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迷霧
到了二十五日凌晨,卓宇凡基本上放棄了與第二印度洋艦隊決戰的想法。
這個時候,即便偵察艦發現了第二印度洋艦隊,卓宇凡也不見得會迎戰,更好的選擇是拖到天亮,讓艦載航空兵出擊。
只是,直到天亮,偵察艦都沒有發來消息。
這時,卓宇凡不得不考慮另外一個問題,即英軍有沒有在夜間修復野戰機場。
六點半左右,兩艘小型航母各出動了四架戰鬥機,並且讓剩下的戰鬥機做好了升空的準備工作。按照卓宇凡的部署,如果英軍在夜間修復了野戰機場,那麼在上午就得出動艦載機壓制英軍的岸基航空兵。如果英軍沒有修復野戰機場,艦載航空兵就得為迎戰第二印度洋艦隊做準備。
八點過,分成兩批的戰鬥機到達了英軍野戰機場上空。
雖然英軍試圖在夜間修復機場,但是進展並不順利。根據偵察機觀察到的情況,英軍仍然在努力修復被炸毀的跑道,只是仍然沒有平整出足夠的長度,而且機場上也沒有多少英軍的戰鬥機。
這下,卓宇凡稍微放心了一點。
到十點鐘左右,他收到了由航母編隊發來的確切偵察報告。參謀在判讀了戰鬥機拍下的照片之後,確認兩座野戰機場不可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修復,而且兩座機場上可用的戰機數量不到二十架,且主要是一些性能落後的戰鬥機,並沒有能夠用來攻擊第21艦隊的轟炸機與攻擊機。
顯然,第21艦隊暫時不會受到來自空中的威脅。
問題是,直到這個時候,卓宇凡都沒有能夠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
在夜間前出的兩艘輕巡洋艦已經在九點左右返回,而在白天執行偵察與搜索任務的水上飛機在八點前就出發了。
要不要安排艦載戰鬥機執行偵察任務?
卓宇凡有點猶豫,畢竟可用的艦載戰鬥機並不多,如果派出部分執行偵察任務,那麼剩下的戰鬥機不見得能夠組成一支有足夠威脅的攻擊機群。再說了,只有一名飛行員的艦載戰鬥機不太適合執行偵察任務。
考慮良久,卓宇凡還是沒有動用艦載戰鬥機執行偵察任務。
戰後,很多人都認為,卓宇凡在這個時候錯過了完敗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最佳機會。
原因很簡單,當時第二印度洋艦隊就在主力編隊南面大約三百公里處,在航母編隊西南大約四百公里處。如果卓宇凡在這個時候安排艦載戰鬥機執行偵察任務,而且重點搜索南面的馬爾代夫群島海域,那麼在下午兩點之前就有可能發現第二印度洋艦隊,也就能夠在天黑之前發動一次空中打擊。
也許,僅靠幾十架並不適合用來執行攻擊任務的戰鬥機發起攻擊不見得能夠取得多麼理想的戰果,但是只要能夠重創第二印度洋艦隊裡的兩艘快速戰列艦,哪怕只是讓這兩艘戰列艦的最高航速降低幾節,那麼在二十六日凌晨,卓宇凡就能率領主力編隊追上去,用重炮幹掉第二印度洋艦隊。再退一步,即便主力編隊無法在二十六日天亮之前追上逃跑的第二印度洋艦隊,航母編隊也有能力在二十六日上午再次發起攻擊,由艦載航空兵來葬送第二印度洋艦隊。
可以說,真要是這種情況,卓宇凡就能用最小的代價取得勝利。
問題是,就算他派出了艦載戰鬥機執行偵察任務,就一定能夠發現第二印度洋艦隊,並且在攻擊中重創兩艘戰列艦嗎?
顯然,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問題是,這種可能性並不大。
主要就是,第21艦隊的艦載戰鬥機只能掛在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炸彈,無法攜帶五百公斤級航空炸彈。如果攜帶五百公斤級航空炸彈,「海鷹」就得減少再油量,航程將縮減到五百公里以內。原因很簡單,小型航母上沒有彈射器,而且飛行甲板過短,最高航行速度也只有二十節左右。如果「海鷹」全重起飛的話,根本不可能從小型航母上升空,必須減重數百公斤。事實上,即便在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炸彈的時候,「海鷹」的最大作戰半徑也只有五百公里。也正是如此,在二十四日的時候,航母編隊才把艦載戰鬥機的出擊距離控制在了五百公里以內。
用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炸彈能夠重創「喬治五世」級戰列艦嗎?
雖然中國海軍一直認為,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穿甲彈就能對付戰列艦,而且也在海戰中取得過類似的戰果,但是在具體作戰效能上,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炸彈算不上理想,不然中國海軍也不會在一九四一年底就基本上淘汰了這種炸彈,讓所有的俯衝轟炸機都改用五百公斤級航空炸彈。更重要的是,用俯衝轟炸機投彈與用戰鬥機投彈有很大的區別,即便是以俯衝性能見長的「海鷹」,其俯衝投彈角度也比俯衝轟炸機小得多,因此在投彈前賦予炸彈的初速低得多。
戰後,中國海軍用繳獲的戰列艦做了測試。在正常情況下,從八百米高度上、以七十五度俯衝角投下的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穿甲彈的穿甲能力在一百四十毫米左右,而把投彈高度降低到五百米的話,穿甲能力降低到了一百二十毫米左右,如果投彈角度低於七十度,則穿甲能力將大幅度降低。
顯然,這個威力根本不足以擊穿「喬治五世」級的水平裝甲。
當然,有人認為,「喬治五世」級上並不是所有部位的水平裝甲厚度都在一百七十毫米以上,因此二百五十公斤級航空穿甲彈能夠對其次要部位構成嚴重威脅,如果非常幸運的擊中了艦尾,導致戰艦的轉向機構受到損傷,那麼就能夠降低戰艦的最高航速,甚至使戰艦喪失機動能力。
問題是,在指揮作戰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名指揮官會把賭注押到琢磨不定的運氣上。
顯然,卓宇凡更加不會跟運氣賭大小。
要知道,在航空作戰才能上,卓宇凡並不比其他人差,因此他也非常清楚,用幾十架並不適合執行轟炸任務的戰鬥機去對付兩艘快速戰列艦,絕對不是明智選擇,因此只要還有別的選擇,他就不會這麼做。
更重要的是,卓宇凡根本不知道第二印度洋艦隊就在其南面三百公里外。
在苦等一夜無果的情況下,卓宇凡理所當然的想到,就算斯科特已經北上,也很有可能察覺到了前方的危險,在天亮前後就已經轉向了。更重要的是,卓宇凡非常清楚斯科特手裡的底牌。以第二印度洋艦隊的作戰能力,根本不可能在白天擊敗第21艦隊,甚至不可能頂住第21艦隊發起的攻擊,因此斯科特肯定會在白天與第21艦隊保持距離,爭取在夜間與之決戰。
這樣一來,卓宇凡就更加沒有理由讓戰鬥機飛行員去執行完成不了的任務了。
只是,卓宇凡疏忽了一點,即斯科特也在根據獲取的信息做出調整,而不是一成不變的在安排艦隊的作戰行動。
當天上午,斯科特就收到了一條至關重要的消息,即中國海軍的戰鬥機再次出現在了野戰機場上空。
顯然,第21艦隊依然在附近活動,並沒有走遠。
對斯科特來說,這顯然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機會。
只是,斯科特首先看到的不是機會,而是潛在的危險。說白了,第21艦隊沒有離開很有可能就是在等待第二印度洋艦隊返回,因此斯科特直接殺回去的話,很有可能遭到突然打擊。
結果就是,在中午之前,第二印度洋艦隊就減速了。
隨後,斯科特還出動了全部水上飛機,加強了搜索力度。
只是,水上飛機的搜索範圍都不到三百公里,準確的說只有兩百公里出頭,因此也沒有能夠發現卓宇凡的主力編隊。
可以說,兩位指揮官對戰場情況的瞭解都嚴重不足。
由此就造成了一個結果,即兩人在做出戰術部署的時候,首先考慮的都不是如何找到與擊敗對手,而是如何避免遭到對方的突然襲擊。雖然卓宇凡表現得並不明顯,但是他也有這方面的擔憂。別的不說,主力編隊一直在航母編隊附近活動,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如果卓宇凡放開手腳,他就不會這麼保守,至少會在二十五日白天擴大搜索範圍,等到夜間再退縮回去也不遲。
只是,這種局面對卓宇凡更加有利。
在二十四日夜間,他也收到了消息,即李向龍指揮的第22艦隊成功突襲了珀斯港,並且在二十四日的四次轟炸中,基本上癱瘓了珀斯港,使美軍難以在短期內撤裡澳洲,第22艦隊則在夜間後撤了幾百公里。更重要的是,如果第21艦隊在二十六日依然沒有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李向龍就會率領第22艦隊返回,與卓宇凡一同對付斯科特,然後再返回南印度洋。
也就是說,拖下去,卓宇凡至少能保證不會遭受慘敗。
當然,卓宇凡並不想錯過單獨擊敗斯科特的機會,因為這是證明他自身能力的一次關鍵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