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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小說 番外 :莫談霖篇 文 / 縛瑾

    二零零八年的夏季,澄淨蔚藍的天空,乾淨快闊的柏油大道,忙碌悠閒的異國人群。

    彼時我坐在商務汽車裡。司機載著我穿梭過法國戴高樂國際機場,兩旁偌大的梧桐和香樟在陽光下散發出一圈金色的光暈,我似乎能聞到這裡一些奇花的香味,就像那一年,艷惜頭髮上隱隱的洗髮水味道。

    我手裡拿著一份國內郵寄來的結婚請柬,照片裡的女子笑得格外明媚動人,擁著她的男人,眼神裡的寵溺讓我覺得有些諷刺。

    我的頭靠在車窗上,偶爾顛簸一下,恰好讓我保持清醒,心有些痛,痛得像是被什麼東西碾過一樣,我非要用力克制,才能讓我不掉下眼淚。

    這一生。我哭過三次,全都是和這個叫黎艷惜的女人有關,第一次,她和我分開,我們結束了幾乎羨煞所有人的校園初戀。我站在她家的胡同外面,望著她臥室的窗戶,微亮的燈光照進我心裡,此去經年。我都不能遺忘。

    第二次。我們抱在一起。她說耽誤了我,我摟著她,我才發覺這個女人比我看到的還要更瘦她幾乎只剩下一把骨頭了,若不是衣服包裹著,我一定會嚇到她到底受過什麼折磨,她就那樣顫抖著窩在我懷裡,把我那顆自她離開後就開始沉寂的心都敲的四分五裂。

    第三次,就是我離開中國,站在阜城省市的機場,望著安檢通道,我回身看著澄淨的落地窗,只想如果她放下那份倔強來找我,對我說留下,我就可以放棄一切,哪怕和家人決裂,我也要娶她,可她沒有,直到催促登機的聲音響到第三遍,我才離開,那一次,我坐在飛機上,拉下遮陽板,將毯子捂在臉上,哭得不能自已。

    這幾年,我任職在法國一家高級診所,為皇室大臣和黨政要務檢查身體,我在這裡買了一套挨近郊區的別墅,早晨起來空氣清新,晚上的陽光也恰好溫潤,我養了兩條狗,一隻波斯貓,還學會了很流暢的法文,哦對了,我還有一個未婚妻,她是一個法國皇室旁親的女兒,用國內的方式來換算,大抵能稱上郡主,她叫露絲。

    她天真無邪,沒有許多中國女孩的勾心鬥角和任性固執,她總是喜歡笑,在我面前笑,為我做奶酪餅乾,給我擠牛奶,還會在深夜醒來為我掖一掖被角。

    我們在一起一年半了,我只碰過她一次,就是在艷惜生日那天,我拿著手機站在露台上,很想打一個越洋電話,對她說一聲生日快樂,可我就是沒有勇氣,當初她對我說了那麼絕情的話傷了我,可我何嘗不是傷了她,我只是不知道怎麼表達,我覺得自己等了她許多年,即使她淪落了風塵,得了那樣的病,我也不離不棄,我理所應當認為她該感激我,於是賭氣申請了到法國進修的名額,我想用離開的方式來逼她找我,可沒想到,我們竟然又一次的錯過了。

    這一晃,已經五年。

    那個晚上,露絲陪著我喝酒,我們應該很不爭氣的酒後亂性了,醒來,已經是這裡的凌晨時分,她躺在我旁邊,一絲不掛,我很希望這是一個假象,可我仔細回憶,沒錯,我確實碰了她,我似乎還在最後的時候,喊著艷惜的名字。

    我懊惱的爬下床,坐在地毯上,靜靜的穿衣服,她也醒過來,我一直認為法國女孩都很奔放,可我被床上那一抹嫣紅驚詫住了,她似乎要去遮擋,我攥住了她的手,看了那塊痕跡許久,然後我說,「我們訂婚吧。」

    我對露絲,沒有對艷惜那般愛到了骨子裡的瘋狂,但我對不起她,我也覺得,三十多歲了,是時候安定下來,她默默陪在我身邊四年多,放棄了她那麼尊貴的身份該有的一切待遇,陪著我過平民百姓的人生,我沒有資格不給她一個名分,即使未婚妻也好。

    我給國內的父母打了一個電話,我和他們的關係到了最冰冷的地步,因為他們一直不肯讓我娶艷惜,還背著我,去威脅過她,我認為這是害得我們隔著兩個國家最關鍵的因素,我恨極了我母親,還有固執死板的爺爺,我這幾年,從未回去過,我父親在我離開的第三年心肌梗塞去世,爺爺也臥病在床,我每年都會寄回去大筆法郎,即使母親幾乎哭著求我,我依然不肯回去見一面。

    我的痛,誰又能聽我哭一哭,就讓我熬過去呢。

    於是在艷惜給我寄來結婚請柬的前一個星期,我爺爺也去世了,在在我曾工作過的市醫院,同事都打來電話,怪我心狠不孝,我只是沉默了良久,便再次掛斷。

    我本來打算動身回去看看我母親,這個唯一還在人世的親人,可當我此時握著艷惜和另一個男人的請柬,我便下定了決心。

    我莫談霖這一輩子,再不認他們。

    我回到家,露絲正在餵狗,那只波斯貓懶洋洋的趴在她腳上,她見我開門,笑著走過來,抱住我,用生硬的法國口音對我說一句很好笑的中國話,「親愛的,我為你做了中國菜。」

    我無奈的點點頭,將包放在沙發上,扯下了領帶,脫掉西服,進浴室洗澡,我用的最冷的水,澆在身上,我忍不住打了一個冷顫,我告訴自己,不要哭,到了這一步,誰也不能怪,二十多年分分合合,擁有過就夠了。

    我出來的時候,露絲正拿著我從包裡掉出來的請柬看,她蹙著眉頭,我走過去,拿過來,不動聲色的放在床頭。

    「後天我要回國一趟,但我一定會盡快回來。」

    我背對著她穿上襯衣和褲子,她忽然從我背後抱住我,兩條纖細白皙的手臂,緊緊箍著我的腰,我身子驟然緊繃起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即使有過一次親密接觸,我還是不由自主的抗拒她,我對生理方面的需求,其實並不大,除了和艷惜住在一起的那幾個月,我幾乎每兩三天就會做一次,但那是因為,我愛她,而並非只因為她的美貌,我承認,我也嫌棄過,最開始,我想著自己佔有的這具身體,並非是看上去的那麼美好乾淨,我會有些排斥,但是漸漸的,我也忘記了,如果不是她當著白鳶鳶的面兒和我吵得那麼凶,我死也不會說出那麼傷她的話。

    露絲似乎哭了,我覺得襯衣黏在了背上,我微微動了動,她便鬆開了,「你一直不肯愛我,是因為這個女人麼。」

    她指了指床頭的請柬,我沉默了。

    她等了許久,也沒有等到我的答覆,我坐在床上,心裡痛得冒出了冷汗,她嚇得叫了一聲,然後飛快的從一側翻箱倒櫃,拿了一瓶藥,遞給我,我吃了,這才覺得好了許多。

    我在兩年前檢查出來心臟病,一起工作的戴文對我說,我要進行心臟的手術,不然靠藥維持,也不過十年的壽命,我知道這種手術的危險性和後遺症,很多都要一輩子靠支橋來度過,半點衝動都不行,那和一個木偶有什麼區別,我選擇了放棄,於是我就開始吃藥,不過我決定了,等我參加了她的婚禮,我就要手術,最好一輩子不要醒過來,讓露絲離開我,我就在醫院裡,這樣昏迷下去吧。

    第三天法國時間深夜,我搭上了飛往國內她所在的那座陌生的城市,一連在氣流中顛簸了近十個小時,終於到了,我提著一個不大的黑色提包步出了通道,竟然一眼看到了拿著接機牌子的她還有一個男人,她的頭髮更長了,染了一點酒紅,顯得皮膚白皙得亮眼,她穿著玫紅色的連衣裙,頸上繫著一個白色的絲巾,站在那裡,我恍惚間想到了那句詩: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她先看見了我,朝我笑著招手,我回神,深深吸了口氣,然後走過去,和她點頭,她旁邊的男人朝我伸出手,「我是艷惜的丈夫,她對我說,你是她最重要的人,所以無論如何,要親自來接。」

    最重要的人。

    我淡淡的笑了笑,和他握了手,這是一個很普通的男人,戴著一副眼鏡,皮膚偏黃白,個子很高,穿著一身白色運動服,格外陽光。

    我們三個人一起出了機場,上了車,他一直逗著她笑,她也就真的在笑,他會在開車等燈的時候,抽空伸手為她捋一捋被窗外風拂亂的長髮,然後彼此相視一笑,她從未看我一眼,哪怕在後視鏡裡,也沒有。

    我是踩著時間點來的,他們的婚禮就在明天,我被安置在他們舉辦婚禮的酒店,晚上的時候,她過來了,在房門外敲了敲,我剛好洗完澡,打開門看到是她,我驚住了,她倒是比我想像的大方了許多,倚著門框問我,「可以進去麼。」

    我側身將她讓進來,忽然發現,這個女人在這五年裡,真的變了太多,到底變了什麼,我又說不清楚。

    她跟我講了很多,似乎興趣盎然,可我的目光從落在她左手無名指上的那顆鑽戒上,就再也提不起半分興致,我明知她結婚了,我還抱著最後的一絲希望,如今看來,我比任何人都傻。

    她在十點三十分要離開,我在她走到門口時,不知哪兒來的勇氣,我衝過去,狠狠抱住她,我說,「艷惜,是不是,真的來不及了。」

    她始終沒有說話,我漸漸識趣了,我鬆開抱著她的雙臂,停頓了僅僅半秒鐘,便離開了,留給我一個有些淒然而絕美的背影,於是那一晚,我失眠,卻睜著眼做了一夜的夢。

    婚禮很簡單,我聽說白鳶鳶做了尼姑,所以艷惜也就沒有了伴娘,我坐在一桌的角落,看著他們講述相戀的過程、交換戒指、擁吻、最終結束,艷惜說,他們什麼浪漫都沒有,只是簡簡單單,他也不出眾,更沒有讓她覺得愛得要死要活,她只是在最無助最想有個家的時候,他出現了,於是就走到了現在。

    我自嘲的捏著酒杯,終於再也扛不下去,我飛快的跑出了禮堂,站在酒店外的陽光深處,我知道,從那一刻開始,她就真的再不屬於我了。

    我其實很想告訴她,我依舊愛她,只愛她。但昨晚那最後的機會,我沒有把握住,如果我強行將她帶走,她會不會真的跟我離開,可我還是懦弱了,我不是為我自己懦弱,而是為我和她,分開了五年,在彼此都有了新的歸宿後,還能不能回到過去,而懦弱了。女斤農亡——

    艷惜,你是我這一生,唯一愛過的女人,此後,我將做一個最簡單的男人,過一段最無趣的人生,就這樣,和你隔著幾千米寬闊的大西洋,再不相見,不如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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