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快馬加鞭
在海軍司令部呆了兩天,處理了一些必要的事情,馮承乾在十月四日離開青島。
只是,他沒有回北京,而是南下去了上海。
在大戰爆發前,江南造船廠就已經超越了北方造船廠,成為中國規模最大、能力最強的造船廠,準確的說是造船工業集團。在江南造船廠名下,還有一家專門生產艦用高質量裝甲鋼的、一家生產艦用鍋爐與蒸汽輪機的動力設備廠、一家生產中小口徑艦炮的槍炮廠、以及一家專門生產大型工程設備的製造廠。可以說,江南造船廠、或者說是江南造船工業集團已經圍繞著造船造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工業鏈。當時,江南造船廠為了融資,甚至開辦了一家商業銀行。
做為國內第一大造船廠,江南造船廠在大戰爆發後就被海軍「收編」。
準確的說,是按照在一九三四年通過的《戰時緊急動員法》的規定,江南造船廠在戰爭時期交由政府托管。
雖然大戰已經爆發了三個多月,但是戰爭動員工作並沒全部完成。
戰前,中國政府就效仿德意志第二帝國,擬定了分成三個階段完成的戰爭動員令。第一階段主要動員軍隊與准軍事部隊,第二階段主要動員與軍事有關的工業、以及在全國範圍內徵召新兵,第三階段則擴大到所有產業與所有國民、實施全民皆兵的國家政策。在三個階段的動員工作完成之後,中國的戰爭實力將達到巔峰,戰爭潛力也能在動員完成後的半年到一年之內爆發出來。
只是,完成三個階段的動員工作,至少需要一年半。
前三個月,只完成了第一階段動員工作,即讓軍隊、預備役部隊、民兵、警察等武裝機構進入戰爭狀態。
從九月中旬開始,第二階段動員工作展開。
顯然,江南造船廠也在動員範圍之內。
也正是在這個時候,江南造船廠交給政府托管,所有艦船的建造與維修、以及相關工業的生產都由政府按計劃安排。
當時,江南造船廠只有兩座大型船台,第三座大型船台還沒建成。
這兩座船台上,只有一座船台正在建造一艘「南京」級防空巡洋艦,另外一座船台剛剛完成了「秦始皇」級第四艘的建造工作,船台還沒清理出來。按照計劃,接下來將建造新型艦隊航母。
馮承乾去江南造船廠,主要就是為了新型艦隊航母的建造工作。
雖然「秦始皇」級的設計非常成功,甚至算得上是大戰前建造的最出色的艦隊航母,但是也有不少的缺陷,而且大多數問題都是由於排水量過小導致的。當然,這也與中國的造船能力有關。
所幸的是,中國的三大造船廠已經建成了五萬噸級船台,可以建造更大的艦隊航母了。
也正是如此,中國海軍在大戰爆發前就委託位於南京的海軍艦船設計院,完成了新型艦隊航母的設計工作。
與「秦始皇」級相比,新型艦隊航母大了一整圈,標準排水量就達到了二萬五千噸,滿載排水量超過了三千噸,飛行甲板的長度增加到二百四十四米、寬度增加到三十七米,幾乎是當時船台建造能力的極限。
有趣的是,新型艦隊航母的載機量並沒有實質性提高,依然是標準的四個中隊。
這與中國海軍對航空作戰的認識有很大的關係,即航母的載機量再多,在航母的起降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戰鬥力並不會相應增加。道理也很簡單,如果一個波次最多只能出動兩個中隊的戰機,那麼搭載四個中隊就足夠了,沒有必要增加第五個中隊,而提高載機量避免會使航母的其他性能受到限制。
按照潮汐作業法,即一次性放出飛行甲板上的所有戰機,並且在回收戰機時把降落的戰機置於飛行甲板前端,避免在回收戰機的時候使用升降機,那麼一次性最多能出動的也就兩個中隊的戰機。
如此一來,繼續提高載機量確實沒有必要。
顯然,新型航母增加的排水量,全部用來解決「秦始皇」級的弊端了。
比如,新型航母採用了裝甲飛行甲板,而且厚度為七十毫米,在部分關鍵部位,比如升降機邊緣、後端的加油點上方的厚度還達到了一百二十毫米,如果算上機庫甲板所附加的裝甲,水平裝甲的厚度在一百二十毫米到一百七十毫米之間,幾乎趕上了當時正在建造的幾種快速戰列艦。
又比如,新型航母首次設置了水下裝甲帶,而且一直從水線下方一米處延伸到艦底。當然,這道水下裝甲帶不是用來抵抗重炮穿甲彈的,而是用來防禦魚雷的。在增強航母抗擊魚雷打擊能力方面,新型航母還採用了側舷魚雷隔艙,並且對側舷艙室加固,設置了多道水密牆。
再比如,機庫內的防火柵門又一道增加為兩道,即機庫被分割成了三個部分,而且防火柵門的強度也有所提高,具備一定的抗爆能力,對於抑制由於中彈而引發的大火,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只是,「硫黃島海戰」給了中國海軍更多的啟示。
雖然在「硫黃島海戰」中,中國海軍沒有損失一艘航母,甚至沒有一艘戰艦中彈,但是聯合艦隊遭到的慘痛損失,讓中國海軍認識到,航母極為脆弱,特別是在遭到空中打擊的時候極易被毀。
顯然,增強防空能力是首要選擇。
馮承乾來到上海,就是要跟造船廠的工程師商量,是否能夠對設計做小範圍修改,增強防空火力。
所幸的是,新型航母的排水量足夠大。
經過計算後,工程師確信,在新型航母上增加六座雙聯裝一百毫米高射炮,即剛剛定型的新式高射炮,不會對新型航母的穩定性造成太大的影響,而且通過減少四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排水量只會增加大約兩百噸,影響也不是很大。至於的口徑高射炮的佈局,馮承乾希望能佈置在首部與尾部,但是考慮到對航空作業產生的影響,馮承乾最終放棄了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六座高射炮分別佈置在戰艦左右兩舷,右側的在艦島右方,炮座稍微低於飛行甲板,左側的則在飛行甲板的左側,炮座位於機庫甲板的延伸斷上,兩側各有一套高射炮指揮瞄準系統。
增加這六座大口徑高射炮,新型航母的防空火力甚至強於防空巡洋艦。
除了修改設計,馮承乾還得催促造船廠盡快開工。
為了提高造船廠的積極性,在大戰爆發之後,海軍就出台了獎勵辦法,而且直接落實到造船工人身上。按照海軍的規定,三大造船廠在建造同一中戰艦時,最先完成的一家將獲得相當於戰艦總造價百分之十的獎勵,而且獎勵中的百分之五十將發放給工人,另外百分之五發放給造船廠,而最後完成的一家不但得不到獎勵,還將從支付給造船廠的建造費用中扣除百分之五,且造船廠不得以此剋扣工人的工資。
可以說,這筆獎金絕對不算少,也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比如,以往一座船台在完成了建造之後,需要三個月才能完成清理工作,如果建造的是較為複雜的艦船、或者是準備建造的是技術含量較高的艦船,那麼建造前的準備時間往往長達半年。
這次,江南造船廠只花了三個月就完成了建造前的準備工作。
馮承乾並不懷疑江南造船廠的造船能力,也不懷疑江南造船廠的積極性,只是希望做為國內最大的造船廠,江南造船廠能夠起到帶頭作用,拿到海軍的獎勵,從而帶動其他造船廠的積極性。
對此,馮承乾提出了明確要求:在一九四一年底之前,完成新型航母的船台建造,爭取在一九四二年六月底之前建成交付。
毫無疑問,對任何一家造船廠來說,這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要知道,航母算得上是最為複雜的戰艦了,建造週期超過了戰列艦等主力艦,在和平時期需要三年以上才能完成。就算戰爭動員能夠提高生產效率,也能提高造船的效率,但是也不能壓縮一半吧。
只是,馮承乾認為,江南造船廠完全辦得到。
為此,馮承乾也提出,在合同簽訂之後,每萬一天交付就扣除總造價的萬分之一,而每早一天交付,就獎勵總造價的萬分之一。更重要的是,馮承乾還明確提到,只要江南造船廠帶好了這個頭,海軍將會給予更多的訂單,並且把江南造船廠定為海軍的頭號承包商,而這意味著滾滾財富。
馮承乾離開上海之前,江南造船廠的負責人給出了答覆。
既然海軍司令如此重視,也如此看得起,江南造船廠自然不會讓海軍失望,將在一周之內與海軍簽署新型航母的建造合同,並且提出爭取在一九四二年第一季度末,把第一艘新型航母交付給海軍。
得到滿意答覆後,馮承乾才心滿意足的離開了上海。
只是,他依然沒有返回北京,而是乘船去了武漢,再乘飛機前往成都,去視察了成都飛機製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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