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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俠女、宦官、節度使 文 / 雲昊

    註:由於從第二卷第六章起開始採用第三人稱寫法,為了跟後面的內容相符,所以將此前的所有第一人稱章節全部修改為第二人稱。本次修改只涉及到人稱,與情節和描寫沒有任何關係。——特此公告

    刺客!

    李儼心中一跳,一個字眼從腦海中蹦了出來。

    沒想到自己居然在這種情況下跟刺客見面,李儼心中叫苦,表面上卻鎮定自若。

    「退後,關窗,滅燭。」

    耳邊傳來刻意壓低了的聲音。

    六個簡單的字眼,沒有多餘的話語。

    李儼心知此人必是寡言果決之輩,容不得拖泥帶水,立刻依言從事。

    一面行動,李儼一面想趁機看到刺客的真面目。不料此人機警之極,兼之身法敏捷,在他關窗轉身,再去吹滅燭火這一長串動作中,竟然沒有捕捉到他半片衣角!而那貼於頸項上的利器,竟然沒有絲毫移動。足見此人雙手之穩。

    做完這一切,那人又道:「登塌,臥。」

    李儼也依言上塌。

    那人彷彿鬆了口氣,只聽塌上傳來幾聲輕響,隨即沉寂下來,再也沒有了任何聲響。

    李儼這臥室之內共分內外兩進,外進乃是侍者及衛士之所在。內進則為他起居之處。內外兩進之間的門以珠簾和屏風所隔。珠簾屏風雖不透光,卻也不是全然遮光,故內進雖已滅燭,卻仍有些許燈光從外進投入,並非全然漆黑。

    李儼躺在床上,睜眼看著室內一切,心中起伏不定,卻不敢稍動。

    方纔他行動時如果聲音稍大,引得外進衛士驚覺,必可令其發現刺客。但彼時刺客處於山窮水盡之時,必將他挾為人質,甚至可能惱羞成怒,將我擊殺。此兩者,皆非他所願。

    所以李儼並沒有驚動衛士前來捉拿刺客的打算。況且李儼對此人起了招攬之心,更不想聲張其事了。

    李儼不知刺客為何刺殺懿宗。原因想來不外有三,其一為報仇雪恨,其二為諸王奪位,其三則是刺客乃是俠義之士,此來不過為民請命。

    就他所知,懿宗並無有深仇大恨的敵人,此時諸王也無人培植勢力,意圖奪取皇位,那麼就有很大可能是第三個原因。

    若是第三個原因,則事有可為。

    此人有俠義之心,又有如此身手,那麼他告之以大義,托之以心腹,待之如國士,何愁不能將之收復?

    等他收復此人之後,便可以之為依托,暗中發展力量,以待天時。

    此人既是刺客,必精潛蹤匿跡之術,日後被發現的可能就小很多了,正合李儼韜光養晦的意圖。

    只是,這刺客眼下與他乃是對立關係,自己應該用什麼方式打破僵局,與之交流,說服於他?

    正犯難間,外間珠簾一響,一人步入室內,卻就站在門口,不再內進,張口道:「殿下可曾就寢?」

    卻是被支開的翠桐返回了。

    此時頸項上的利器微微一緊,李儼心知是那刺客警告他不得洩露其密。

    只是他不知自己剛剛從清晨昏睡到夜間,怎會如此快便就寢?翠桐心知此事,又如何會多此一問?分明是已覺不對,特以此言掩飾而已。

    正要令其退下,李儼突然心生一計,當下淡淡道:「翠桐進來吧。」

    此言一出,李儼身後突然有毛骨悚然的感覺,想必是那人聽他叫翠桐進來時生出的殺氣!看來稍有不對,他就將命喪當場了!

    翠桐在門口一陣猶豫,欲行又止。

    身後刺客呼吸微濁,想來他也發覺翠桐有所不妥。

    李儼擔心他暴起傷人,連忙道:「翠桐過來無妨,孤心中有數。」

    翠桐舉止彷徨,小心翼翼的來到窗前,問道:「殿下有何吩咐?」聲音微顫,顯得有些緊張。

    李儼正色道:「翠桐,今夜情形,孤知你心有疑惑……」

    說到這裡,他故意頓了一頓,那刺客卻沒有反應。想必他自負身手,相信自己和翠桐一個小孩,一個女子,就算有什麼變故,也能夠及時將他二人格殺,所以並未輕動。

    翠桐正要說話,李儼又道:「你馬上發一個毒誓,說決不將今夜的一切說與在場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得知。」

    翠桐一愣。

    身後刺客的呼吸也微微一滯,看來李儼此舉實在大出他意料之外。

    李儼催道:「孤心中自有主張,你只管發誓便是。」

    翠桐點點頭,當下發了一個毒誓。

    隨後李儼也和她一樣發了一個毒誓,然後輕笑道:「閣下,孤與翠桐都發下了毒誓,決不洩露今夜之事,這下閣下可放心了?能否請閣下將利器收起,好讓孤與閣下好好說話?」

    那刺客明顯一愣,李儼也不加理會,輕輕捏著那柄利刃引於一旁,起身下塌,然後回身看去,只見一團黑影伏於塌上。一側有刃光閃動,卻是那柄利刃。

    李儼向塌上施了一禮,道:「閣下可否現身?讓孤一睹當今專諸、荊柯之風範?」

    見他如此舉動,翠桐驚訝的「啊」了一聲,隨後連忙摀住了口,以免有異聲傳出。

    那人默然片晌,突然輕笑一聲:「主人既有此意,客人豈能不從?」只見刀光一閃,那利刃便不知去向。

    這聲音嬌柔無比,竟然是個女子之聲!

    怪道方才聽到的刺客聲音那麼古怪,卻原來是一個女子刻意壓低聲音,憋著嗓子說話!

    那人從塌上躍下,無聲無息的落於地面。

    翠桐忙去點著蠟燭,整個室內頓時亮堂起來。

    李儼伸手禮客,請其入座,女刺客也不推辭,當下雙方分賓主坐好。翠桐侍立於他身後。

    女刺客全身作深黑短打,十分精幹,不聽聲音的話,表面上一點都看不出她是女子。唯一遺憾的是她臉上帶著蒙面巾,不能一睹真容。

    李儼眼珠一轉,道:「孤以誠相待,小姐卻多加掩飾,不是為客之道吧?」

    女刺客一愣,解下蒙面巾,露出面容,一個面帶英氣的絕代佳人印入眼簾,讓他頓時眼前一亮。

    「不意殿下小小年紀,言辭竟如此犀利,這也非為主之道吧?」女刺客的脾氣似乎半點都吃不得虧,出言嘲諷。

    李儼也毫不相讓,拱手一禮:「彼此彼此。」

    兩人相視而笑,場面頓時融洽起來。

    令翠桐奉茶之後,李儼問道:「不知小姐可否見賜芳名?」

    第一次見面,就主動問名字,實在有點唐突。不過大唐風氣開放,再加上李儼年紀還小,不會被當成登徒子,倒也用不在乎在乎這些小節,問問也無妨。

    女刺客欠身道:「有勞殿下垂問,賤妾姓聶,名為隱娘。」

    聶隱娘?

    唐傳奇中的著名女刺客、著名俠女聶隱娘?這可是後世那些武俠小說中描寫的江湖俠女的原形啊!

    對於李儼這廣讀諸般武俠玄幻小說的人來說,簡直就是如雷貫耳!當時讀唐傳奇的時候就對其風範十分仰慕,想不到今日竟然能夠與之親身想見,實在是一段奇緣了。

    (筆者按:據唐傳奇、誌異,聶隱娘所處,還在本書之前。本書因情節需要,故將其出現時間延後。另,本書時代背景,與正史基本無異。但在野史、傳奇、誌異中出現而不見諸於正史的人物,將會根據種種需要而作出修改。類似的例子以後還將出現。尚請各位通家達人,莫怪筆者胡編亂造。)

    不提李儼這邊內心的震動,聶隱娘卻已經在那邊詢問道:「殿下,妾身有一事不明,尚請殿下一釋妾身心中之疑,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這可是交流拉攏的良機,李儼自然不會拒絕,當下示意她發問。

    聶隱娘道:「那妾身唐突了。妾身的問題是,殿下既然知道妾身乃是刺殺當今天子,也就是殿下父皇的刺客,卻似乎對妾身並無敵意,這是何原因?」

    這個問題可不好答。

    總不能說我跟當今天子沒啥關係,他的死活不關我事吧?畢竟沒有人知道普王已經被自己鵲巢鳩佔,若是自己這樣回答,只會讓人覺得自己天性涼薄,毫無親情。別人又如何敢為自己效命?像聶隱娘這等俠女,只怕還會將自己誅殺吧。

    李儼心中微微沉吟,露出凜然之色道:「古之專諸刺要離,是為報其主國士之恩;荊柯刺秦王,是為逐暴秦之侵凌。今日聶小姐刺殺我父皇,為私利乎,為公義乎?」

    聶隱娘正色道:「妾效荊柯故事,所為者,公義也!」

    李儼頷首道:「以孤之意,亦料小姐如此。孤雖年幼,天下大勢,也知一二。父皇他為一國之君,卻好宴游,喜音樂,整日尋歡作樂,不理朝政,更好佛極甚,國庫為之一空。種種行為,致使朝堂上下,皆是昏庸之輩,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如此行為,雖為人子者不當言尊親之過,然平心而論之,實非有道之君。孤細細思量,也為父皇作為而慚愧!」

    說到這裡他站起身來,走到聶隱娘面前深深一躬。

    聶隱娘連忙避讓,驚呼道:「殿下這是為何?」

    李儼直起身來:「這是孤為父皇作為,代父皇向百姓謝罪!」

    聶隱娘目光閃爍,望著他幼小的身軀,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古往今來,何曾有皇帝為自己犯下的過錯而向百姓謝罪過?如今雖不是皇帝親至,卻也是皇子所為,這又如何不能讓自小被皇帝永遠不會犯錯的觀念所灌輸的聶隱娘感動?

    李儼見火候到了,於是再添上一把火:「孤與父皇乃是父子。父子之間,有父子親情。這是私情。而聶小姐為天下百姓去刺殺我父皇,此乃公義!孤雖不才,卻也不敢為私情而犯公義!所以孤不視小姐為仇寇!如果聶小姐是為私利而去刺殺我父皇,那時孤便不能與小姐善罷甘休了!」

    聶隱娘越聽越是震驚,心中也越是為他的話心折。

    要知在古時,無論是思想開放的唐代,還是禮教尊卑森嚴的明清,刺殺皇帝,即使是一個昏君,那也是大逆不道的大罪。這些人被抓獲後,是要被株連九族的!而李儼不但不認為她這是大罪,反而為此讚揚與她,就算她是鐵石心腸,也不能不被李儼打動。更何況,她的俠義胸懷,鐵石心腸怎能擁有?

    這番話一說出來,當真是石破天驚,不但打動了聶隱娘,甚至連呆在一旁的翠桐,也用一種全新的、帶著無比尊敬的目光望著李儼,真是讓他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地滿足。

    聶隱娘聽他說完,已經激動不已,當下就恭恭敬敬的對他一拜,肅容道:「天下幸甚,百姓幸甚,大唐幸甚!有殿下如此賢王,我大唐中興有望!」

    李儼也不推辭,受了這一禮。待她行禮完畢,忙上前執著她的手道:「孤自曉事以來,親見我大唐朝局日見糜爛,今日已到了日薄西山之時。但孤卻不忍太宗皇帝開創的大唐就此滅亡,也不忍見天下百姓之苦,故欲逆天而行,重振大唐,拯救萬民於水火之中。小姐胸懷俠義,可否輔佐於孤,與孤一起力挽狂瀾,中興大唐?」

    聶隱娘玉手被李儼這十歲小童抓住,本不會生有他念。但一直以來他這小童的表現,卻是十足十的成人,她也下意識的把他當成了成年人,因此竟然生出一股綺念來。轉念間才暗自啐道:「呸呸!他才十歲孩童,怎麼你就生出這樣的念頭來?」一面卻又在心中暗歎,為何這普王殿下不能再大幾歲,自己也好……

    想到這裡一股羞意湧上來,臉上頓時緋紅。不過她本是落落大方之人,很快就將這羞意置諸腦後,收拾情懷,毅然道:「敢不從命!」

    這句話一出口,聶隱娘心中若有所失,隱隱的知道,自己從此以後,恐怕跟這個十歲就如此聰慧老成的普王殿下,永遠糾纏不清了……

    目送著聶隱娘的背影霎那間隱沒在層層疊疊的房簷中,我終於鬆了口氣。一陣疲憊湧上心頭。今天晚上為了這個聶隱娘,倒是耗了我不少精力。幸好最後終於讓她臣服於我,也算沒有白費。

    此時已是四更時分,再過得個把時辰,天色就將透明了。我感到有些支持不住,遂準備寬衣上塌,好好睡他一覺,一轉眼卻看到在一旁侍立,正在那裡站著打瞌睡的翠桐,心中一動。

    今天晚上,翠桐已經將我的部分底細知道得清清楚楚,更已經知道了我的抱負。要是這些東西被她洩露出去,那可就什麼都完了。因此一定要讓翠桐徹底歸心於我,否則我難以放心。

    想到這裡,我便上前一把摟住翠桐,暱聲道:「好姐姐,困了就睡吧,不用硬撐著了!」

    翠桐馬上驚醒,正要跪下向我請罪,被我制止住了。我緊緊摟著她香噴噴的身體,腦袋直在她胸前蹭來蹭去,只感到滿懷都是軟玉溫香,那點倦意早已經不翼而飛了!

    只可惜我這個十歲身體,也就只能這樣揩揩油了,想要做什麼實質上的動作,還得等再過幾年才行,實在讓我心中難耐。

    普王從小就是被翠桐伺候長大,也曾經在她懷裡撒過嬌。按理說她對我摟著她進行的這些動作,她應該已經習以為常了。不料今天突然見我跟以往截然不同的表現,心中對我的看法已經徹底改變。現在被我這麼一樓,頓時渾身發軟,心亂如麻,暖洋洋的沒有一點力氣,差點就要摔倒在地。

    我卻不知道她居然如此不濟,摟著她上了床塌,一面在她身上撫弄揩油,一面把嘴湊到她耳邊,輕輕道:「好姐姐,今天的事情,可千萬不要告訴別人。尤其是不要告訴阿父,否則孤就麻煩了。」

    翠桐感受到從我鼻中呼出的熱氣,一窩窩直往心裡面鑽,早已經意亂情迷,那裡還能說話?

    她尚是處子之身,對男女之事也略知一二,卻又並不全知,此時心中隱隱約約期盼我做點什麼,卻又不知道該做什麼,只好緊緊摟著我,任我為所欲為。

    我過足手癮,心滿意足的停了下來,讓翠桐的身體離我遠了點,這才讓翠桐心中稍微清醒過來,問道:「殿下剛才說什麼?」

    我將自己的話重複了一遍,翠桐疑惑道:「田大人和殿下不是很親密麼?為何不能告訴他?」

    「在外人眼中,孤身邊最親密的人,就是你跟田令孜。你自孤小時候起你就貼身伺候,無微不至的照顧孤。對你,孤還是放心的。但田令孜不同。他是宦官,今天這個天大的秘密,孤可以告訴你,卻不能告訴他。」

    我仔細想了想。我做的事情,不可能完全機密,最少身邊的人會知道一點。

    田令孜和翠桐都是前普王身邊最親近的人。我的秘密自然不能讓田令孜知道,那麼就只能選擇翠桐了。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此後有翠桐為心腹,我做事就方便了。故此我準備將能說出來的秘密,都向她透露。當然,我來自後世這個秘密,是絕對不能說出去的。這將會引發難以預測的後果,還是不說為妙。

    翠桐微微一震,沉吟片刻:「殿下是否對宦官很忌憚?」

    「不錯!自本朝穆宗以來,已有七位皇帝為宦官所立。不但皇帝廢立操於其手,就連皇室的安危,也都被宦官掌握!你看看憲宗先帝,看看文宗先帝,就會知道,宦官絕對不會容許一個有為的皇帝存在!田令孜此人對孤雖然很好,但他到底是宦官,孤還不敢如信任姐姐般信任他。」

    翠桐失聲驚呼:「殿下難道有九五之志?」

    我淡淡道:「孤若欲勵精圖治,中興大唐,唯有登基為帝方可成功。」

    翠桐默然,神色間有些黯然。想必自傷身世。他日我若為帝,一舉一動皆為萬人矚目。她雖是我貼身侍婢,卻也不過是一個身份地位的小宮女,跟我的距離就遠了。而我若還是王爺身份,她卻能與我更加親近。

    我心知此理,忙摟緊她,出言撫慰:「姐姐放心,孤登基之後,雖不能立姐姐為後,一個貴妃之位,孤還是能夠保證的!」

    翠桐歎道:「婢子不敢求什麼皇后貴妃,殿下只需日後還記得婢子這樣一個女子,則於願足亦!」

    我連忙一大串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出口。那後世電視電影中多的是此類陳詞濫調,但在古時卻頗為新鮮,自然大有成效,哄得她心花怒放。

    到最後,我再三叮囑:「姐姐切記,神色間萬不可露出絲毫破綻。孤在登基之前,甚至登基之後一段時間之內,皆需扮作無能糊塗,只知嬉戲玩樂之輩。姐姐千萬不要誤會孤的行為!」

    翠桐嬌嗔道:「知道了知道了!殿下你就放心吧!唔……」卻是被我伸嘴過去,堵了小嘴……

    兩人溫存了一會兒,都是倦意上來,不覺昏昏睡去。

    直到次日臨近午時我才醒過來,一摸身邊卻摸了個空。

    我睜開眼睛,翠桐正在小几前坐著,用手撐著頭發呆,見我醒來,連忙過來伺候我梳洗。

    等梳洗完畢,翠桐道:「午膳已經備好了,是否馬上用膳?還有,」說到這裡她頓了一下,輕聲道:「田大人已經在外面等候多時,殿下是否先去見他?」說著還注意著我的臉色:「大人今日帶了一個人來,說要討殿下的手令送他去神策軍中……」見我臉色難看,立刻住口不說。

    哼!現在就知道培植親信了,要是日後讓他掌握了神策軍大權,那還了得!

    在從前普王的記憶中,也有好幾次田令孜接著我的名義,在京城各部門中安插親信。雖然那些人職務低微,但是卻都是那些有可能掌握實權,卻又沒多大油水,人人都不願做的職務。這田令孜倒是聰明,知道只要這些人掌握了實權,有他們的支持,日後他要掌握朝廷大權就輕而易舉。

    怪不得歷史上田令孜很快就排擠掉了擁立僖宗的功臣,神策軍的左右中尉劉行深、韓文約,自己取而代之,原來這麼早就開始籌劃了。

    再想深一點,在普王很小的時候,就結識了田令孜。而當時認識田令孜的時候,似乎也頗為巧合,倒像是有人刻意為之。此後田令孜對普王曲意奉承,終於成了普王的心腹。莫非在那個時候,田令孜就認為普王奇貨可居,所以才有意親近?

    不簡單,這田令孜可真是不簡單哪!

    我心中霎那間轉過無數念頭,口上卻淡淡問道:「你可知道,那人是誰?」

    翠桐蹙起柳眉,回憶了片刻,道:「這個婢子不知。不過婢子隱隱約約聽見,田大人叫他兄長。只是此人衣著褸襤,形狀落魄,怎麼會是田大人的兄長呢?」

    翠桐不知,我卻知道,田令孜好歹也是一個宦官中的小官,又跟我這個親王親善,絕非窮困之人。他的兄長,再怎麼說,也不可能如翠桐所說那樣落魄。我看是田令孜故意令其這般打扮,以便惹起我的同情之心,好讓我同意他的請求。

    哼!真以為我是十歲孩童麼?若我還是從前那個無知小兒倒也罷了,既然現在的普王是我,你的圖謀,還能瞞過我麼?

    不對!

    我腦中突然電光一閃!

    兄長?歷史上,誰是田令孜的兄長?

    我想起了一個在僖宗朝很重要的地方大員:陳敬瑄。

    陳敬瑄此人,就是那個著名的,通過打馬球贏得西川節度使官職的人。

    歷史上的陳敬瑄此人,是田令孜之兄(也有說是弟的,本書採取兄的說法)。田令孜是蜀人,本姓陳。他的義父姓田,所以改姓為田,實際上他們是親兄弟。

    陳敬瑄此人身份低微,不過是賣麥餅出身。後得田令孜之助,先入左神策軍,隨後又在田令孜的暗中幫助下,打馬球,贏得了西川節度使的之職,同時還給他加上了左金吾衛將軍檢校尚書右僕射的虛銜。

    歷史上,由於他出身低微,時人不識,在他的任命下達之後,居然有妖人到成都冒充他,很長時間沒有被人識破。他到任之後,搜刮甚狠,為之激起了西川的好幾次兵變。

    黃巢之亂時,長安城破,僖宗與田令孜倉皇出逃四川,陳敬瑄派兵迎接。這個所謂的功勞,又使他加官晉爵,被封為檢校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檢校司徒兼侍中,同時還被封為梁國公。

    在晚唐時候,一般而言,所謂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往往就是宰相或者使相的官職稱謂。這裡的陳敬瑄被加上的官職,就是使相(指中央臨時差遣到地方承擔某種重要職務的專門官員,因其在某些方面些著宰相的作用,故別稱為使相。在晚唐成為表示地位尊崇與藩鎮級別的稱號),雖無宰相實權,卻也是地位尊崇了。

    此後,他又兼中書令,封穎川郡王,還被賜予鐵券,可饒十死。黃巢之亂後,更被封為穎川王,檢校太師,權勢日盛。

    他官位雖高,卻都是依靠其弟田令孜得來,本人並無才幹,只知搜刮民財。此後他甚至以全西川之軍,還被僅佔一州之地,不尊朝廷號令的王建擊敗殺死。

    莫非這一次田令孜帶來的人就是此人?

    如果那人的確是田令孜的兄弟,那麼就很可能是陳敬瑄。陳敬瑄得田令孜之助入神策軍的時間,史書上並沒有寫明。想來就是現在的事了。

    但我可不想讓他如願。

    陳敬瑄可是田令孜的兄弟。如果讓他擔任了西川節度使這麼一個擁有兵權的職務,到時候田令孜在朝,此人在地方,雙方彼此呼應,那我日後要從田令孜手中奪回大權,只怕就要憑空多出許多障礙來!

    這種局勢,我豈能任其形成?

    所以一定要想個什麼法子。

    我腦中苦思,一時也沒有什麼良策,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先見見這二人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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