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偏後座上的人氣定神閒,那張撲克牌臉連變都沒變過。
「你還有地方可去嗎?」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問句的語氣,而是陳述句。
這一問,林可頌一把火從胸口燃氣,直衝大腦。真的很想將自行車往路邊一甩,給他套上個麻袋,踹他進地縫裡。
啊,對了,這傢伙是瞎子。連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個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證。
我不生氣。
我不生氣。
我真的不生氣。
宋意然那個無腦少爺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個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
「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麼大,你想要把這裡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麼容易呢!」
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姜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只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遊品嚐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著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著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志。
空氣裡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傢伙卻擰著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
「嘿,我說,到了。嘗嘗這裡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裡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頌在心裡想著,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著你吐出來。
「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著自行車到這裡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潮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著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
要噁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噁心的東西。
只要她不覺得噁心,就照樣能噁心他。
「那沒關係,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姜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癮啊!」
「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遊費,並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裡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標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鐘這傢伙都計算得這麼清楚。
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
瘋狂壓搾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
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時間浪費論」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背著包戴著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著頭悶著聲音說了句「對不起」,便匆匆離開。
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
「啊……什麼?」
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將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係。
兩秒鐘之後,林可頌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看向那個正逐漸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著我!哪裡都不許去!我去追手機!」
說完,林可頌調轉車頭,奮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這輩子最痛恨第三隻手了!
有手有腳,有偷手機的本事為什麼不去找個正經活兒干!
更不用說今年過年的時候,她陪著父親和母親去看煙花表演。等表演結束之後,她的手機就不翼而飛了!
林可頌沒有大聲吆喝「捉賊」,而是憋著一股勁兒衝了過去。
就快衝到對方面前的時候,那傢伙忽然一回頭發現了林可頌,立即狂奔起來。
你兩條腿還能跑過我兩個輪子!
林可頌十分神勇地衝了上去,周圍行人紛紛退讓。
這時候她喊了起來:「抓偷手機賊了!抓偷手機賊了!前面那個背著黑色皮包的賊!大家幫忙抓住他!」
那傢伙果斷地脫了自己的包,隨手扔到一旁的郵筒上。
林可頌繼續喊:「抓頭手機賊了!就那個戴棕色毛線帽子的!」
那傢伙脫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兒裡,腦門上就剩下兩三撮頭髮在風中搖擺。
「偷手機賊!就那個禿頂!大家幫幫忙!」
就不信你還能突然長出頭發來!
兩個好心的大叔將禿頂賊攔住了,林可頌剛要上前去說謝謝,誰知道那兩個大叔卻將禿頂賊攔到了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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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我所這位小丫頭,你說別人偷了你的手機?你手機什麼樣的?你給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機,我沒看清。」林可頌喘了口氣。
「姑娘,這就是你不對了。你嚷嚷著要抓偷手機的賊,可這會兒又不知道手機長什麼樣兒,這就無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機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還是本來就是他自個兒的了!」
林可頌總算明白了,這幾個人是一夥兒的!只是她林可頌也不是好惹的!
當初在大學裡,宋意然忽然發了瘋要去學什麼跆拳道,還把她給拉上了。結果這傢伙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頌練出了些名堂。最後宋意然的總結就是:林可頌不僅僅是他的兄弟,還是他的保鏢!
林可頌是有信心將禿頂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這兩個同夥……她是不會自不量力的。
路過的行人們同情地看著她。
那禿頂男笑了笑,轉身就走進小巷裡了。
林可頌好漢不吃眼前虧,就不信你也沒個落單的時候!
她轉身騎著自行車走了,但卻是繞到了巷子的另一頭,耐心地等著禿頂男吹著口哨走過來。而他的同伴還在巷子與大街的交界處晃悠著,似乎是提防林可頌再度找上來。
白癡!現在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頌猛地竄出來,一抬腿就踢在那禿子的肚皮上,對方差點沒吐出來。她一把拎過對方的領子,氣勢十足將他摁在牆上,「我手機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們過來……」
林可頌的餘光望了望巷口,他那兩個傻瓜兄弟正背對著他們抽煙呢。
「幹嘛?等你兄弟過來看我揍你啊!」林可頌揚了揚拳頭,「信不信等你兄弟過來,你就成豬頭了!手機呢!」
「在……在這兒呢……」禿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頌可沒那麼傻,這傢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還得了?
「我自己來!」林可頌親自從他的口袋裡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機,明擺著就不是這禿子的風格,「這是你偷的那部嗎?」
「是……是……我就偷了這麼一部……今天剛開張……」
林可頌可不傻,她順帶取出自己的手機,給這傢伙照了張相,然後用惡霸的語氣說:「你給我聽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機,或者帶著你那幫弟兄來找我的麻煩,我就把你照片發到公安局備案去!」
「別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頌哼了一聲,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時間,那裡是有攝像頭的,剛好能把自己追賊卻被賊的同夥攔住的錄像。她才不相信這傢伙狗能改得了□□,鐵定繼續偷。她一會兒就去警察局報案去。
轉過身,跨上自行車,林可頌回去學校門口找江千帆。
一邊騎著,一邊想著自己剛才特別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機賊什麼的,這不是男人該做的事情嗎?
自己這樣一點也不溫柔小鳥依人。
這要是楚婷遇上同樣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著宋意然給她追手機去。
啊……不,宋意然那廝是不會去追手機的,他只會說:沒關係,再買個新的……
而且自己這次是真的運氣好。萬一禿子的同夥一直和禿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機。而且萬一他們發現了,衝回來,自己也只有騎著自行車逃跑的命。
唉,她還真不該頭腦發熱去追什麼手機呢。應該帶著江千帆去報警。
林可頌正在腦子裡想像江千帆坐警察局裡的表情時,前車輪壓著個小石子兒,車輪一歪,林可頌嘩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車輪子呼啦啦旋轉著。
林可頌的嘴巴卻咧到了一邊。她兩隻手的手掌火燒一樣地疼,抬起來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頭歎了口氣,堅強地站起身來,取了餐巾紙墊在手掌心,騎上自行車,繼續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學校門口的時候,已經晚上八點半了。
炸臭豆腐的攤子正在收攤。四周早就沒了江千帆的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