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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廬 076章 火刑 文 / 木木阿三

    那個時候的村子還比較小,一共加起來估計也就二十來戶人家,因為是無償的演出,所以戲班子的表演較為粗陋,並不像在城裡那般很用心,不過這並不影響大家看戲的心情,沒到下午四點左右,做農活的村民便收工,搬著凳子坐在戲檯子地下,靜靜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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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很快過了近十天,花紅雖是戲班子裡的頂樑柱,但這次的鄉里演出,只講究唱與不唱,而不講究好聽與否。反正好與不好,村民們聽著都差不多。

    如此一來,花紅便以身子不爽為借口,減少了上台的機會,用她自己的小聰明不停遊走於戲班子老闆與商姓男人之間。然而天下間沒有不透風的牆,她和商姓男人的私通最終被人瞧見,並偷偷告訴了戲班子的老闆。

    老闆有錢有勢,家中妻妾成群,外頭情人無數,況且那是個男尊女卑的年代,他怎能忍受情人為自己帶了綠帽子?於是當即找到花紅,問個明白。

    經歷過風雨,總會學著成長,那時的花紅已經不是個小女孩,她有她自己的骨氣,所以沒向老闆低頭,反而揚眉說她就是喜歡商姓男人,她還說她已經賺夠了當初老闆從妓院裡將她贖出來的錢,我想她當時的意思應該就是想和老闆說拜拜了吧?

    老闆何許人也,走南闖多少年,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當場就給了花紅一巴掌,還惡狠狠地說他不會讓花紅和商姓男人有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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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說到做到,這邊剛打了花紅,另一邊又去將商姓男人找來過來,命人狠狠揍了一頓,直打得商姓男人連連慘叫,也叫花紅心疼不已。打完之後老闆還放狠話,以後每天叫人打商姓男人一頓。

    那日是農曆的七月十五,月圓之日,也是戲班子在村子裡過的最後一晚,才生將這一天標記為他這一生最痛的日子,因為那天花紅在他眼皮子地下被大火活活燒死。

    關於這一天的敘述,才生記得很詳細,傍晚戲檯子上唱著一出沉香的劈山救母,花紅被綁在竹林裡一間臨時搭建的草木屋中,而商姓男早已奄奄一息,被丟棄在一件同樣簡陋的茅草屋裡,沒有人管他。

    才生年紀小,被老闆安排去為花紅送飯,當花紅看到他時止不住眼淚往下流,一邊流淚一邊求才生放了她,還說如果繼續留下來,她只有死路一條,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商姓男人一起離開。

    才生剛聽到這句話是心裡面是痛的,可是他又怎麼忍心見花紅喪命,縱然冒著被老闆打的可能,他還是解開了捆在花紅身上的繩子,並將她帶到商姓男人所在的茅草屋。

    商姓男人被老闆命人連續打了三天,又不給飯吃,早精疲力盡,甚至發著高燒,花紅跟他說話他似乎也聽不進去。

    花紅雖對戲班子的老闆,以及那些曾經害過她的人無情,但她對商姓男人卻異常用情,商姓男人成了這般模樣,她不僅沒有自己一個人偷偷離開,凡事扶著商姓男人踉蹌著走出房間,並沿著村子口的那個斜坡一步一步往上爬。

    因為坡度較陡,二人沒走幾步又會退回來一兩步,像泰山上的挑夫,萬般幸苦地靠近山頂,靠近那通往明天的希望。

    都說老天爺在關上一扇大門時,必定會為我們留一扇窗,可是他對花紅二人卻連通風口都給堵上。

    花紅帶著商姓男人還沒走出多遠,背後就傳來一聲刺耳的尖叫:花紅跑了,老闆,花紅跑了!

    這一聲大喊不僅震驚了花紅,也讓整個戲班子陷入一陣轟動,老闆隨之跑了出來,帶著一群人以最快的速度將花紅二人團團圍住。

    據才生在筆記本上的記載,當老闆帶著人衝出來的時候,他本能地往後退了幾步,站到一旁的竹林中,所以當時並沒有人注意到他,這也就是他愧疚了一輩子的事情。在大災難面前,他選擇的是自保,而不是上前去保護花紅。

    這是人的本性,我們沒有資格譴責,因為我們誰也不知道當我們遇上意外事件的時候,是能從容面對還是暴躁處之。

    在古代的農村,對於不忠的女人,大多流傳著一個刑法,那就是浸豬籠。用竹篾編的綁肥豬的豬籠將女人捆住,然後扔進池水中活活淹死。這樣的刑法對於現在來說實在太過殘酷,可是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女人的貞潔絕對凌駕於任何的事情。

    花紅雖然沒有和戲班子老闆拜堂成親,但大家都知道她和老闆的關係,他們早已是名義上的扶夫妻。花紅背著老闆偷腥,所以這次抓到她,有人就提議將她和商姓男人雙雙浸豬籠,

    老闆在氣頭上,被大家一慫恿,果真起了殺人之心,只是這個村子的夏季並沒有能淹死人的池塘,所以他們用了另一個更加殘酷的刑法——用火燒!

    火刑比浸豬籠更殘酷幾倍,因為它給人的死亡時間更上,人必須忍受住火在烤著身體的每一寸肌膚,那種灼傷與疼痛足夠叫人疼暈過去,而且被火燒死的人身體漆黑,乾癟,任誰瞧著都會覺得無比噁心。

    這天是戲班子到村子演出的第十五天,大家原定的計劃是再過兩日才回城裡去,但發生了花紅的事情,大家沒有心情再演出,於是直接搭建戲檯子的木頭將花紅和商姓男人綁起來,又在二人邊上放上許多乾柴火,趁著天黑給二人執行了死刑!

    才生在日記裡寫著,當他看著花紅在火海裡苦苦掙扎,不住求饒時,周圍幾乎每一個人都是帶著笑容的,比起人命,他們更喜歡看這種人被活活燒死時那種想掙扎,卻又掙脫不開的表情,那些人的心態幾乎扭曲。而花紅的哭喊聲,聲聲刺進他的心窩,他只覺得像是自己也被燒了起來,他想上去救花紅,可是周圍的人根本不給他機會,兩三個人一人拉著他的手,一人勒著他的脖子,叫他絲毫無法動彈。

    大火燒了至少一個時辰,也就是兩個小時,連著搭在戲檯子上的臨時草棚子也燒了個一乾二淨,最後連花紅和商姓男人的屍體也分不出來。

    戲班子老闆一不做二不休,當即命人在原地刨了個坑,將大火留下來的灰通通埋在了地下,到第二天村子裡的人起來時,看到的只是一片狼藉的竹林。

    戲班老闆不管村民們有沒有看到什麼,或者聽到什麼,又或者猜出點什麼,他對外的說法只有一個:戲檯子走火,演出結束!於是率領眾人『打道回府』,不管村裡的人怎麼想。

    花紅和商姓男人一死,這件事自然告了終,城裡那些聽戲的人乍地不見花紅,倒是有人追問,但被老闆一句『她跟人私奔』,加上幾句謾罵的話給敷衍了過去,時間一長,大家慢慢淡忘,唯一還在流傳的就是,當年戲班子裡那個名角花紅跟人跑了,簡直水性楊花,戲子果然無情!

    事情的真相只有那晚參加了火燒花紅的人知道,但礙於老闆的威信,誰也不敢對外將半個字。時間一長,哪裡還有人記得那個花一樣的女子?

    整個故事說到這裡也算是大致清楚明白,百多年前花紅等人去唱戲的村子,毫無疑問就是陽子所在的那個村,那片長滿青竹的斜坡只怕就是花紅葬生之所在,只可惜歲月流逝,時光轉移,哪裡的村民一輩接一輩,在無人記得當年那場轟轟烈烈的戲,也沒人記得那晚的那場熊熊大火與那段淒美的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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