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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以及序章 第一百五十八章 就怕賊惦記 文 / 妖言v惑眾

    新的一天開始了,轉眼又是春末夏初。春天是一個多情的季節,這個季節裡總有一些多情的故事讓人迷戀。山綠了,水活了,姑娘們開始穿裙子了。春天即將消逝,夏天蠢蠢欲動。一場雨過後,空氣清新,太陽被地面的水曬的霧氣蒸騰,扭曲了遠方的風景。

    萬物復甦的時節,張三也在復甦。他手底下的採石工逐漸康復,傷口的傷疤脫落,又陸陸續續的返回了石場。石場逐漸恢復了以前的人丁興旺。但張三在這段期間,無時無刻都在算計如何把吃的虧討回來。他經過多方打探,終於得知了事情的真相。鬧了半天,自己是被麟離擺了一道。

    事情很明顯,麟離在利用自己做掩護,抓住了肖丹。他才知道,為什麼麟離能無緣無故的就去找他,並且惹那麼大的事情。說實話,張三還是很佩服麟離的,因為這小子鬼主意確實很多。但是張三也是有仇必報的主,絕對不會輕易放過麟離。

    但是,現如今麟離雄踞縣城的勢頭已經形成,就算不是全社會的混子公認的老大,可是人家玩倒了肖丹,自然聲名鶴起。想要再撼動麟離,絕對不能像以前一樣帶著人就把他給滅了。更何況,他在麟離弱小的時候,都沒能帶人把他給滅了。

    張三覺得,必要時候,自己也跟麟離學,玩偷襲。因為偷襲才是張三的老本行,最擅長的事情。但是如何去偷襲,怎麼去偷襲,這都是事兒。正在張三在採石場的辦公室裡喝著小酒,琢磨這事情的時候,張丹再次找到了他。

    張丹可謂是神人,抗擊打能力,扛傷害能力絕對是全縣城有名。沒過一個多月,竟然好的可以隨處溜躂,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沒事人呢。張丹數次想弄麟離未果,當然心有不甘。他可是絕對的堅韌不拔,百折不撓。如果肖丹有著張丹的韌性,或許麟離過的不那麼太平。

    人性就是這樣,就算你有一百個超出別人的優點,但是導致你失敗的可能就是一個不起眼的缺點。

    張丹找到了張三之後,哥倆打了招呼,張丹就靠在了牆角的椅子上,看著張三在那裡喝酒,張三的下酒菜永遠都是最簡單的幾樣,雖然偶爾換一下口味,但大致還是花生米,火腿腸,烤雞肉,銅錢橋搾菜之類。他喝著小燒,看著張丹,就問,「兄弟,你看咱們一直跟東城的那小子掐架,到現在,人家越掐架混的越好,咱們越打架人越少,這是為什麼呢?」

    張丹歎氣道,「沒人家有心眼唄,麟離那小子,鬼點子太多了。你跟他打,都不知道哪一下是實的,哪一下是虛的,反正打著打著,就上了圈套。」

    張三又問,「那你看咱們北城以後該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跟人家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認老大。而且,我聽說他最近還巴結上了馬敬業,得了一個好市民的獎勵。我操,他是好市民,我就是衛道士了。這年頭啊,沒得說理了!」

    張三再次問道,「按照你的意思,這虧咱就認吃了?」

    張丹強調到,「不是我認了,是你認了。我張丹再怎麼說,也做不了你的主啊。這城北這麼大地方,還不都是你的天下。反正人活著就這麼回事,看開就好。」

    張三說,「我看不開,這事情沒完。我張三,從來不認慫。」

    這時候,馬三屁顛屁顛的從外面進來,全身是土,小拇指還包著一截。一看就是跟人家打架了,身上的土都沒撣乾淨。可能是真餓了,馬三進來直接蹭到了張三跟前,用手抓火腿腸就往嘴裡塞。

    張三看馬三太髒,用筷子敲了一下他的手背,「把你那爪子洗洗乾淨再吃,跟誰學的!」

    馬三沒聽張三的,「吃完就乾淨了。我餓了。」

    張三又問,「咋沒上學去?」

    「不念了,沒意思,我正想跟你說呢,我媽讓我跟你來幹活。讓你給安排點輕鬆的工作,照顧我點。」

    張三笑了,「給你安排點輕鬆的活,我這裡就當老闆輕鬆,你來當吧!小樣,說不念了就不念了,你說你能幹啥?我這裡你到處看,相中哪個活就跟我說。」

    馬三把滿嘴都塞滿了火腿腸,又抓了一把花生米,他的嘴巴裡全都是香腸,幾乎舌頭沒辦法活動,腮幫子鼓鼓的,艱難的下嚥。

    張三看著馬三,「你八輩子沒吃過東西啦,怎麼就這麼不長臉呢,你看你那德行,我以後出門要辦事的話,把你帶著,你不得給我丟老臉了。吃東西有點樣,別撐的嘴巴子跟西瓜似的;;;;;;;快點,喝點水。」

    馬三從自來水管子裡接了一大杯水,咕咚咕咚的喝下去。

    張三看到馬三喝完水,心裡也有了主意。上次跟麟離打交道,吃的就是消息有誤的虧。如果他知道麟離那邊的動靜,肯定不會在廣場上跟人家約戰。所以,張三認為,自己只要在麟離跟前弄個眼梢,有個風吹草動的自己第一個就知道,那麼肯定不會吃虧。而且,要是發現麟離有什麼事躲不開的話,自己也可以落井下石。

    那兩年,正好香港黑幫片《無間道》大火,張三雖然沒看過電影,但是聽人家說過大概意思,就是在對手的陣營裡安排一個眼線。而目前最合適的人選就是馬三。當然,張三知道馬三跟張輝和劉振東有過衝突,想到百悅裡上班不太可能,但是給他倆零花錢,讓他每天去遊戲廳玩,這樣就能多知道一些百悅的事情。一旦發現了麟離什麼時候不在家,或者單獨出門了,這樣就可以早下手。

    張三可是陰險的人,不擇手段同樣是他的座右銘跟殺手鑭。

    想好之後,張三開始商量馬三,「大外甥,老舅給你安排個活,你保證不帶累著的,每天就是動動手,動動嘴,動動腦子就行。而且,還不髒,你去不去?」

    馬三一想,採石場哪有這種好事,就問,「去啊,你說吧,幹啥?」

    張三就把自己的想法跟馬三說了,「老舅一天給你拿50塊錢,30塊錢吃飯,20塊錢玩遊戲。你天天給我泡在百悅的遊戲廳。但是不是白玩,你得給我哦打探麟離的消息。」

    馬三問,「就這麼簡單?」

    張三咂咂嘴,「你別小看這活,還真不簡單,你別給我打聽他愛吃什麼菜,什麼時候上廁所,拉屎用哪只手擦屁股。你得給我打聽點有用的,比如他都跟誰來往,跟什麼人關係最好,跟誰最親,什麼時候出去。這事你要能辦明白了,我立刻給你買一個手機。」

    「真的!」馬三驚喜的問道,他沒想到自己還能遇到這麼好的事情。每天白打遊戲機,還給配置手機。當時一款手機最少也要七八百塊錢,張三出手如此大方,實屬不易。也足見他對這個仇是必報不可。

    張三說話算數,當天下午就帶著馬三到了縣城裡的手機專賣店,給他買了一款諾基亞的5210,雖然這款手機功能不是十分強大,但是體積大,電池大,而且當時也是老闆級別用的,即顯得大氣從容,關鍵時候又能防身。

    如果兩人在雙方都沒帶傢伙的情況下,5210拍在腦袋上,也可以產生眩暈的效果,絕對是一款攻防兼備的手機。打這以後,馬三就有事沒事的泡在了百悅的遊戲廳,一玩就是一天。要說這馬三,消息倒是很靈通。只用了幾天時間就從服務員嘴裡打聽到小雪是麟離新搞的一個小馬子,還知道了趙海軍投靠了麟離的消息,甚至連范哲龍的事情都知道。

    張三一看,這錢可沒白花,竟然幾天之內弄出這麼多消息。他告訴馬三,一定要消息準確,別聽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把消息確定之後,再來告訴自己。

    馬三就沒事在百悅的樓上樓下轉悠,以找廁所為名義到處跟服務員聊天,打探消息。一直到一次他跑上了五樓,確實看見了小雪跟麟離雙雙走進辦公室,而且,周圍服務員都用羨慕的眼光看著她的時候,才確信兩人之間一定有關係。就算不是正常的情人,也是地下的。馬三的確切消息讓張三立刻感興趣,這年頭,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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