔當。
而後幾多離別,你可知我已盡生命的全力保有對你純粹的摯愛,直至我血已流乾,淚已流盡,成為行屍走肉之人。你可知我曾去武漢找你,那時天下著細雨,我一個人穿著濕鞋,沒有傘,惶惶如喪家之犬走到火車站的滋味?往事惘然了所以後來你叫我去武漢找你,武漢於我不過是一個傷心地,我已力盡懶得動了。
往事種種,只化作這「絕情傷人,多情自傷」八字,煙雨朦朧。太久太久,我獨自一人面對我破碎的國度,最後如孤獨城的少年坐在王座上死去,留下最後一滴眼淚。而你只是孤獨城中沙漠城堡中的公主,做執戈之奴,固執的守著自己的城堡,不知我來過又死去。
而那個王座上的男人,我知道他醒來的時候,必然是另外一個人。一個知道這個世界並非用最單純的愛就能夠拯救的人。
就讓這愛情作那似水流年封印在這書本的文字中吧,任人憑弔,已於我無傷。如此,那往昔的愛情,如文字之積澱,歲月不能讓其減,讀者不能讓其加增,再於夢中,期以烏有之鄉,子虛之年,再續前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