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仲不時將腦袋露出來,觀察著島嶼邊緣的情況,雜亂的海灘上,似乎沒有一人,讓人感覺格外地恐怖。終於,他登上了海岸,帶著渾身的水痕,踩著泥漿,躲避到了一塊大岩石的後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許多的灌木叢。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說著話,從岩石的背後衝出了兩名士兵,每人的手裡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圍上來。
毛仲沒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數十分鐘還不被發現,那是奇跡,所以,他沒有動。
很明顯,倆叛軍發現毛仲的時間已經不短了,如果他們帶弓弩的話,說不定,毛仲已經被射穿了好幾回。
毛仲暗暗後怕。
「出來,小子!」兩個叛軍士兵得意洋洋地過來,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後。因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餘高,他們估計,獵物不可能逃脫。
可是,這裡居然沒有人!
倆叛軍士兵正在懷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時候,嗡的一聲,一顆石頭從岩石的那邊飛了過來,嗡,又是一顆。石頭之大,可拳頭,準確無誤地砸到了倆傢伙的腦袋上。沒有鐵盔的普通士兵,頓時慘叫一聲,抱著了腦袋。
毛仲出現在岩石的上面,飛身而下,用匕首切斷了兩個叛軍士兵的咽喉。
絕對不能讓敵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所以,毛仲將倆傢伙拖進了濃密的草叢裡,然後,剝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轉眼之間,就是一名叛軍士兵。
他觀察著太陽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復著體力,也等待著出擊的機會,選擇白天作戰,當然是十分驚險,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勝!
三十分鐘的時間裡,他潛伏在草叢裡觀察,每隔十分鐘左右,就有一隊叛軍士兵的巡邏隊經過。可見,叛軍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將一名叛軍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裡,再次檢查了行裝,開始行動。島嶼南部的道路情況,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濃密的蘆草荻花,可以遮掩許多形跡。
毛仲大搖大擺地往前走去,三分鐘以後,他碰到了一個巡邏隊,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開了。
毛仲也不能說沒有擔心,那樣的話,大不了一戰,一個巡邏小隊區區四個人,在猝然襲擊之下,是有把握幹掉的。
島嶼上尋找香雪和飛豹軍殘餘的方法是什麼?他也沒有底兒,誰知道他們在哪裡,那麼,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頭了,他真後悔將那倆埋伏的傢伙直接給掛了。
在島嶼的邊緣游動著,不敢深入。
忽然,他聽到了樹林裡有人呼救。
迅速潛伏過去,他看到,一個叛軍正撅著大屁股在拉,於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將他拽走了,
離開約五十米,毛仲才放這傢伙喘口氣,然後,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說,你們在幹什麼?」
「你是誰?」叛軍士兵打著哆嗦。
「我問你!」毛仲隨即以手指扣住敵人的咽喉,將刀刺進了那傢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說!否則,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還有,先割了你的小鳥兒。」
鬆開了手指,那傢伙已經嚇得半昏了,搖晃半天,才能說話。
是山東的登萊叛亂軍的主將之一的李九成的兒子李銘,從毛承祿那兒分得了幾個軍姬,正在樹林裡玩。
「玩?」
「嗯!」叛軍士兵的腦袋點得像雞啄米。
毛仲的手指驟然發動,摳進了他的咽喉軟骨裡。
丟棄了屍體,用草蓋好,毛仲從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壺箭,約二十五支。掛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動。
在樹林裡,呼救聲還在響徹著,卻沒有一個人前來救援。毛仲一伸頭,看見了裡面的情景。
中間的樹木被伐倒了,兩丈見方的空地,草叢密集鋪蓋著,周圍的樹上,則吊著四個**裸的女人,都很年輕,一身雪白。因為衣服被剝光了,雙手背在後面連腰腿等捆綁,完全脫離了地面三尺多。
一個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運動著,在他的身下,裹著一個女人。
毛仲正要動手,發現那個男人悶吼了幾聲,瘋狂地搖晃,雙手掐在那女人的脖子上,越發用力。
這哪裡是人類的行為?分明是野獸!
毛仲悄悄將弓弩搭上,「咳!」
那男人聽到聲音,急忙抬頭看時,毛仲的弩箭砰地脫手。
箭射中了那傢伙的咽喉上,箭尾劇烈地搖晃著。那傢伙雙手下意識地把住了箭桿兒。
這是最佳的射角,敵人不能出聲是很關鍵的,毛仲飛身上前,將其提拉下來。
那傢伙死死地盯著毛仲,雙手用力拔箭,嘿一聲,已經將箭拔掉了。
自然不是多深入,否則,這傢伙的嘴巴一廢掉,俘虜又白捉了。
毛仲將之提起來,又重重地摔在地上,使之仰面朝天,一隻腳踩踏著他的胸膛,一隻手控制了他的咽喉。「老子可憐你,給你一個機會,否則,早就將你的脖子射穿了!」
「饒命!饒命!」那男人很年輕,恐怕剛足十七八歲。一臉驚恐。
「你是李九成的兒子李銘?」
戰俘點點頭。
「說,毛承祿在哪裡?香雪在哪裡?飛豹軍的殘餘人馬在哪裡?」
「哦,你是飛豹軍的殘兵敗將?哼!」李銘咳嗽著,吐了幾口血。「趕緊放了我,否則,爺爺的衛隊到了,絕對不會放過你!」
毛仲回頭看看那女人,身上雪白的一片,已經被抓得青淤處處,脖子上都是傷痕,人已經昏迷癱軟過去。更要命的是,其左乳上插著一把匕首!立刻,怒上心頭,用著腰刀的背在他的腦袋上狠狠拍了一下:「找死!」
李銘很倔強,耿著脖子不吭聲。
毛仲勃然大怒,「小子,你給我等著!有你的好受!」
隨著一聲刀響,李銘的身體一部分掉了下來,痛得他劇烈地掙扎。
「說,否則,老子要將你割上三千六百刀!」
李銘掙扎了半天,才指了地方,斷斷續續說了大概。
毛仲不太相信他的話。見他一面說一面眼睛狡詐地閃爍,掄起短刀,朝著他的腦袋拍了過去。
只聽卡的一聲,刀背將這個巨大的核桃拍酥了。
毛仲站起來,看著李銘的屍體在劇烈地抽動,不再管他,上前先解脫了四名女人,給她們穿上衣服。然後等待著。
一個女人率先甦醒,很快就明白了怎麼回事兒,感激地朝毛仲連連磕頭:「謝謝將爺!謝謝您的大恩大德!」
她們果然是軍姬,而且,是毛承祿軍中的,因為被陳繼盛軍奪取,再次被毛承祿軍奪回的時候,就作為敵方人員看待了。
這個女人長相一般,但是,因為衣裳單薄,皮膚雪白,還有相當的誘惑力。她告訴毛仲,毛承祿等人就在原來的大營中。
「你見過陳家小姐嗎?這樣的身材,臉型,很嬌媚,很狐狸,又甜又辣。」毛仲比劃了半天,這軍姬都搖頭。
說著話時,女人上前,朝著李銘的屍體亂踢亂打。
四個女人又搖醒了地上的女人,也穿了衣服,「恩人,你往哪裡去?」
毛仲從她們這兒,問清楚了島嶼上的軍營位置,她們在島嶼上很久了,最久的這位中年女人,已經十年了。她將島嶼上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講述了一遍。
毛仲萬分感謝她。
「恩人,我們跟著你走吧!」
毛仲看看她們,無法答應。
「要不,你就殺了我們吧,也免得我們再遭罪!」
毛仲無法,只得安慰了一些話,表示要帶她們走,條件是,安靜地隱蔽著,不要亂動,毛仲將李銘的武器,佩劍一把,弓弩一件,箭三十餘支,都給了她們。
「爺,您是毛仲大人?」一個女子忽然盯著他的臉:「您就是大名鼎鼎的麻子神兵?」
毛仲一樂:「哪裡。」
「爺,人都說您是關二爺下凡的神人,以後,我們姊妹們就跟定你了!」
「是啊,是啊。毛爺。我們跟定您了!」
「好了,別動,聽話,別出聲!」毛仲揮揮手,最後一遍檢查了李銘的屍體。發現其腰間有一塊銅牌,收入囊中。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