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蘑湯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適量的口蘑可以為豬肝與豬腸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話,就會掩蓋住這個小吃最精華的部分。」
說完,江千帆已經準備起身了。
林可頌看著那一碗幾乎沒被動過的炒肝兒,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將王婆婆的炒肝兒帶去給寢室裡的那群饞嘴貓,她們恨不得打包盒都給舔乾淨了。可江千帆卻只吃了一口,還一副指點江山的口氣。
林可頌不想王婆婆看見剩了這麼多,趕緊就著江千帆用過的勺子,三兩下吃了半碗下去,差點沒把天花板給燙了。
江千帆卻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聲說:「走了。去下一個地方。」
林可頌隨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兒不合你的口味,偌大個城市,總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穩了自行車,江千帆坐了上來,林可頌在心裡想著下一個地方去哪裡。
漸漸地,他們來到了一個胡同。車輪下的石板路已經不那麼齊全了,不由得顛簸起來。
林可頌晃蕩了好幾下。她本以為身後的江先生會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墊,但是他始終淡定地將雙手垂落在腿上。
這讓林可頌起了壞心眼。
她故意發出「啊呀啊呀」的叫喊聲,歪歪扭扭地向前騎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麼樣的,可江千帆卻始終穩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後,連一聲驚呼都沒有過。
「我的聽力很好,林小姐。這條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雖然並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應該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聲音涼涼地從身後傳來。
林可頌一顆心頓時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開個小小的玩笑而已,不會被扣「導遊費」吧?
「那個……我只是覺得氣氛有點冷場,活躍一下氣氛而已……呵呵……」
同樣的事情她也對宋意然做過,這傢伙就會恬不知恥地說什麼「要死一起死」,然後兩個人哈哈大笑。
可是當後座的人換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間不過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不需要活躍氣氛。」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機器一般毫無起伏,甚至帶著微涼的金屬質感。
林可頌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
她一邊騎著車一邊在心裡想著,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樣一個環境裡。連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嗎?就算他們只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她這麼辛苦騎著車載著他溜過這些大街小巷,難道連說笑兩句的資格都沒有?
看他去浪花飯店乘坐的是豪車,飯店的董事又親自相迎,還有那個什麼助理李彥也是一副對他關心得要死的模樣,說他是什麼重要人物——多半就是個資本家吧!
資本家都是要被唾棄的!
當他們來到胡同的盡頭,與一條大街的交匯處時,林可頌停了下來。
一陣油爆熗鍋的味道傳來,以及濃郁的醬汁香氣,林可頌下意識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們到了。嘗嘗這裡的爆肚吧。一般外地人都喜歡去什麼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業街吃爆肚。其實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這種胡同裡或者街邊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紹吃的,林可頌已經不想和他說別的話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紙巾替他把座位都給擦乾淨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點油光都沒有。
林可頌在心裡想,這還沒去叔叔的餐館呢,自己就已經當上服務員了……
當她傾下身來的時候,她隱隱聞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種清爽的香味。
那並不是男士古龍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氣息,好像是某種沐浴乳的味道。
林可頌忍不住靠近,因為在這樣濃厚的爆肚香味裡,江千帆身上的氣息莫名的怡人,甚至還帶著一絲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時候,頭頂翹起的髮梢掃過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對我投懷送抱嗎?」
對方的聲音猶如從頭頂潑下來的一盆冷水,林可頌迅速回到了現實。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邊緣有點髒而已。」
「可是你剛才並沒有在擦桌子的邊緣。」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頌的謊言。
林可頌再次無言以對。
一千美金一天的導遊費,絕對要求導遊要有一顆堅強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沒臉沒皮,頓時扯起了個笑臉:「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聞唄。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別介意,我並沒有碰到你。」
江千帆沒有開口說話,這讓林可頌呼出一口氣來。
因為她感覺只要江千帆一開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頌點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禱著這個讓她吃了十幾年都不覺得膩味的小吃能讓江千帆說一聲「好吃」。
林可頌知道這家小店並不是那麼講究餐具的乾淨衛生,於是取來了李彥為江千帆準備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後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這種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兒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飯店吃太飽,剛才又吃了幾大口炒肝兒,這一份爆肚,林可頌只需要一分鐘就能掃蕩乾淨。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長富有別緻的美感,彷彿所有經過他手的東西,都會變得美好起來。
他夾起了一塊爆肚,在鼻間停留了短暫的一瞬之後,送入口中。
林可頌的心臟懸了起來。
他會覺得好吃嗎?騎了這麼大老遠的自行車來到這裡,應該物有所值了吧?
那一刻,林可頌下意識睜大了眼睛,盯著江千帆的唇間。當他的嘴唇微啟,輕輕頂上食物的那一個瞬間,忽然有一種什麼東西在耳邊裂開的感覺。
這個男人吃東西的姿態讓人感覺不到熱情。
可偏偏當食物送入他的唇齒之間時,林可頌能夠感覺到一種執著與純粹。
難道真的是臉長得好看,就算說話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諒?
她默默等待著這個男人會再吃第二口,但是他還是將筷子放下來了。
「怎麼了?不好吃嗎?」林可頌緊張了起來。
對於林記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這座城市生活了這麼久,吃了許多爆肚,只有林記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難吃。但是也談不上好吃。」
「……」
林可頌頓時沮喪了起來,只是不難吃而已嗎?那麼她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麼?
她現在已經完全可以確定,眼前這個人比宋意然那個混球還難伺候。
「為什麼你會覺得不好吃?」
林可頌覺得就算死也要死個明白……
「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許多專業廚師做也毫不遜色。醬料以芝麻醬、玫瑰腐乳、韭菜花、醬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蔥末搭配調和而成。鹹香度是合適的。」
醬料沒問題,難道問題出在爆肚上?
「灼燙爆肚用的熱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蔥,為了去除牛百葉的腥味。這一點設想周到,做得也不錯。」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到底哪裡讓你覺得不滿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為火太大,讓辣椒發黑,與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聲音冰冷而平靜,就像某種準則,某個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懷疑與爭論,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騰的可能。
「怎麼可能!」
林可頌伸手拿起筷子,夾了一片送進嘴裡,十分仔細用力地品味著,只覺得很好吃。
但是漸漸的,她也感覺到些微的苦味,那種辣椒與花椒炸過頭之後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麼會去在意那一點點苦?甚至於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覺不出來啊!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嗎?
林可頌抬起眼看著江千帆,忽然在想這傢伙的舌頭到底是怎麼個構造?這麼細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覺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來,整了整自己的衣領。
「等等……你的餐具……」
「剛才你吃過了,我不會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絲毫不顧及林可頌,就這麼走了出去。
林可頌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禱著老闆可別記恨她這麼浪費。
林可頌認命地歎了口氣,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點懷疑,這世上能讓他覺得好吃的東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還好林可頌經常光顧的小吃攤兒的位置都沒有太鬆散,否則偌大的城市,光靠她兩條腿踩著自行車,後面還坐著個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虛脫了不可。
她帶著江千帆品嚐了徐記的豌豆黃,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評語是口感上佳,甜度太過。
又嘗了嘗天橋下的茶湯,江千帆還是只吃了一口,評語是質地細膩,厚薄適宜,但桂花鹵所選的桂花不夠新鮮。
林可頌已經不想說話了,只說了聲「上車吧」,然後蹬著自行車行入小巷之中。
之後的艾窩窩、冷鍋魚、炸醬麵都如同林可頌所預料的被江千帆統統一言以蔽之地槍斃掉了。
天色漸晚,原本奔著一千美金一天導遊費的林可頌覺得自己是應該給對方提供全方位、專業化、任勞任怨、不辭辛苦的服務,但她的耐心卻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沒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點著江千帆的腦袋問他:我說兄弟,這麼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幾十年傳承的工藝,怎麼到你這裡就只能讓你吃得下一口了?你乾脆叫「江一口」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