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辦公桌前,簡單的查詢了一下旅遊學院的位置,才發現原來那個學校距離昆一中的位置並不遠,真要過去的話,也就是十來分鐘的事情。
「咦,韓醫生,你的臉頰上怎麼有道傷疤?」這時候,我的耳邊傳來了陳小花的疑問聲。
我一抬頭,就見到陳小花正趴在我的辦公桌前,詫異的看著我,她的目光,正落在我的臉上。
「那啥,昨晚受了一點傷,不小心劃破了肌膚啊。」我連忙解釋。
「怎麼可能?我可是知道你身份的,」陳小花壓低聲音,神神秘秘的問我:「你昨晚是不是遇到了什麼非常厲害的對手?」
這……這讓我怎麼說呢。
說實話,女人的直覺,還真有些可怕,我只能心虛的搖搖頭,嘿嘿一笑:「你……你想多啦。」
「好吧,不說算了,反正我也不能幫到你什麼。我幫你去找張創口貼貼住這個傷口吧。」陳小花略顯失落,低低的說。
我點點頭,有些淡淡的感動:這個女孩,心地還是比較善良的,她還算是這個醫院裡第一個真正關心我的人呢。
陳小花很快就找來創口貼,溫柔細心的幫我把傷口貼好,然後很滿意的拍了拍手:「好了,這傷口不是很明顯,估計一兩天就好啦。」
我笑著,心中卻否定了她的這個說法:既然能在我殭屍之軀上留下傷口,那兩道劍氣,就跟停留在身體裡的煞氣一樣,又豈是那麼容易能夠消除的?
只要劍氣不消,傷口就不會痊癒。
一些真正的內家高手,甚至能夠將內勁留在人的體內幾十年而不消散,而在我身上留下的這兩道劍氣的人,至少也是劍術大師級別的人,實力已不弱那些內家高手,否則又怎能傷我?
目前看來,這道劍傷對我的身體沒有造成什麼太大的影響,希望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
剛剛跟陳小花說了一會兒話,放在桌子上的電話響了。
接起一看,居然是王九的號碼。
我這個號碼是新換的,當初除了陳小花以外我沒有告訴任何人。直到這次從新南市回來以後,我才把號碼說給了大伯。看來,大伯又把號碼告訴了王九。
一接起電話,裡面立即就傳來了王九那爽朗的笑聲,以及他獨特的語氣。
他先是恭喜了我一番,恭喜我在醫學事業上的傑出貢獻,讓我很是受之有愧的接受了下來,接著又說找時間讓我請吃頓飯,一定要我出出血。
只是這幾天他沒什麼時間,正在加班辦一件案子,有些脫不開身。
這些,我都笑著應了下來。王九幫了我不少的忙,請他吃頓飯倒是必須的。
接下來,他就說起了關於林櫟萱她們的事情。
在昨天服下解藥後,林櫟萱以及其餘詭案組的女警都已經全部甦醒過來,只需要在靜養幾天,應該就沒什麼大礙了。
醒過來就好,我心頭的一塊石頭總算落了地,雖然陶初這傢伙看著不像壞人,可始終要人醒了,心裡才會真正的踏實。
「對了,礦山那邊的情況怎麼樣?」我想起了礦洞的事情,立即問他。
聽我這麼一問,王九立即歎了口氣:「唉,那些濃郁不散的毒雲倒是消失了,可是那些殭屍,林紫霞因為人手不夠,無法把它們全部控制住。據說那些殭屍除了少部分被林紫霞手下的人攔下以外,大部分的殭屍都闖入了大朝山脈裡,一時半會兒的,還沒有什麼對策。」
聽他這麼一說,我也覺得有些棘手。
是啊,大朝山脈綿延數百里,而且又是原始森林的自然保護區,裡面樹木高大山峰險峻。再加上驚蟄一聲響以後,毒蟲已經遍佈,毒瘴也開始滋生,那些殭屍一旦進入其中,光憑幾個詭案組的人,肯定無法兌付它們。
我記得還有八隻飛屍當時在慌亂中逃走,如果它們也進入了大朝山脈之中引領眾屍的話,那才是真正的難辦了。
「現在林紫霞正沿著瀾滄江邊佈防,只能先控制住殭屍不傷人,再想辦法慢慢解決了。要不,你思索一下,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法?」王九歎著,看來他對於這一類的事情,也是一籌莫展。
王九先前就知道我有些對付鬼類的小本事,估計後來又聽林紫霞說了我是趕屍世家的傳人,所以才有此一問。
我有些苦笑:抓一隻殭屍容易,可是那礦山小鎮裡也不知到底有幾百幾千的殭屍,一旦全部分散到大朝山脈裡,想要短時間裡將它們解決,就算我是趕屍世家的人,也拿它們沒辦法啊!
目前看來,唯一的辦法就是我解決掉手上的事情,然後孤身單劍進入大朝山脈裡,把那些殭屍全部斬殺,除此之外,似乎別無他法。
我相信,在那綿延大山之中,我們上次遇到的危險僅僅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其中真正的危險,估計還要勝過邪神和虎精老太婆,只不過被碰巧錯過而已。
窮山惡水出妖邪,自古有之。
「對了,你到底在忙什麼?」我這時候忽然心生好奇,想問問他手裡的案子。
不光是人可以八卦,殭屍也可以有熊熊八卦之火的。
「別提了,今早上在沙壩營那邊發現了五具屍體,死狀極其慘烈,不光心臟被挖掉,甚至連皮都被剝了下來,血流了一地,你說瘆人不瘆人?」王九似乎還在回憶早上的那一幕,聲音稍微有點變音
:「也不知兇手處於怎麼目地,居然這麼殘忍。這不,正等著屍檢的結果呢。」
這……,該不會就是那龍泉五虎的屍體吧?
但是,畫皮趙曉為什麼要這麼做,她挖人的心臟做什麼?
雖說「聊齋」裡關於畫皮的記載,有過挖人心的說法,但是在爺爺的口中,畫皮這種鬼除了收集人皮外,還真沒有挖取人心的嗜好。
一聽到人心,我的腦中不自覺的就閃過了一幕:記得當初在火葬場的那個夜晚,那個祭拜邪神的劉雪超,我記得他就是取了死屍的心臟,甚至還生吃了幾口的!
難道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