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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二百零八章 戰爭的號角 文 / 沉迷

    公元年年4月26日,章太炎在東京組織「支那亡國二百四十二年紀念會」,藉機鼓吹種族革命,孫中山則應邀出任大會主席。

    對於這次會議,軍政府很早就得到情報,但是因為日本方面本就不是調查局的強力監控範圍,所以也沒有過於干擾。

    倒是這個會議在東南沿海地區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尤其是廣東,廣東一向是革命黨的大本營,這點並不奇怪。

    王紹楓不可能自降身份去和這幫人湊到一起,他打心眼裡看不起這幫人。這些人與其說是革命家,不如說是狹隘的政治投機份子,除了一次次不成功的暴動給大量的無辜百姓帶來死傷之外沒有其他什麼好處。

    歷史上即使革命成功了,中國反而陷入了四分五裂之中,孫文為了奪權,不惜發動二次革命進行南北戰爭,徹底的消耗掉了中國統一的元氣,而被組織起來的軍閥部隊則是爆發了更大的混戰,給人們帶來了大量的流血死傷,匪過如梳,兵過如洗這個道理在這些軍閥士兵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尤其是那些革命黨的領袖每次一看事無可為,立刻抽身就『走』,這個走是春秋筆法,實際上不如說是逃,留下的是各地遭受災難的百姓。

    所以,對於這些野心家們,王紹楓沒有一絲好感。君不見孫文歷史上就因為自己沒當上大總統,沒有實際權力,立刻毫不猶豫的發動二次革命。

    試想一下,當時北洋要兵有兵,要權有權,要地盤有地盤,要支援有支援,憑什麼聽你一個外來的無權無勢無能又到處賣國的孫文的命令?還一定要當上這個大總統?

    歷史上袁世凱並沒有如何賣國,實際上北洋一代的風骨都很值得後人敬佩,那些知名人士基本上沒幾個賣國的,相反,那些革命黨在後世反而不停的靠向日本。

    如果袁世凱真要賣國的話,那怎麼會自己把二十一條透露出來?而二十一條的罪名再大,也大不過孫文要把東三省送給日本的罪過大吧?

    要知道孫文更是親自和日本簽訂了中日同盟條約,這是絕對的亡國條約,居然敢簽訂。當然孫文和一干野心家簽訂的這個中日同盟條約也相對的分裂了革命黨,使得革命黨的實力大降。

    而後來李大釗更是公開發文支持**立(確實證據,可百度),天大地大,也大不過出賣國土的罪過。

    國內再怎麼打,肉還是爛在鍋裡,早晚還是自家人吃進肚子裡,而李大釗……為了不讓張作霖佔領蒙古,居然如此行徑。

    在他們的心目中,黨派利益已經完全超出了國家民族的利益,那可是150多萬平方公里的國土啊,他怎麼敢說出這種話。

    所以即使他們對於後世有著百般功勞,但是也抵消不了他們所犯下的巨大過錯。無論用什麼理由做借口也無法抵消他們這個人生最大的污點。

    而那土匪張作霖則一直和日本明裡暗裡爭鬥,把東三省從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治理成中國的重工業基地,還大力從關內引進人口開發東北,把東北建設成當時北中國最富裕的地方,從發行的奉票成為當時中國本土最有信用的紙幣就能看的出來。

    與張作霖相比,那些革命黨算的了什麼?除了口號之外,什麼實際事情都做不了,除了刺殺,鬧事,還有什麼?

    如果不是後來日本暗殺張作霖成功,也許再給上十年,日本也佔不了東三省,日本佔不了東三省,就沒有足夠的資源足夠的工業足夠的財富進行全面侵華戰爭。

    可以說,張作霖最大的失敗就是生了一個中看不中用的窩囊廢兒子。

    有著那麼好的基礎,居然一槍不放,放棄了東三省,要知道當時入侵東三省的不到兩萬日軍,就是十個拼一個也能把對方拼的光潔溜溜。

    而這樣的人居然還有臉自稱什麼少帥,還跑到中原腹地耍威風,呸。

    5月4日,這一天的中華日報頭版頭條上一行漆黑的大字刺入了所有人的心中。

    《戰爭》

    「自從滿清入關以來,我華夏子孫被屠者逾兩萬萬之多。」

    「清軍入關,一遇抵抗,必「焚其廬舍」,「殺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滿所欲」,與日寇絕無二致。皇太極時三次深入畿輔、山東等地的屠殺搶掠在許多方志中有明確記載,皇太極掠濟南,城中積屍十三萬,運河之水變紅!!!其手段之殘忍、屠殺之野蠻、破壞之慘重遠遠超過人們之想像。其凶殘不遜於乃翁,至於多爾袞,更是青出於藍。」

    「從順治二年四月清軍南下開始,滿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殺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大肆燒殺劫掠之後,多爾袞又竭力抹殺漢族的民族意識,清廷頒行『留發不留頭』『剃髮易服,不隨滿清制度剃髮易衣冠者殺無赦』,『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的命令。」

    「這是多爾袞代表滿清韃虜發佈的「屠城令」,有蓄髮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於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之上示眾。我漢人激烈反抗,多爾袞則一意孤行實行民族高壓政策,竟下令『凡有為剃頭、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漢人被迫改穿難看至極的滿人服飾,使延續三千多年的漢族衣冠毀於一旦。」

    「揚州十日與嘉定三屠,有專書記載為人們所熟知。爾後就是血洗江南、嶺南,屠江陰、屠昆山、屠嘉興、屠常熟、屠蘇州、屠海寧、屠廣州、屠贛州、屠湘潭。此外還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清寇甚至勾結荷蘭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廈門)。這些屠戮和「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樣的血腥、殘忍,都是義士百姓屠戮殆盡,屍積成山,血流成河。」

    「至今人們談起多爾袞這個欠下我漢人纍纍血債的魔頭仍切齒不已。南方一帶商品經濟最發達的城市一個個被血海籠罩,明末的資本主義萌芽摧殘殆盡,至少一億人慘死,還有很多被掠為農奴。多爾袞實乃中國歷史上第一大屠夫。」

    「四川在明末因抵抗滿清韃虜的入侵,清軍進四川,殺光了整個四川,而後栽贓為張獻忠所為。「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這是公元4266年滿清政府屠四川時張貼的公告。清軍陷昆山,在那裡抵抗了三天的義軍逃走,於是對平民實行大屠殺,當天的死難者就達四萬,昆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清兵的野蠻、凶殘可見一斑!」

    「公元4266年(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佔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鑲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盡行誅戮」,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

    「公元4267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里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痤焉,表曰共塚。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饑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丘.……」

    「這一場場屠殺,充分暴露出滿清標榜的弔民伐罪的偽善。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古語云:「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借口將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顧誠《南明史》)。不光殺漢人,對其他民族也實施大屠殺。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軍消滅。」

    「整個中國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幾被殺盡,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順服的奴才,其實東方的落後於西方,正是始於明朝的滅亡。」

    「如此殘忍狠毒的韃虜,聞所未聞,見所未見,足以與五胡亂華時期霍亂中原五胡相媲美,足以與建立蒙元的北蒙人相媲美。且此等欠下我大漢民族,欠下我中原百姓無窮血債之輩居然堂而皇之高坐我大漢江山寶座,更對我大漢百姓進行愚弄,導致我華夏文明大踏步退後,以至被西方文明入侵繼續屠殺我華夏子民,被東洋倭寇入侵繼續屠殺我漢人百姓。」

    「在此,在山東半島,在我華夏文明發源地之一,我漢人百姓再一次站立起來,我華夏凡有識之士,必須為我祖先血海深仇向韃虜漢奸之輩宣戰,向韃虜漢奸之輩索取血債,替我無數先輩百姓申冤,替我無數屈死百姓復仇,為我華夏文明雪恥,為我華夏百姓雪恥。」

    「在此,我代表華夏共和國全體社民黨成員,代表我忠誠的大漢子孫,代表我華夏文明的傳人,對通古斯野人以及他們的走狗漢奸進行復仇。我宣佈,通古斯野人不除,戰爭不止,韃虜不滅,軍隊不歇。通古斯野人屠殺我漢人多少,我必代表死去的漢人百姓主持多少公道。」

    「在這片土地上,在我華夏文明傳承的土地上,在我炎黃子孫,在我仁義禮智信傳家的土地上,這群通古斯野人不配生存,他們必須要為他們祖先所犯下的血債付出代價。」

    「同樣,對於我華夏民族,漢奸的罪責更甚於韃虜異族人,因此,我代表華夏共和國,我以華夏共和國國家主席的身份,在此宣佈命令:在這次復國戰爭中,凡有為韃虜效力,甘心當漢奸的一律以叛國罪審判,任何人不得特赦。」……

    所謂的叛國罪,是軍政府定下的最嚴重罪名。

    普通罪名只會給罪犯本人進行處罰,而嚴重點的,則會判處死刑,更嚴重點的,則是牽連家人。最嚴重最極端的,則是叛國罪,株連三族。這也是華夏共和國刑法中唯一一個誅三族的罪名,即使這被誅三族中可能有清白之人。

    矯枉必須過正,因此叛國罪也永不得赦,並且被永世釘在華夏恥辱柱上,接受後代子孫的唾棄詛咒。

    這種可以說完全封建式的審判,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一個簡單的問題。犯罪成本問題。

    只有這種株連三族的極端刑罰,才能震懾那些敢於為了私人利益**等而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也只有這種極端性並且絕無特赦可能性的處罰,才能盡可能的減少漢奸的出現。

    否則每一到國家危難時,大量漢奸就紛紛出賣國家利益,或為自己苟活,或為家人,或為私人**等等。從而使得國家蒙受更加慘重的磨難。

    而軍政府定下的叛國罪刑名以及處罰力度,也是被寫進華夏共和國憲法之中的。這也是憲法中唯一一條直接以具體刑罰方式確定一個罪名的懲治力度。

    並且在憲法中還做了註解: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除此條刑罰或減免此刑罰懲治力度。華夏共和國任何一位公民均有責任和義務處決任何一名犯有叛國罪的罪犯三族死刑,而不必承受任何罪責。同樣任何一位公民處決叛國罪罪犯三族都擁有國家執法權。

    這一條等於定死了後世可能出現漢奸文化的那種為漢奸翻案的可能性。

    文章最後用大量的筆墨描寫了統一戰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並高度敘說了統一戰爭對國家,對人民所帶來的好處。

    對於統一戰爭,山東人民早就期盼了,畢竟滿清一天不滅亡,他們就始終擔心哪天滿清會打過來。普通民眾不知道軍政府的軍力,畢竟在濟南府有北洋三鎮的精兵把守,北洋新軍啊,那可是了不得的軍隊。

    所以能夠出兵把那些滿清的軍隊打垮,徹底的保障自己的生活幸福安康那是必須的一件事情。

    軍政府的突然性動作驚動了所有的人,無論是下面的百姓,還是德國人。

    德國方面深知盟友的軍事實力,實際上他們對盟友能忍耐到現在才出兵已經是非常的不明白了。早在兩年前,他們就認為盟友的軍事實力已經完全超過了滿清政府,無論是裝備還是訓練都遠遠超過滿清新軍。

    實際上,他們也明白,在遠東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足夠的能力擋得住這群一直被關在山東半島的猛獸。的確,只能用嗜血猛獸來形容。

    很多德國人都看到過軍政府國防軍的訓練,只能用殘酷來形容,但是那些新兵卻幾乎所有人都堅持下來了,並且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

    而從擴建了3次的青島兵工廠所生產出來的槍炮數量,他們在大體上也能估算的出來,畢竟很多崗位還是有不少的德國工程師工作。

    從那些零散的信息中,德國方面也知道軍政府的武器裝備數量早已經是亞洲第一。而武器的性能不需要多解釋,用的都是最新式的毛瑟步槍,最新式的馬克沁,最新式的火炮。

    他們對於軍隊的裝備基本上超出了德國現役軍隊的裝備規模,無論是質量上還是數量上,德國高層都甚至自己都這麼認為。

    而且他們對於新式武器的需求,幾乎是無止盡的。為此他們專門成立了幾個武器設計局專門研究各式新武器。

    根據阿爾弗雷德親自所見,他們自己開發的一種小口徑便攜式火炮就是一個明證。這種小口徑火炮最小的口徑不過60mm,重量不過15公斤,但是卻能把3.5kg重的炮彈打出1000米的最遠距離,最近的設計距離居然縮短到200米,這簡直難以想像。

    軍政府把這種武器命名為迫擊炮,迫擊炮具有難以想像的彈道曲線。完全能夠以超高的射角打進前方任何一條戰壕裡去,甚至在反斜面也無法阻擋這種炮彈的攻擊。而且迫擊炮對於發射陣地的要求簡直可以不需要考慮,只要最多零點一平方米地面行,可以隨意的移動。

    這也是難怪對方軍隊不裝備37mm炮和57mm炮,相比這種迫擊炮,小口徑的火炮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義,除非是需要直射火力的時候。而對方炮兵營的最小口徑火炮都是75mm速射炮,並且還有大量的大口徑重炮,這相對於其他任何一個敢於和他們進行炮戰的國家而言,都是一場災難。

    僅僅從火炮方面,阿爾弗雷德就知道滿清政府的北洋新軍根本禁不住對方的一頓炮轟。北洋新軍的最大火炮口徑也不過才87mm,還是老式的架退式火炮,火炮射速一分鐘最多能達到6發而已。並且就這種火炮,他們擁有的數量都非常的稀少。

    一想到即將發起的戰爭中,北洋新軍那幾萬軍隊在第一時間被上百門155mm重炮,上百門105mm重炮和幾百門75mm速射炮突然打擊。那場面……阿爾弗雷德就不禁為那些人感到悲哀。

    滿清政府根本不知道他們面對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怪獸,國防軍完全是一群吃人的老虎,而不是一隻吃人的老虎。

    私下裡,阿爾弗雷德盤算著這濟南的幾萬北洋軍隊能抵擋十幾萬的軍政府大軍幾天,一天?也許12小時都不一定能頂的住。雙方的差距實在太大了,完全能用不同時代的軍隊來形容他們之間的實力差異。

    並且,根據情報顯示,在整個山東西面,滿清也只有北洋三鎮新軍在濟南負責防務,一鎮軍隊不過12500人,扣除沒有戰鬥能力的伕役1300餘人,真正能戰鬥的兵員加上軍官和文職人員一起也才11200人左右,三鎮加起來也不到34000人。

    實際配長槍是8342支,再加上炮目兵手槍355支,則實際共計配長短槍8697支。有格魯森57毫米陸炮12門,格魯森57毫米山炮32門,克虜伯87毫米圍城快炮4門,馬克沁機關鎗8挺。無論是槍還是火炮都是從國外購買的,牌子非常的複雜,一旦打仗,後勤嚴重跟不上。

    而根據阿爾弗雷德所掌握的信息,軍政府有40個甲種師,40個乙種師。每個乙種師就有1.2萬人。擁有最新式的毛瑟98步槍0.8萬支,手槍更是做到全師1.2萬人,人手一把,全部裝備20發彈匣的毛瑟手槍。

    而各種口徑火炮加起來超過500門,尤其是24門105重炮更是極具威脅。僅僅一個乙種師的火炮就超過了北洋六鎮所有的重火力總和。

    甚至他們每名士兵每支步槍備彈240發,手槍備彈60發,每名步兵單獨配備卵式手雷6枚。鋼盔一個,刺刀一把,多功能工兵產一把,完全是武裝到牙齒了。

    即使拿一個標準的德國陸軍師也不一定拼的過他們的一個乙種師,何況還有更加強大的甲種師。

    當看到共和國國防軍甲乙兩種師裝備標準時,阿爾弗雷德幾乎當場心臟停滯,滿眼發花,腦袋一片空白。

    按照這個標準,當今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達的到,或許德意志帝國能夠勉強達到,但是也只是勉強而已。這對於財政的支出太大了。

    別的不說,光是每名官兵都配備一把手槍以及60發子彈,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炊事班要手槍幹什麼?難道炊事班也要上前參與戰鬥?醫務兵要手槍幹什麼?醫務兵拿的是急救包,是救人的,不是前去殺人的。

    還有,那麼多大口徑重炮,他們不擔心軍隊機動問題?如此多的重炮,他們沒有足夠的重挽馬,怎麼讓這些重炮移動?難道靠人去拉?還是靠機器去拉?現在的機器能有這麼強的能力嗎?

    他們每名士兵備彈那麼多發,能打的完嗎?240發?上帝,這是步槍,不是馬克沁。

    還有,手雷這種武器有這麼好的戰鬥效果?居然一人配備了6枚,而且還區分種類,僅僅6枚手雷就區分出兩種型號,什麼進攻型,什麼防禦型,他們難道對戰鬥已經研究到這個程度了?

    如果說幾百年前擲彈兵還是一個強大的兵種,但是現在,誰知道這種純粹依靠人力擲出去的炸彈能有什麼作用?不怕傷著自己?還是同歸於盡的工具?但這也不需要這麼多啊。

    鋼盔……鋼盔做什麼用的?能防止子彈的射擊嗎?就算能抵擋的住,那麼脖子也會被如此巨大的衝擊力給扭斷,還不是同樣的死亡?

    帶著深深的不理解,整個德軍高層都在觀望著,同時派出了大量的觀摩團進去國防軍隊伍中,希望能夠看到這些裝備在戰場中發揮出自己所沒有預料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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