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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廬 075章 戲班子 文 / 木木阿三

    花紅的失聲令戲班子的生意日益下降,戲班子的人自然不願再給她好臉色,從前好友一個個換了臉色,誰瞧見她都是一副嫌棄的表情,更有甚者當眾侮辱她,說她既然沒了嗓子,何不早點收拾東西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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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巔峰到人人唾棄,恐怕那段時間的花紅不會好過。

    天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餓其體膚,雖然這句話用在花紅身上不太妥當,不過誰人的一生沒有半點坎坷,就能平平安安到老的?

    大概在花紅不能正常說話的七八個月後,花紅自覺沒臉再呆在戲班子裡,於是收拾細軟離開,好在她平時節儉,倒是存了些家當,若是找個小村莊,平靜度完下半輩子是無憂的。可是壞就壞在那個時候社會動盪不安,一個年輕又貌美的姑娘,孤身一人帶著行李走在僻靜的小路,不免引來好色之人的垂憐。

    這人僅僅好色無所謂,可是若好色且又貪財,那才必定是大惡之人。

    花紅時運不濟,方從人人嫌棄的戲班子脫離,卻又被『野狼』瞧上眼。在一條崎嶇小路上,被一個大鬍子男人強行拖到草叢裡,欲要行周公之禮,縱然花紅如何反抗,她嬌小的身軀怎能是壯漢的對手,幾下身上的衣服便被撕開,露出皮膚。

    而此時,石老頭打探出來的那個才生,就躲在不遠處瞧著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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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這才生當時不過十三四歲,是孤兒,從小在戲班子裡打雜,因為以前受過很多次花紅的照顧,所以對花紅有別樣的情愫,那是不同於親情又凌駕於愛情之上的感情。自從花紅失聲之後,才生常常跟著花紅,不為別的,就好好的看著她,這次也一樣。才生見花紅收拾東西離開,他自然而然地跟上,卻不想碰上這樣事情。

    大鬍子男人一心只在猥瑣花紅身上,也沒注意躲在暗處的才生,所以當才生抱著石頭走近的時候他沒有留意。

    才生當時年齡不大,不過下手挺重的,兩個拳頭大小的石頭重重砸在大鬍子男人的頭上,而且一砸就是四五下。想想也是,若是我們見著自己的女神被人猥瑣,只怕比他下手還重些。

    大鬍子男人吃痛,哪裡還有什麼**,忙從花紅身上下來,才生忙拉著花紅逃走,因為跑得太急,連行李也忘了帶走。

    接下來兩三個月裡,才生和花紅找了個破舊的茅草屋住下,花紅像個小媳婦一樣每天呆在『家』裡不出門,而才生則守護著花紅,沒錢他就去幫被人當小工、跑堂,甚至偷過,搶過,也被人揍過。

    這幾個月雖是幸苦的,但確實我這一輩子最幸福的時光!這句話是才生後來記在他筆記本上的,如今的我們只怕是無法體會那種苦中作樂。

    時間瞬息萬變,幾個月後的一天,才生回到『家』時沒瞧見花紅,他以為花紅出門買東西去了,並沒多計較,一直等到傍晚,才生依然不見花紅的身影,這才察覺事情有些不對勁,於是出門去找,然而花紅仿若人間蒸發了一般,才生幾乎將整個鎮翻了個遍,也沒瞧見花紅。

    時間一晃又是大半年之後,那時候的才生已然放棄了尋找花紅,在一家小酒館當跑堂的勉強度日。

    有一天鎮了突然來了個戲班子,沒有人知道那個戲班子是從哪裡來的,又是什麼人,他們只在鎮子的西村口搭了個臨時的戲檯子,就此開唱。說來也怪,每個聽了他戲的人無不感歎那名旦角的唱功,猶如天籟之音,叫人聽後久久無法忘懷。

    這個臨時的戲檯子,甚至遠遠超過了之前在鎮裡獨霸一方的戲班子,每日開唱之時,戲台邊上總是站滿了人。

    這樣的事,才生是不感興趣的,直到有一天他站得遠遠看到了那名旦角的身影,就算時間過去了但半年,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她,她不是才生日日思念的花紅,又是誰?

    才生當即找上花紅,二人時隔近兩百天,再見時應該有許多話要說,可花紅卻對長生冷冷淡淡的,仿若半年前朝夕相處的幾個月從未出現過,而此時花紅身邊多了一個中年男人。

    那男人至少三十五歲以上,長得挺富態,是花紅現在這個戲班子的老闆。

    儘管如此,長生還是選擇了繼續守護花紅。他辭掉跑堂的工作,到花紅現在的戲班子繼續當打雜的,然而幾個月之後,他發現了一個問題:這花紅當著大家的面和戲班子的老闆恩恩愛愛,可是背地裡她卻時常和一個姓商的年輕男人來往,好幾次老闆不在,花紅都偷偷出去幽會那個男人。

    終於有一次,花紅和男子在河邊欲行苟且之事時,才生怒氣沖沖地跑了出去,對著花紅二人一頓亂罵,末了還說要去告訴戲班子的老闆。花紅二人衣衫不整地就朝才生跪下,求才生看在以往的情分上,不要告發他們二人。接著花紅將她這大半年的遭遇大致向長生說了一遍。

    所謂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花紅長了一張驚世駭俗的臉,就注定要遭別人沒有的劫難。那日才生出門之後,花紅被兩個進門避雨的男人強暴,之後輾轉被賣到了妓院,而後遇上商姓男人。商姓男人會點道術,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竟將花紅的嗓子治好,二人也是在那個時候互生情愫。然而天意弄人,沒多久花紅被如今的戲班子老闆看重,強行從老鴇那裡將她買過來。這個老闆在家裡是有家室的,花紅充其量只能算是他在外包養的小情人,且這個小情人還能為他賺錢,倒是一樁只賺不賠的生意。

    花紅消失的大半年大致就是這樣,她自己身子被老闆霸佔,但她的心只屬於商姓男人。而商姓男人也是個重情之人,在花紅進到進班子以後,他加入進來,平時打打雜,學學戲,日子倒是不難過。

    才生聽了花紅這樣的經歷,心中的怒氣消了許多,自然不會再告發花紅,他也捨不得看她受傷。

    時間很快又是半年之後,那個時候花紅先前呆過的那個戲班子被如今的老闆收購,這也算是為花紅出了口氣,至少裡面那些曾給過紅花白眼的人,如今個個變得唯唯諾諾,再不敢有半點越舉之心。

    那時的花紅已經不是以前的花紅,她清楚地記得哪些人曾傷害過她,所以再次回來,她展開了報復,將以前擠兌過她的人通通加倍整回來,到後來戲班子裡的人幾乎個個對她敬畏又懼怕,也許就是這個時候,花紅為她悲慘的結局埋下了禍根。

    之後沒過多久,有一天戲班子的老闆帶回來一個消息,去一個村子為人唱戲!

    大家都不知道那個村子裡住著什麼,竟然能請得動戲班子出去唱戲,直到後來才知道,原來那個村子是戲班老闆的老家。他的老母親臥病在床多日,只怕是命不久矣,在臨終之前提出遺言,想要聽戲。戲班老闆雖然不太孝順,但他還是滿足了他母親最後的心願。

    半個月後,戲班老闆組織了戲班裡一半的人去村子裡唱戲,唱戲的過程自不必細說,無非實在村頭搭了個戲檯子,上面簡單用竹和茅草做了個屋頂,屋頂下吊著燈籠,每到太陽快落山時就開唱,一直唱到天色盡黑,大概八點左右。

    這原本是一場開心的旅程,卻因一個人的小人之心,變成了一場無法挽回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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