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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四十一章 節 趕集 文 / 碧落輕舞

    楊思媛含著笑意看著栓子,心裡也為他感到高興,得到別人的認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前的栓子之所以那麼桀驁不馴,就是因為再也沒有人讚揚、認同他了,所以總是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只是想引起人的注意而已。

    最後的結果的確是讓人注意了他,同時也讓人們更加厭惡他,最後就形成一個惡性循環,所以壞孩子不是天生的,有時候一些簡單的話語和一個笑容,說不定就能挽救一個失足的孩子。

    而楊思媛沒想到,自己僅僅一個突發奇想卻改變了栓子,看著栓子滿臉的自信和快樂,楊思媛知道這個孩子跟以前不一樣了,哪怕以前他因為害怕受罰而不得不聽話,可是現在這個孩子懂得追求榮譽了,一個人有了羞恥感之後,很多事情不用多說,他都會想著向好的方向走。

    隨後姐弟兩個將剩下的餛飩和餃子悉數吃完,又將那些骨頭敲開,將裡面的骨髓吃完,這個時候栓子感歎著,原來骨頭都這麼好吃,楊思媛自然是取笑了他一番,然後姐弟兩個又講了一故事才洗澡上床睡覺。

    在楊思媛的堅持下,栓子現在和楊思媛一樣每天晚上都必須洗完澡才能上床,往日裡的髒小鬼,現在只怕是村裡最乾淨的小孩了。

    這一夜還算平靜,因為陷阱並沒有重新佈置,最多就是那些機關,楊思媛重新佈置了,不過楊思媛覺得捕到東西的可能性不大,還是去看了看,結果果然是一無所獲,她心裡也不氣餒,除了這些獵物,她還能採集藥材。

    雖說沒有抓到其他獵物,卻是讓她抓到幾隻黃皮子,這個是因為她將昨天的豺狗的內臟放進籠子裡當誘餌,結果還真讓她抓到幾隻活的黃皮子,因為想著要拿到集市上去出售,所以楊思媛並沒將其打死,而是裝進同一隻竹籠子裡,又拿了其他的內臟給它們當食物。

    接下來幾天都沒有捕捉到大型獵物,最多就是抓到一兩隻的黃皮子,楊思媛都將它們養著,準備拿活物到集市上去賣,再者她也不太會殺這玩意兒,因為有少量的豺狗內臟維持著生命,這些小東西倒也沒有死掉。

    就這樣迎來去趕集的日子,因為提前就跟雜貨店老闆打過招呼,所以一早姐弟兩個起床了就收拾了東西去雜貨鋪子等著了,至於家裡就交給了外婆老太,頭天晚上李老太就跟兩孩子一起住的,等楊思媛他們出門後,李老太也幫著把屋裡屋外都收拾了,又是挑水澆菜,原本就是閒不住的人,自然是忙完家務又去菜地裡找事做,最後還看上了屋前的場子四周,想著種些蛾眉豆什麼的,?又幫著外孫家做了不少的事情。

    人到齊後就出發了,雜貨鋪老闆姓李名耀祖,楊思媛姐弟稱呼其為七舅,總之也是李氏家族的人,跟楊思媛的舅舅們同一輩分,另外還有兩個人,一個塗月蘭的丈夫王順,一個是塗奶奶家的小兒子潘海,王順是進鎮賣繡品,潘海則是去鎮上打零工。

    李耀祖家有一輛驢車,車上放滿了物品,看樣子是要拿到鎮上去賣的,具體有些什麼,楊思媛也沒有去探究,而楊思媛自己也挑了一對籮筐,裡面裝滿了曬乾的草藥和木耳、干蘑菇還有就是一籠子的黃皮子,大約有七八隻,都有些懨懨的,大概是因為換了環境,而且又在家裡豢養兩三天的原因,楊思媛總覺得它們活不了多久。

    驢車上都放滿了貨物,自然不可能在讓楊思媛將東西放上去,而且其他人也都是步行,唯一只有李耀祖要駕車而坐在車上,不過楊思媛也沒有什麼怨言,只是一手牽著栓子,默默跟在驢車後面走著。

    也許是自己現在這幅身體早就習慣了,所以她雖然挑著兩籮筐的東西依然如履平地,一點不比其他人的腳步慢,也不覺得有多吃力。

    一行人馬不停蹄地走了一上午,楊思媛才發現路真的好遠,都翻過了好幾座大山,可是出現在他們眼前的依然是青山樹木,和羊腸小道,最多能容納兩隻車輪碾過,此時楊思媛真希望能有輛自行車,她也不求什麼汽車了,哪怕是一輛自行車,她都心滿意足了。

    因為走了一上午,眾人挑了個樹蔭下休息,這個時候楊思媛從籮筐裡拿了蜀黍野菜糰子出來跟栓子兩個分吃,其他也拿了乾糧和清水吃喝著。

    坐下來休息的幾人其實都挺好奇楊思媛的毅力,畢竟他們幾個男人都有些累了,而楊思媛還挑著籮筐帶著個孩子,跟著一起趕了這麼久的路,明顯那孩子已經累得走不動了,一路上還是楊思媛半拖著走的,這姑娘愣是沒有抱怨過一句,果然是應證了那句話,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啊。

    「小媛,等下叔幫你挑一段路吧,你就背著栓子走,行不?」王順出門的時候,自家老婆叮囑過,路上多照顧些楊思媛,所以吃過東西後,王順就出言道。

    「這樣吧,還是讓栓子坐我的驢車,思媛也個孩子,哪裡吃得消。」李耀祖也開口道,自己的車上雖然貨物不少,不過再多帶個孩子,應該沒有問題。

    「謝謝表叔和七舅舅。」楊思媛也實在累了,也就不跟兩個人客氣了,直接道謝。

    「順哥,接下來的路,我就跟你替換著挑擔子吧,思媛也不大,走了這麼半天的路,只怕也是極限了。」潘海也道,想著自己一個男人竟然比不上一個小女孩,心裡多少有些不服氣,再說又是鄉里鄉親的,幫點忙是應該的。

    「也行,接下來的路,我們兩個替換著給小媛把東西挑到集市上。」王順點了點頭。

    楊思媛此時自然不好拒絕,自己接受了其他兩個人的幫助,拒絕了潘海,搞不好人家會覺得她是不是對他有什麼意見,於是嘴裡道謝道:「那就謝謝兩位叔叔了,等我賺了錢,請你們和七舅舅喝酒。」

    「我倒是不想喝什麼酒,什麼時候你再包點餛飩給我和你嬸子嘗嘗就心滿意足了。」說著王順砸吧砸吧嘴巴,似在回味著那天吃到的美味。

    「什麼餛飩啊?」李耀祖好奇的問,雖說他只是開了個雜貨鋪,早年也是走南闖北過,沒吃過的吃食也聽說過,卻不曾聽說過餛飩。

    「什麼好東西,讓順哥這麼難忘啊?改天我也嘗嘗。」潘海也湊樂地開口。

    「那東西樣子倒是蠻奇怪的,裡面包著跟包子一樣的餡,不過是用湯煮的,倒不時蒸出來的。」王順回道。

    「兩位叔叔和七舅舅想吃還不容易,等趕完集,我稱幾斤肉回去,多做一些給你們家裡送去,包管讓你們吃的開心。」楊思媛笑著承諾。

    「那倒不用了,等哪天你再捉到豺狗,我們再一飽口福,何必花那個錢去買肉呢!」王順道,他知道沒有父母的孩子艱苦,自然不會想著去占楊思媛的便宜,其他兩個人也稱是。

    最後這個話題也不了了之了,休息了一會兒眾人就起程了,王順果然幫楊思媛挑東西,而累的連話都不想說的栓子上了驢車,坐在驢車的另外一根車轅上,一行人接著趕路,路上栓子還睡著了,差點從驢車上掉下來,幸虧車速不快,而且李耀祖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之後就讓他靠著自己睡,總是在天黑前進了鎮子。

    進鎮後幾人約定了回程的時間和地點就分道揚鑣了,主要是李耀祖在幾人中算是富裕的,自然找了客棧下榻,而潘海則是要去找零工打,自然要找熟悉人伢子找工作,只有王順和楊思媛一道,一方面是照顧楊思媛姐弟兩個,另外一方面是想省些錢財,所以就考慮著找個破廟什麼的借宿一晚,第二天先將楊思媛引到集市,然後自己去繡坊將妻子繡的物件賣了,再買些新花樣和針線回去就可以了,因為是經常代替妻子來賣繡品和挑花樣子,所以這些事情做起來倒也不陌生。

    比起山裡,小鎮的生活就要精彩多了,到處都是店舖,一時還真是晃花了栓子的眼,從來沒有出過村子的栓子只覺得兩隻眼睛都不夠看。

    不過楊思媛畢竟見過比這繁華幾千倍的大都是,只怕現在的皇城都沒有她曾經居住的城市繁華,所以對小鎮的繁華並不大欣賞,所以一點都沒有第一進城的好奇。

    因為不時第一次來鎮上賣繡品,所以王順很順利的找到一間廟宇願意借宿給他們,這個時候佛法已經傳入中原,所以也能見到廟宇和和尚。

    說是借宿,其實楊思媛和王順還是掏了些香火錢到功德箱裡,王順知道楊思媛姐弟沒有餘錢,就自己多掏了幾文錢,算是三人的住宿費用。

    楊思媛自然是不肯的,於是就提議出去吃點東西,她身上還有二十文錢,這些是之前村小舅幫著賣豺狗肉的來的。

    其實廟宇裡也是提供飯食的,只不過是素食,而且價錢十分便宜,一份齋飯只需要三文錢,主要是一碗粗糧飯和一份時蔬雜炒,其實這樣的飲食算是半施捨半賣。

    王順自然是不肯,原本是想啃自己帶來的乾糧,但是楊思媛打聽到廟裡有出售齋飯,價錢也不算貴的情況下,還是掏了九文錢買了三份,這樣一來也就算是還了人情。

    王順見楊思媛已經將齋飯買了回來,也就不好不吃了,再者冷窩頭怎麼比的上熱飯熱菜好呢,所以三人倒是飽飽吃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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